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三
耆婆勸闍世王詣佛 廣說雜緣起事 出頻婆娑羅於空中勸闍世事 釋月愛三昧義 為闡提作一柱殿義
梵行品之第八
王今且聽釋提桓因(至)所有重罪必當得除。
桉。僧亮曰。昔未說治罪人有驗。今出所治之人為證。
大王且聽有婆羅門子(至)為無上醫非六師也。
桉。僧亮曰。鴦崛摩羅。此言指鬘也。
大王復有須毘羅王子(至)為無上醫非六師也。
桉。僧亮曰。昔有慳貪。今日渴饑。聞說其過。心生慚悔。見水得飲。
大王捨婆提國群賊五百(至)為大良醫非六師也。
桉。智秀曰。第四廣出諸蒙益之事。明佛有道力。能曠益無窮也。
大王若能信臣語者(至)若不見信願善思之。
桉。寶亮曰。上至此。第六引現事為證。自佛出世至今。有犯罪而見佛者。無不除滅。云何王罪。獨不滅耶。
大王諸佛世尊大悲普覆(至)亦當視佛如父母想。
桉。僧亮曰。恐王思惟。不敢求佛。次說大悲怨親平等。廣出等事也。僧宗曰。第四廣引證。以勸王行。
大王當知如來不但(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桉。僧宗曰。第五明佛普覆。不限一人也。寶亮曰。第七明佛平等無有彼此也。智秀曰。第五佛心不偏。所以能除王罪也。
大王假使一月常以衣食(至)到如來所誠心聽法。
桉。僧亮曰。犯罪既重。唯應聽法。非財施所能滅也。僧宗曰。第六格量去留。功德多少也。寶亮曰。第八明佛功德智慧因重。能滅人罪也。智秀曰。第六明佛能加益人心。所以見佛。必有福利也。
爾時大王答耆婆言(至)深自鄙悼都無去心。
桉。僧亮曰。不以往為慮。自鄙穢累。非聽法眷屬。往恐不必接敘也。僧宗曰。第七王自念罪重。無去心也。寶亮曰。雖聞上六種勝說。猶未敢去也。
爾時空中尋出聲言(至)瘡蒸毒熱但增無損。
桉。僧亮曰。證耆婆之言。王罪既重。唯佛能除。故說佛欲涅槃。勸速往也。僧宗曰。第三別也。前外道勸覓邪見師。次耆婆勸也。今其父自勸。令隨耆婆語也。寶亮曰。闍世向疑罪重。恥至佛所。其父恐隨耶師。今故勸也。智秀曰。此下第三其父以神通之力。勸之令詣佛也。
爾時世尊在雙樹間(至)至無量劫不入涅槃。
桉。寶亮曰。此明如來見闍世之心。自可救之理。言味而求。正為欲從闍世解常故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何故獨為阿闍世王。
桉。寶亮曰。時人不解此旨。故迦葉致問也。
佛言善男子是大眾中(至)是故悶絕自投於地。
桉。僧亮曰。聖人現滅。欲以益物。若生定滅之倒。致悶絕之苦者。佛則為之不涅槃也。
善男子如我所言(至)大涅槃經亦不可思議。
桉。僧亮曰。釋密語也。前四句出所為之事。後二句說涅槃不滅。不應以佛滅故悶絕也。寶亮曰。釋時之疑也。非直一人。並為一切未解常者也。智秀曰。此下有七別。明佛放光引王詣佛。佛為說法。滅王罪也。至彼自言其七事。此即第一先唱密語。
爾時世尊大悲導師(至)身瘡即愈欝蒸除滅。
桉。僧亮曰。所以慈光遠至者。王聞父誨。地獄苦報。必受不疑。謂罪不可消。自鄙凶穢。佛不接顧。有此二疑。不敢詣佛。慈光遠至。二疑俱釋也。僧宗曰。此下第五段也。前言為王住世治其心。雖有其言。未見其實。月愛三昧。始為驗也。寶亮曰。先治其身。後治心也。智秀曰。第二放光滅苦也。
王覺瘡愈身體清涼(至)先治王身然後及心。
桉。僧亮曰。引雙樹經。稱曾聞人說夫劫火。不燒眾生。先有三月並照。除眾生病。使得修禪上生。月光既出。無病不愈。其時未至。而有妙光。所以喜而問也。答雲。應故現光。無定相也。非色非非色。雙釋真定相也。非青非齊。偏釋真也。為度眾生者。偏釋應也。
王言耆婆如來世尊(至)是故復名月愛三昧。
桉。僧亮曰。七子之中。一子遇病。譬凡夫。六子譬六住。慈本緣苦。若重則慈重。初住已離三塗。六住則永離人天。佛則放捨慈也。智秀曰。第二翻正列放光。滅其身苦事也。
王語耆婆我聞如來(至)當有何心往見如來。
桉。僧亮曰。雖蒙遠光。身病得除。聞此經語。懼不敢往也。將無陷入地者。若違經見佛。恐交致此苦也。我觀如來者。向引經語。此以情推也。僧宗曰。雖蒙光照。猶以善惡事隔。且慚愧在顏。不欲去也。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渴人(至)而當不蒙慈悲救濟。
桉。僧亮曰。為闡提說法者。以重況輕。證必濟也。兼非王所引之經。若果尚為闡提說法。云何不與惡人坐起耶。
王言耆婆我昔曾聞(至)何故如來而為說法。
桉。僧亮曰。如來言不虛設。云何乃為闡提說法。必不然也。寶亮曰。耆婆申佛意。傍為說法。尚為闡提說法。況王非闡提耶。智秀曰。第三王雖蒙光。心猶未達。請耆婆為決。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有人(至)語彼醫言速疾上車。
桉。僧宗曰。此下第六說譬。以慰王勸令去。寶亮曰。為闡提說法。凡有三意。如醫治病人。一為除現苦。二遣眷屬橫苦。三息外人誹謗。合譬如此。可知也。
爾時良醫即自思惟(至)如是病者必死不疑。
桉。僧亮曰。譬如來為闡提說法。如醫審知病者必死。不得不說法。一為病人。二為親族。諸佛亦爾。不得不說也。
大王世尊亦爾於一闡提輩(至)為一闡提而演說法。
桉。僧亮曰。明闡提說法。有二利不虛。前去凡夫誹謗。後明利益闡提。顯說法不空也。譬如淨人者。喻未來善根也。
王語耆婆若使如來(至)得道之人不入地獄。
桉。僧亮曰。冀汝捉持者。懼犯罪增生。入地獄也。智秀曰。第七始從耆婆勸命駕。至佛所去也。僧宗曰。第四翻聞法之機發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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