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七
辨護法等四種罪人不定義 論闡提斷善根義 廣辯諸佛非天非非天等事 辨三漏義 辨七漏義
德王品之第三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是名不聞而聞。
桉。僧亮曰。上說有為作因無常。涅槃從了因得則常。若爾者。十二部經。皆是涅槃了因。即是經也。文深義奧。非二乘所聞也。聲聞緣覺經中。無闡提有佛性。所以重說此事者。欲發德王問也。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至)何故名為一闡提耶。
桉。僧亮曰。德王以二難。初以佛性一難。成前第五涅槃不定之義。若佛性是善。應遮地獄及闡提也。性若常者。應遮令不無常也。僧宗曰。此問之生。由前而來。前六難。初句令本無今有。如來已釋此義。明非是始有。言佛性之理。萬化之表。生死之外。其旨已彰。其令承本有之言。便謂與陰為一。陰既無常。使性亦無常。此中有八句。前三句難使不得已有。若有則應見用。無則金剛謝時方有。還復成本無今有。若本無今有。便是無常也。下五句不定難。大意皆欲佛果是無常。成前六句無常難也。尋不定難之來由。前佛答高貴。明不定之理。今難言。若以不定使不問。可得聞者。便應還生也。初難言。若有佛性。則應有用。便應遮地獄。而令四禁五逆之人。不免惡道。當知身中非是本有。若非本有。則無常也。第二難言。若身有性。此性既常。便應有常樂之用。何故復言。無常樂我耶。若無常我。則身中不得有性也。第三難言。闡提斷善。而佛性既雲已有。便應為闡提所斷。若汝言雖有。不可斷者。復不得言無常樂我。若言即時未有。則是本無之義。又且若有性。不可令斷者。即闡提之義。不定反覆致難也。犯四重名不定者。先就邪定中。四種人是不定。故無常也。第二就正定聚中。二乘人是不定。故無常也。第三就如來明不定。第四就涅槃明不定。第五總舉一切法通因果。皆為不定。下至闡提。上至諸佛。闡提窮惡之原。以其不定。得成佛者。如來是盡善之極。亦以不定之義。還為生死。雖有五句。意在難果也。寶亮曰。德王第二問。後卷方答。何故爾。向答初問後言。犯重禁人。及一闡提。盡有佛性。今於此經。而得聞之。德王今因斯語。復更作二難。佛正得先遣此義。故來假答向大小涅槃之相也。後二難中。初難有五關。若使犯重及一闡提等有佛性者。佛性是善。何故墮於地獄。第二關言。若使是等。必有佛性。不應言無有常樂我淨。第三關言。若斷善根。名一闡提。佛性是善。何故不斷。第四關言。若佛性果斷。復云何言是常樂我淨。第五關言。若佛性不斷。則不應得受一闡提名也。雖有此五關。皆展轉相成。共結一難。智秀曰。由佛答前難雲。涅槃非本無今有。體非聞法。此第三翻。更復設難執闡提無性。及以不定。使涅槃體。還成本無今有。便是無常可聞之法也。初三句為難雖異。意正欲令佛性非是本有。涅槃應是本無今有。不得非是聞法。後五句作不定難責。使諸法皆悉不定。涅槃既爾。應還為無常成聞法也。
世尊犯四重禁名為不定(至)一闡提等當得涅槃。
桉。僧亮曰。第二難闡提不應成佛。何者。四人是邪定。若邪定不定。正定亦應不定。若不定者。涅槃則非常。若有常樂。則闡提不應成佛也。寶亮曰。此下作不定難。且前併列不定之事。然後結難。若闡提不定。後還成佛者。萬法皆然。涅槃既是萬法之數。亦應不定。還可作生死。法瑤曰。若更是不定。當知無有常樂也。
爾時世尊告光明遍照(至)吾當為汝分別演說。
桉。寶亮曰。將欲答難。先讚其得理兼識之也。
善男子一闡提者亦不決定(至)以不決定是故能得。
桉。僧亮曰。先答後問也。僧宗曰。就答中先答第四。其前引四種邪定為難。令且舉闡提。後更歷四人出也。次答第三。義勢兼答第一第二。下答二乘竟。未答第五。先答涅槃第六句也。初句實如汝語。正以不定故得佛。但法不可一類。欲使涅槃亦是不定。何以故爾。夫法有有同異。若是有為。則備三種。以其體無常故。是相續假。以其無自性故。有一時因成假也。相待得稱故。有相待假。答涅槃唯可名中相待耳。以如此義故。亦義稱不定。以其是常。免二假之相。故可為實不定也。僧亮曰。未是正答。且略舉第二問。以虛眾人之心。令體萬法無定相也。智秀曰。所以別答前問難者。欲明闡提成佛。知所斷之善。非是佛性。為成答前三難義耳。此第一先舉第四難。第四事偏別答第四難者。欲明闡提後得成佛。故知因中所斷之善。非是佛性。為成答前三難義耳。
如汝所言佛性不斷(至)非有漏非無漏是故不斷。
桉。僧亮曰。答第三也。從理名內。不從理名外。內外皆是性。不可斷也。僧宗曰。此下答前三中第三句。其前難意。欲闡提善根既斷。性亦應斷。今答言。善有二種。內之與外。意業善為內。身口業善為外。佛性非內外。故非無常也。闡提佛性。既是當有。非為已有。豈可責令遮地獄。既言當有。豈得有常樂我淨義。勢可得兼當第一第二難也。復有二種。更廣明佛性不同此也。此言無漏。是因地無漏也。非常者。佛性不同三心滅處。及三無為常也。若斷已得名闡提者。言起作之善是可斷。後復還得故。以斷起作之善。故稱闡提。佛性理常。性相恆爾。豈可斷耶。寶亮曰。正舉第一問來答我上言。譬提有佛性。唯有正因性。本不論有緣因。何故作此之難。而令斷生已得善故。受闡提名也。善有二種。一內二外者。若意地所生善名內。從身口所生善為外。正因之性。非此內外善攝。故不斷也。漏有漏者。若狹相所起之善名有漏。若於緣中稱境解。不與惑俱。名之無漏。明正因性亦非此二善。是故不斷也。常無常者。昔於滅諦中善名常。從緣中所起者。名無常。正因性亦非常善無常善。所以不斷也。而正因佛性若可斷。則應同上所列善。而今不然。故知不斷。正斷緣中所生善故。得一闡提名也。
復有二種一者常(至)佛性非常非無常是故不斷。
桉。僧亮曰。正因是常。緣因是無常也。
若是斷者則應還得(至)若斷已得名一闡提。
桉。僧亮曰。明起作法力相傾奪。起邪見斷善根入地獄。起正見則斷闡提遮地獄。佛性非起作。不能遮地獄無常。及闡提通答前三難也。
犯四重者亦是不定(至)見一切法是無常相。
桉。僧亮曰。犯四重者。更稱後難答也。寶亮曰。此下答第二問。明闡提雖當時斷善根。後若善根發時。其必成佛。無有中間停者。若是定者。云何成佛耶。涅槃乃可是萬法之數。其體用是定故。不得同生死虛偽也。真體不動。跡無定相。先說十譬。明萬法是虛。後廣明化物也。
善男子亦有定相(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桉。僧亮曰。謂涅槃者。對二十五有。故為定也。
善男子如來今於拘尸城(至)如來涅槃亦復如是。
桉。僧亮曰。涅槃有大小。亦多義。今唯大涅槃。常樂我淨四義是定。餘義皆不定也。如有為法。無常苦定。餘義不定也。二端不可燒者。明其應二身不可滅也。寶亮曰。此下乃至非說非非說。當知如來之身。非如來。非不如來。是故如來不定。
善男子當知如來亦復不定(至)以是義故如來不定。
桉。僧亮曰。前非天一句。四種天明如來並非也。從非人以下。先列竟。後次第釋也。
善男子何故如來不名世天(至)是故如來亦非非定。
桉。僧亮曰。說眾生相者。自言我是人中師子。諸法各各別異相者。如眼不見香。耳不覩色。諸佛不爾也。唯有一相者。可以法身為目。不可以六根分別也。金剛身品雲。除一法相。不可以人天一相而名也。如來法界者。如來法性也。久已遠離諸相者。上明三十二相。下明如來久離此事也。善知諸相者。隨眾生應見諸相。善知應之也。虛空相故者。空無分別。如來不爾。
如來非有漏何以故(至)如來永斷是故非漏。
桉。僧宗曰。此下釋非漏。先總明非三漏。從三漏後起七漏。二是漏。五是助漏因緣。其或有從治道制名。或從因受稱。將說起見故。先明疑心。此是見之所由也。又一釋。生六種見者。此正見見漏。體無別有。思惟漏。義剋可知。寶亮曰。諸佛所以能如此乘跡體盡。無一切漏。具一切德。故有所運。為絕人天之境。而凡夫具諸漏故。故無此神德。下去因即廣明凡夫起漏之過患。若尋其漏。原不出見諦思惟。兩漏為本。正有此兩漏。能廣生諸漏。今一方明漏。大分七種。若離三漏為七。亦終不離見諦思惟。七漏者。第一見諦漏。第二思惟漏。第三根漏。第四離漏。第五親近漏。第六受漏。第七念漏。下去次第。解此七門。述其過患。行人若當依此大涅槃作觀解。其漏即滅。常昇無為也。智秀曰。此下明七漏中。始舉三漏。正出見諦思惟。為正漏體。次出疑見。是別顯見諦漏也。
復次一切凡夫不見有漏(至)常修聖行是故無漏。
桉。僧亮曰。下釋七漏也。有漏見漏是實漏。餘五是漏因說也。於有漏中。分為見漏。從疑生故。先明也。以凡夫不見有漏過故也。僧宗曰。前二為章門。言我見我者。是假我。而見為實我。亦可佛地是真我。而計為麻麥我也。我見無我者。佛實是我。計為無我也。無我計我者。於生死常計我也。生六種見。決定有我者。起身見也。無我者斷見也。無我見我者。如眠是無我。見於淨色也。我見我者。以定力。見未來相續不斷。我見無我者。若以捉四陰為我。見色為非我。可舉一我自釋無在也。我作受知。此三句為一。此用為小異不出身見也。若不爾。前決定為章門。後分我作知。更為三句也。寶亮曰。此下正出漏體。明此七漏皆不離見諦思惟。然眾生癡重。種種妄計。皆不得法實。因是疑見生六種心者。在始二心。決定有我。決定無我。是總句。恐非六之數。我見我者。第一心。但有假名我。以凡夫計。有一性我之法也。我見無我者。第二心。佛實是真我。橫計為無我也。無我見我者。第三心。實無神我。然是假名。假名我執者。言是實性我也。下餘三心。謂作者受者知者。而凡夫妄計。所以成邪見。如來永斷此漏源。是故非漏。
善男子凡夫不能善攝五根(至)觀欲如是多諸過患。
桉。僧亮曰。下次明根漏。依六根所起。名曰根漏。若能攝六根靜三業。制不為非。其惡則止。若就所對治。名曰戒漏也。
復次菩薩摩訶薩觀諸眾生(至)永斷根本是故非漏。
桉。僧亮曰。二十五里譬二界。以攝相為喻也。王譬佛。一臣譬菩薩。油缽譬念慧。斷汝命者失念慧。故慧命斷也。一人拔刀者。譬精進見淨。不生色相。至識亦如是。明真俗。觀真則無色。觀俗則見苦。不作生相。至不作因相。生滅是行苦。因是集也。釋真中。尚無苦集。況淨色觀也。和合相者。釋俗和合。是苦是集也。
復次善男子復有離漏(至)思惟其義是名為離。
桉。僧亮曰。離者。以行經為離。先說離體也。寶亮曰。此下明惡漏。若從治道。名為離漏。如昔教明惡生惡馬惡知識等。若能長人惡法。教令避也。就今經為論。直覩之為生死無我。即得遠離。何以然。既體諸佛所師法。便知生死是虛妄。依如來藏有故。不假遠避也。從云何親近漏下。第五若親近衣服飲食。則生人貪染。斷於慧命。若不著此四事。便善日夜增。惡法稍斷。若據所對治。名之近漏。
何以故善男子我都不見(至)亦復如是心不造惡。
桉。僧亮曰。上說行經者。此說經是離也。
善男子譬如世間有善咒術(至)有如是等無量功德。
桉。僧亮曰。師教長良弟子恭。由此二事。能滅惡也。咒術以下。廣譬經能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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