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七
辨縛解義 辨前後五陰相續以蠟印為譬 名色繫縛眾生眾生繫縛名色 明煩惱與習手為因果 廣辨八喻謂逆喻現喻等 廣釋燈譬聖道義 釋須陀洹雖生惡國猶自持戒 引香山師子為譬 廣辯戒定慧相不可得 釋十六惡律儀 釋生義與涅槃義皆不生不滅 釋佛性非一非二義
師子吼品之第四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說(至)以是二因應無縛解。
桉。僧亮曰。第三門辯縛解也。若如上說因果之觀。必從縛得脫也。僧宗曰。此下復有四段。探其義。並從中道而來也。前中道論義。初以五句執有。後以七句執無。佛釋雲。不可一向定有。不可一向定無。今此下猶欲成其前執也。以縛解修道。二問成前有執。轉障勸修。成前無執也。所以知縛解成其有執。謂若因中有佛性。為惑所纏。故稱為縛。從因至果得脫。故稱為解。若因時無性。後方有因。本無故則無有縛。果時自起。生在累外。復無所解也。以此二因者。正因即神明。緣因即萬善。此自是有為。居在於縛。乃至金剛亦未免於惑。是則金剛為累。生在於前。佛心無累。起在於後。豈有從縛至解耶。寶亮曰。大文第三明縛解之相也。若於向者。觀因觀果。信心得立。承此修道者。則名為解。若於此因果六行之中。信心不立。則名為縛。今將明此理。故先作難。若如佛所說。應無縛解。何以然耶。我先言正因中有佛。故須緣了出。而佛言正因之內。都無有果。然則有縛之時。舉體無縛。及其解時。亦未曾有縛。云何而言。從縛得解。下引事如五陰遷流。念念生滅。法相如此。誰縛誰解。就此文中。凡有五段。第一明行人。於三世中。陰陰相傳。第二出起縛之體相。第三辯解體之方法。第四明縛解不相離。第五論子果縛異。智秀曰。上明中道。雖復理相顯然。但學者根殊。曉則成解。迷則致縛。為獎學者。使順縛而就解。此下第三次辯縛解明義。凡有五翻。第一約不異段。第二明業盡果謝。理不可移。第三訖燈生闇滅。明果謝之後後。果必來續也。第四蠟印譬。明陰所以續由。果因之理。必相開故也。第五炎。明中陰果報相從也。
是五陰者念念生滅如其生滅誰縛誰解。
桉。僧亮曰。若因中佛性。為結所縛者。結滅則解。名義可尋也。今五陰生滅。前垢後淨。一滅一生。初不相及。誰縛誰解也。
世尊因此五陰生後五陰(至)眾生亦爾云何縛解。
桉。僧亮曰。為外人作通也。若不至則無縛者。亦應無生也。僧宗曰。物情多疑此理。是故致問。若中道義圓。則生解亦圓。以承此見性。若乖之一豪。則永遠正路。此五陰者。引陰證不相及義為譬。以成其執也。言此陰自滅。不至彼陰。二陰同縛。尚不相至。豈況佛性。而從縛得解。若有縛解。當知因中已有性也。
善男子諦聽諦聽(至)如燈生闇滅燈滅闇生。
桉。僧亮曰。答意是相續假名眾生有結。以中陰續死陰。以生陰續中陰。眾苦名之為縛。不在因中有果也。僧宗曰。就二陰釋相傳之義。其難欲使已有性。在於身中。從惑得解也。今明不假已有一性。夫因果本自相召。有因則有因。有果則有果。不得言都無。在因為縛。從因至果為解。若論實法。則前不至後。相續為論。則本縛今解。
善男子如蠟印印泥(至)如印印泥印壞文成。
桉。僧亮曰。印譬前陰。文譬後陰也。僧宗曰。重為二陰作譬也。以火融蠟滅。而泥文自生。此時而現。不得言蠟文變為泥文。文非泥出者。非泥離蠟自然而出也。不餘處來者。由蠟而來也。以況現陰中陰義也。以行業之火故。令現陰滅。中陰陰生。亦不得言中陰離現而生。亦不得言餘處生。由現陰為因也。寶亮曰。蠟喻死時行人。印喻死時五陰。泥喻中陰行人。泥上之文。喻中陰五陰。不變在泥者。死時之陰。與行人亦不變作中陰中人也。文非泥出者。中陰五陰。不直從人生也。不餘處來者。復不別從餘處得中陰中五陰也。以印因緣而生文者。因死時之陰。得中陰陰也。現在陰滅。中陰陰生者。合向者印滅。文成句也。是現在陰。終不變為中陰五陰者。合向蠟印不變在泥句也。中陰五陰亦非自生者。合向文非泥出句也。不從餘來者。合向不餘處來。句也。因現陰下。合向以印因緣而生是文也。
名雖無差而時節各異(至)如印印泥印壞文成。
桉。僧宗曰。非肉眼見者。其色細妙。天眼乃見耳。三種食者。思食即過去業也。此中有冷煖觸成身。意地四心及五識。諸心相連。無段食也。中陰二種善與惡者。向明以前陰為蠟。中陰為泥。今復明從中陰。向受生處也。寶亮曰。中陰報妙。唯天眼識所覩。亦無段食。而自資故。隨其用業善惡之所感。心用之麁細。後父母和會。各隨業覓生。以成己身。起三煩惱。交會纏著。中陰陰壞。後陰續起。如印壞之文成。
生時諸根有具不具(至)以是義故名五陰生。
桉。僧亮曰。雖無差時節各異者。時雖是一。而一生一滅。用不同也。寶亮曰。第二出縛體也。隨業成早晚。生三毒因緣。業結亂起。繫縛於生死也。
是人若得親近於佛(至)以是義故名五陰滅。
桉。僧亮曰。斷煩惱業受生死。名解脫耳。寶亮曰。第三出解體也。繫縛輪轉。自非深觀境界。無以除生死苦也。
師子吼言空中無刺云何言拔陰無系者云何繫縛。
桉。僧亮曰。上云。陰不斷名縛。而未說系主。故設難也。寶亮曰。第四正明縛解不離眾生。離縛解之外。無別有眾生。但因成假名。離因無果。若以惑成人。名人為縛。以解成人。名人為解。將明此理。故難雲。空本無刺可拔。陰亦無縛可解。
佛言善男子以煩惱鎖(至)無煩惱故名為解脫。
桉。僧亮曰。生生不斷。由煩惱系也。寶亮曰。五陰法外。更無別人。束五陰作人也。若五陰有縛。名人為縛。若五陰解。名人為解。如柱持屋。無別屋外有柱也。
善男子如卷合掌繫縛等三(至)無煩惱故名為解脫。
桉。僧亮曰。指合成卷。而指散卷滅。合散成滅。不異於指。煩惱亦爾也。
善男子如說名色繫縛眾生(至)亦名眾生繫縛名色。
桉。僧亮曰。陰長結短。容有相縛。而名色眾生。無長無短。更以為譬也。寶亮曰。因成假名。更無別法起。其旨始顯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眼不自見(至)是故我言眾生解脫。
桉。僧亮曰。二手合時。更無異法。而來合者。合一是果。手二是因。而離手無合也。名色眾生亦爾。寶亮曰。若名色異眾者者。可得言縛。今名色與縛一體。如眼不自見。云何名色繫縛名色耶。佛答。以二手共合。更無別合法。即手為合故。即名色為縛也。
師子吼言世尊若有名色(至)未離名色亦應繫縛。
桉。僧亮曰。名色眾生。二無長短。致此難也。寶亮曰。第五明子果縛異。
善男子解脫二種(至)油若盡者滅則無疑。
桉。僧亮曰。名色三種。謂是因是果。非因非果。煩惱與習。互為因果。以煩惱陰是果。佛性眾生亦是名色。非因果也。寶亮曰。羅漢已斷子縛盡。雖有名色。非生死因。但果報數盡。非治道所除也。
善男子所言油者喻諸煩惱(至)若得斷者則入涅槃。
桉。僧亮曰。有或者。則處處受生。故名眾生。或盡不生。不名眾生。名入涅槃。寶亮曰。燈譬果縛。油譬子縛也。
師子吼言世尊燈之與油(至)云何如來喻之於燈。
桉。僧亮曰。以明譬眾生。後以眾生譬燈。即以明為燈。油是生因。今煩惱是眾生成因。竟以何為譬耳。寶亮曰。師子吼還更執明燈之與油。二物各異。若言眾生即縛者。此非譬也。
佛言善男子喻有八種(至)七先後喻八遍喻。
桉。僧亮曰。欲明譬有多種。此少分譬也。此下廣辨逆與不逆諸譬也。寶亮曰。引八喻。明譬法不全取。前所喻者。蓋少分耳。
云何順喻如經中說(至)更無別車眾生亦爾。
桉。僧亮曰。舉八種之意。意在少分也。
善男子若欲得合彼燈喻者(至)不為諸有之所污染。
桉。僧亮曰。炎譬金剛。習盡則滅也。
師子吼言世尊眾生五陰(至)誰有受教修集道者。
桉。僧亮曰。第四修道門。從縛得解。功由眾行道之義也。說修道。以積習為義也。有為主無。亦無繫住。何有修道。僧宗曰。大段之第四明修道也。成前執有之難也。若因中有性。為惑所纏。從因至果。除惑說修。既有除惑之功。則修道義立。若因中無性。則唯是生滅。念念無常。當體自滅。誰有修道。至涅槃耶。就脩道中。可有八段。第一明相續修道有益。第二明修之方法也。第三明道平等。第四寄處所以明道。第五寄人明道。第六遣著就無相境界。第七更舉無十相。勸修其因。第八重舉極果。令修十相之因。心不斷者。言雖念念滅。要相續縛解不斷也。寶亮曰。就辯修道之中。開為十段。第一明眾生神識。雖念念滅。得有修道之義。第二明修道得法不得法。若忘懷得理。即出生死。第三明道性平等。第四明處道。第五明時道。第六明人道。第七遣執明道。第八出能修道人。第九辨定慧相資。第十廣因果結句也。
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至)勤精進心信心定心。
桉。僧亮曰。三慧是道。始從聞思也。念是聞慧。慧是思慧。發心是修慧。是六次第也。
如是等法雖念念生滅(至)相續不斷故名修道。
桉。僧亮曰。說有修集道者。以相續為集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是等法(至)亦相似相續云何修集。
桉。僧亮曰。張兩關難也。稱上六心。言皆念念生滅。不能除結也。第二關雲。若相似者。下則常下。亦無修力也。寶亮曰。問有兩意。一意。若念念滅者。體不自固。則無增長。二意。若從下生中。從中上。則非相似相續。
佛言善男子如燈雖念念滅(至)亦能增長樹林草木。
桉。僧亮曰。答初關難也。寶亮曰。先遣初意也。明一神解。雖念念生滅。要冥相資。故得有用也。
善男子汝言念念滅(至)則能破壞一切煩惱。
桉。僧亮曰。答第二關難也。寶亮曰。次遣第二。意明心是知解之性。雖改代不常。要相續不斷。理數目增進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說(至)云何而得不作惡業。
桉。僧亮曰。舉佛昔說修道相似不相似。譬為證也。寶亮曰。將欲重諮。先領佛昔所說。佛言心不斷故。得念念增長。若爾。須陀洹人亦應無漏。無漏相次。云何。捨無漏。而生惡國耶。然須陀洹人。得見諦無漏。無三漏業。乃是三住菩薩之位。何應受邊地報耶。是故一家撿理。義不應爾。如凡夫中小有福力。尚不生邊地。況須陀洹人。當受此報乎。今言生惡國者。捨見諦無漏清淨五陰。起思惟門煩惱。故言生惡國也。
佛言善男子須陀洹者(至)以道力故不作惡業。
桉。僧亮曰。見結不起。故不失須陀洹名也。
善男子譬如香山有師子王(至)以道力故不作諸惡。
桉。僧亮曰。香山。譬得初果時五陰。師子王。譬初果無漏。鳥獸見諦惑也。山譬惡國陰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服食甘露(至)須陀洹陰亦復如是。
桉。僧亮曰。廣舉諸證不失。
師子吼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云何修定云何修慧。
桉。僧亮曰。此下明修義也。寶亮曰。第二段明修道得法不得法也。但自為不兼於物。名不得法。此下有三翻明義也。
佛言善男子若有人(至)修戒定慧是名聲聞。
桉。僧亮曰。第一翻直雙說相對。明得法也。
善男子云何復名修集於戒(至)是則名為修集智慧。
桉。僧亮曰。第二重就能破大惡。以明得法也。
善男子修集戒者為身寂靜(至)為得常樂我淨法故。
桉。僧亮曰。廣釋修戒定慧相也。寶亮曰。第三明要心大果名得法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說(至)是故涅槃無因無果。
桉。僧亮曰。難意承上戒定次第相生。而得稱常。其義未顯。故問也。若由智得滅。滅是本無今有。有即是生。生即是滅。直以不更生更滅名常者。生亦如是。即生即滅。不更生更滅。亦應常也。寶亮曰。是生雖復當體。不辯住滅。名之為常。要有始終不恆。故非涅槃也。
師子吼言世尊眾生為悉(至)亦不應說佛性如空。
桉。僧亮曰。因有三種。正因緣因則別。境界因則共也。何者。三達智。一法不知。則非佛三世因緣也。各各有則無常者。謂彼佛所知。此佛不知。不知故惑不盡。佛應無常也。寶亮曰。第三段明道性平等也。將欲廣明此理。故先作問也。
佛言善男子眾生佛性(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
桉。僧亮曰。總答三因。明皆共有平等也。寶亮曰。在果之日。有六道差別。成佛之後。如是無異也。
師子吼言如佛所說(至)而是佛性常一無變。
桉。僧亮曰。廣舉眾譬以釋同修而無礙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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