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四
破外道所執義 釋更轉法輪義
聖行品之第八
復次善男子諸行無我(至)以是義故定知無我。
桉。僧宗曰。專念憶想。是證常家。第三第四事也。常即自在。所以兼破。
復次善男子若諸外道(至)如來如是真實有我。
桉。僧亮曰。計我之六事也。諸根和合。是假名我。假名但名家稱名也。
復次善男子若諸外道(至)以是義故定知無我。
桉。僧亮曰。通破第一第二事。先以口涎破第四事也。
善男子是諸外道癡如小兒(至)有真實諦非於外道。
桉。僧亮曰。我名本在佛地也。外道不識得少許分故。妄計諸行為我。如生盲不見色。說色語之。唯以已之所解為色。終不得色之相。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至)乃作如是分別真諦。
桉。僧亮曰。四諦二諦。昔來凡是廣說。顯示應跡。似乖將欲會之故也。法瑤曰。聞上廣說四諦真實之義。嘆今說實諦。於昔鹿苑。為更轉也。僧宗曰。三重明慧。窮理盡性。聖行已畢。迦葉取時眾之心。假為不達因。以盡疑也。寶亮曰。一品之中。第四遣執明慧也。若於緣中。虛心屬法。則成智慧用也。文殊一問。成有三過。一謂如來實涅槃。二雲佛作心轉法輪。三謂更轉也。
佛告文殊師利汝今云何(至)常住不變不般涅槃。
桉。僧亮曰。轉法輪者。謂所說之法。令聽悟解。為轉也。解以摧惑。為輪也。若佛有說。則是有為有盡。何名涅槃。今無說而物聞。不滅而人自滅。故言不涅槃也。僧宗曰。疑有三意。此釋第一意也。
善男子若有計我是佛(至)如來方便轉於法輪。
桉。僧亮曰。此下釋不轉有二意。一以不轉說轉。二就跡應有轉也。此第一意。不轉說轉也。僧宗曰。釋不轉有三重。第一極處無轉。第二應故有轉。第三顯極處相。如虛空也。
善男子譬如因眼緣色緣明(至)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桉。僧宗曰。第二明有轉之。義緣有應接之因也。
善男子亦爾非生非出(至)非作非造非有為法。
桉。僧宗曰。第三明極地無心於轉。如彼虛空也。
善男子諸佛世尊語有二種(至)為諸菩薩說出世語。
桉。僧亮曰。第四明昔小今大。不應言更。若以益物為更者。四十九年已來。未始不益。不應今日方雲更也。僧宗曰。此下釋無更義。有九重也。此即第一明教異。謂昔淺而今深也。
善男子是諸大眾復有二種(至)為諸菩薩轉大法輪。
桉。僧宗曰。第二明乘異。昔為求小者故說。今為求大者說。
復次善男子復有二人(至)極下根者即一闡提。
桉。僧宗曰。第三明根異。昔為中根者說。今為上根者說也。
復次善男子求佛道者(至)為上精進轉大法輪。
桉。僧宗曰。第四明精進異。昔為中精進。今為上精進說也。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桉。僧宗曰。第五明得道異。昔八萬天人悟須陀洹果。今八十萬億人不退轉三菩提也。
復次善男子波羅捺城(至)稽首請我轉大法輪。
桉。僧宗曰。第六明請主異。昔日梵王。今日迦葉。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至)如實演說常樂我淨。
桉。僧宗曰。第七所明理異。昔說無常。今說常也。
復次善男子我昔於彼(至)四維上下亦復如是。
桉。僧宗曰。第八聲之所聞遠近異。昔止梵天。今徹十方廿恆沙世界之也。
復次善男子諸佛世尊(至)皆悉名為轉法輪也。
桉。僧宗曰。第九明自出世已來。未曾不轉法輪。今亦何更之有耶。
善男子譬如聖王所有輪寶(至)大涅槃經所行聖行。
桉。僧宗曰。嘆法輪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則能奉行故名聖行。
桉。僧亮曰。上已說戒定慧。通菩薩。得稱聖行。未知究竟實諦。通學地以不。是故問也。聖名諸佛世尊者。夫究竟實諦。得稱聖行。唯佛世尊也。法瑤曰。此下為明聖。不為明行。上來明戒定慧是聖人之所行。非明聖也。聖者正也。如來始當其位。故說佛說聖義也。今但合行說耳。旨不在行也。僧宗曰。上明戒中。已結聖名。今辨三法既竟。復想結聖行。寶亮曰。第五段結果也。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至)是故此地名無所畏。
桉。僧亮曰。前三是因。後四是果。慧能斷因果。故總說地德也。亦不畏三惡道者。除惡已漸。故次說之。此三麁故先除也。惡有二種者。此善趣中惡也。不畏受二十五有者。無如上惡。能斷二十五有也。法瑤曰。得上戒定慧行。則入此初住地也。離五怖畏。故曰無畏地也。畏貪恚病死等者。即不死不活畏也。闡提等者。離惡名畏也。不畏三惡道。無惡道畏也。不畏沙門。乃至波旬。無大眾畏也。前不動地。是入初地之始也。堪忍地。是初地之中。此無畏地。是初地之終。亦可七住。七住三界結盡。始無三畏之畏也。僧宗曰。無畏地者。七地也。前結戒果雲。初不動地。次結定果雲。第三堪忍地。今結慧果。指第七地也。所以爾者。示行有淺深。結果亦異。言無畏為七地。依常釋七地。為遠行地。今乃雲。無畏者。謂不畏三界果報。故偏稱也。寶亮曰。無畏果者。亦同是初地。明慧是解性。不存緣而照。既具有無分別之知。故結之以無畏也。第一無不活畏。以菩薩達萬法相空。不假資生。豈畏不活。以不畏故。則不生三毒。故無不活畏也。第二無三惡道畏也。第三無惡名畏。第四無大眾威德畏。第五無生死畏。大士不畏受二十五有生死。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所有功德而當可說。
桉。僧亮曰。智能除結。非定不成。是以因定說智也。若欲吹壞須彌山王。乃至碎身之苦者。地有二果。一滅惡。二神通。兩說其名也。所以然者。上說斷有。或者便謂。不得入有為化。更出自在之事。以表地名。釋其疑也。僧宗曰。此言漸進。向八地也。向七地已。不畏惡道果報。而未免二十五有者。就七地。自有餘報身者。今八地以上。一向法身。故言二十五有也。三昧非慧。因定生慧。共相資成也。所以知八地者。言具二十五三昧。能為種種神通。尋神通之用。非近行所為也。寶亮曰。第六段也。若通作結果段者。猶屬前文。第五段直結果。在初地既發。初住得無漏正解。後方進修萬行。得二十五三昧。斷二十五有。結得八地以上自在果。若就此義而分。則成第六也。此二十五三昧。就勝處受名。一一皆攝於眾。故名三昧中之王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四
上篇:大般涅槃經集解
下篇:大般涅槃經義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