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當別人冤枉我們,或者對我們不了解,我們要解釋嗎。
答:世間上的事,過眼雲煙。人與人之間,應以相互關懷,相互勉勵為根本。
不管人家冤枉或者誤會我們,我們還是以自我批評、自我懺悔為妙。若是解釋太多反成為自我辯論。不一定就起到效果,或使對方反而更反感。
時間會印證真理的,當人家在時間的流逝後印證我們的好,就自然會對我們另眼相看。只要我們所做的事是為大眾,就不怕被誤會和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