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記卷第十二
沙門釋光述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
如是已約至三極少量者。此下大文第三明三分齊。一明三極少。二明前二量 此下第一明三極少如是已約踰繕那等辨器世間.身.量差別。此約色明量 約年等辨壽量有殊。此約時明量 色.時二量差別不同。未說應說。此二建立差別不同。無不依名。前二量及名未詳極少。今應先辨三極少量。結前問起 又解二量不同未說應說。此總生下 此二建立下。別起頌文。
頌曰至色名時極少者。頌答。
論曰至為色極少者。明色極少。如是分析至為名時極少者。總釋名.時極少析名至一字為名極少。析時至一剎那為時極少。
一字名者如說瞿名者。此別釋名極少。約字以顯。名有多種。有一字生名。有二字生名。有多字生名 一字生名者如說瞿名。
何等名為一剎那量者。此下別釋時極少。此即問也。
眾緣和合至一剎那量者。現緣和合法得自體頃。即便落謝更不經停名一剎那。或有動法行度一極微名一剎那。諸法實無行動。相續道中假說動故。對法師說如文可知。廣釋剎那量如婆沙一百三十六。
已知三極少前二量云何者。此下第二明前二量結前問起。
今且辨前至此八踰繕那者。就答中。一明色量。二明時量。此下明色量 踰繕那等。等取俱盧舍等。
論曰至為一踰繕那者。此微即極名曰極微。若依正理三十二雲。然許極微略有二種。一實。二假。其相云何。實謂極成色等自相。於和集位現量所得。假由分析比量所知。謂聚色中以慧漸析至最極位。然後於中辨色.聲等極微差別。此析所至名假極微。令慧尋思極生喜故。此微即極故名極微。極謂色中析至究竟。微謂唯是慧眼所行。故極微言顯微極義 准彼論文。有二種微積七極微為一微量。微顯細聚。梵雲阿菟此名微。眼見色中最微細也。應知但為天眼.輪王眼.後有菩薩眼所見。積微至七為一金塵。金.銀.銅.鐵總名為金雜心雲銅塵。舊俱舍雲鐵塵。皆局一偏。塵於金中往來不障故名金塵 又解積微至七方於金上住故名金塵。水塵兩釋亦爾兔毛塵量等兔毛端名兔毛塵 又解積水至七方於兔毛端上住名兔毛塵。羊.牛毛塵兩釋亦爾又婆沙有一說。七微成一水塵。七水塵成一銅塵。七銅塵成一兔毫塵 此師意說水塵細。銅塵麁隙游塵等文顯可知 若依此間計一踰繕那成裡數者。謂一肘有一尺六寸。四肘為一弓。一弓有六尺四寸。五百弓為一俱盧舍。計五百弓有三千二百尺。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計八俱盧舍有二萬五千六百尺。以五尺為一步計有五千一百二十步。以三百六十步為一里計有一十四里餘八十步為一踰繕那 言阿練若者。阿之言無。練若名喧雜。
如是已說至智者知夜減者。此下第二明時量就中。一明其年量。二明諸劫量 此即明其年量。從夏至至冬至夜增晝減。從冬至至夏至晝增夜減 又解時長名增。時短名減。若作此解從秋分至春分夜增晝減從春分至秋分晝增夜減。春分秋分晝夜停等 牟呼[口*栗]多此雲須臾一年之中總減六夜此言減夜。影晝亦六減。顯一年中六月小也。分一年為三際。謂寒.熱.雨各有四月。於此寒.熱.雨際十二月中。一月更半月已度於餘半月應知減夜如是。乃至第六度一月更半月已度於餘半月復減一夜。以此頌證故減六夜。由此減夜擬作潤月。論主所以不廣明諸曆數者。恐人耽著邪命自活。
如是已辨至今次當辨者。此下第二明諸劫量。就中.一明劫大小。二明劫中人。三明劫中災 此下第一明劫大小結前問起。
頌曰至大劫三無數者。初一句舉四劫數。第二句列四劫名。次兩句釋壞劫。次兩句釋成劫。次六句別釋中劫。次兩句類釋餘三。次一句釋大劫。後一句便釋無數劫。問何故四劫之中不說空.住 解雲以壞攝空。約中辨住故不別說 又解約中辨住。空無別體頌中類顯 又解以壞攝空以成攝住。故婆沙一百三十五雲。劫有三種。一中間劫。二成壞劫。三大劫。中間劫復有三種。一減劫。二增劫。三增減劫。減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增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增減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復從八萬歲減至十歲。此中一減.一增.十八增減。有二十中間劫。經二十中劫世間成。二十中劫成已住。此合名成劫。經二十中劫世間壞。二十中劫壞已空。此合名壞劫。總八十中劫合名大劫。
論曰至總名壞劫者。此釋壞劫。文顯可知。正理論雲。由此准知傍生.鬼趣。時人身內無有諸蟲。與佛身同。傍生壞故。有說二趣於人益者壞與人俱。餘者先壞。如是二說前說為善 正理評取前家。此論非以正理為量。同彼後說亦無有失 又正理雲。北洲命盡生欲界天。由彼鈍根無離欲故。生欲天已靜慮現前轉得勝依方能離欲。
所言成劫至應知已滿者。此明成劫可知。又正理三十二雲。諸大梵王必異生攝。以無聖者還生下故。上二界無入見道故。
此後復有至成已住劫者。此明中劫並顯住劫。准此論文壽漸減時方名住劫。壽未減時是成劫攝 問初劫唯減。後劫唯增。如何時等中間十八 解雲二十住劫前後相望。前有情福勝。後有情福劣。住中初劫福最勝故。應合受用上妙境界故下時極遲。從第二劫已去其福漸薄上稍遲下漸疾。以上時境勝由薄福故。不合受用故上時遲。以下時境劣由薄福故應合受用。故下時疾。如是乃至第十九劫福漸漸薄。上時極遲下時極疾。至第二十劫福最薄故上時極遲。故初.後劫等中十八 又解壽未減時是成劫攝。從無量歲初減已去方名住劫。第二十劫上至八萬多時經停。故初.後劫等中十八。
所餘成壞至二十中劫者。因明住劫復顯成.壞.空三時皆准住劫。
成中初劫至有情漸捨者。明成.壞劫二種不同。共業易故一劫成.壞別業難故十九成.壞准此論文梵王但受五十八劫。謂成十九。住二十。壞十九。故大智度論雲。梵王壽命五十八劫。前言梵王六十劫者據大數而言 又解初成劫時梵王即住。言十九劫成有情者從多為論。據器成已後壞劫時梵王亦住。火從下壞臨至梵王方生上天。數滿六十非要具受 問若依立世經十劫成器世間。十劫成有情世間。十劫壞有情世間。十劫壞器世間。如何會釋 解雲立世經說。梵王十小劫獨住。然後梵輔等生。彼經意說以大梵王獨一少故攝入器中。故說十劫成器世間。據梵輔已下從多分說故言十劫成有情世間。此論多.少通論。故說十九劫成有情世間一劫成器世間 又立世經說。初從壞地獄乃至壞梵輔。經十小劫眾生世界壞。然梵王未上生也。彼經意說以大梵王獨一少故攝入器中。又據漸壞故言十劫壞器世間。據梵輔已下從多分說故言十劫壞有情世間。此論多.少通論。故言十九劫壞有情世間一劫壞器世間。前有情世間中引婆沙評家義。梵王二十中劫獨一而住者。通初.後說。初十劫獨一而住。梵眾生已未敢共居。復經十劫然始共居。故知有二十劫。
如是所說至成大劫量者。此明大劫。
劫性是何者。問。
謂唯五蘊者。答。
劫謂時分。時無別體。約法以明。故以五蘊為體。故婆沙一百三十五雲。劫體是何。有說是色。引證(云云)。如是說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然劫既通三界時分。故用五蘊四蘊為性。
經說三劫至三無數者。依經起問。阿之言無。僧企耶名數。
累前大劫至三無數者。答。累前八十大劫為十百千至三劫無數。
既稱無數何復言三者。難。
非無數言至是其一數者。解。引經證。
云何六十者。問。
如彼經言至三劫無數者。引經答 阿僧企耶第五十二。於此六十數中其一。至論主出世現有前五十二。諸傳誦者忘失後八。若數大劫至此六十數中第五十二阿僧企耶名劫無數。此劫無數復積至三經中說為三劫無數。非諸算計不能數知。故得說為三劫無數。婆沙一百七十七雲。總有七說。此論當第三說。廣如彼釋。
何緣菩薩至方期佛果者。問。
如何不許至發長時願者。答 波羅此雲彼岸。蜜多此雲到。
若餘方便至久修多苦行者。難。若餘二乘修少方便亦得涅槃。何用為菩提久修多苦行。
為欲利樂至求無上菩提者。答。為益有情長時修願。故捨二乘涅槃小道。迴求無上正等菩提。
濟他有情於己何益者。問。
菩薩濟物至即為己益者。答。
誰信菩薩有如是事者。難。誰信菩薩專欲利他不自益己。
有懷潤己至以他為己故者。答。二乘之人有懷潤己無大慈悲。於此有情稱為濟他即為益己。此事實難信 菩薩行人無心潤己有大慈悲。於此有情稱為濟他即為益己。此事非難信 又引三證。一引無哀愍有慈悲證。二引執我愛無我愛證。三引有情修種性異證。依諸有情種姓差別故 有頌言者。初兩句明異生。下士勤求自身人.天等樂。次兩句明二乘。中士求滅三苦。非求有漏樂。以此樂是當苦依故 又解此樂行苦依故 又解此樂壞時苦故名為苦依。後一頌明菩薩。上士恆時勤求自荷受眾苦令他有情近得人.天善趣安樂。遠令他苦永滅盡故得涅槃樂。所以者何。由姓不同以他苦樂而為己苦.樂故。
如是已辨至麟角喻百劫者。此下第二明劫中人。就中。一明佛.獨覺。二明四輪王。三明小王出興 此即第一明佛.獨覺。上兩句明佛。下兩句明獨覺。
論曰至諸佛出現者。於八十劫中二十成劫.二十壞劫.二十空劫無佛出世。唯於二十住劫中有佛出世。然於二十住劫中十九增位無佛出世。十九減位有佛出世。就劫減位始從八萬乃至百年。於此中間有佛出世。故賢劫經第十說。[牛*句]留孫佛人壽四萬歲時出世。[牛*句]那含牟尼佛人壽三萬歲時出世。迦葉佛人壽二萬歲時出世。釋迦牟尼佛人壽百歲時出世。若依西域記第六[牛*句]留孫佛人壽六萬歲時出世。[牛*句]那含牟尼佛人壽四萬歲時出世。迦葉波佛人壽二萬歲時出世。釋迦牟尼佛人壽百歲時出世。此應部別不同 問此二十住劫中釋迦牟尼佛於何劫中出世 解雲於第九住劫出世故。立世阿毘曇第九說住劫中雲。是二十少劫中世界起成已住者。幾多已過幾多未過。八少劫已過。十一少劫未來。第九一劫現在未盡。准立世文故知釋迦牟尼佛當第九劫出世。彌勒佛即當第十劫出世 又泰法師云。若依立世經此二十住劫中後十住劫無佛出世。前時住劫有佛出世。就前十住劫中。前五住劫無佛出世。後五住劫有佛出世。第六住劫減至四萬歲時。[牛*句]留孫佛出世。第七住劫減至三萬歲時。拘那含牟尼佛出世。第八住劫減至二萬歲時。迦葉波佛出世。第九住劫減至百歲時。釋迦牟尼佛出世。第十住劫初減八萬歲時。彌勒佛出世 撿立世文。但言今時當住劫中第九劫。更無餘說。又撿起世經亦無此說。不知泰法師何處得此文來 此論餘文可知。
何緣增位無佛出耶者。問。
有情樂增難教厭故者。答。
何緣減百無佛出耶者。問。
五濁極增至及無病故者。答。義便明五濁 壽濁。以命為體 言劫濁者。劫謂時。時無別體約法以明。以五蘊為體。又解若泛出劫體以五蘊為體。此中劫濁以色為體。故論雲資具衰損煩惱濁。以五鈍惑為體 見濁以五見為體 有情濁者。有情離法無有別性以五蘊為體。又解以惡業為體 劫減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說名為濁 由前壽濁起故壽命極被衰損。乃至十歲 由前劫濁起故衣食等資具極被衰損。以此故知劫濁以色為體 由次煩惱濁.見濁起故善品衰損。以煩惱濁耽欲樂故起貪損善。以見濁自苦行故。起戒取損善。或煩惱濁損在家善。見濁損出家善 由後有情濁起。衰損自身身量短小。色白令黑。力強令劣。正念正智令邪念邪智勤勇令懈怠。無病令有病。以此故知有情濁以五蘊為體 問如婆沙一百一十三雲。有情衰損者謂劫初時此贍部洲。廣博嚴淨多諸淳善福德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滿。至劫末時唯餘萬人 准彼婆沙損諸有情令其漸少。何故此論說損自身 解雲婆沙據損多令少。此論據損自身。以實而言皆通兩種。俱有情故。
獨覺出現至二麟角喻者。明獨覺出世並顯二種。
部行獨覺至轉名獨勝者。釋部行獨覺。由眾部相隨名為部行。離教自悟名為獨覺。部行獨覺先是聲聞前三果人。後得第四勝果之時。離教獨證勝果轉名獨勝 又解先是聲聞初果。後得後三勝果時。離教獨悟勝果轉名獨勝。前解為勝。
有餘說彼至不應修苦行者敘異說。若先是聖人不應起戒取。而修苦行。以此故知先是異生。餘文可知。
麟角喻者謂必獨居者。釋麟角喻。如麟一角無二竝生。獨居悟道故喻麟角。故婆沙三十雲。麟角喻者根極勝故。樂獨出故。當知如佛必無有二竝出世間。如舍利子尚無竝出。況麟角喻勝彼多倍。又婆沙九十九雲。問佛得緣佛他心智不。有說不得。所以者何。無二如來俱出世故。復有說者得。此說能緣不說現起 問獨覺得緣獨覺他心智不 答麟角喻者准佛應知 又一說雲。有作是說。麟角喻獨覺。亦定得緣麟角喻獨覺他心智。亦說能緣亦說現起。餘世界中有麟角喻獨覺出世無理遮故 雖有二說然無評家。前既不言有說且以前說為正。又同婆沙前文。
二獨覺中至麟角喻獨覺者。明麟角喻修行時節。
言獨覺者至不調他故者。釋名。
何緣獨覺至對治道故者。外難。何緣獨覺言不調他。非彼無能演說正法。以彼亦得四無礙解故 論主若謂雖能說法而不能投機說法故不說者。又彼獨覺得宿命智而能憶念過去所聞佛說教理。何故不能投機說法 論主若謂能雖說法.亦知根機。而無慈悲故不說者。又不可說彼獨覺無慈悲。為攝有情現神通故 論主若謂雖能說法.及知根機。亦有慈悲。以無受法機故不調他者。又不可說無受法機。爾時有情亦有能起世間離欲有漏道故。
雖有此理至怖諠雜故者。答。雖有此理由彼獨覺過去久習少欣樂勝解無說法希望故。於少欣樂中勝解強故所以別舉。又知有情難受深法。以順生死流既久難令逆生死流故。又避攝眾不說正法怖諠雜故。
輪王出世至何威何相者。此下第二明四輪王。一問時。二問種。三問俱。四問威。五問相。
頌曰至故與佛非等者。初句答初問。第二句第三句及第四句中逆次兩字答第二問。第四句中獨如佛三字答第三問。第五.第六句答第四問。第七.第八句答第五問。
論曰至名轉輪王者。釋初句。准此論文四種輪王皆於人壽八萬已上方出世間。
施設足中至應知亦爾者。釋第二.第三.及第四句中逆次兩字。初引論釋四王。鐵輪王一謂贍部。銅輪王二加勝身。銀輪王三更加牛貨。金輪王四更加北洲 契經已下。會釋經文。依論說四輪經就勝說.但說金輪引經。證訖。論主解雲金輪既然。轉餘三輪應知亦爾 或可總是經文就勝偏說金輪。餘三例釋。
輪王如佛至輪王亦爾者。釋第四句獨如佛。輪王一界無二竝生。如佛無俱。引經可解。處謂方處。位謂時位。
應審思擇至為約一切界者。論主勸思。經言唯一為據一三千。為約一切三千說。
有說餘界至唯一如來者。說一切有部解。於十方界唯一如來無二竝生。立理引教可知 波羅門。此名梵志 喬答摩。此剎帝利中一姓 氏。謂氏族。
若爾何緣至得自在轉者外人引經難。
彼有蜜意者。答。
蜜意者何者。外人徵。
謂若世尊至例此應知者。通釋經文。梵王經據不作加行。佛眼唯於一三千界觀見自在。若據發起加行。佛眼能於無邊世界觀見自在。天耳通等例此應知。
有餘部師至定有多佛者。有餘部說有十方佛家。可知。
然彼所引至及決定勝道者。立十方佛。家通前舍利子經。此經為約一界。多界。若約多界唯有一佛。則轉輪王餘界非有。經說如佛遮俱生故。汝宗既許輪王餘界別有。如何不許別界佛耶。俱現益多如何不許令得人天增上生。及得決定無漏勝道。
若爾何故至俱時出現者。說一切有部難。
以無用故至無二佛現者。十方佛家答。一以無用。二由願力。三令敬重。四令速行。
如是所說至主兵臣寶者。釋第五.第六句。
象等五寶至生他有情者。難。於七寶中除輪.珠寶餘象等五有情數攝。如何他輪王業生他有情。此約親因為難。
非他有情至乘自業起者。答。非他像等有情從他輪王親因業起。各自從己親因生故。然由先造互相系屬疎增上業於中若一乘自業生。餘亦俱時乘自業起。如是所說至大士相殊者。釋後兩句。四種非一名諸。輪王皆具三十二相。金輪具勝。餘三雖有。非如金輪。
若爾輪王與佛何異者。問。
佛大士相至故有差別者。答。正理釋雲言處正者。謂於佛身眾相無偏得其所故 言明瞭者。謂於佛身相極分明能奪意故 言圓滿者。謂於佛身眾相周圓無缺減故。
劫初人眾至為防僱守田者。此下第三明小王興。問.及頌答。
論曰至長壽久住者。釋初句。劫初化生名為意成。初未段食以喜樂為飲食。
有如是類至無所貯積者。釋第二句 地味。謂地中出。猶如融餳 地皮餅生者。地味漸乾成餅名地皮餅 林藤。此藤成林故名林藤。食林藤已前身無便穢。食香稻已去方有便穢。餘文可知。
後時有人至始於此時者。釋第三句。
為欲遮防至此時為首者。釋第四句 三末多。此雲共許。眾人共許為好人也。惡業道中隨重別說。所餘輕者略而不論。餘文可知。
於劫減位有小三災者。此下第三明劫中災。就中.一明小三災。二明大三災。此下明小三災。頌前標宗。
其相云何者。問。
頌曰至七日月年止者。頌答。
論曰至饑饉災起者。釋上三句。以此文證小三災。各別於中劫末起 又立世阿毘曇第九亦說小三災別劫中起。如彼廣說 相續。謂身 邪法。謂諸惡法。應知此時亦起餘過。從強過重偏說貪.瞋 場是積聚穀麥處。故名場蘊 訶梨怛雞。菓名舊云訶梨勒訛也 刀災死疾故日最少。疫災死遲其日稍長。饑災死最遲故時最長。餘文可知。
此三災起至北洲總無者。此釋第四句。
前說火災至今當具辨者。此下第二明大三災。牒前問起。前說火災焚燒世界。餘水風災亦爾如應當知。何者為餘水.風災。今當具辨此大三災。
頌曰至七水火後風者。前三句明三災。次三句明第四定無災。後兩句明災起次第。
論曰至亦無餘在者。釋初句。婆沙一百三十三說雲。火災起時。有說七日先隱持雙。先一照耀。後六漸出便壞世間。有說一日分為七日。有說一日成七倍熱。有說七日先藏地下後漸出現。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火生。乃至梵宮皆被焚燎 水災起時有說三定邊雨熱灰水能壞世間。有說從下水輪湧出。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水生。由彼因緣世界便壞 風災起時有說從四定邊風起能壞世間。有說從下風輪有勐風起。如是說者諸有情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被散壞 此論三災竝非婆沙正義。此論非以婆沙評家為量。隨樂而說。
一類外道至餘極微在者。此下破異執。此即敘計。別有一類勝論外道執極微常。彼謂劫壞但壞麁色。爾時猶有餘常極微。
何緣彼執猶有餘極微者。論主徵問。
勿後麁事果生無種子故者。勝論答。勿後劫成麁事果生無種子故。彼執。劫壞之時壞麁色事不壞常微。此常極微散在空中各各別住。劫將成時眾生業力令常極微兩兩和合生一麁果。量等父母。所生麁果復各兩兩和合共生一麁果。故復量等父母。如是展轉兩兩和合成大地等。從二極微生果已去名為麁事。散常極微名為種子。與彼麁果為種子故。應知劫壞壞彼麁事非壞極微。
豈不前說至風為種子者。述正義。豈不前說世界將成由諸有情於虛空中。業所生風能為世界種子故。故正理雲。風中具有種種細物。為同類因引麁物起(已上論文)或此下世界將欲成時。即以前災頂風為緣引生下地風起。此風能為世界種子。如二十空劫後將成劫時。用前壞劫第二定等火災等頂風為緣故。引下地風為其種子生諸世界。壞望後成是其前故名前災頂。
又化地部至飄種來此者。述異部計。由諸世界壞非一時。此界初成風從他方飄諸種子來此世間成諸世界生芽等果。
雖爾不許至親所引起者。述勝論師計。佛法雖爾我宗不許芽等果生是種等因親所引起。
若爾芽等從何而生者。論主徵問。汝不許種親生芽等。未知芽等從何而生。
從自分生至從極微生者。勝論答。麁芽等果各從自分細芽等生。如是芽等自分復隨芽等自分因生。從麁向細展轉乃至最細有分從二父母芽極微生。攬父母成有彼分故名為有分。父母二微但名為分。二分別故不名有分。彼宗中計種.芽.莖等常微各異。唯自類相生非生異類。
於芽等生中種等有何力者。論主復徵。
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者。勝論答。此種子等除能引集芽等常微。種等更無有別勝力親生芽等。以此芽等各從自分芽等生故。
何緣定作如是執耶者。論主復徵。
從異類生定不應理者。勝論答。芽地大等從其異類種地大等生定不應理。彼計芽種雖復俱以地大為體然類各別。
不應何理者。論主復徵。
應無定故者。勝論反難論主。若從異類能生異類應無定故。應從穀等種生諸麥等芽。
功能定故至從異類定生者。論主釋難。如麥種等定能生彼麥芽等果不能生餘穀芽等果。故言功能定故無不定失。如聲定從手.鼓等異類而生。如燒物熟變從薪.火等異類定生。或燒薪時從白生黃從黃生黑等名異類定生 又解引勝論中聲等為喻。彼宗計德句中聲是實句中空家德。從空異類而生。又從德句中合離異類生。如手.鼓合出聲。如破竹離出聲。熟變是色。色是德句攝。此色是實句中火家德。從火異類生亦從薪生。等謂等取餘德句義中從異類生法。即顯彼說自教相違。
德法有殊至及縷生衣等者。勝論救義。德句義法而有差別。如聲熟等可有從彼異類而生。實句義法而即不爾。種芽地大俱是實句攝。各自分生。又引事證世間現見。實句中法唯從同類生。如從眾藤生一總支。支謂藤圜擬安缽等。彼宗離藤別有支體。體俱地大竝實句收故說此藤生同類支 亦如眾縷生一總衣。彼宗離縷別有衣體。俱是地大竝實句收。故說此縷生同類衣。此二竝是同時生也。又藤與支。縷之與衣。形狀相似。以見藤時亦即見支。見縷之時亦即見衣。故言相似。
此非應理者。論主非救。
非理者何者。勝論反徵論主。
引不極成為能立故者。論主出非理。凡所引喻彼此極成。汝引不極成為能立喻故。
今此所引何不極成者。勝論復徵所以。
非許藤支至如蟻行等者。論主答。如我所宗非許離藤別有支體。非許離縷別有衣體。即眾藤合。即眾縷合。盤屈安布差別不同得支名.衣名。如蟻行等。離蟻之外無別行體。勝論亦許無別行體。故引極成為喻。
云何知爾者。勝論復徵論主。
一縷合中至應亦得衣者。論主以理徵破。此中且破離縷有衣。離藤有支准衣應破。故不別顯。勝論宗計有一全衣與眾縷合。論主破雲。一縷與彼全衣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縷故。若言縷上別有全衣。見縷之時有誰為障令不得衣。若言有障見縷之時何不見障。既不見障但見其縷。故知離縷無別有衣。若有別衣如何不見。勝論計衣雖多縷合此中且以一縷為難。餘縷准知。或一縷言顯多縷中一一縷也。若汝救言於一縷中無全衣轉。則應一縷上但有衣家少分無有全衣既爾應許此全衣體集眾縷上諸衣分成衣。是假非實非更別有有分全衣說名實衣 言有分者。謂此全衣有眾縷分。或此全衣有眾衣分名為有分。若許全衣攬眾縷上衣分以成 復轉徵言 又如何知縷上衣分異縷而有。若言縷上別有衣分。見縷之時何不見彼衣分。既不別見衣分明知離縷無別衣分 汝若復謂此全衣體非一縷合能顯。此衣要待多縷為所依合體方顯者。難雲於唯多經縷和合未著緯縷時應亦得衣 又解若謂全衣要待多所依縷和合衣體方顯非一縷者。於唯多經和合未著緯縷時應亦得衣 上來約縷以破。
或應畢竟至如旋火輪者。此即約根以破。或應畢竟無得全衣理。猶如一衣眼見身觸此一邊時。中.及餘邊不對根故。以中.及外非俱對根。是則非得一段全衣。豈有一衣有對.不對。故知畢竟無得衣理。或對根者可名為衣。不對根者應非衣攝 汝若謂此中及餘邊漸次皆可對治眼.身根非頓對者。則應眼身唯得諸衣分。不應說彼眼.身二根得有分無全衣。勝論計衣眼.身能取 既破外訖。示正義言 是故即於諸縷分上眼.身二識漸次了別。次後意識總起有分段衣覺。故如旋火輪實見火色非見火輪。從眼識後意識謂輪。輪實無體。此衣亦爾。
謂若離縷至甚為靈異者。論主以理釋前離縷無衣 衣異色謂青.黃等色 異類。謂絲.毛等類 異業謂障寒等業用 謂若離此縷上異色。離此縷上異類。離此縷上異業。此衣上異色。此衣上異類。此衣上異業。不可得故 此中釋意縷上見有異色.類.業。衣上即無異色.類.業。若衣上有異色.類.業。可證有衣。衣上既無異色.類.業。明知衣體亦無。約無色.類.業以破彼衣 若汝救言於錦衣上異色.類.業。屬衣非縷。以此錦衣異色.類.業故 汝則應許實句中衣從異類起。所以者何。於錦衣上一一縷色各是青等。無種種異色。一一縷類各是絲等。無種種異類。一一縷業各障寒等業別無種種異業。既無種種色.類.業縷生種種色.類.業衣。是則縷衣相望各異。其縷生衣異類能生。縷.衣二種俱實句攝。是則許實從異類起。如何前說實唯從同類生。此即以縷難衣。約色等三顯縷無異。非欲正聚色等為難 又解即以一一縷上無種種色.等類.業為難。既無種種色.類.業生種種色類業衣。即是此衣從異類起 又解勝論宗衣是實句。色是德句。類是同異句。業是業句。既色.類.業能生此衣是即許實從異類起 於錦衣上或於一分無異色等邊應不見衣。由彼異色等能顯錦衣故。於此一分中無異色等故 汝若固執於錦一分無異色等處亦名衣者。或即於彼無異色等錦一分中應見異色等。以執衣必有異色等相故 復調弄言 彼許有分全衣體唯是一而有種種色.類.業殊一.異相違而得相有。審有如斯甚為靈異。
又於一火至不應得成者。上來破勝論縷衣地大訖。義便復破勝論火大。彼計一火光明界中隨所至處一段光明體唯是一。依多極微上起還以離縷別有衣體。所以次破 於彼一火光明界中隨所至處體若是一。云何於中得有遠燒觸時痛少。近燒觸時痛多。遠照色時昧劣。近照色時明顯。此等不同有異差別應不得成。既有不同有異差別。明非一體。極微眾多即無此過 又解體若是一云何於彼一火界中可得辨有遠近不同。謂此名遠此名為近。燒.照有異。謂同燒多物黃.黑有異。謂同照多物明.昧有異。觸.色差別。謂於其中熱.觸差別。謂於其中色有差別。此等差別皆應不成 又解於一火界遠.近二種不同燒.照二種有異。觸.色二種差別。若是體一此遠.近等皆應不成。
各別極微至理亦應爾者。通伏難。伏難雲各別極微既越根境。故知細極微外有麁事一火光等為眼等境。為通此難故作是言 各別極微一一別住雖越根境眾微共聚可現根境證。如彼外道勝論所宗火鑽等合能生火果非獨能生 又解二微等合能生麁果非獨能生。或如眼色明空等緣合能發識非獨能生又如翳目觀散發時相隣即見別住不見。極微對根理亦應爾。
又即於色等至極微亦壞者。論主又述己宗。約體不異顯壞同時以破勝論。勝論色等與極微異。劫壞之時麁色等壞。極微不壞。為破彼執故有此文 又即於色.聲.香.味.觸立極微名。離色等外無別極微故。色等壞時極微亦壞。由體同故壞必同時。故劫壞時無極微在。
極微實攝至定俱時滅者。勝論救義。六句義中細極微體實句義攝。麁色.聲等德句義收。由體異故壞不俱時。故劫壞時但能壞彼麁色.聲等不能壞彼常細極微。
此二體別至寧異色觸者。論主復破。此實德二體各別者。理必不然。以審觀時即於色等立極微名。非離色.聲.香.味.觸外。有汝所立別實句中。地.水.火.風極微體性。故非實.德二體各別 又勝論宗中自許。實句義中地等眼根所取。寧異德句中色。身根所取寧異德句中觸。此即以理徵破勝論 一說地.水.火.風眼根俱能取四。一說身根能取四種。眼根但取地.水.火三。所以者何。以身能觸冷.煖等風故身非眼。
又燒毛[疊*毛]至不記識故者。此文亦破離色等外實句義中別有地大。勝論宗執毛[疊*毛].紅花等以實句中地大為體。故今復破。毛隨作何色[疊*毛]作白色。紅花赤色。等即等取餘未說者。毛[疊*毛]花等若未燒時知是毛等。若被燒已彼毛等覺則無有故。故毛等覺但緣青.黃.赤.白色等差別而起 或可。等言等香.味.觸。所以者何。毛等被燒熟變生時同作何色。形量等故不知何者是毛是[疊*毛]是紅花等。由此故知但緣色等差別不同作毛等解。離色等外無別地大為毛等體 又解毛等被燒熟變生時形量與前未燒時等。雖形量等不識毛等。故知但緣顯色等別作毛等解。離顯色等無別地大為毛等體猶如地上行伍瓦.器相雜而住記識瓶.盆。非由顯色以顯同故。但由形色由形異故。若不觀形差別不同但看顯色等黃等黑不記識故。瓶.盆等物離形等外既無別體。應知毛等離顯色等亦無實句地大為體 又解猶如行伍形色極微為瓶.盆時由形別故記識瓶.盆。若不觀形不記識故。餘解如前 又解猶如行伍諸穀.麥等或方或圓。離方色等無別有行。若不觀形不記識故。猶如記識瓶.盆應知亦爾。離圓色等無別瓶.盆若不觀形不記識故。餘解如前 彼勝論宗行及瓶.盆皆無有體。故引極成為今所喻。
誰當採錄至廣諍應止者。破訖止諍。
此三災頂為在何處者。此下釋第二句。此即問也。
第二靜慮至名彼災頂者。正釋可解。
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者。釋第三句。此即問也。
初二三定中至遭是外災壞者。答。如二定喜受能為內災。與輕安俱潤身如水相似故。欲界苦受不調柔性名為麁重遍在身中。初定喜微。猶如未能滅。二定喜極。遍身麁重由此極喜皆除盡故。故經中說苦根麁重第二定滅。故正理三十二雲。第二靜慮喜受為內災。與輕安俱潤澤如水。故遍身麁重由此皆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以說內心喜得身輕安故。非唯火災.尋.伺止息。亦由滅苦所依識身。故說苦根二靜慮滅。雖生上地識身容現前。隨欲不行自在故無過。然經言滅苦據正入定時。初靜慮中猶有尋.伺無增上喜不言苦滅。又云於初靜慮內具三災。外亦具遭三災所壞。第二靜慮內有二災故外亦遭二災所壞。第三靜慮內唯一災故外但遭一災所壞 餘文可知。
何緣不立地亦為災者。問。
以器世間至地還違地者。答。又正理雲如先所說三斷末摩。所斷末摩即是地故。不可立地以為能斷。大種類同不相違故。
第四靜慮何為外災者。釋第四句。此即問。
彼無外災至更往餘處者。答。以此文證餘界無淨居天。故正理雲。毘婆沙師說。第四定攝淨居故災不能損。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復不應更往餘處。由此證餘界無淨居天。若餘世界中有淨居者。應如地獄移往他方。寧說不應更往餘處。下三天處由淨居天威力攝持故無災壞。無容一地處少不同便有為災壞.不壞別。
若爾彼地器應是常者。釋第五.第六句。此即問。
不爾至體亦非常者。答可解。又婆沙一百三十四雲。問第四靜慮地若無邊災所不及。寧非常住。答剎那無常故無此失。有說第四靜慮地中宮殿所依俱無常定。謂彼宮地隨彼諸天生時.死時。俱起.歿故。此說非理。所以者何。應無有情共器業故。由此如前所說者好。婆沙說第四靜慮地無邊者。據積眾多別處量說言地無邊。無總地形。故正理二十一解無雲天雲。以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密合故說名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說無雲 問何故此論同婆沙不正義耶。解雲俱舍非以婆沙評家為量 問若爾婆沙所難云何釋通。解雲器未滅時餘天可有共受用故名共業感。
所說三災云何次第者。釋第七.第八句。問。
要先無間至一風災起者。答可知。
何緣如是者。何緣初定數遭火災。二定數遭水災。三定遭一風災。
由彼有情至六十四劫者。答。故正理雲。何緣七火方一水災。極光淨天壽勢力故。謂彼壽量極八大劫故至第八方一水災。由此應知。要度七水.八七火後乃一風災。由遍淨天壽勢力故。謂彼壽量六十四劫故第八八方一風災。如諸有情修定漸勝。所感異熟身壽漸長。由是所居亦漸久住。
俱舍論記卷第十二
同日以書本加一交了
弘安九年五月十六日未時許於東大寺三面僧房北室四聖房如形書寫之了
三論兼密宗睿兼(生年二十三夏[萉-巴+(日/(句-口+匕))]九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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