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第四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光祿卿光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惟淨等奉 詔譯
長者賢護品第一之四
復次,佛告諸長者言:「一切法無觀無不觀。何以故?離生住滅故。一切法無轉無作,離心意識故。一切法系屬於緣,自性無力故。
「又諸長者!眼者四大所造,無常無強而不究竟,無堅無力速朽之法,斯不可信。多苦多惱眾病所集,是故諸長者!眼無依止亦無造作,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四大所造,無常無強而不究竟,無堅無力、速朽之法,斯不可信。多苦多惱眾病所集,是故諸長者!意無依止亦無造作。諸長者!是等諸法應如是學,此眼如聚沫,不可撮摩;眼如浮泡,不得久立;眼如陽焰,從業煩惱渴愛所生;眼如芭蕉,自體無實;眼如幻化,從顛倒起;眼如夢寐,為虛妄見;眼如其響,係屬於緣;眼如影像,由業對現;眼如浮雲,剎那離相;眼如電光,須臾變滅;此眼無主為如地,此眼無我為如水,此眼無眾生為如火,此眼無壽為如風,此眼無人猶如虛空;此眼不實,四大為家;此眼性空,離我我所;此眼無知,如草木瓦礫;此眼無作,風力所轉;此眼為空,不淨充滿;此眼虛偽,雖復治事瑩飾,終歸散滅;此眼如丘井,為老所逼;此眼畢竟無邊際處,後當歸死。諸長者!汝等當知,眼既如是,耳鼻舌身意其義亦然,總略乃至彼一切法應如是知。諸愚夫異生,於彼一切所欲法中而生愛著,謂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
「又復於彼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此等法中所欲愛著,乃至一切有為無為名相法中所欲愛著。是故諸長者!汝等當於所欲法中勿生愛著,謂妻子舍宅財寶等法勿生貪取,當發淨信捨家出家。得出家已不生樂欲,無樂欲故圓具淨戒,修持清淨波羅提木叉之法,圓滿潔白法式儀範,乃至小罪猶懷大懼。諸長者!若如是學即得戒蘊具足。戒具足故,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而無所取。
「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而無所取,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而無所取。
「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而無所取。總略而言,彼一切法都無所取。以無取故即無減失。何法無減失?謂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無減失。
「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無減失。
「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無減失。
「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無減失。此等諸法若無減失,即無染污。無染污故,即速得輕安。何法輕安?謂無所見。若無所見,即一切所向無有少法而作障礙。若無障礙,即自無所害、他無所害,自他無所害。由無害故,心無所壞,即能趣入彼無餘依清淨涅槃。
「又諸長者!所言入者,何所入邪?謂非眼所入,非耳鼻舌身意所入。又諸長者!若執眼從緣成,此即著我我所,離於涅槃。云何離涅槃?謂貪故離涅槃、瞋故離涅槃、癡故離涅槃、無智故離涅槃。諸長者!無智者不離過去、不離未來、不離現在,決定無智、離智所生。何名為智?所謂盡智。何名盡智?謂即過去無盡智、未來無盡智、現在無盡智。緣法無智離智所生。彼無智離智,即眼從緣離智所生。眼者無我,若無我即無取,若無取即無捨,若無捨即解脫。云何解脫?謂我執解脫、眾生執解脫、壽者執解脫、人執解脫、斷常執解脫、一切執解脫、分別執解脫。彼無分別已,即無能分別、所分別。法無分別亦不離分別。云何無分別?謂我我所俱無分別。若我無分別即無取捨,若無取捨即所入解脫。若法離系、若法非離系,皆得出離。何所離邪?謂離一切苦。諸長者!當求如是出離之法。然於是中無法可取。何以故?若有所取即生怖畏。」
爾時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義,說伽陀曰:
「以取法故即生怖, 由怖當墮惡趣中,
若見如是怖起因, 識法有故而生取。
若能如理觀正道, 慧光明見破諸暗,
見故即得勝慧明, 當知異性無所得。
應當審觀諸空處, 運動虛假而不實,
此中勿作安樂門, 渴愛虛誑世間故。
如實了知於空法, 知諸法空皆無實,
我得安樂離憂門, 亦得無動最上樂。
若能如是正了知, 即知一切法皆空,
由斯解脫諸苦因, 是故諍訟無所立。
因諸所欲生執著, 執故而生諸嬈惱,
執者即是取之名, 因取故生於三有。
有故有生即輪轉, 三有止息即不生,
老病死法亦隨無, 畢竟不受無常苦。
當知無慾即無取, 以無取故無三有,
有若止息即無生, 老病死苦皆不受。
是故汝等諸長者, 同發捨離取著心,
棄諸眷屬所愛因, 速當圓具苾芻相。
知識財利諸所欲, 應當互生於喜足,
隨處謙恭起下心, 所向為他增善利。
勿起意謂自守戒, 勿觀他為破戒者,
於其戒相持犯中, 勿非毀他為犯者。
譬如野鹿投繩網, 當知彼為自損害,
魔索縛心害亦然, 毀他生害亦如是。
愚人生諸損害意, 自讚毀他深為咎,
毀戒尚息於謗言, 何況梵行持戒者。
具學仙眾勇智者, 常修遠離寂靜行,
棄捨身命無愛心, 勤求解脫寂靜法。
諸外道輩及典章, 無利根本皆遠離,
愛樂甚深正法門, 彼法宣說真空理。
心根本處此當知, 所謂內外十二處,
從彼生起諸業因, 業久住處謂思法。
眼根色境二種緣, 眼識生緣為三事,
若不和合破散時, 如無薪火義如是。
如是所生一切法, 互相和合故有生,
作者受者二俱無, 正道常現諸所作。
內外諸法所成身, 是中應知我空法,
愚人顛倒執著心, 於我我所不知故。
眼內無法而可有, 於外亦復無所得,
無我無作壽者無, 應知諸法亦如是。
非眼遍思欲解脫, 耳鼻舌身意亦然,
色等無轉無作門, 當觀諸法亦如是。
如大海水起聚時, 暫生泡沫而無實,
諦觀眼等亦復然, 無堅無力如泡沫。
五蘊自性假和合, 如彼聚沫無堅力,
解脫一切嬈惱門, 及彼生老等憂惱。
汝於我教出家已, 了知一切法如幻,
不虛受彼信施心, 復能普供十方佛。」
爾時五百長者聞佛宣說甚深正法,即於如是中路方處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譬如白衣不雜塵黑易受染色,此五百長者於是方處遠離塵垢法眼清淨,亦復如是。
爾時世尊復為五百長者宣說法要示教利喜。佛言:「諸長者!眼極熾焰。云何熾焰!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火熾焰,我說此法自受苦惱。耳鼻舌身意熾焰亦然。云何熾焰?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火熾焰,我說此法自受苦惱。色塵熾焰。云何熾焰?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聲香味觸法塵諸火熾焰,亦復如是。
「又諸長者!色蘊熾焰。云何熾焰?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諸火熾焰,亦復如是。十八界法,其義亦然。
「又諸長者!地界熾焰。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熾焰,亦復如是。謂貪火、瞋火、癡火熾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熾焰亦然,我說此法自受苦惱。
「復次長者!眼無所取,應如是學,耳鼻舌身意亦無所取;色無所取,聲香味觸法亦無所取,應如是學。
「又諸長者!色蘊無所取,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及十八界,皆無所取,應如是學。又諸長者!地界無所取,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亦無所取,應如是學。
「又諸長者!此界無所取、他界無所取,應如是學。
「復次諸長者!若眼、耳、鼻、舌、身、意無所取故,即無依止。色、聲、香、味、觸、法無所取故,即於諸處中得無依止。
「又諸長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及十八界,無所取故,即於蘊界中得無依止。
「又諸長者!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無所取故,即於六界中得無依止。又諸長者!此界、他界無所取故,即於一切世界之中得無依止。
「又諸長者!若一切法無所取故,即於一切法中得無依止。諸長者!一切法無所得亦非無得,若能了知無得非無得,即能解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我說此為解脫諸苦。」
爾時世尊欲重宣明如是等義,說伽陀曰:
「此諸世間極熾焰, 生死二火鎮燒然,
無救嬈惱諸愚夫, 唯聖道法常不滅。
何法世間作光明? 有佛如來今出現,
剎那善觀正道門, 發起精進常堅固。
當觀諸法無依止, 慧光明見破諸暗,
見故即得勝慧明, 應知異性無所得。
若能觀察無依止, 了知一切法皆空,
如是了知空法門, 菩提心空無所有。
當知貪瞋癡等法, 此三熾焰極勐惡,
世間壽命普燒然, 久處睡眠愚不覺。
所有生老及病死, 憂悲苦惱常逼迫,
當知嬈惱諸世間, 彼一切法無依止。」
爾時五百長者聞佛所說如是正法,心開意解,前白佛言:「世尊!我等今者快得善利!於佛法中淨信出家!復於佛所圓具淨戒。」
爾時佛言:「善來諸苾芻。」即時諸長者鬚髮自落、袈裟著身,成苾芻相。
爾時世尊說伽陀曰:
「汝等受持袈裟衣, 鬚髮自落皆清淨,
執持應器善相圓, 一切皆成阿羅漢。
既證果已依師法, 各說清淨嗢陀南,
於諸天人大眾前, 圓滿清淨苾芻相。
往昔曾於諸佛所, 皆修廣大佈施行,
一呼善來歡喜生, 處處廣修諸善法。
今得見我出世間, 發清淨心復增勝,
由彼增勝清淨心, 聽說最上清淨法。
聞佛語已證聖果, 遠離我見諸執著,
現前空法悟圓成, 我生已盡皆解脫。」
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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