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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疏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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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疏卷第二十四

沙門法寶撰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論。已辨住果至一來向果。下一頌。第二明一來向果。

論曰至轉名家家。釋家家也。從住預流進向後果。斷第六品無間道來。總名一來果.向 於中有二。若具緣者亦名家家。若不具緣但名為向。家家之名由三緣具 將釋三緣。先標。後釋。此文標也。

論。一由斷惑至三.二生故。釋也。斷三.四品不言一.二.五者。以趣果心強故。若斷五必斷六。及無斷一.二品而命終者。故婆沙五十三雲。謂瑜伽師得初果已。為斷欲界修所斷結。起大加行。必無未斷一大品結有死生故。如斷五品必無未斷第六品結有死生義。家家等三有死生故。此中偏說。婆沙六十四雲。生欲界聖者有三事命終。一全離染。二全退。三分離染而命終。異生但有二事命終。一全離染。二全退。無分離染而命終者。生色界聖者有二事命終。一全離染。二分離染。無有退者。色.無色界無退義故。異生但有一事。謂全離染。彼無退故。無分離染而命終故。生無色界聖者.異生。應知亦爾。問何故聖者有分離染而命終。異生不爾。答以諸聖者有無漏定。任持相續令極堅固。異生但有世俗諸定。任持相續非極堅固(云云多釋) 問婆沙三十二雲。預流者趣一來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界六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六無間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 若斷五必斷六者。何故出定斷惑。不至第五品無間道。六生得非擇滅 答無斷五品不退。於此命終為家家等。不進為一來。於此位中而命終者。故出定者。不至第五品得六生非擇滅者。以容退故。二由成根。謂三.四品對治道也。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生故。

論。頌中但說至故不具說。釋頌略也。以先說住預流果。後進斷修惑。此類必定成無漏根故頌不說。

論。然復應說至或過此故。釋不說成根說生數也。若唯說斷三.四品惑名為家家。不說受三.二生者。以有雖斷三.四品惑若增進時生不定故。若至一來一間。即生少也。若得現般涅槃。即全無也。若作上流那含。及卻退者。此即復過三.二生也。若進。若退。即非家家。故置生言欲簡此類。非如治根義決定也。

論。何緣此無至未越界故。此釋難也。何緣一來向。斷五定斷六。不還向斷八不斷九耶。此未越界。彼越界故極為障礙。故容斷八不斷九也。

論。應知總有至或二或三。釋天家家。或一天處受三.二生。或二或三天處受三生等。

論。二人家家至或二或三。釋人家家。或一洲處受三.二生。或二.或三洲處受三生等。論中既雲家家總二。謂天及人。以此故知。二攝一切家家盡也。正理論雲。應知總有二種家家。若天家家受三生者。人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 今詳文意。明家家二生者。即於天上二生等。不是天一人一合為二生。若合為二生。即與一來無別。亦證二生家家天二人一不是天.人各二。又婆沙三十六雲。七生天上七生人中者。此依圓滿預流而說。故人.天有等受七生。然有預流人.天生別。謂天七人六。或人七天六。或天六人五。或人六天五。或天五人四。或人五天四。或天四人三。或人四天三。或天三人二。或人三天二。或天二人一。或人二天一。此中且說極多生者故說預流人天各七 准此論文。唯說天二人一等就不同說。亦有天二人二等義亦無違 又準有部。斷惑唯分九品。不言有斷半品惑等。又準家家。若斷三品餘有三生。若斷四品餘有二生。即是斷上三四品惑。此非唯減一生半生。正理論雲。若有七生不必滿七。非家家位中間涅槃何類所攝 攝屬七生。七中極聲顯極多故。由此已顯生未滿前得般涅槃。亦是彼攝。根最鈍者具經七生。非諸利根生定滿七 准此故知。經生斷惑是七生攝。准上論文。家家言斷三.四品惑餘三.二者。亦據極說。此中非無滅三.二生。若斷三品經一生已。總斷餘結入涅槃者。亦是三生家家攝也。二生家家其義亦爾 詳諸經。論說二家家。謂天家家人家家者。若等不等生者皆得名人天家家。若等生者據得道及涅槃者為名。若不等生者據生多感處為名。斷三四品餘三.二生者。據根本者說。言天一人二等。據不滿三.二生斷惑者說 問何故說斷上品惑減生即多。斷中下惑減生漸少。又減生對惑相對如何 答准具惑七生斷三餘三。斷四餘二。斷六餘一。准配可知。然非剋定。既斷七八品俱有半生。故知餘品通融亦非剋定。然預流者具九品惑受於七生。一一生中九品惑潤。具六品惑受三生者。一一生中用六品潤。不分品別。潤生不同。然此但由煩惱多少生有增減。古今妄釋增減生義。亦煩不述。然所受生。若多若少。所有牽引之業。在凡時造。非聖位也。正理論雲。此三.二生由異生位造作及增長。感三.二生業。非諸聖者於聖位中。更能新作牽後有業。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經說。諸聖者唯受故業更不造新 婆沙五十三雲。一師造。一師不造。兩說之中。然無評也。准正理引經不造為正 五淨居天。若造新業。不造新業。後當分別 今應更述具緣多少。在凡位中先斷三.四。於住果位闕於治根。若次第人斷三.四品生未定者。闕三.二生。七生之人至第四生。復雖三.二生。闕三.四品惑。三生家家至第二生。非二生家家斷三品惑故。

論。即預流者至貪瞋癡故。此釋一來向果。如文可解。

論。已辨一來至向果差別。下一頌。第三明不還向.果也。

論曰至義如前釋。釋一間也。三緣具者名為一間。若闕一.二.三皆非一間攝。頌不說治根如前家家釋。

論。如何一品惑至異熟地故。釋一品惑障得不還。不同一來一品不障。猶如業品三時極障。謂將入忍。及得不還.阿羅漢果斷煩惱時。越彼等流.異熟地故。

論。間謂間隔至說名一間。此釋一間名也。正理論雲。所言間者是隙異名。謂彼位中由有一隙容一生故。未得涅槃 有一間者說名一間者。此則釋人名一間也。

論。即斷修惑至不還果向。此釋不還向也。不還向有兩種。緣不具者但名不還向。三緣具者亦名一間。

論。先斷三四至無漏根故。釋闕緣也。若有依根本地入見道等。定現般者。至此位時。雖成無漏及斷惑等。由闕生故非是家家及一間也。

論。若斷第九至生欲界故。釋不還果。如文可知。

論。此或名曰至總集斷故。釋異名也。雖超越者。先斷二後斷三。次第者先斷三後斷二。兩種不同。至得果時俱集五下分結盡無為一味得故。故二種不還皆得名為五下分結斷。

論。依不還位諸契經中。自此下明不還差別。於中有七。一明七種不還。二明九種不還。三明七善士趣。四明非上界。五明雜修。六明淨居。七明身證。此兩頌第一明七不還也。

論曰至名為上流。不還有七。且對列五名略釋五名。如文可解。

論。言中般者至便般涅槃。釋中般也。正理論雲。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已於生結得非擇滅。起結不爾。彼於欲界遇逼惱緣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結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緣。遂致命終。由起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斷餘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 乃至 唯欲界沒受色中有便般涅槃得中般名。非色界沒。何緣有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欲界中有依身微劣。於多事業無堪能故。住本有位於欲界法尚難越度。況中有中能越欲界至得應果。多事業者。謂越三界。及永斷除二種煩惱。並得二三沙門果證。住中有位無如是能 又此地中有得般涅槃。唯起此地中所有聖道。初靜慮地中有位中。般涅槃者。唯起自地根本靜慮聖道現前。非未至.中間。難令現前故。在中有位依身微劣。要易起者方能現前 又唯欲界沒往色界生有.中有中。般涅槃者。非色界沒生色界者。以色界中無災害故。若本有位有餘障緣不得涅槃。中有亦爾。

論。言生般者至謂有餘依。釋生般也。中般涅槃兼無餘依。生般涅槃唯有餘依。順正理論。言生般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由先具造順起生業。及增長故。欲界沒已受色界生。由具勤修速進道故。生已不久成阿羅漢。盡其壽量方般涅槃。約有餘依說為生般。非才生已便般無餘。彼捨壽中。無自在故 准此論文。於生般復作如是釋。不於中般復作是釋。故知中有般涅槃者。得有餘已即般無餘。

論。有餘師說至無自在故。此破異師說也。

論。有行般者至無速進道故。釋有行也。由此唯有勤修道故名為有行。復由無有速進道故在生般後。

論。無行般者至速進道故。釋無行也。雖無速進與有行同。無勤修故在有行後。正理論雲。謂若一類先欲界中依不息加行三摩地力。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後生色界經於多時。還能進修前種類道成阿羅漢。名有行般。無行般者。與此相違。

論。有說此二至太過失故。破異說也。七種不還皆悉。緣彼有為.無為得涅槃故。應皆名為有行.無行。由此故言有太過失。

論。然契經中至與理相應。此則評取經部宗也。

論。有速進道至便般涅槃。述經部義。無行有速進道利根應先。有行無速進道鈍根應後。無行無功用得利故應先有行多功用得鈍故應後。生般涅槃得最速進最上品道。在無行前此以生般證有行般合在後也。正理論雲。然有經說無行在先。亦有經中先說有行。時既無異。隨說無違。有行可尊故我先說 准此論文。有行.無行在生般後。即二相望不定前後。

論。言上流者至方般涅槃。釋上流也。於中有二。一總釋。二別釋。此文總釋 言上流者。是上行義。前生般者雖生上界。即彼生處而般涅槃更不上生。無上行義。故生般等不名上流。若生色界要轉生上。皆名上流。有上行故。

論。即此上流至為極處故。開為二也。由因.果別分二上流。謂樂定.慧有差別故 由因別者。樂慧上流有雜修定。樂.定上流無雜修定 由果別者。樂慧上流生色究竟。不生無色。樂定上流生有頂天。不生淨居。既言二天為極處故。亦容生下淨居.無色。若不爾者。下四淨居.下三無色。應無羅漢是半超也。

論。謂若於靜慮至方般涅槃。此第一釋樂慧上流。

論。即此復有至遍沒異故。開樂慧為三也。謂全超.半超.一切處沒。

論。言全超者至是全超義。釋第一也。與正理同。

論。言半超者至一導師故。釋第二也。與正理同。

論。言遍沒者至故名遍沒。釋第三也。與正理同。婆沙一百七十四雲。問如說退住初靜慮生梵眾天。作全超.半超.一切處沒上流。彼若退住第二靜慮生少光天。退住第三靜慮生少淨天。退住第四靜慮生無雲天等。彼亦得作全超.半超.一切處沒上流不耶 有說不得。以生梵世。於上不還所應生處無缺減故。依彼建立全超.半超.一切處沒。若退生上地處便缺減故。不依彼立全超等 有說彼亦得名半超。以超少分中間處故 有說亦得具名三種。彼說從欲界沒隨生何處。即於彼上所應生處。亦可施設全超.半超.一切處沒故 問若不還者欲界沒生無色界。亦得作全超等不 有說不得 有說彼亦得名半超 有說彼亦具名三種。此中所以皆如前釋 雖無評文。後二說正。攝人盡故。又上不至色究竟等。亦此三攝。下不從初定故亦此攝。即於此中復說為超。於理無失。若通生處已下。即但名半超。若唯說生處已上。亦有全超義。既有遍沒及半超者。故知。先於欲界得雜修已。後生色界經六七生亦得。由先習故後起雜修。正理論雲。言遍沒者。謂於色界愛味多故。一切處生。由彼遍於四靜慮地十六處所。一一皆有下等愛味。為感生緣。從梵眾天一一處所一生沒已。至色究竟。方般涅槃故名遍沒。由此義准。初靜慮中大梵所居非是別處。即是第二梵輔天攝。若異此者。大梵所居僻見處故。一導師故。必無聖者於中受生。遍沒.半超應無差別。

論。無不還者至況有生於下。釋不還義。與婆沙同。

論。應知此謂至般涅槃者。結樂慧也。

論。餘於靜慮至方般涅槃。釋樂定也。

論。二上流中至有差別故。釋二名也。

論。二上流者至極七返生。釋二上流未至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皆容中間般涅槃也。如生二.三.四天等處中間般涅槃者。是半超攝。雖不隔越。以超生故亦名半超。

論。此五名為行色界者。此即總結行色界也。

論。行無色者至有差別故。釋樂定也。差別有四。謂生般.有行.無行.上流。准此論文。行色界中有二種別。一得雜修生五淨居。二不得雜修生色界已後生無色 行無色者。在欲界中離色染已生於無色。即是樂定有二種也。一生色界已生於無色。二不生色界生於無色。

論。此並前五至並前六為七。結七數也。即是一中般。二生般。三有行般。四無行般。五行色上流。六行無色上流。七現般。若加轉生即有八種。現般分二即有九種。若不生色界。雖有轉生亦名現般。或開為二 正理又云。或應總立九種不還。謂現涅槃分為二種。一於先位善辨聖旨。二臨終時方能善辨 總成八種。更加轉生故成九種 言轉生者。謂於前生已得預流。或一來果。於今生內方得不還。前現般言唯目現世。初得入聖至涅槃者。

論。於行色界五不還中。下一頌。第二明九不還也。

論曰至有差別故。此分那含為三別也。謂中般.生般.上流為三。

論。云何三種至對所顯故。此分中般為三別也。

論。生般涅槃至名為生般。此分生般為三別也。

論。於上流中至有差別故。此分上流為三別也。

論。然諸三種至無雜亂失。此中般中。速是才生中有。非速是次。經久是後 生般中初生即般是速。有行是次。無行是後 上流三全超是速。半超是次。遍沒是遲。

論。如是三種至經久不同。明分三九因也。

論。且總成三至根差別故。此總分三由三因也。唯有起業是中般。有起.生業是生般。有起.生.後業是上流 又下煩惱是中般。中煩惱是生般。上煩惱是上流 又上根是中。中根是生。下根上流。

論。此三一一至成三九別。此明三九三也。中般分三。由根.惑別。其業是同。無生有起故。生般三種亦由根惑有三。不由業也。同有起.生.業故。後三具由惑.業.根也。根.惑可知。業有三者。全超唯有順後受業一生。半超有順後業次多。一切處沒順後受業最多。故言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成三種 下結可知。

論。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下一頌。第三明七善士趣。

論曰至且立為一。列七數也。生中二般各三為六。更加上流足前為七。

論。何獨依此至有學聖者。問也。何故唯不還立七善士趣。不依前果立善士趣。

論。趣是行義至餘即不然。第一答也。趣是行義。不還之人唯行善故名善士趣。前二向.果雖行善業。兼有不善與凡無別。由此不得善趣之名。

論。又唯七種至立善士趣。第二釋也。前就行善名為善趣。此就上行故名善趣。唯不還果唯向上行。不復還下。前之向果。皆於欲界來往生也。雖一間人唯有一生。或上或下。非唯上生。故不名為善士趣也 二釋之中後將為勝。若唯行善名為善趣。無學之人亦唯行善。因何不取。婆沙一百七十五雲。問如生.不生各有三種。上流亦爾。謂全超.半超.一切處沒。何故合說一耶 答生.不生各是一有相續。於中分位差別難知。欲令知故各說三種。上流三種生數自辨。差別易知。是故但隨上行義勝合說一種 復次生與不生一期時促。於差別義唯有爾所易可建立。是故分三。上流時長差別多種。分齊難辨。故合立一。復次生與不生亦有等義。上流亦有別義。欲以二文互相顯故。作如是說 復次生與不生。善士趣相現前易了。以彼速趣般涅槃故。各分為三。其上流者。善士趣相微隱難知。以彼尚經多生死故。但合說一(生謂生般等。不生謂中般)。

論。若爾何故至乃至廣說。引經難也。准經亦取一切有學。因何唯取第三果耶。

論。諸餘有學至往上界故。答也。諸餘有學。就於殺等五種惡中。皆獲得畢竟不作律儀。不善煩惱多分斷故。如是異門亦得善士趣也。今此經中七善趣。然唯行善不行惡故。唯往上界異門唯立七種。非餘有學。婆沙雲。問行無色不還。於行色界不還。有五事勝。謂界勝.地勝.斷煩惱勝.損減蘊勝.三摩缽底勝。何故不立為善士趣 有說。若麁顯易了立善士趣。彼不顯了是故不說 又云。問何故阿羅漢非善士趣 復次趣上生者立善士趣。阿羅漢無生。是故不立 復次趣上果者立善士趣。阿羅漢即是上果。更無上果可趣。是故不立。

論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下一頌第四明非生上界。

論曰至般涅槃故。釋。欲界經生聖人。決定不往上界處生。以先了苦受欲界生。其生短促尚難可忍。上界命長深厭不往。故得那含已。由厭不上生。必於現身般涅槃也。

論。若於色界至極有頂者。此明色界經生聖人。以厭心劣容上生也。

論。然天帝釋至佛亦不遮。釋疑難也。以天帝釋緣五死相極生憂苦。來歸世尊死相才除。便作是言為令喜故。又觀遮彼無多益故。佛不遮止。

論。即此已經至練根並退。此釋經欲生及經上生。皆無練根及無退也。

論。何緣不許至有練根並退。問也。

論。以必無故。答也。

論。何緣必無。重問。

論。經生習根至所依止故。二義答也。正理論雲。以曾經生。於自相續蘊積聖道極堅牢故。及得殊勝所依身故。由此彼無練根退理。

論。何緣有學至般涅槃者。問也。

論。以彼聖道至無如是能。此廣答也。如文可解。

論。前說上流雜修靜慮。下一頌第五明雜修靜慮。

論曰至最勝故。此明雜修次第意也。必先修第四後方修下禪。以四禪止.觀均故名為樂行。第四靜慮樂行勝故先修彼定。

論。如是雜修至或是不還。此明雜修靜慮人也。

論。彼必先入至加行成滿。此明雜修加行成也。

論。次復唯從至根本圓成。此明雜修根本成也。

論。前二剎那至以解脫道。此明無間.解脫別也。即二無漏一有漏三剎那心。先從無漏入有漏此二剎那。如無間道正斷障故。第三從有漏入無漏一剎那。已斷障故如解脫道。從其無漏入有漏易。從其有漏入無漏難故。立二無間一解脫道。

論。如是雜修至下三靜慮。明先.後也。先應修彼第四。成滿後方修下三靜慮也 問由雜修故。有往淨居不還全超.半超.等。未知見至亦有此等色不 答亦有。謂彼先住信解種姓雜修靜慮。然後退失。謂彼懼於後復有退時。便修練根成見至姓。從欲界沒生色界中。乘前後能雜修靜慮。故六種姓皆有上流。然無退生下三定者。

論。先於欲界至雜修靜慮。明先.後起 問此雜修定何法為體 答五蘊為體。然於此中婆沙正義。諸世俗智與四法.四類八智間雜而修。

論。雜修靜慮至起煩惱退。此明雜修所為意也。以三緣故雜修靜慮。

論。謂不還中至起煩惱退。明利.鈍不同。學.無學異具緣別也。

論。雜修靜慮為生淨居。下半頌。第六明淨居有五。

論曰至品差別故。分五品也。

論。此中初品至第五品十五。明成品也。一念無漏。一念有漏。一念無漏。此之三心初成滿時名為下品。重起三心名第二品。更起三心成第三品。四遍五遍重起三心。名第四品.第五品也。即是熏修力漸勝義。由此初三。二六。三九。四有十二。五十五也。

論。如是五品至令感淨居。明由果相屬雖有多心。然唯有漏感淨居也。

論。有餘師言至感五淨居。敘異說。由信增故感初淨居。乃至由慧增故感後淨居。正理論雲。感五淨居。為由業力。為雜修力。若是業力。雜修靜慮則為唐捐。若雜修力。與品類足所說相違。如彼論說。雜修靜慮及由業故。生淨居天。諸所有處等名非異生法。乃至此中決定俱由二力。以隨闕一不生彼故。

論。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下半頌。第七明身證不還。

論曰至故名身證。即不還果具八解脫。以身中有滅盡定得。轉名身證。由身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

論。如何說彼但名身證。問。如何說彼不名心證。但名身證。

論。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答。以心無故不名心證。以滅定得依身生故名為身證。婆沙五十三。問何故名身證。答以身證八解脫。未以慧盡諸漏故名身證。問何故名慧解脫。答由彼以慧盡諸漏。未以身證八解脫故。

論。理實應言至身寂靜故。論主正前釋。理實應言。彼不還人從滅定起初起之時。得先未得唯有識心而身寂靜。便作是思惟。此滅盡定最為寂靜。極似涅槃。如是思慧及身。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證。此是由起得證身寂靜。及智現前。證得身寂靜故。故名身證。

論。契經說有至不說身證。問也。正理論雲。謂世尊告給孤獨言。長者當知。福田有二。一者有學。二者無學。有學十八。無學唯九 何等十八。四向.三果.隨信.隨法行.信解脫.見至.家家.一間.中般.生般.有行.無行.上流 九種無學。六種姓.不退法.慧解脫.俱解脫。

論。依因無故至說有學差別。答也 依因。無漏法。立學及無學人 滅定。有漏。非學非無學故。非是因 身證雖立別人。無依因故。佛不別說為福田。正理論雲。以佛觀見有學.無學。由斷及根有殊勝故。能生勝果名為福田。然諸不還所得滅定是有漏故。不可說言自性解脫故名清淨。彼所依身猶有煩惱未永斷故。不可說言相續解脫故名清淨。故不約成彼立有學福田。無學位中有漏功德。雖非自性解脫所收。相續解脫故名清淨。由此亦能生殊勝果。是故約定及根差別。說九應果皆名福田(述曰由此有學不取身證。無學取俱解脫也)。

論。不還差別至數成多千。以根.地諸德分別。

論。其義云何。問也。

論。且如中般至五百九十二。明乘數也。

論。云何如是。問成二千等所以。

論。且於一處至九百六十。已下乘成數也。五種不還總成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差別不同人也。

論。已辨第三向果差別。已下大文第三明無學道 於中有五。一無學向果。二諸門辨道。三盡等相生。四明諸道果。五六種羅漢。此兩行頌第一門也。

論曰至阿羅漢向。明第四向。從斷初禪惑至非想第九無間。總是第四果.向。第九無間道別明金剛定。所以但言至八品也。

論。即此所說至最為勝故。釋定名也。此定堅銳。喻若金剛。無一隨眠不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猶如大明能破細闇。亦能破麁非唯破細。若為小明先已破故。唯破於細不破麁也。一切惑中。非想修斷第九品惑最細難斷。此無間道既斷此惑。故知一切無間道中。此無間道名為最勝 問非想見惑九地中亦是最細。見道能斷應喻金剛 答彼九品惑可一品斷。故知彼惑勢力微劣。見道既為劣惑喻對治。知非能破一切隨眠。若有破能。見道起時。何礙不破自餘煩惱。故彼不得金剛喻名。又諸惑中無事易斷。見道治彼。知非極上。由此不立金剛喻名。

論。金剛喻定至通依九地。明定多種。此定以四類智滅.道法智。此六智中隨一現前。及十六行中隨一現前。然緣苦.集諦唯以非想地蘊為所緣。滅.道法智唯緣欲界滅.道。此上所說更無異論 然滅.道類智說有差別 一說諸地道唯總無別。滅唯別緣無總緣 二說諸地道及滅皆別緣 三說諸地道總緣。滅總.別緣。由此不同成其多種。

論故說此定至有五十二。此初師結一地數也。

論。謂苦.集類智至相應有八。釋苦.集智必緣有頂所以。唯緣有頂斷有頂惑故。苦.集是厭行。不可厭下斷上惑故。

論。滅.道法智至相應有八。釋滅.道法智八行。皆能斷非想惑所以。緣下滅.道斷上惑者。緣下滅.道勝上地故。

論。滅類智至合三十二。釋滅許別緣也。緣八地滅。一一各有四行相應。合三十二。滅諸地斷故。無因果故。如隨眠品說。由此諸地唯別無總。

論。道類智至必總緣故。釋道必總緣也。緣八地道總有四行相應有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緣故。緣滅唯別。緣道即不爾。以類同故。互相因故。

論。如未至攝至應知亦爾。類釋餘五地以緣境同故數亦不異。

論。空處二十八至互為因故。釋上三地數漸減也。無色不緣下地。故無法智除八行也。不緣四靜慮滅。又餘十六行總除二十四行。由此唯有二十八。識處更減四行。二十四。無所有處更減識處四。所以唯二十。

論。有說此定至增二十八。第二師釋。有八十種。此師八地道別緣故。加前二十八行有八十也。

論。如未至應知亦爾。類釋餘五地也。

論。空處四十至二十四。明無色漸減。空處無二法智。及除四滅.四道。總十諦一一有四故除四十。識處減八。謂滅.道各四故三十二。無所有處又更除八。故二十四也。

論。復有欲令至增百一十二。第三師說。此師除滅與初師同。緣滅有異。許總別緣故。別緣如前。總緣者兩兩合成七。三三合成六。四四合成五。五五合成四。六六合成三。七七合成二。八地合緣成一。總有二十八諦。諦有四行。總計一百一十二行。加初五十二。總有一百六十四。此一百六十四。必不併生。隨一現起。

論。如未至攝至應知亦然。類釋餘五地。緣境同故。同一百六十四也。

論。空處五十二至無所有處二十四。釋無色也。空處唯緣四地滅。總別十諦四十行。道類四行。苦.集八行。總五十二。識處緣三地滅。總別六諦二十四行。苦.集.道類十二行。合有三十六。無所有處緣二地滅。總別有三諦十二行。苦.集.道類十二行。總二十四也 總九地有一千九十六金剛喻定不同。隨依一種皆能斷非想第九品惑 問三說中何說為正 答正理論雲。彼俱非理。道必總緣。滅唯別緣。前已辨故 道必總緣。破第二師滅唯別緣故破第三師。即是初說為正。婆沙二十八評雲。如是說者。依未至定有百六十四金剛喻定 准此。即是第三為正。即是婆沙許總別緣滅。正理唯別緣。論意各別不可和會。

論。若就種姓至如理應思。且就一人分別。依其後說。有一千九十六金剛喻定。若就種姓又成六倍。如是根等分別如理應思。

論。此定既能至盡智令起。明金剛喻定引生盡智。

論。金剛喻定至故名盡智。釋盡智名。由與諸盡得最初生故。名為盡智。

論如是盡智至得無學名。釋無學也。為得別果。所應學者名為有學。諸阿羅漢雖為得利根及諸功德。有所應學。然無為得別果所應學故。名為無學。捨其鈍果得利果者。即是得前所捨之果。非是別異得果。不名為學。

論。即此唯應至阿羅漢名。釋應供也。阿羅漢亦名應供。即彼盡智。與一切盡得俱生故。名為盡智。正理論雲。或此盡言顯一切盡。謂第九品及前餘惑皆得擇滅故。名為盡智 即盡智已去皆不為別果學故。總名無學。即此應為他事。應受供養。故亦名阿羅漢。

論。義准已成至皆名有學。准無學釋有學也。

論。何緣前七得有學名。重問。

論。為得漏盡常樂學故。答。為得漏盡以簡練根等。

論。學要有三至為三自體。出學體。有學之人依此三種求漏盡也。

論。若爾異生應名有學。難也。異生亦求漏盡有戒.定.慧。應名有學。

論不爾至失正學故。釋也。有二因 一未如實見故者。四善根中雖見諦理。不如實見。不分明故 二忍位已前容退失故。

論。由此善逝至重說學言。引經重說學言。顯不退也。

論。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問也。婆沙一百七十六雲。謂學住本性有二因緣名住本性。一守賢善性而無退轉。二守自分德而不進修 此中住本性是第二也 或可。非是婆沙二釋。此住本性是有漏心。既以無漏為學。聖者住本有漏性心。既無無漏學。如何名有學。

論。學意未滿故至常隨遂故。答也。有兩因 一雖暫無無漏學。學意未滿名為有學。如行者暫息不名已到而名行者 二無漏學得常隨遂故。由得學法名為有學。

論學法云何。問學法也。

論。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答學法也。

論。無學法云何。問無學法。

論。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答無學法。

論。云何涅槃不名為學。問。因何有學法唯取有為無漏。簡去涅槃。

論。無學異生亦成就故。答也。擇滅無為。若是有學。因何異生無學皆得成就。若是有學即雜亂也。

論。此復何緣不名無學。問也。

論有學.異生亦成就故。答也。有學.異生皆成擇滅。若是無學即雜亂也。

論。如是有學至阿羅漢果。總分學.無學為八人也。由向.及果各有四故。此即以所成法向.果別故。說人別也。

論。名雖有八至不離前果故。釋。雖就所成就法分人有八。然實能成人有五種。謂初果向.及第四果各有一人。第二果向.及住初果同是一人。住第二果及第三向亦同一人。住第三果及第四向。亦同一人也。由此實人唯有五別。

論。此依漸次至非前果攝。釋超越與次第不同。若超越者。第二果.向非初果攝。第三果.向非第二果攝。

論。如前所說修道二種。已下大文第二諸門辨道 就中有五。一地由道離染。二道引離系得。三道離地通局。四近分攝道別。五世俗道緣行。此半行頌第一門也。

論曰至治自地故。釋。有頂染唯無漏斷。夫有漏道斷惑者。皆是次上地。斷下地惑。自地不能治自地故。有頂無上地故。唯無漏斷。

論。自地煩惱至不治自地。釋自地道不能斷自地惑所以。正理論雲。何緣下地起世俗道不能對治上地隨眠。上地定非下地世俗厭行斷道所緣境故。非厭下地能離上染。上地望下極微妙故。由此證知。唯無漏力能離有頂。其理善成。

論。離餘八地至俱能離故。釋餘地也。

論。既通由二離八地染。下半行頌。第二明道引二離系得。

論曰至同所作故。明有學二道俱引二得 由二種道同所作故者。是修二道因也 同所作者。是同治也。廣如下智品釋。

論。有餘師釋至煩惱不成故。敘異說也。此師不立修因。但證知有。謂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知由有漏得能持斷也。

論謂有學聖至成彼煩惱。指事釋也。如有學聖先以無漏道離無所有處煩惱。後依四禪練根至解脫道。捨前鈍果及向。唯得四禪已下不還果道上三無色。若無先修有漏道得無為者。無漏得捨有漏得。無煩惱應成。既不成煩惱。明知有有漏得。

論。此證非理至不成惑故。論主破也。此因不定。亦有共許無有二得煩惱不起。

論。謂如分離至故不成證。指事破也。非想地惑共許無有漏得。練根捨時雖無二得。煩惱不起共許異生生上地時。下地煩惱斷得都無。下地煩惱亦不得起。故不成證。正理論雲。此二雖無煩惱斷得。而勝進故遮惑得生。彼亦應然。故證非理。由此但可作如是言。二道於中所作同故。隨一現起引二得生。不可說言為成斷故。

論。既說聖者至無漏斷得准釋。異生斷惑唯有漏得。聖斷見道有頂唯無漏得 言聖。簡異生 離八。簡有頂 修簡見道論。由何地道離何地染。已下一行頌。第三明道離地通局。

論曰至已離故。明諸無漏道唯未至定。能離自.下.及上地染。自餘諸地唯離自.上地染。欲界無道故依上未至斷。自餘諸無漏唯在根本地中非未至故。離下地染方得上地。由此上地不能斷下。

論。諸有漏道至已離故。明有漏道唯近分定能斷下地。不能斷自.及上地惑。自地煩惱所隨增故。不能斷自地惑。勢力劣故不能斷上。起上地根本已離下故。唯未至斷。

論。諸依近分離下地染。已下一行頌。第四明近分攝道別。

論曰至謂欲八定。明能斷有八。即四靜慮.四無色。所離有九。謂欲界及八定。

論。初三近分至非即近分。明初.二.三.定不定。上五定入根本。

論。近分根本至必入根本。釋所以也。下三地未至與根本地。受不同故。轉入異受少艱難故。若欣上心強即入根本。若欣劣者即不能入 第四靜慮及四無色未至.根本同一捨受。離下地染必欣上故。所以上地定入根本。

論。諸出世道無間.解脫。已下一行頌。第五明世道俗緣.行。

論曰至隨一行相。明六行相。無間.解脫。上.下緣異 隨一行言。顯斷惑時無間.解脫。非定起三。隨起一行皆能斷惑。婆沙六十四雲。問無間道中何行相後。起解脫道何相行耶。評曰此事不定。從麁行相無間道。後容起靜等三種行相為解脫道。苦等亦爾。以此六種有漏行相。隨離染者所樂起故。問以世俗道離諸染時。無間解脫各緣何地。評曰如是諸說。雖各能生弟子覺慧。而最初說於理為善。謂九無間道皆緣欲界。九解脫道皆緣初定。所以者何以世俗道離欲染時。厭下欣上方能離故。如離欲染離上七地染。應知亦爾。問世俗無間.解脫道中。一一能修幾種行相。答諸異生者離欲染時。九無間道中修苦等三行相。八解脫道中具修六行相。後解脫道中即修此六行相。亦修未來初靜慮地無邊行相。如是乃至。離無所有處染。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若諸聖者修六行相如異生說。更加有漏無漏十六行相。聖者若離初定乃至無所有處。唯修無漏十六行相。餘如前說。問何故初定近分。通修有漏.無漏十六行相。上地近分唯修無漏耶。答初定近分有聖行相故。能通修有漏.無漏十六聖行相。上地近分無聖行相故。唯能修無漏行相。問現在如前說。未來修者為何所緣。答離欲染時。九無間道中所修未來麁等三行相。唯緣欲界。八解脫道中所修未來麁等三行相。緣欲界.及初定。靜等三行相唯緣初定。最後解脫道中所修未來麁等三行相。通緣三界。靜等三行相。緣初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乃至。離第四靜慮染時。乃至。最後解脫道中所修未來麁等三行相。及靜等三行相。緣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餘同前地。問何故最後解脫道中所修未來靜慮所攝麁等行相。通緣三界。無色所攝麁等行相。唯緣無色界耶。答靜慮地中有遍緣智。能緣自地.下地.上地。無色地中無遍緣智。唯緣自.上不緣下地。故無色不修緣下地行相。

論。非寂靜故至翻此應釋。明六行名義也。正理論雲。諸下地中由多掉舉。寂靜微劣故名為麁。雖大劬勞暫令掉舉勢用微劣。仍不能引美妙樂生。故名為苦。有極多種災害拘礙。及能覆障令無功能見出離方。故名為障。諸上地中不作功用。掉舉微劣故名為靜。不設劬勞掉舉微劣。引生勝樂故名為妙。於下地中所有災害。能決定見心不生欣。及能越彼故名為離。應知此中已兼顯示無間.解脫行相。各三相翻而生如其次第。謂無間道緣下為麁。解脫道中緣上為靜。餘相翻起如次應知。然離染時起則不定。世俗無間及解脫道。能離下等九品染故。應知亦有九品差別 正理論雲。離第四靜慮八解脫道未來所修麁等三行。緣第四定及緣空處。然非合緣。以界別故 自餘同婆沙。此中一類譬喻論師。為欲顯成分別論義作如是說。無有異生實斷煩惱。有退失故。與大乘同。

論。傍論已了應辨本義。下一行頌。大文第三明盡等相生。

論曰至無學正見生。明先不動羅漢盡智後即生無生智。不生盡智.無學正見智。

論。除不動法至後容退故。明除先不動盡智後。或更生盡智。或生無學正見智。准正理論意。若鈍根者。盡智.無學正見智俱時而得。若先不動。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智俱時而得。在因位中先所求者於先起也。

論。前不動種姓至或無學正見。釋頌略不說無生智後起無學正見智也。正理.此論明無學故說無漏智相生。不說生俗智也。理實亦容生其俗智。故婆沙一百二雲。此中時愛心解脫阿羅漢。金剛喻定唯一剎那。盡智流注長時相續。從盡智出。或起無學正見。或起世俗心。不動心解脫阿羅漢。金剛喻定.及盡智唯一剎那。無生智流注長時相續。從無生智出。或起無學正見。或起世俗心。一切阿羅漢皆修無學正見。圓滿而非一切皆現在前 此與正理少異。正理雲。無生智或剎那。或相續。時解脫起盡智亦爾 述曰。正理剋實說。婆沙對前金剛喻定等說故。偏說相續不說剎那。

論。前說四果是誰果耶。已下大文第四明諸道果。一沙門性.果.數。二立四果因緣。三明中間二果。四沙門果異名。五明沙門果依身。此中第一門也。

論曰至故名沙門。明沙門也 諸無漏道是沙門性者。出沙門體 懷此道者名曰沙門者。明人名沙門 以能勤勞息煩惱故者。釋沙門名。引經可知。

論。異生不能至非真沙門。釋異生非沙門也。正理論雲。由此異生雖能已斷無所有處染。而非真沙門。以諸過失尚有餘故。暫時靜息非究竟故。

論。有為無為是沙門果。出沙門果體。

論。契經說此至八十一解脫道。明數也。

論。諸無間道至士用果故。辨有為果差別。諸無間道唯是沙門性。諸解脫道亦是沙門。有為果體是彼等流.士用果故 准此論文。解脫道既言亦沙門果者。亦無為果 或可。亦者亦沙門性。所以名果者。以是沙門等流.士用二果性故。

論。一一擇滅至士用果故。辨無為果。

論。如是合成八十九種。總結數也。

論。若爾世尊何不具說。已下一行頌。第二明立四果因緣。

論。曰至無常等故。明具五因立四果也 謂總一得得諸斷故者。正理雲。謂一果得。總得先來所得斷故(述曰。此說前向果中所得無為至今果位。總一果得。得無為故非是眾多無為同一得得) 婆沙一百四十一雲。問何故名沙門果。答無倒勇勵息除染法名曰沙門。是諸沙門所引所證名沙門果。

論。於四果位至故佛不說。准此論文。唯此四位及練根者。有此五因。餘位無也。由此練根亦名得果。

論。若唯淨道是沙門性。已下一行頌。第三明中間二果。

論曰至斷五下分結。明有漏斷修惑得二果時。兼用唯無漏道斷見惑無為同一果得。成一果故。由此從多名沙門果。

論。又世俗道至沙門果體。第二釋也。諸聖者世俗道斷惑之時。必兼無漏斷得持故。從無漏得名沙門果體 退不命終者。據得果位。非是向位。

論。此沙門性有異名耶。下兩行頌。第四明沙門果異名。

論曰至諸煩惱故。明真沙門性。亦名婆羅門。婆羅門名為淨行。以能遣除諸煩惱故名為淨行。

論。即此亦說至亦名清涼。明亦名梵輪。正理論雲。寂默沖虛蕭然名梵。佛具此德故立梵名。既自覺悟。為令他覺。轉此授彼。故名梵輪。

論。即於此中至故名法輪。明諸沙門性唯取見道為法輪也。以作似輪故。

論。見道如何與彼相似。問也。

論。由速行等至似世間輪。明有五義似輪也。正理論雲。如聖王輪旋環不息。見道亦爾。無中歇故。如聖王輪行用速疾。見道亦爾。捨苦等境取集等故。此則顯示見四聖諦必不俱時。如聖王輪降伏未伏鎮壓已伏。見道亦爾。能見未見。能斷未斷。已見斷者無迷退故。如聖王輪上下迴轉。見道又爾。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故。由此見道獨名法輪。

論。尊者妙音至故名法輪。述異說也。

論。寧知法輪唯是見道。問也。

論。憍陳那等至正法輪故。答也。既憍陳那等見道生時未起修道。即名已轉正法輪故。故知唯說見道。

論。云何三轉十二行相。問也。因明法輪。問三轉法輪。

論。此苦聖諦至十二行相。答也。謂 此苦諦者。是顯示轉。顯示四諦相也 此應遍知者。是勸發轉。動令遍知苦也 此已遍知。引證轉。此苦聖諦我已遍知 於集聖諦應言。此集聖諦此應永斷。此已永斷 此滅聖諦此應作證。此已作證 此道聖諦此應修。此已修 一.一三轉合成十二 別別發生眼智明覺者。婆沙七十九雲。眼者謂法智忍。智者謂法智。明者謂類智忍。覺者謂類智(准此論文。唯見道也)復次。眼是觀見義。智是決斷義。明是照了義。覺是驚察義(准此釋亦得通修道)。

論。如是三轉至七處善等。明諦十二。故名十二行相。理實有四十八也。如眼.色為二法。乃至意.法為二。實十二。七處善五蘊各七。總有三十五。而言二法及七處也。

論。由此三轉至所說如是。顯三轉次第結歸宗也。

論。若爾三轉至立法輪名。論主破婆沙通三道也。

論。是故唯應至可應正理。論主斷取餘師義也。此師說。十二行相所有教法三週說法名為三轉。准正理論。是餘師義。正理論雲。有說此教名為法輪。轉至他身令解義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輪。如餘雜染無勝能故。

論。如何三轉。問也。既以教法為輪者。如何三轉。

論。三週轉故。答也。

論。如何具足十二行相。問也。

論。三週循歷四聖諦故。總答也。

論。謂此是苦至此已修習。重釋也。第一週顯示四諦。第二周勸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第三週引己為證。我已知.斷.證.修。

論。云何名轉。重問餘師。

論。由此法門至令解義故。答也。轉自相續十二行法。往他相續令解義故。名之為轉。

論。或諸聖道至故名已轉。論主第二釋也。第一釋印取餘師義。此釋通取三道為法輪也。五比丘等已至轉初故名已轉。正理論雲。毘婆沙師本意。總說一切聖道皆名法輪。以說三轉三道攝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然唯見道是法輪初。故說法輪唯是見道。諸天神類即就最初言轉法輪。不依二道。然諸師多說見道名法輪。以地空天神唯依此說故。曾無說三道皆名法輪故。唯見道具前所說法輪義故。雖諸見道皆名法輪。而憍陳那身中先轉。故經說彼見道生時名轉法輪。非餘不轉。憍陳那等見道生時。說名世尊轉法輪者。意顯彼等得轉法輪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生尊重故。如是則說如來法輪轉至他身故名為轉 若異此者。天神應說菩提樹下佛轉法輪。不應唱言世尊今在婆羅疷斯國。轉無上法輪。故轉授他此中名轉 有說此教名為法輪。轉至他身令解義故。此但方便非真法輪。如餘雜染無勝能故。

論。何沙門果何界得。此下一行頌。第五明沙門果依.界。

論曰至依三界身。明前三果唯依欲界九依身得。謂六欲天及三天下。第四果通依三界身。謂欲九依。色界十六依。無色四。總二十九依身。得阿羅漢果。

論。前之二果至非依上得。問也。

論。由理教故。總答也。

論。且理云何。問理也。

論。依上界身至不還果義。答理也。離欲界染得第三果。若次第者必依欲身離欲界染。先得果已方得生上。若超越者必依見道得第三果。見道必依欲界身起故。第三果唯依欲界。

論。何緣上界必無見道。問上界無見道所以。

論。且無色中至能得見道。答所以也。夫見道者必因聞教。及先緣欲界苦等。無色界身不能聞教。不緣下故。不依彼身起見道也。色界異生。一著勝樂故。二無苦受。不生厭心故。不能起見道。見道必因厭心起故。

論。教復云何。問教也。

論。由經說故至上界定無。引經證也 經言有五補特伽羅。即五不還 此處通達者。通達即見道異名。此處者。是欲界 彼處究竟者。是上二界得涅槃也。

俱舍論疏卷第二十四

霜月二十日午上點了

(別筆)

以興福寺慈恩院本一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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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同學!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兩句經,是金剛經中最...

聖嚴法師《忙得快樂,累得歡喜》

各行各業,凡是想成功的人,生活都十分忙碌,往往弄得...

《法音》雜誌專訪界詮法師

(原載於《法音》雜誌2002年第11期) 界詮法師,1959...

你有沒有做到至心求往生

現在我們末法的眾生這個心都是狡詐的,都是虛偽的,都...

端正的鼻子

在佛教的《百喻經》中,有一則可笑而發人深省的故事,...

【佛學漫畫】淨飯王

人生並不是帶著追求榮耀的目的就可以實現完美無缺的一...

給自己心靈的25個安慰

第一個安慰: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心; 何必為痛苦的悔恨...

為什麼有些人越用功煩惱越重

印光大師在《文鈔》中說:有些人他愈用功,佛念得愈多...

【視頻】地藏經讀誦(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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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普賢行願品》比丘尼唱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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