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梵語叫僧伽,簡稱為僧。僧是一個複合的概念,單個比丘不能稱為僧,一定是四比丘以上才能稱為僧,所以僧伽翻譯成中文叫「和合眾」。
稱為眾,就不是單個比丘,是四比丘以上。所以,一旦形成一個僧團,必須要具備「六和敬」。是哪「六和」?
首先是「戒和同修」,僧團比丘稟受的是同樣的二百五十條戒,來一同修行。
第二是「見和同解」,僧團是依據佛陀的教法來建立正知正見。
第三是「身和同住」,就是在僧團當中,要隨眾,與眾起倒。大家起床,你也得聽到鐘板就起床;大家過堂,要跟著過堂;大家上殿,要跟著上殿;大家出坡,也要跟著一起出坡。不可以與大家不一樣,不一樣就不和。乃至開僧團會議,大家坐著,你就坐著,既不能站,也不能躺。身不和,就是對僧團的輕慢,因果是很重的,這是「身和同住」。
第四是「利和同均」,就是僧團得到的利養要平均分配,不能搞特殊化,不能分別對待。所以,在僧團中,不能分級別,不能分三六九等,上至方丈和尚,下至一般清眾,利養都是一樣的,不能當執事的就要多一點,清眾就少一點。僧團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這叫「利和同均」。
第五是「口和無諍」,就是在僧團當中不能斗諍堅固,不能吵架、罵辱,更不能打架。
第六是「意和同悅」,大家都是來修道的,多生多劫的善根佛緣才能聚在一起,相互見了要生歡喜心,要相互讚歎、相互恭敬。不能見了面冷若冰霜,甚至拉長臉,好像欠了他三輩子債務沒有還一樣,這些都不好,要「意和同悅」。
具備「六和敬」,方可稱為僧伽。有「六和敬」才有力量,否則,坐在一起是很難受的,力量是瓦解的,是渙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