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父母從好的方面來說對子女非常負責任。從不好的方面來說呢,對子女有太強的貪著,太強的控制欲,最起碼是有過度的愛、溺愛。大家知道任何東西過度都不行,尤其是愛,過度了更可怕。比如大人帶小孩,我在日本親眼看到,大人在前面健步走,他的小孩才五六歲,在後面跌跌撞撞地跟著跑,摔倒了自己爬起來,前面大人頭也不回。日本是這樣的。
中國的大人呢,恨不得把他抱在懷裡。所以現在有個很大的問題,中國的下一代,特別獨生子女之後的下一代,在整個世界範圍內,他們是比較缺乏競爭力的,就是因為他們成長的環境,父母對他的這種過度的愛、過度的貪著,在他們身上造成一系列的畸形、扭曲。有的就是溫室裡的花朵,一見光、見風,就會死掉。還有一些是自己沒有獨立意志、沒有獨立主張,簡直是個「廢人」。所以父母不懂教育,這個很可怕。
我們再看看經文是怎麼教我們放下對子女的貪著。「復次長者,在家菩薩於自子所,不應極愛。」在釋迦牟尼佛的境界中,視所有眾生如「羅睺羅」,羅睺羅是釋迦牟尼佛在家時候的獨子,在佛陀的眼裡,所有眾生都是自己的獨子。「長者,若於子所生於極愛,非他人所則為自毀。」如果你對子女的愛過度的話,對別的人一定就沒有平等心。「應以三法而自呵責,何等三,菩提道是平等之心非不平等心,菩提道是正行所得非是邪行,菩提道是無異行得非雜行得。復應呵己心,於自子所,生怨家想,惡知識想,非善知識想。」
實際上這裡講到了另外一個問題:緣。大家要注意,經文的語言並不是要丑化、惡化或者在咒罵這個子女,而是描述了我們娑婆世界眾生,父母跟子女的緣——這種關係的複雜性。這種關係都是單一的嗎?大家想一想。有的子女一生下來,就是一個殘疾,一輩子都要父母伺候;有的子女,長大以後,把家財敗掉;有的子女讓父母在社會上丟人現眼。這都是怎麼回事啊?所以子女跟父母的關係非常複雜。
不是有這樣一個故事嘛,過去有一個做買賣的人,後來不做了,開始學佛、修行,修行了沒多久,他家的孫子死了。後來他到寺院去請教師父,他說這佛講的因果報應不對呀,你看我做這麼多好事,印經修廟造橋補路,天天念佛念經,我孫子卻死了。師父就反問他:你忘記了長江的水有多冷嗎?這麼一說,這個人嚇了一跳。為什麼呢?因為他當年在做布疋買賣的時候,有一次在長江上跟一個人合夥以很低廉的價格買到一船好的布疋,後來船在一個地方靠岸休息的時候,他生起了貪念、惡念,把那個同夥推到長江裡淹死了。他以為這個事兒誰也不知道呢。
然後師父告訴他:你那個孫子就是被你害的那個人的轉世啊,他到你們家就是來找你報仇的,現在由於你學佛修行,這個冤業化解了,所以你的孫子就死啦。所以你們看看,我們在生活裡面可能會經歷的生離死別,這種業果後面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凡夫是不知道的。
【佛陀和羅睺羅】
「違逆佛智平等之慈害我善根,彼應隨處自調於心,如愛其子一切亦然,如愛自身一切亦然,應修是觀」。
「我異處來,子異處來,何以故?一切眾生曾為我子。」如果我們愛我們子女的話,應該把這個愛擴充開來,擴充到對所有的眾生。所以我們在家人修行,應該把眾生視為親戚朋友,視為親眷,視為子女;應該把子女和親眷視為眾生。因為在無量劫的輪迴中,我們和所有其他眾生之間的關係,就像演戲一樣,不斷地變換角色,這一輩子他是你兒子,可能以前你是他兒子等等。「我亦是彼諸眾生子,終不生念,我子彼非,何以故?去至六趣而復為怨,或復為子,我其當作等親非親。我以何故,於其所親倍生愛與,於非親所一切不與,我若生於愛不愛心,不於非親所一切不與。我若生於愛不愛心,不能趣法。何以故?不等之行至不等處,行平等行至於等處。」
「趣」是到的意思。意思是如果我們堅持不平等心,那我們只能到達不平等的境界,我們要到達平等的境界,必須要行平等行,佛的境界就是平等境界。這是對治我們對子女的貪著。所以希望各位在家的父母一定要好好地去用佛法的智慧,來對治自己在教育子女、對待子女中的無明和貪著,以及由貪著和無明延伸的一系列的不正確的想法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