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養貓、狸、豬、狗。若故做者,犯輕垢罪。」
貓是會捕鼠的;豬狗會殺傷(別的動物)的情形。不允許做。
我看不少出家人喜歡養一隻貓啊,養一隻狗啊,然後一天抱來抱去,抱在身上七弄八弄,其實這是很不莊嚴的相。有沒有發現?出家人抱個狗,抱一隻貓——「乖呀……」這樣子。實在受不了,我看了很受不了。
我看你回家跟你爸你媽那麼抱一抱:「阿媽,我愛你呀」!多好啊!她會感動死了,對吧?把感情移到貓狗那裡去了,這是不應該的。
在家人嘛,他感情無所寄託弄一弄還可以。西安不是有人因為買了一隻藏獒,花了四十萬——四十萬的藏獒,你說這幹嘛用嘛?!就顯示他有錢,高興。
作為一個修道人,出家人,我們跟人在一起、跟佛菩薩在一起,我們的信就往上提,格自然往上提;你跟那些小動物在一起,我們格就往下降。是不是?你講那些話它也不一定聽,不懂。盡講那些沒用的話。然後我們跟佛菩薩交流啊,會讚歎佛啊!那你格就自然往上升了嘛;叫小貓小狗「誒,過來過來,給你說個什麼」……哎呀,聽著難受。那就格就往下降。你跟動物在一起……他說「我有慈悲心吶、悲憫心吶」……你人都沒有呢,你還跟動物有慈悲心?你純粹是把感情轉移到那裡去。
有人是這樣:他對動物挺好,對人不一定很好。哪怕旁邊有個小螞蟻,他都會去救他;人呢?在那裡摔了,他說:「活該!摔死好!」這就悲心不夠廣,沒有修好。甚至有人對佛菩薩很好,對人很兇惡。
《普賢行願品》說,令一切眾生歡喜,佛歡喜。我們一定要想好、做好,不要去養這些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