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離一切所應遠離身語業,安立第四苾芻律儀」,一切不如法的身語業都要遠離的。具足戒,這樣的戒就叫比丘律儀,這是第四種。
這裡我們看到,比丘戒指的是身語,意不在裡邊。如果比丘戒把意制在裡邊,那就天天犯戒,不得了了。所以開始的時候,從身語下手,身語入了軌道,意也慢慢入軌道。菩薩戒是對意的戒也重視,由根律儀再到意根律儀,心裡不亂動,一個犯戒的念頭都不能起。這個是有層次、有次第的,不能一開始就叫你不許動一個念頭,那不得了了,天天犯戒。沒有這個習慣、訓練的,哪個人沒有犯戒的念頭呢?那麼先從身口下手,身口是可以控制的,而控制念頭一般是比較困難。如果你說身口都不想控制,要心裡清淨,怎麼可能呢?身口都控制不了,心怎麼控制得了!
所以我經常說那個公案,兩個比丘路上看到一個女人要過河,那個女人因為膽小不敢過去,其中一個比丘就把她抱過去,回去就不想了。有人認為這個比丘境界高,我們感到不對頭。你身口都沒有制下來,卻說心裡乾淨,哪個相信呢?你問一下現在的心理學專家,抱個年輕女人,跟抱一條死狗,是不是一樣的感覺?你也可以問一下自己一樣不一樣,這不可能一樣。真正不動心是要三果以上的聖者。你說那位比丘也許是三果聖者,可以抱吧?這個也不對,如果三果以上聖者可以抱女人,那不是做個榜樣,叫大家抱女人去?所以我感到這個公案是不好的。固然某些人,他是境界高,但是不能來教育大家,否則大家都照著他做,這個就不行了。
有一些再來人,比如濟公和尚,他做了各式各樣的出格的事情,他總是現瘋狂相,不現正常的樣子。如果聖者要做出格的事情,現瘋狂相也可以,就是有點病形,瘋瘋癲癲的,那可以做這些事情。如果你要依規矩來做,是一個正常的比丘法師,你搞這些事情,比如抱女人過河之類的,那恐怕不允許,起碼這個形象就不好看。對個人還是小事情,對佛教的影響卻是大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