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教團
教團的構成
在佛陀當時的印度,尤其在恆河流域一帶,有著許多的沙門團,是於各種不同的思想下,形成各式各樣的出家人的團體。當佛陀成道之後,有了自己的教義,依照佛陀的教義,作為實踐依準的出家人,也日漸多了起來,這便是自成為一個佛教教團之開始。
但是,佛陀的教團,雖以出家的沙門為中心,經常追隨佛陀的,也以沙門為主,佛法教化的對像,卻不限於出家人,佛陀倒是為了教化在家人而到處遊歷,並且教導他的出家弟子們隨緣教化,往往利用出外托缽的機會,接觸俗人,應機施予佛法的宣化,故將托缽乞食視為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以之接引、化導與佛法有緣的人們,所以名為化緣。
俗人歸信之後,絕對的多數,不會隨佛出家,佛陀也不要求人人出家,因此,出家的沙門,形成了教團,教團的外圍,便是眾多的男女信徒;他們雖不直接參加教團的集體生活,卻和教團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提起佛陀的教團,也不能忽視了在家身份的佛弟子們。
將在家的男女信徒和出家的大小男女,分別起來,佛陀的教團之中,便有七類不同的身份了:
①優婆塞:漢譯為清信士、近事男、近善男等,即是親近三寶的在家男子。
②優婆夷:漢譯為清信女、近事女、近善女等。即是信仰佛法,近事三寶的在家女子。
③沙彌:漢譯為息慈(息惡行慈)、求寂(勤求圓寂)等,即是依比丘而住的出家少年。
④沙彌尼:即是依比丘尼而住的出家少女。
⑤式叉摩那:漢譯為學法女、學戒女、正學女等,即是女子於十八歲到二十歲的兩年之間,修習特定的不淫、不盜、不殺、不虛誑語、不飲酒,不非時食的六法,而住於比丘尼的團體中者。此與沙彌尼所不同者,沙彌尼是未成熟的少女出家,一旦進入教團,便可肯定她的出家身份。式叉摩那是已成熟的少婦或已不是處女的女子,須以兩年的時間來觀察她是否能夠適應出家的生活。
⑥比丘:漢譯為乞士、熏士、破煩惱等,即是二十歲以上受了比丘戒的出家男子。
⑦比丘尼:即是二十歲以上受了比丘尼戒的出家女子。
依據佛教的慣例,以上七類的尊卑位次,是這樣的: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總名之為佛陀座下的七眾弟子,也即是構成佛教教團的全體信徒。
在家信徒的生活軌範
作為一個在家的佛教信徒,和非信徒之所不同的,即是歸依三寶和受持五戒的要求。也就是說,一進佛門,首先要對佛陀生起崇敬之心。雖然,佛陀本身無須由於信徒的崇敬而顯出他的崇高偉大,也不是由於佛陀有什麼權威而強制信徒對他崇敬,乃是為了崇敬佛陀的偉大人格和智慧,他將他自己所悟的解脫方法,悲天憫人地告訴了我們,我們對他的救世精神,是否應該崇敬呢?假如你已接受了佛法的教化,是否應該見賢思齊,對於佛陀的人格有所嚮往呢?如果是的,那末,對於佛陀的崇敬,乃是為了提挈自己,使得自己也能漸漸地走向成佛的道路,所以信佛的第一個條件,便是對於佛陀的敬仰和歸信,佛經中稱為「歸依佛陀」。
信佛的最大目的,不該僅是為了求取現實的利益,但是信佛的利益是通過了現實生活而達到解脫目的者。要想求取利益,必須依照佛陀所示的方法來做。所以對於佛陀的教法,也當歸信,名為「歸依達磨」。達磨即是佛陀的教法,嘗被漢譯為軌持和軌則等。
佛陀的教法,要藉人的傳持和宣揚,才能長時間地讓廣大的人們接觸到,故對傳持佛法的人,亦宜恭敬如同佛法,此名為「歸依僧伽」。僧伽,意譯為和合眾,即是以佛陀的教法為軌範,意見相同、利益均等、生活相同,身、口、意的行為方面,也均和睦相處的人們。主要是指出家的佛弟子們。
以上三項,加起來名為「三歸依」,亦名「歸依三寶」。以現代的觀點來說,便是敬愛教育我們的老師、珍惜老師傳授的學問、尊敬創發學問的古聖先賢。不過佛法不同於普通的學問,這是使我們從有限的生死界中,進入無限解脫境中去的方法,所以在歸敬的程度上是頗有差別的。
歸依三寶之後的人,依照佛陀所示的生活軌範,至少要遵守五點:
①不殺害有情:有情即是對於具有感情意識的一切生物,不得加以殺害。此有兩重原因:一是從因果的觀點及輪迴的觀點上說,現生殺害有情眾生,將來也要接受殺害,為了急求解脫生死,不得再造生死的殺業;另一是從滅除無明煩惱的觀點及增長慈悲心的觀點上說,不應為自身的欲求而殺害眾生,更不應為了瞋怒而殺害眾生。
②不屬於自己應得的任何財物,均不得不與而取,不論巧取或強奪,皆為不法的行為。
③不得與夫婦之外的男女髮生性關係,夫婦之間亦不得過度地縱欲。
④不得虛言、妄語、惡口罵人、兩舌挑撥、淫詞艷語。
⑤不得飲酒,亦不得食用刺激和麻醉的物品。
以上五點,便是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的五戒。殺、盜、邪淫,屬於身業,妄語屬於口業,飲酒是為防止因酒而造成亂性,所以最好不飲酒。事實上,五戒的內容,已在八正道的正業和正語之中,能夠實踐八正道,便能受持五戒。同時,請勿誤會,佛教的戒律精神,並非僅止於消極的不得作,更有積極的不得不作的要求在內。例如,不殺害有情眾生,進而要救生和放生,有情之中,以人為中心,所以要盡其所能,救濟病貧和災難中的人們;不偷盜他人的財物,進而要量力施捨,多做慈善事業;不淫他人的妻女,進而要勸請他人,共同來淨化人間的男女關係;不妄語,更要用語言給他人帶來福利。
在家信徒的處世原則
除了五戒之外,作為在家的佛弟子,對於子女,應當善盡撫養的教育之責;子女對於父母應該敬順忠實,不得浪費父母的財物,父母年老或虛弱之時,應盡援助和敬養之責。
學生對於老師要致禮敬,並且深深體念老師的教誨;老師對學生當以懇切之心,將自己的技能和學問,盡量地傳授,並給予愛護。
丈夫應愛他的妻子,尊敬妻子,並且對妻守貞,適時給與適當的衣服和裝飾;妻子應善為維持家庭生計,親切地接待來訪的親友,對丈夫要賢淑而有貞操,照顧丈夫的財產,熱心而勤勉地作一個家庭的主婦。
對於親友和同伴要以平等的態度相待,要經常表示親切和鄭重;要為對方的利益設想,與以公平的方式分配共有的財物;不可掉於輕率;當其必要之時或於危難之際,應給與保護;遇到不幸,更當把他視作自己的忠實夥伴。
主人對於屬下,勿使負起超過其體力或能力的工作,不要勉強他們,應該多為他們的幸福設想而給與照顧,應給與適當的食物和費用;他們有了疾病,要加以照料;要許可他們有充分的休息。
屬下對於主人,當盡力為之服務,以愉快的心情,擔負起所做的工作,盡量做到能使主人滿意的程度;不要批評主人,更不可咒罵主人。
作為一個在家的佛教信徒,對於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們的身口意三業,要以非常友善的態度來接近,歡迎他們到自己的家中乞化,並且供給他們用以維持身體的必需品。
這段教訓,出於「阿含部」的《善生經》,在巴利文藏經中,則為。由此可見,佛陀的宗教,即是人間的宗教了。
沙彌生活的軌範
本來,沙彌之在佛陀的教團中出現,是在佛陀成道後第五年,由於他的兒子,少年羅睺羅的出家而來,所以是出現在比丘之後。現在為了由沙彌的戒律,到比丘戒的由簡入繁,便於敘述起見,所以先介紹沙彌的生活軌範。
沙彌的生活軌範,共有十條守則,名為沙彌十戒,是從五戒的基礎上,加了五條與世間的俗欲隔離的規定,而成為養成出家人格的訓練。因為,要使凡夫眾生,從滔滔的人欲洪流之中抽出身來,便不得不先以自我的意志遠離物慾,最後才能達到無慾的境地。
僅守在家的五戒雖也能夠到達無慾的邊緣,然對於夫婦關係的淫慾未斷,終究尚差一步。當然,如果能以在家身份而守出家的戒律,也能達到離欲無慾的目的。
現在,將十戒的名目,條列如下:
①不殺害有情:此與素食思想雖有關聯,但卻並不等於規定素食,而是規定不得殺生。
②不偷盜他人財物:乃至一針一線。
③斷絕男女的淫事:此與五戒所不同者,乃是由不邪淫而進為不淫。
④不妄語:此與五戒的相同。
⑤不飲酒:亦與五戒的相同。
⑥不非時食:過了日中之後,不得進食,這是印度當時,各沙門團的共同原則,也是出家人的共通生活方式的一種。
⑦不用花等的一切裝飾,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臉塗身:這是為了避免虛榮心,以及男女之間的相互誘惑而制。
⑧不得自作歌舞、音樂、伎藝等的世俗遊戲,亦不得存心去觀賞世俗的歌舞、音樂和伎藝等的演唱:此乃為了不使已經出家的身心,再為世俗的娛樂所迷,引發貪戀欲情的心理。
⑨不坐臥華美輕軟而高貴的床座: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適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惱,所以應當臥坐堅硬低下的床座。
⑩不為自己保持金錢:出家的人,應該常處於物質生活的貧窮之中,不儲蓄金錢,也不手持金錢等的財寶,目的是滅除對於身外之物的貪求之心,若有一念貪求存在,他便無法進入解脫之門。不過,為了教團大眾的生活,以及寺院經營的維持,保持金錢,不為過失。
這是出家沙彌的戒律,也是進入解脫之門的守則。但是,在家的信徒,也有學習出家戒律和體驗出家生活的機會,即是逢到每月的齋日即是布薩日,依現代而言,也可稱作佛教的假日或節日吧!在家的信徒,可在那天的一日一夜中,守持沙彌十戒中的前八條,稱為八關齋戒。
至於沙彌尼戒,和沙彌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彌依止比丘而住,為比丘當待者,並且學習比丘的威儀;沙彌尼依止比丘尼而住,為比丘尼當侍者,並且學習比丘尼的威儀。
比丘生活的軌範
上面所說的沙彌十戒,若從字面上看,它是為沙彌所定的戒律;即使從教團的形式上看,也是沙彌所守的戒律。但是,若從戒律的成立史和教團的發展史上考察起來,即可明白,沙彌一詞,是由沙門而來,沙彌十戒,本為釋迦座下的沙門大眾的生活軌範,是最初佛教教團的共同守則。
後來釋尊座下的出家弟子,越來越多,早年出家的弟子們,也收了弟子,分子就漸漸地複雜起來,僅靠十條生活守則,已感不夠處理教團中所發生的問題了。當弟子之中遇到無法處理的問題時,便去請示佛陀,佛陀親自處理之後,便成為新的案例,新問題繼續發生,新案例也陸續增加,直到佛陀入滅之時為止,有關比丘生活的案例,已達二百五十件左右,這便構成了比丘的戒律。凡是比丘,一律要循著這些規定來處理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問題。至於沙彌,因為年齡尚小,成年人的許多案例,尚不能適用,所以僅有基本的十條戒律就夠了。
在比丘戒的二百五十條之中,也包含了沙彌的十戒,不過已將十戒分別安置在五篇七聚之中了。所謂五篇,即是犯戒的五等罪行,七聚是犯戒的七項罪名。這是佛教律令的獨特的分類法。五篇之中,最重的罪行是波羅夷,共有四條,即是行淫、偷盜、殺人、大妄語,犯此四條的任何一條,便自然失去出家人的資格。其次依序為僧殘、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以突吉羅的罪行最輕。除了波羅夷罪,均可根據規定,向大眾之前坦白懺悔,最輕的突吉羅罪,只要自己生起悔過之心就好。
正因為犯了過失要向大眾或數人之前懺悔,有的人犯了過失,自己不知輕重,而須他人來當眾檢討,所以教團之中,也有了由共住的大眾來共處理一切問題的規則,名之為羯磨作法,用現代語說,大概可以稱為議事規程吧。這種方式,在今天看來沒有什麼稀奇,但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印度社會中,用全民民主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的民主思想,除了佛陀的教團之外,是從未有過的事。
比丘尼的出現
在佛陀的教團中,最初是不許女性出家的,這不是重男輕女,而是當時印度的一般宗教中,均不許女性出家的,原因是女性的身心脆弱,經常需要他人的保護,如果女性出了家,勢必要為比丘增加負累,所以佛陀要說,有女性出家,便為佛陀的正法,由千年而減為五百年。事實上,由於當時的社會,警察保護不能遍及鄉間和山野,女性出家後,往往會單獨行動於鄉間和山野,危險性很大,後來,在比丘尼之中受到強暴的實例,也真的發生過。
但是,當佛陀的父王病逝之後,佛陀的姨母摩訶波波提夫人,率領著五百名釋迦族的婦女,剃了頭髮,穿了褐色的出家裝,來到佛前,請求准許出家。最初未獲許可,結果由於佛的常隨侍者阿難陀的代為再三地懇求,才給他們作了八項特別約束,接受了她們,加入了佛陀的教團,那八項約束,便是「八敬法」,這一批女性即依八敬法而成為比丘尼,像其他由佛陀親自接引出家的比丘一樣,沒有使用授戒的儀式。用會議方式的羯磨(法授戒的儀式,乃是當弟子們接引再傳弟子時,開始使用的。至於八敬法和女性出家的問題不妨參閱拙著「瓔珞」一二四到一二九頁的考證,以及「戒律學綱要」二四二到二四三頁的介紹。
在那次釋迦族婦女們大規模的出家運動之中,也包括了佛陀出家之前的妃子耶輸陀羅在內。雖在佛世的比丘尼之中,也出現了好多偉大的聖者,例如佛的姨母大愛道,迦葉尊者出家之前的妻子妙賢,妓女出家的蓮華色,淑女出家的法與等人,均為釋迦世尊的教團,帶來了不少的光輝,所以我也特別為此四大聖比丘尼編寫了傳記(請參閱拙作《聖者的故事》)。但是,佛陀仍說:「女子多於男子的家庭,易遭盜賊」。所以規定不得由比丘度比丘尼弟子。
至於比丘尼的戒律生活,原則和比丘戒律相同,唯其為了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頗不同於比丘,故有好多規定與比丘戒不同。在表面上看是限止女性,實際上是為了對於她們的保護,也是為了保護教團的聲譽。所以通稱比丘尼有五百戒。事實上,在四分律中為三百四十八條,在僧律中僅有二百九十條。四分律的比丘戒為二百五十條,僧律的比丘戒則為二百十八條。相差數十條而已。
平等的教團
女性出家,雖為一般宗教的慣例所不許,雖會給佛陀的教團帶來麻煩,但在佛法的基本思想上是容許女性出家,所以釋尊也說,在過去諸佛化世之時,均有女性隨佛出家的。這是基於眾生平等、種族平等和性別平等的佛法而來。故當准許女性在佛教中出家之後,這一平等的思想,便完全貫徹了。
傳統的婆羅門教,唯有婆羅門階級的僧侶種族可為宗教師,且為生來的特權階級。至於第四階級的奴隸種族,不但不能成為宗教師,即使信仰宗教的權利也被剝奪,這是種族不平等。一般的沙門團,不許女性出家,這是性別不平等。
佛教呢?乃是將教法的門戶,向著所有的人們開放著的,但能了解佛法而願歸依三寶的人,不論尊卑、不問老少、不別男女,一律歡迎。出家學佛者與在家學佛者是平等的,不論是權威的國王大臣或路邊的販夫走卒乃到貧賤的乞丐,進了三寶之門一律是三寶的弟子,但憑各自對於佛法的實踐程度而分獲益的深淺,不因世俗的地位尊卑而成貴賤差別。出家的男子和女子,也是平等的,比丘能夠證得阿羅漢果,比丘尼也同樣可以證得。這完全是根據人的本性,也是肯定了人的本性之平等可貴而發生的思想。
所謂阿羅漢,漢譯為殺賊(殺滅了一切煩惱之賊)、不生(不再轉世投生)等意,即是解脫的結果,所以在根本佛教中的佛陀,也被稱為阿羅漢。在根本佛教的修行結果方面,分作四個階段:
①須陀洹果:譯為預流,即為初見四諦法門,體證了十二因緣的道理,便是進入聖流的預備工夫。到此階段,最多再經七番生死,便得解脫。
②斯陀含果:譯為一來,即是說,即使證得此果之後立即死了,再來人間天上,也僅一番生死,即可解脫。
③阿那含果:譯為不還,即是說,證得此果,死後住於五淨居天(禪定之中),禪定轉深,到了滅受想定,即是解脫,所以不再還到凡夫的生死界中。
④阿羅漢果:已如上述。
在家人修行佛法,最高可得阿那含果。這是由於家室俗情之累,不能即生進入滅受想定或徹底無慾的境界。但是,若能進入五淨居天的深定之中,已是必得解脫的境界了。
至於佛教的「天」,從文字上看是具象的存在,實則未必要確定天界位置的存在於何處。佛教的天,分作「欲樂福報」的和「禪定境界」的兩類。因此可說,凡是欲樂的享受和壽命的維繫,超過普通人間的,便是欲樂福報天,不論它是否存在於地球世界或在太空的其他星球世界。再說禪定天的存在,除了意識之外,不用假借物質作表徵,所以更加不必指出它的存在方位了。
和平的教團
佛陀的教團,名為僧伽,意為和合眾,在許多場合,均用「和合僧」來稱呼它。在「六和敬」法的原則下,做到:
①身和敬:禮拜等的身業相同相敬。
②口和敬:讚詠等的口業相同相敬。
③意和敬:信心等的意業相同相敬。
④戒和敬:受持的戒法相同相敬。
⑤見和敬:對於佛陀的教法,即是因緣所生苦空等義的見解相同相敬。
⑥利和敬:衣食等的利益相同相敬。
在佛陀的教團之中,沒有特權階級,雖然身為教主的佛陀,也自稱「我在僧中」。僧中的人,凡是已經取得比丘資格並且通曉僧中軌範的人,均有發言權、和投票權。人人都有相同的義務和投票權;人人都有相同的義務和責任。如果遇到偶發的分歧異見,即依法集會,由大家依法解決;萬一遇上了困難問題,參加的人員,形成了兩個壁壘,爭持不下之時,便採用「如草覆地」的方式,把它當作無意味的案件處理,好像用乾草把潮濕的泥濘,遮掩起來,不用再去注意那塊泥濘的地方了。所以,在僧伽之中,永遠是一片寧靜和諧與安樂的景象。故在義淨三藏譯出的「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內說:「諸佛出現於世樂,演說微妙正法樂,僧伽一心同見樂,和合俱修勇進樂」。
新學的後輩,對於先進的長老,在求法敬法的原則下無不恭敬如同奉事佛陀;先進的長老,也不會倚老賣老,因為有的沙彌已證阿羅漢果,一些年老的比丘,尚是凡夫;即使是已證聖果的長老比丘,因為已經無我無慾,故對於後進新學,更會如同對他自己一樣地,給與適切照顧及教導。
教團的比丘和比丘尼,各自成為兩個生活環境。大家都在六和敬法的原則下,度著和平融洽的修道生活;在八正道的標準之下,彼此之間沒有口舌是非之爭,沒有嫉妒,也沒有歧視。
由於大眾的個性與興趣不同,佛陀允許意趣相投的人,分別聚集在一個一個具有特長的長老比丘的左右。例如,性喜頭陀行的比丘,集在迦葉尊者的左右;性喜智慧的比丘,集於舍利弗尊者的左右;性喜多聞的比丘,集在阿難陀尊者的左右;性喜神通的比丘,集於目犍連尊者的左右等等。
由於來自各地的比丘,語言不能統一,佛陀也不勉強他們使用一定的語言,允許他們依各自所用的語言而分成一組一組地,來舉行布薩日的誦戒儀式和羯磨作法。
比丘尼的僧伽,為了便於接受比丘的照顧與指導,原則上是住於距離比丘僧伽不遠的地方;但是,除了每半月迎請一位精通戒律並且受了比丘戒二十年以上的比丘,到尼寺教誡之外,平時均在長老的比丘尼的督導之下,度其清淨和精進的修道生活。不過,他們對於比丘僧伽,均抱著尊敬的態度。
因為生活軌範的不同,在家的信徒,原則上不能過問出家人的行為,出家人的生活如有失檢者,乃由出家僧伽的大眾,以會議方式的羯磨法來處置。萬一有人,犯了罪惡,並且觸及了國家的重大法令,便先依據戒律標準,逐出教團,然後再去接受國法的制裁。例如比丘戒的四條根本戒(波羅夷罪),便是比照當時摩竭陀國的死刑標準而定的,所以比丘偷盜五錢以上的財物,便失比丘身份。
因此,佛陀的教團之內,包含了七類信徒,基本上完全是平等的。但在尊敬修行階次的原則上,乃以出家的僧伽為主體;出家僧伽之中,又以比丘僧伽為中心,比丘僧伽之中,復以有德的長老為領導的核心。
佛陀的晚年
佛陀遇到過教難嗎?
在現有的世界各大宗教之中,他們的創教者,尤其是發於中東地區的各宗教的創始人,無一能夠免於教難的迫害者,甚至是因教難的不斷磨煉而完成了偉大的宗教。此在佛陀,乃是一個特殊的例子,在佛陀的一生之中,從未遭到過外教的迫害。這雖是由於印度民族愛好和平,也是因為佛陀的教義,持乎中道。故在佛世印度的各宗教派系之間,除了義理上的論諍,不曾發生過暴力的械鬥。尤其是佛陀的態度,更為容忍寬大,對於外教教徒,毫無歧視之心,所以,贏得了許多外教徒的歸信。同時也咐囑那些歸信了佛教的外教徒們,對於他們原先供養恭敬的外教沙門婆羅門,仍當照舊地恭敬供養。
像這樣的態度,除了佛教,即使在印度的當時,也不能見到的,但卻成了一直到現在的佛教的傳統精神。
雖然佛陀的教義是如此的容忍寬大,尚有部分信徒,由於歸依了佛教而疏忽了對於外教沙門的供養,因此而曾為佛陀帶來了兩次「女難」。根據巴利文三藏的《本生經》所傳:有一次捨衛城地方的一群外教沙門,由於佛陀的感化力太強,致使他們的名聞利養,受到了影響,於是想到了一個破壞佛陀的名譽的方法,拜託了一個跑碼頭的女人,那個女人說:‘請放心好了,這是我做慣了的事。’
首先,她於每晚,穿戴裝飾得妖艷動人地,手持香及花,於佛教的信徒們,聽完佛陀說法,從佛陀所在的祇園精舍出來之時,正好和大家對面相反地,走向祇園精舍;又於每日早上,當信徒們去祇園精舍向佛陀請安之際,她從祇園精舍的門前,迎著大家,走回城去。經半月之後,她便逢人就說:「我在祇園精舍的香室中,和喬達摩過夜了。」過了三四個月,她用布片裹腹,看來像是懷了孕的樣子,並且告訴許多的人,說是喬達摩使她有孕了。到了八九個月之際,她再用木製的圓形物,包在腹上,外面加穿紅色的衣服,裝成即將臨盆和疲累的樣子,走到正在對著大眾說法的釋尊之前,指著自己的肚子,開口罵道:「你呀!知道享受快樂,卻見不到我腹中的孩子所帶來的麻煩了!」
釋尊對於這麼一個女人,自然不覺得有可怕之處,僅說:「女人啊!你的話是真是假,唯我和你知道。」
「是的,修行的人。唯你和我知道,所以做了這樣的事。」
然而,當她說完這句話,恰巧來了一陣風,把她那塊圓形木製物的帶子吹鬆了,當場掉了下來。
另外一件關於女難的記載,出於巴利文三藏的《小部經》之中:有個女人,受了外教沙門的委託,到祇園精舍去的途中,被那外教沙門殺死了,於夜中將尸首拋棄在祇園精舍內,然後,到城內去遍散謠言,說佛教教團的人,姦淫了那個女子,並且把她殘殺了、拋棄了。於是,當比丘們外出托缽乞食之際,受到很多人的怒罵。大家把這案子報告佛陀,佛陀安慰大家,希望大家不用氣急,過了七天之後,自會消失的。果然,在七天之後,真相大白。佛教的教團,經過了這樣的試煉,聲望更高,道譽益隆了。
如說佛陀曾經有過來自外教的迫害恐怕只有這樣的女難而已,如要把它形容成為教難,那是很不相稱的事吧!
晚年的佛陀是幸福的嗎?
如果從佛陀本身的立場言,在他的一生之中,除了修道、證道、傳道之外,無所謂幸福和不幸福。若以凡夫的眼光來看佛陀的傳記,當他成道之後的四十五年之間,除了晚年來臨時,遭遇到幾項不愉快的事件而外,都是在平靜莊嚴而又多姿多彩的化導生活中度過的。
至於佛陀晚年的境遇,最足注目的,乃是來自教團內部的分裂,以及他的祖國遭到了滅亡的厄運。
正因為佛陀的教法是民 主和自由的,民 主自由,不是壞事,假如這個原則被一些野心家或無知之徒,曲解利用之後便會造成混亂的危機。
佛陀的教團,本來是在一片和諧融洽清淨無爭的情形中,漸漸發展起來的,但是,到了後來,由於教團在快速度中得到蓬勃的活力,從外教轉入佛教的,從各色各樣的階級或身份進入教團的人,在濫用自由和民主觀念的情形下,終於促成了教團的分裂。比如,有一次,佛陀在恆河南岸憍賞彌國的時候,那裡的比丘們,因了一位比丘犯了一點小過,竟使大家分成兩黨,爭持不休,甚至對於佛陀給他們的勸告也不接受,佛陀無奈,只好離開他們,去了憍薩羅國的捨衛城。結果,由於佛陀離開之後,那群分成了兩黨的比丘,也失去了信徒的支持,還是一同來到捨衛城,向佛陀懺悔前非,重歸於和合。因此,這一事件,雖沒有鬧成教團的分裂,卻為教團的分裂開了先例,以至後來發生了提婆達多的叛逆事件。
當釋尊的晚年來臨時,教團內有了爭執,社會上也產生了不安的景象。此從《中阿含經》卷五十九的「法莊嚴經」中,可以看到,那就是佛陀最後一次會見憍薩羅國的波斯匿王時,說到了當時的景況:國王與國王爭、王族與王族爭、婆羅門與婆羅門爭、資產者與資產者爭、父母與子女爭、子女與父母爭、兄弟與兄弟爭、兄弟與姊妹爭、姊妹與姊妹爭、姊妹與兄弟爭、友人與友人爭。但是,以佛陀看他的教團,比起一般的社會,仍覺得相當滿意,並且說:「我見許多修行的比丘們,和合而共樂,沒有爭執,如水乳之交融,互以敬愛之心共住。」
提婆達多的叛逆
提婆達多的事蹟,如果依照現存的佛典中,有關他的記載看來,他是在五逆罪中犯了三項逆罪的大罪人,所謂五逆罪,是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若犯其中之一,即墮無間地獄。據說,他是釋尊在俗時的堂弟,從小就喜歡和釋尊競爭,每事均落在釋尊之下風,但他始終不肯服輸。
可是,當釋尊成道,還鄉省親以後,提婆達多也和釋迦族其他的王子們,一同來到佛陀座下,成了佛的弟子。
漸漸地,釋尊的肉身,經過四十多年的教化奔波之後,已在進入垂垂老去的暮年了,教團之中的人數增加了。大多是由大弟子們分別領導著各自的弟子,所謂頭陀行的在一起,習神通的在一起,喜辯論的在一起,善多聞的在一起等等。其中的提婆達多,並未被現存的佛典列為釋迦座下的重要弟子,但他卻要假仗摩揭陀國青年國王的王威,希望佛陀把教團的領導權移交給他,佛陀當然不會承認,並且回說:「我不攝眾」,這是說,領導教團的,不是釋尊這個人,而是佛陀的教法和戒律,故囑比丘們應當依法而且依律而住。此也即是佛法四依之一的「依法不依人」。所謂「四依」乃是佛教的特性之一,即是:依法不依人,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
提婆達多未能遂其所願,便起了害佛之心,將大石塊從山上拋下,未把佛陀打死,卻使佛的足趾流了血(出佛身血),他帶著跟從他的比丘們,脫離佛的教團(破和合僧),又打死了已證四果的蓮華色比丘尼(殺阿羅漢),別說犯了三逆,即使一逆,已經夠重了。故據傳說,當他以暴力奪取教團領導權之運動失敗之後,便活生生地從裂開的地縫中,墜入了火山口似的地獄之中。
然而今天,對於這項傳說,不能不作重新的考察,因為現存的佛典,即使是最原始的,也是在佛陀入滅之後,由頭陀第一的大迦葉尊者,召集了與他意趣相投的長老比丘們,結集而成的;此後也是以大迦葉一系所傳者為正統的佛教。從這一點說,現存的原始佛典,也難免沒有派系的色彩在內。佛世並無派系的名目,但已有了各大弟子的各別領導第二代再傳弟子的事實。一旦佛陀入滅,這種色彩尖銳化起來。由於提婆達多的生活方式,和大迦葉一系的不同,所以把他挑剔出去,說他是叛逆之徒。至於犯了三逆的記載,恐怕更是後來傳說,大迦葉之時,是否會指責他到如此程度,尚可值得置疑。因在釋尊和波斯匿王見最後一面時,尚說他的教團是和合歡喜的,是水乳交融的。說完此話不久,他便去了王舍城,再由王舍城,步上了最後的旅程。可是提婆達多的叛逆事件,是否真的發生過,頗有重加考察的必要。
提婆達多堅持的五項生活原則,即是:
①住於林間,不住於房舍之中。
②托缽乞食,不受信施招待的食物。
③著糞掃衣(由垃圾中或墳場內撿起他人所拋棄者),不受信施的喜捨衣。
④不食魚及肉。
⑤不食牛乳及乳酪。
由此看來,這是比現有的比丘戒律,更加嚴格與精苦的生活規定。在佛陀住世時代,由提婆達多領導的弟子們,實踐著的如此生活,並且還得到了摩揭陀國的青年國王阿闍世的歸信。可見,刻苦的修道生活,往往能夠吸引到很多的名聞利養,至於提婆達多的用心何在,我們無法知道。從歷史上考察,我們卻知道了這個派系的影響力,直到公元第七世紀,中國的玄奘三藏西遊印度之際,還說尚有人保守這一派系所傳的獨特戒律;在公元第五世紀,中國的法顯三藏游印之時,也說在賓伽羅地方,有著這麼一個守持特殊信仰的派系。
畢竟大乘經典的結集和成立,和原始或部派的有所不同,故在《法華經》的「提婆達多品」中,釋尊對於他的態度,乃是出之於讚歎的立場了。
釋迦族的滅亡
釋迦族原系恆河流域的一個城邦,原則上是獨立自治的小王國,在實際的勢力上,還是受著鄰近大國的影響。這樣的形勢,到了釋尊的晚年之際,即有了新的變化。釋尊時代的恆河流域,共有十六大國,並立相融,其中以南面的摩揭陀國及北面的憍薩羅國與佛陀的教化關係最深,與釋尊年齡相當的兩國國王,頻婆娑羅王及波斯匿王,也和佛陀的關係最密切。但是,一到釋尊的晚年,南面的摩揭陀國,由王子奪了王位,那便是阿闍世王,青年好勝,併吞了北面的憍薩羅國。在此稍前,北面的憍薩羅國,亦由王子接了王位,那便是毗琉璃,先將釋迦族的城邦滅了。此也真的可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了。
不過,從佛典的記載中看,釋迦族的亡國,是由於釋迦族歧視而得的惡果。據說,毗琉璃王的生母,原系釋迦族的婢女所生,當時的波斯匿王,以大國君主的身份,命令釋迦族遣送一名王女給他為妃子,釋迦族不願如此作,但又不敢違命,結果便以一名聰明美麗的婢女,偽稱是釋迦族的王女,送給了波斯匿王,事實上,這名婢女,乃是當時釋迦族的統治者摩訶男和他的婢子所生,是個混血兒。
可是,當這個混血的妃子茉利夫人,為波斯匿王生了一個王子,有一次帶回釋迦族去參加一項盛會,釋迦族的王子們,竟然不許那位年已十六歲的毗琉璃王子,坐上會場中的席位,並且譏笑他是婢生之子,被他坐過的席位,竟用牛奶和了水來加以浣洗。這對於毗琉璃王子的侮辱太大了,所以他說:「好啊!我坐過了的席位,用奶和水洗,當我即了王位之時,將取這批傢夥的喉管之血,再洗我所坐的席位。」
茉利夫人的身份,雖然因此而被波斯匿王及王子知道了,但她是位虔信的佛教徒,極受他們父子敬愛的賢妻良母,所以沒有把她貶為奴婢。這一筆帳,要算到釋迦族的命運上去了。當毗琉璃王子即位之後,便發動大軍,向釋迦城進兵。
在漢譯的《增一阿含經》第二十六卷所載:當毗琉璃王進兵之前,佛陀已經知道,所以預先端坐在軍隊必將通過道旁一株枯樹之下,迎接毗琉璃王,王見佛陀如此,便問:「此處有很多枝葉茂盛的大樹,何故坐於枯木之下呢?」
釋尊的回答是:「親族之蔭勝他人。」
毗琉璃王因此退兵,後來再度進攻,三度進攻,釋尊均以如此的方式和如此的答話,使得毗琉璃王暫時引兵而退。佛陀座下神通第一的目犍連,見此情形,也很著急,便說用鐵籠,把釋迦族的迦毗羅城覆蓋起來,以作保護。釋尊勸他不必試用神通保護他們了。而說:「今日宿緣已熟,今日正可受報。」也就是說業緣成熟了,受報的事是無法用什麼來替代的。
結果,於破城之後,釋迦族遭到了空前的大屠殺,唯在佛的弟子舍利弗,以及當時釋迦族的統治者,也是毗琉璃王的外祖父—摩訶男的極力設法的搶救之下,僅免於殺盡滅絕之殃。
此在巴利文三藏《佛本生經》中,也說佛陀為了挽救親族的危機,坐於迦毗羅衛城郊的一棵枝葉稀疏的樹根上,然在毗琉璃王的國境內,卻有著濃蔭綠葉的大樹,所以問起釋尊,釋尊回說:「因為親族的葉蔭涼爽。」王知釋尊之意,是為保護他的親族,所以一連三次,都退回了國境。到了第四次進攻時,釋尊才放棄了他的努力。
最後的旅程
佛陀七十九歲的那年,先由喬薩羅國的捨衛城,到了摩揭陀國的王舍城,他的駐腳處是靈鷲山,即是耆崛山。這時候,僅在前後三年之間,佛的祖國被憍薩羅國滅亡了,憍薩羅國也在毗琉璃王死後,被王舍城的阿闍世王兼併了。佛陀的大弟子,例如目犍連和舍利弗,均已先後去世,提婆達多,不論是叛逆或未叛逆,他也是死於佛陀之先的一名大弟子。故當釋尊來到王舍城的靈鷲山時,依然受到了阿闍世王的歸信。
不過,當釋尊由王舍城出發,走向涅槃處的隨行比丘的人數,已經不多,有名的大弟子,僅為阿難一人而已。以凡夫的眼光看來,這是一段寂寞蒼涼的旅程。但是,佛陀自知入滅的時機將近了,所以由南向北,離開摩揭陀國,穿過了跋耆國與毘舍離國,到達了末羅國的拘尸那揭羅地方。在他入滅之前的這段行程之中,留下教法記載的,達十六處之多。殷殷勸善,諄諄教誨,在在施化,處處傳道的精神,實在感人之極。
離開王舍城後的第一行程,便是那爛陀接著折回來,到了波吒釐子城,這是一個村落,不能算是城邦,佛陀受到了村中在家信徒們的歡迎、禮敬、供養。當時的村民,也正在為著防禦摩揭陀國的侵略而修築城堡,不久即形成了一個國家,佛教史上的印度名王阿輸迦(譯為阿育王)的孔雀王朝,便是發跡於此。
離開波吒釐子城,橫渡恆河,經過拘利村,暫住了幾天,再到那提迦村,住在燒瓦人的家裡。又轉往當時的商業都市毘舍離,可是,佛陀一向不喜住於繁華的市區,喜歡選擇市郊的閑靜處所居住,所以到了毘舍離城,也是住於郊外的林中,那是屬於一們名叫捺女的娼妓所有的芒果園。
捺女是一位非常富有而且美麗出眾的高級娼妓,以現代語說,大概相當於高等的名女人或交際花吧!從摩偷羅地方發現的銘文中得悉,她亦曾以巨資獻給耆那教的寺院;又從巴利文的大品「律藏犍度部」的記載知道,她對於這個中印的商業都市毘舍離的繁榮,也盡了很大的責任。可見,佛陀住進她的園林,並非沒有原因了。
當時的佛教和耆那教之間,相同之處很多,所以信仰耆那教而歸依佛教的人也不少,這位捺女,便是一個例子,當她拜見釋尊後,聽了佛陀的法語,便生起了敬信之心,並且邀請釋尊和比丘們,次日中午同到她家裡,接受飲食的供養。
捺女剛剛乘車離開,一群屬於跋耆國王室的稱做離車族的貴族青年,也到了佛陀座前,聽了開示,禮請佛陀和比丘僧們,次日中午同去家中應供。佛陀告訴他們,已經接受娼妓庵婆波利(捺女)的邀請在先了。離車族的青年們聽了,連聲呼著「啊!真遺憾,我們輸給一個沒有用的女子了!」
因為這個女人太美了,故在去應供之前,佛陀還特別訓示比丘們說:「作為佛子者,不能不見力,所謂見力者,假令削身骨,決不動自心,不任赴惡作。」然在佛陀的心目中,男女貴賤是平等、平等的,既已先受捺女之請,就不能改受離車族的貴族青年之請了。
到此不久之後,便進入了中印度特有的雨季,釋尊便打發隨行的比丘們說:「汝等比丘,去吧,在此毘舍的附近,依靠友人、知己、親友,進入雨季的定居生活吧!我也要在附近的竹林村中結夏安居了。」這是釋尊在此世間度過最後一次的雨季安居。
根據巴利文的「長阿含經」十一所載,釋尊即在這年的安居期間,得了一場大病,劇痛異常,幸好以他的定力,克制了肉體的苦痛。他的常隨侍者阿難尊者,見到佛陀的色身,已經衰邁,加上老病的襲擊,心中憂懼,並請佛陀召集弟子,作最後的說法。佛陀便對阿難說了如下一番痛切感人的話:
「阿難!可說之法,我已盡說,比丘們對我還有什麼期待的嗎?對於完人的教法,已沒有瞞著弟子而藏在教師的手心之中了。我僅持僧眾,作為僧眾的同事道侶,我不攝僧眾,故對努力向上的僧眾,尚有何教令的必要呢?阿難啊!我已八十歲了,涅槃之期也迫近了,譬如舊車,靠修理的功能,僅保利用,我也是以方便之力,留住少許的壽命;只要除去一切妄想,住於無念無想境時,身心安樂,了無苦惱。所以,阿難啊!歸依自己,歸依法吧!光照自己,當照他人。所謂歸依自己,歸依法,即觀自身以積精進之功德,以除貪愛煩惱。阿難!人能如此可稱我的真弟子,堪稱為第一學者了。」
從這段文字看來,釋尊未將自己視為教團的統治者,他的教團是不必由誰來領導和統御的,教團的大眾是在教法的指導下,從事修行;教法雖為佛陀所說,卻是眾生自體之所本來具備,佛陀只是悟得了眾生本具的原理,向大家指點迷津而已。因此,歸依三寶的最高境界,無非是歸依自己的本性,歸依使我們達到顯現本性的修行方法,故謂之「自歸依」及「法歸依」,或謂之「自依止」及「法依止」。
受了最後的供養
上面所說的雨季安居,是因雨季之中,比丘們不便於林間的樹下露宿;又因路途泥濘、蟲蟻太多,比丘們不便冒著風雨外出托缽乞食,所以要大家住到親屬、朋友、信徒的家中去。往往是住於俗人家宅的附屬建築物中,也有住於靠近俗人居處的山洞或樹洞之中的,即是分別住於可以就近得到飲食供應之處,以專心修習禪定為主。
佛陀離開竹林村,即到了遮婆羅塔,那是一座古墳,相當於現代所稱的納骨塔,在塔處有大樹,所以修行者均喜歡在古墳的骨塔之下的大樹之處靜坐,佛陀和大迦葉初見之處的多子塔,性質與此相同。一般的漢譯為「廟」,即是靈塔或靈廟之意。因其均有大樹,巴利文佛典中將之稱為靈樹。此時的釋尊因患背痛,故由阿難敷了臥具,讓他在大樹下暫事休息。
從此向北。便離開了毘舍離的國境,通過了班陀村、訶帝村、庵跋村、祥婆村、婆迦市,而到了末羅國的波婆村,接受了鍛冶工人淳陀的最後供養。因為淳陀是位虔誠的佛教徒,聽到佛陀光臨該村的消息,便去請求開示:
「偉大的智慧的聖者,覺悟了的人,真理之主,離開了妄執的人,人類的最上者、超越者,請問:世間上有哪些修道的沙門呢?」
釋尊告訴他說有四種:
「超越疑惑,離煩惱苦,樂於涅槃,去除貪慾,為人天的嚮導者,便是依道的勝者。
知道此世間的最上者,並以之判別而將方法說出來的,斷疑不動的聖者,是為沙門中的第二等,呼為說道者。
善說法句,依道而生,能自制、勤念、奉行無咎之語的人,是為沙門中的第三等,呼為依道而生者。
裝成善守誓戒的模樣,厚臉皮、給信施送禮、傲慢、作為、無自製心,喋喋不休,表現成了不起的樣子,是為污道者。」
對於出家的沙門,用這四種尺度來作評價,乃是極為得體而重要的。也可由此想見,佛陀晚年時的教內教外的沙門之中,所謂「污道」的出家人,已經出現了。
淳陀被稱為鍛工之子,是做金器的工人階級,並非富裕的人,甚至是被階級社會輕視的人,佛陀為了打破階級的印度傳統,雖然身體不適,依然接受了淳陀的供養。
因為這是佛陀在入滅之前所受的最後供養,所以極受後世佛教徒的重視;至於那是供養的什麼,在近世學者之間,也頗受注目。從梵文原文的字面看來,那是不老不嫩的,柔軟的,上等的野豬肉,通俗的解釋,可名為軟豬肉。但在漢譯本中稱為「檀耳」即是檀樹上所生的木耳,或菌類。因此,也可將軟豬肉視為檀耳的原義之解釋,總之,那恐怕是當時印度相當美味的食品。把它說成野豬肉的看法,在中國系統的佛教界是不能接受的,因為中國佛教是素食主義者;至於在南傳系統的小乘佛教界,倒沒有覺得什麼不對之處,因為錫蘭、緬甸等的比丘,向俗人家托缽之時,得到了什麼便吃什麼的。
由於正在抱病游化的釋尊,已經非常衰弱了,吃了淳陀的那餐菌類的供物之後,病情加重腹痛如絞,所以催促阿難尊者:「我們到拘尸那揭羅城去吧」。
大般涅
釋尊離開波婆村時,淳陀也隨著同行,見到佛陀的病況加重起來,便懷疑是因吃了他的食物而引起的,所以非常的懊惱,佛陀知道了淳陀的心意,也知道其他的弟子之中,亦有這種想法的人,故對阿難說:「有兩種供養的功德最大,一是在我成等正覺之前,於菩提樹下少女難陀婆羅的供養;二是在我入滅之前,於波婆村冶工淳陀的供養。」淳陀聽了,釋了心中的憂苦,感激佛恩的廣大,不禁流淚哭了起來。
佛陀的死,不同於凡夫的死,所以稱為圓寂,稱為入滅(進入寂滅境界),稱為偉大的寂滅,即是大般涅槃。釋尊到了拘尸那揭羅城,進入城外的林中,在沙羅雙樹之間,由阿難為他敷好了頭朝北方的床位,他便右肋橫臥,兩足上下重疊,安祥地準備進入涅槃了。但他見到阿難在他背後,流淚飲泣,並說:「我在佛滅之後,依誰受教、依誰而得最後的證悟呢?」因此,便把阿難叫到面前:「阿難啊!不要悲傷,我常對你們說過的,世事無常,盛者必滅,會者定離;世上沒有一樣是永遠不變的。阿難,你以精進,沒有與忍辱之道相背過,必可在不久之間,遠離貪愛之念,打破無明繫縛的。」
阿難得到了釋尊的安慰。這時候又來了一位名叫須跋陀羅的婆羅門學者,年已百二十歲,為了最後的疑惑,故於佛陀臨終之際,特來請求開示。所以成了在佛陀住世期間最後得度的弟子。佛陀也在末羅國的大眾集聚林中,講完了他最後的說法之後,於當夜的月沒西山之時,端然寂靜地大般涅槃了。
佛陀入滅之際,大弟子中隨侍在側的,僅有阿難尊者及阿那律尊者兩人;佛子羅睺羅,已經先佛而去;大迦葉則在他方游化,但他聞訊之後,趕到佛陀涅槃處,主持了佛陀遺體的火葬儀式。根據資料所見,那時的迦旃延、富樓那、須菩提,尚在人間,卻未見到他們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