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談戀愛,朋友一介紹,哎呀,墜入情網了。就算是月亮也給她摘,太陽也給她撈,寶馬也給她買上了,別墅也給她買上了,然後山盟海誓,天鵝湖(東營的一個大型人造湖)枯了我們都不分開,結果天鵝湖還沒灌滿呢,他倆第二天離婚去了,是不是?山盟海誓的時候是親人麼,兩人打仗,鬧,開始鬧離婚的時候,就是冤家對頭吧。所以冤親是不定的。
佛教當中的理念是冤親不定,怎麼去認識呢?不是所有的冤親債主,一定是你的敵人,也不是你所有的親朋好友,一定是你的親人。事相上可以是父子,但從道理上和結果上那就很難說了。
傳說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頻婆娑羅國王,他的兒子——阿闍世為了爭奪王位,就把自己的父親關到七重監獄裡,最後將其餓死,殺父奪命了。你說他是親人還是冤家呢?所以冤親是不定的。
阿闍世小的時候,手上長了瘡,流膿了。頻婆娑羅國王理完了朝政,回到後宮以後就抱起他,怕他的兒子疼,就把兒子的這個手啊,含到自己嘴裡,吸他的膿。一個國王做到這樣是一種父愛啊,那麼這個行為是什麼呢?親人,父子的情緣。當他的兒子把他爹關起來餓死他的時候,那不就叫冤親債主麼?
再有,冤親債主是泛指一切,冤:是冤家對頭;親:是親屬;債:債主。它包括了一切。從佛學理念上來講,眾生無始劫以來互為父母,互為父母是一個列舉。也可以這樣說,眾生互為妻子兒女,互為親朋好友,互為冤親債主,看哪個因緣先成熟。
你看,釋迦牟尼佛生在王宮,他的一個親人叫提婆達多,從親屬關係上來講他是一家人,應該是親人,堂弟嘛。從他的所做所為上來講,他又是非常明顯的冤家對頭,提婆達多一是佛的親人,第二是佛的徒弟,最後提婆達多要害佛。從師徒關係上來講是親人,從堂弟來講是親人,從謀害佛的角度來講是冤家對頭,所以說冤親是不定的。
當我們發心為眾生服務的時候,你就是眾生的親人,眾生的依怙。當我們放棄眾生,不願為眾生服務了,或者是我想自己舒服,我不管你們的利益了,乃至破壞別人的幸福,那你就是眾生的冤家對頭。個體沒有變,身份沒有變,我還是那樣,長得那樣。我發心為大家服務了,那就是大家的親人嘛, 我發心放棄大家了,我自己去圖安逸了,可以說,那就不存在這種關係了。如果說我想騙大家,忽悠大家,那馬上就是大家的冤家對頭。就這麼簡單。這個人並沒變,念頭一變,地位身份就變了。
所以,佛教一個非常重要的理念是冤親不定。以後我們無論遇到什麼違緣,都不要輕易地這樣想。哎呀,是不是哪個冤親債主怎麼樣了?這樣非常容易執著,當你執著的時候,這個心胸很難開闊起來,修行也很難提高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