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法上要報的恩有四種:一是三寶恩,二是國家恩,三是父母恩,四是眾生恩。
第一種是「三寶恩」
其實三寶恩是無法報的,而三寶本身也不需要我們報恩,只是我們以「報恩」為目標來修行。
第二種是「國家恩」
今天我們能夠在此安居樂業,這都是國家的恩惠所賜,如果國家不安定,我們又如何能平安度日呢?所以,我們希望國人不要作奸犯科,製造動亂,也沒有來自外國的欺凌和侵略,願政府有賢明的官員來領導,人民個個健康,社會處處安定;這些我們都可以用「修行」來祈禱,使我們的國家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這是我們報答國家恩的方法。
第三種是「父母恩」
父母有現世父母和過去世的父母。過去世的父母,我們無法知道,但現世的人,縱使是孤兒,也由父母所生,並有人將其扶養長大。所以,還是要報父母恩。
普通人只在父母去世後,才遺憾父母在世時未能盡孝;能夠於父母健在時,即已思及父母年邁,來日無多,必須好好照顧和孝順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所以「清明報恩佛七」,除了超度過去世的父母外,也要為現世的父母祈求健康。我們可用三寶和共修的力量為父母祈福,這是辦得到的。
個人修行猶如一根紗,很容易被扯斷,如果許多人一起修行,就像許多紗結合在一起,變成堅韌的繩索,那力量就很大了。其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因此得整體的力量。因此,我們為報父母恩,還是以「共修」的方式,功德最為殊勝。
第四種是「眾生恩」
「眾生」是什麼人?可能是你的兒女、親友、部屬,甚至冤家以及其他的人;凡是對我們的生命過程有過幫助的都是。我們常聽人說:「遇到貴人。」而「貴人」往往只是普通的人,只要他曾替你解決問題,啟示過你,以致轉變了你的命運,他就是你的貴人。因此,我們要報「眾生恩」,必須將所有的人,都視為恩人。
想想我們從小到大,不知接受過多少人的恩惠;佛法說:「眾緣和合所生。」任何事的完成,都是集合了許多人的力量,個人所能提供的,實在很有限。所以,在寺院用齋後,都要感謝所有佈施的施主,並祝福他們「有願必成」。
至於在家居士是否也有施主呢?或許有人認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用錢買的,但是人類社會是一個互助的環境,雖然是用自己的錢買的,也還是要有感謝心;若是別人不賣東西給你,你有錢又如何呢?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對自己所得的存有感謝心,則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善人和菩薩。因此,報「眾生恩」時,眼中無一是仇人或壞人。世上只有壞事,沒有壞人。人做了壞事,只要以後不再犯,仍然是好人。因此,佛法對任何一個人都不失望,這就是將所有眾生都視為「恩人」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