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吉祥經》的義註:古印度曾發生了關於「什麼是吉祥」的爭論,結果分成三派,一派認為看到的為吉祥,一派認為聽到的為吉祥,一派認為想的為吉祥。三派各持己見,相持不下。後來有位天人到佛陀處請示此事,於是佛陀用偈頌的方式教導了三十八種最吉祥事:
1. 遠離愚人,
2. 親近智者,
3. 尊敬值得尊敬者,
4. 擇地而居,
5. 過去曾經修福行善,
6. 自立正志願,
7. 博學多聞,
8. 技術精湛,
9. 善學於律儀
10. 言談皆善語,
11. 孝順父母親,
12. 愛護妻子、兒女,
13. 做事有條不紊,
14. 佈施,
15. 法行,
16. 接濟親族,
17. 行為無過失,
18. 不作惡事,
19. 遠離惡事,
20. 不服用煙酒等麻醉品,
21. 不放逸地修行,
22. 恭敬,
23. 謙虛,
24. 知足,
25. 感恩,
26. 適時聽聞佛法,
27. 忍耐,
28. 柔順,
29. 謁見諸出家眾,
30. 適時討論佛法,
31. 克制,
32. 梵行:過清淨的生活,
33. 如實知見四聖諦,
34. 證悟涅槃,
35. 接觸世間法時心不動搖,
36. 無憂慮,
37. 無污染,
38. 內心安寧。
這三十八種吉祥事是在家眾和出家眾的行為準則與修學指南。直至今天,這些教導仍然對提升現代人(無論他是否佛教徒)的道德品質、心靈素養和生活品味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