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其五惡」,原來的注經家在「五惡」章節裡面會把它概括為飲酒之樂。但仔細看這一大段文句呢,它包含的面很廣。可能是由於酒能亂性,所以由這展開,主要是談到意地上的惡。這裡描述我們業力凡夫意地上的惡,有十二種相狀。這些描述都非常的細緻了。
佛就告訴與會的大眾:第五種惡是什麼呢?就是在這個眾苦充滿的世間,生存在這個世間的人民第一是「懈惰」之相——懈怠懶惰。所以叫「徙倚懈惰,不肯作善,治身修業」。這個「徙倚」呢,就是指徘徊不前的意思。他這個懶惰嘛,就幹事沒有動力,沒有衝勁,想幹又不能付諸實施。這就是「徙倚」。
那麼,行為上的這種特點呢,是來自於他——也是一切眾生——與生俱來的懈怠懶惰的劣根性。
為什麼一個人無論做世間的事業,還是出世間的道業,要立志,要有理想,要有目標?朝這個目標精進努力,鍥而不捨,滴水石穿,這樣的一種行為就能夠超越懈怠、懶惰。
但一般的人沒有這樣的一種意志力、目標感,就容易懈怠,放逸。懈怠、放逸一來呢,就會引發很多的煩惱、惡業的種子。他沒有正確的人生目標,他就不肯「作善」。為什麼不肯作善呢?因為作善是要有因果觀念的強大動力。如果他不信因果,你讓他作善是很難的。一個人作惡很容易,作善那是逆水行舟,那是要推著一塊石頭上山的。
所以他放逸的煩惱一起來,自然就不會作善,也不會用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來「治身」,也不會修正業;他在家裡五倫關係又奉行不了。所以第二個就是瞋怒、瞋恚之相。
一個人的人格特點,在家庭當中會表達的很明顯。他在家裡對他的父母、妻子、眷屬不關心,也不能和睦,對家里人是飢餓、寒冷、困苦這些,他無動於衷。被他的那種懶惰、關心自己、自私自利所籠罩,不關愛他人。那麼由於他不能治身修業,就不務正業,好逸惡勞,家業很難建立起來。那父母肯定是很不放心,就會教誨他:「你要成家立業,要做一份好的、安心——在社會站住腳跟——的職業。」教他怎麼做好人,怎麼去做事。這是父母出於慈悲心給他的「教誨」。
然而這樣的人,他不僅不聽教誨,而且生氣。父母講這話,他不愛聽,所以「瞋目怒應」,用很生氣的眼光看著父母。父母跟他講話,他還發脾氣。那這個就是不孝!要知道父母對一切子女那種關愛無微不至。無私的大愛——父母對子女的恩德,天地都無足以比喻。如果在父母邊你報恩都沒有去報,反而對父母「瞋目怒應」,這是犯下了很大的罪業,極為不孝。然後在家裡,他的語言、行為都跟家裡非常不和睦,把家裡搞得非常的混亂。
「違戾反逆」,就是幹什麼事情都違反家人的意志,說什麼他都不愛聽,甚至唱反調,做相反的行為。對父母不孝,對兄弟不悌,不關愛他人,就是「違戾反逆」。那麼這樣跟父母之間關係就像冤家對頭,那父母對這樣的兒子也就傷透了心,常常就感慨生了這樣的兒子倒不如不要生——「不如無子」。
這個世間的家庭倫理,為什麼聖人要非常重視?家庭本身是一個社會人生的港灣,安心立命之所。
如果家庭搞不好的話,他就痛苦不堪。在單位上工作,在社會上打拼,可能要帶著假面具;回到家裡本來想恢復真實的一種相狀,然而家裡又非常的不安寧。碰到這樣一些煩惱的眾生苦。這是他的瞋恚之相。
第三表現他貪慾之相,「取與無節,眾共患厭,負恩違義,無有報償之心」。就是他拿家裡的錢財去揮霍,沒有節度。一般持家過日子還得想到量入而出,看菜下飯,有多少收入過什麼樣的日子。然而他不管那麼多,今朝有酒今朝醉,「取與無節」。這樣搞得就上頓不接下頓,生計都很難維持,所以家里人對他就很討厭,也很害怕他。
當他沒有錢的時候,他就要向這個親戚、那個親戚去借。人家看在親情的份上,肯定借給他。借給他呢,他就不還。你找他還的時候,他說:「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到了這份上,人家也就算了,乃至大家都很討厭他。這種人「負恩」。像父母、師長、朋友對他有恩德,幫助過他,他辜負,不去報恩。「違戾」,六親眷屬的仁義他都違反了。
整個的就是:做人做得很顛倒。對這些應該報恩的,或者借了債應該還的,他都沒有去還債或者報恩之心。這樣,他就揮霍,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日子,變得命運就很貧窮了,很潦倒了。很潦倒,他也不能奮發,不說「重整家業。
要思惟一下,我要有一個什麼樣的職業?怎麼去奮鬥才能夠立足在社會上,才能夠使父母放心」。所以他「貧窮睏乏」。他就聽之任之,就不能再得到財物。
不能再得到財物呢,他又被生存、生計、壓力所迫,他又得想辦法。他想辦法呢?又不走正路。哎,他可能就一些社會小痞子的行為就出來了。
「辜較縱奪,放恣游散,串數唐得,用自賑給」。
「辜較」就是他障礙別人正當的買賣,來專門謀取自己的一些利益,或者欺行霸市,或者這個地方他成了小黑老大。「你得要受我保護,你得給我交什麼錢」,用他的那種暴力來奪取一些財物,這就是到了強盜的地位上了。當他用「辜較縱奪」——不正當的這個行為,得到了一些東西的時候,一般善良的民眾就怕這些不要命的人——亡命之徒。碰到他要叫板的時候,也只有給他一點。
他得到了之後,「放恣游散」,酒色財氣他都去做,五毒俱全,有錢就揮霍,就高消費,就享樂。然後「游散」呢,就是游手好閑,到處再看看,有什麼機會能得到這些財物。那麼這樣,他的一種天性就習慣成自然,就想用非分的、非禮的、不正當的方式得到一些財物,不勞而獲。這就是歷來那些社會痞子的行為。用不勞而獲、不正當的手段得到的這些錢財,來坐享其成。
這就好像人家給他賑濟:給賑災一樣的,給他一種衣食上的滿足。這就是他的貪慾之相。下面就是他的嗜酒相。那麼「耽酒嗜美」就是貪酒杯之物,喜歡喝酒,喜歡吃山珍海味。對於飲食沒有節度,本來一天三餐,他可能一天五餐、六餐、夜宵。
就像有人說:「持午?什麼叫持午?我只能是午夜不食。」飲食無度。這些飲食無度,都是那些放逸者的一種正常行為。他認為就是這個樣子:追求口腹之樂。
這樣的心就沒有任何一種理性的約束,這個心全都放蕩了,就像奔逸的野馬。這奔逸的野馬碰到什麼,就會「魯扈抵突」。
一方面他非常的驕橫跋扈,以惡為能,看到別人都怕他,他就越來越自高自大;然後「抵突」呢,一碰到什麼他馬上就衝突起來,這個拳腳、刀兵都上去。所以這種人就是非常的難纏,攪亂社會秩序,讓人感到非常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