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學功巧業,方便集財物。得彼財物已,當應作四分, 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 --- 《雜阿含經》
一、合法的財富
佛教不完全否定錢財,黃金是毒蛇,黃金也是弘法利生修行的道糧,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要合法的錢財,能用來作福利人,錢財越多越好。
二、發財的方法
財富是每一個人都希望的,不過如何合法取得呢?在社會上,聚集財富最基本的方便法門,就是要學習作工、經商、務農等各種的工巧技藝,同時亦要能勤勞、節儉、寬厚、信心、結緣、佈施,如此必能致富。
三、如何處理財富
經過努力而獲得的合法財富,在《雜阿含經》裡,將其分為四分來處理:
一、分自食用,取之四分之一用做衣食住行之需。
二、二分營生業:保留四分之二經營事業,繼續投資。
三、餘一分藏密:另外一分要做儲蓄,以備不時之需。
四、結論
佛教裡處理財富的方法,除了《雜阿含經》的財富四分法外,餘如《心地觀經·厭捨品》的財富四分法為:
一、一分財寶,常求息利,以瞻家業。
二、一分財寶,以充隨日,供給所須。
三、一分財寶,惠施孤獨,以修當福。
四、一分財寶,拯濟宗親,往來賓旅。
在《大寶積經·善順菩薩會》以波斯匿王為例,說明財富的處理方法是把它分作三分。
一、一分奉如來世尊及比丘眾。
二、一分施與舍衛城中貧窮苦惱,無依怙者。
三、一分財物留資國用
在《般泥洹經》中,對財富的處理方法是說,除了生活必需之外,有四分法:
一、為供養父母妻子。
二、為瞻視人客奴婢。
三、為給施親屬知友
四、為奉事君天正神沙門道士。
若能依上述方法處理財富,家居生活必能安定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