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懺悔」,當然主要的目的在於懺悔罪障。佛法的修行必須要掌握到「生起」和「還滅」的因緣,就是你要消滅這個東西,你要先找到──它是怎麼生起的?它生起的因緣在哪裡?因此我們應該先明白罪業生起的因緣。
‘既識起因’:佛法說一個人會造罪,是我們內心當中有一個「自我意識」。為什麼佛陀不造罪呢?你不能說「因為有環境的刺激,我才造罪。」這樣講是不對的。阿羅漢和佛陀在染污的環境,也不會去造罪,所以佛法說的本意是 「莫向外求」 。
就是因為我們在平等的心中,捏造一個「自我意識」,有這個自我意識,就跟所有的眾生產生對立;有「我相」,就有「人相」相互的對立,就產生一種保護自我的心態,叫做「私慾」。為了保護自我就開始造業,「我愛執」就產生了──當這個環境滿你的願,你就生起貪慾;當環境不滿你的願,你就生起瞋心;所有貪瞋的煩惱的生起,都是因為你捏造了一個自我意識才出現的,所以罪業的生起,基本上是由於我們 「內心顛倒」 而引生的。
當這個罪業生起之後,對我們的生命,會產生兩個重要的影響:一、感種類相續而起;二、招苦報生後當受。這個地方我們解釋一下,先看第二:當我們今天造了一個罪業,不論殺生、偷盜、邪淫,或者打妄語,你造了這樣的罪業之後,在你的生命當中,就會產生兩種負面的影響:
第一個:「招苦報生後當受」:你這個罪業累積到一定的程度,你就要墮到三惡道去受痛苦的果報,這叫做 「異熟果」 ,因為它的成熟時間是在以後。
第二個:當下成就「感種類相續而起」 :你造了殺盜淫妄之後,你這一部分的煩惱就會增加很多,這叫「等流果」 。
假設你今天造一個殺業,殺了一隻雞,當然殺雞這是一種罪業。你把罪業造好以後,你的生命當中產生兩種對你有傷害的力量:第一個、你殺生的行為,產生招感三惡道的業力;第二個、你造了殺生之後,瞋心加強了,你以後會更容易殺生。所以我們在造業的時候,往往會產生一種錯誤的認知:誒,反正我就做這一次就好了。」其實,你這個想法是錯誤的!你造了一次,你就很可能會造第二次;你造了第二次,就更可能造第三次,就是所謂的「感種類相續而起」,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除非你能夠懺悔對治,否則你造作了一個罪業,除了招感未來的果報,你又增加了這部分的煩惱,你以後就更容易造作這方面的罪業!
這地方是說明:我們在懺悔之前,應該知道我們所造的罪業,所產生的負面力量。這兩種負面力量都可以透過懺悔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