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素食的另一種爭論,在於人類是「素食動物」還是「雜(肉)食動物」?
其實,這本來是一個科學的問題,而且應該早有定論,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人類肯定是素食動物。
這是從人體的生理結構,與各種動物的生理結構作比較之後,所得出的結果。這些研究可多了!不想在這裡贅述。
不少人會用一些中學的生物常識,造成人是雜食的動物的印象,例如說:人類有「犬齒」,證明人的牙齒可以用來撕開肉類,當然這個誤會,比較一下自己的牙和小狗的犬齒就自然知道答案了;又例如說人類的盲腸退化了,就說明人不是像兔子那樣吃素(兔子有很大的盲腸),但這只是證明了人類不是兔子那種吃草的素食動物,要知道素食動物之中有很多種類,而人類是最接近靈長類動物的,有誰見過猩猩會趴在地上吃草?
不過持平一點的講,我覺得用生理結構去說明人類是素食動物,還有不足之處。例如以大熊貓為例子,熊貓的身體結構是肉食動物,可是他後來「改吃素」了!變了喜歡吃竹子;又例如貓狗都是肉食動物,可是現在不少養貓狗的人,也將他們「改吃素」了,素食的貓狗非常潮流,他們也活得很健康。因此,單純用身體結構來說明人的飲食,還是有不足之處。
在這裡,還想說一個我認為最刺激的方法,證明人類是素食動物!
接受挑戰,來證明你是雜食者吧!
這方法我是從「加裡尤樂夫斯基」的素食講座之中學習得來的,我覺得這個論證確實厲害,且人人可嘗試!假如你認為自己是雜食或者是肉食動物,挑戰你做以下實驗,去證明自己的飲食方式,實驗的「三部曲」如下——
第一步,手捕:到公園去,嘗試發現一隻松鼠(找不到松鼠就找一隻麻雀吧),然後你要親手去抓住它,過程不可使用任何工具、要追捕;
第二步,口殺:抓住以後,在松鼠還沒死之前,你就要用你的牙咬死他,咬的過程中要張開眼睛看著,要有一副很享受的樣子;
第三步,全吃:你要一口一口的吃,且不可挑食,不可選擇只吃某些部份,要將皮毛、眼睛、內臟也全吃下去,流出來的血要喝下不要浪費,咬破裝著糞便的腸子,骨頭吃不下也要咬碎慢慢吸啜,直至全部吃完為止。
當然,我相信這個世界上,只有亟亟極少數的人能夠完成這個「實驗」。大部份人就連第一步「抓到松鼠」已經投降了,更莫說親口咬下去。
人皆有惻隱之心?
這個論證,就像孟子的「孺子入井」的論證一樣,在《孟子·論四端》中說:「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假如你見到別人的孩子快要掉下井裡面,你肯定會忍不住要去救他吧。這一個哲學上有名的論證,用來說明人人皆有善心,自古傳誦,而上述吃松鼠實驗正有異曲同工之妙,證明了人的本性。
自然界裡的肉食或者雜食動物,他們對於鮮血、獵殺,都是毫不留情的,吃肉的動物確實是喜歡吃鮮肉,享受鮮血淋淋場面。人類呢?假如肉類沒有經過煮熟,生吃牛肉雞肉豬肉,大部份人都頂不住了,更何況是用自己的口咬下去?往後的都不用說了。
現在的人喜歡吃肉,其實不是真的喜歡殺動物,只不過誤將「肉」變成了一種「食品」,從而忘記了它的出處——來自於有生命的動物。
由於現代的職業分工仔細了,已經甚少人需要自己親手屠殺動物,假如給你另一個挑戰——以後吃肉都必須要自己親手屠宰,你覺得你能吃得到多少種肉類?
Facebook的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去年為自己定下一個挑戰,說以後只會吃自己親手宰殺動物的肉,讓自己吃得更負責任。但這改變讓他基本上成了素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