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九
古吳蕅益沙門 智旭 匯釋
○六十八惡見不捨戒。大乘犯重。是謗法故。
若比丘。作如是說。我知佛所說法。行淫慾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語。莫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世尊無數方便。說犯淫慾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時。堅持不捨。彼比丘乃至三諫。捨此事故。若再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波逸提。
緣 阿梨吒比丘生是惡見。諸比丘諫而不捨。白佛。佛令僧為作訶諫白四羯磨。而結此戒。
相 三羯磨竟。波逸提。遮彼莫捨者。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五分律雲。一比丘屏處諫捨者。一突吉羅。多比丘往諫捨者。二突吉羅。僧往諫捨者。三突吉羅。白竟捨者。四突吉羅。一羯磨竟捨者。五突吉羅。二羯磨竟捨。或三羯磨未竟捨者。六突吉羅。三羯磨竟。若捨若不捨。波逸提。
證 大般若經云。若染色慾。於生梵天尚能為障。況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薩斷欲出家。能得無上菩提。非不斷者。
菩薩摩訶薩於五欲中。深生厭患。不為五欲過失所染。以無量門訶毀諸欲。欲為熾火。燒身心故。欲為穢惡。染自他故。欲為魁膾。於去來今常為害故。欲為怨敵。長夜伺求作衰損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劍。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闇井。欲如詐親旃陀羅等。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等。無量過門。訶毀諸欲。
○六十九黨惡見人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如是語人。未作法。如是邪見而不捨。供給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者。波逸提。
緣 阿梨吒不捨惡見。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惡見不捨舉。白四羯磨。時六群供給所須等。故制。
釋 未作法者。被舉未解。不捨者。僧訶諫而不捨。所須有二。一者法。教修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智。學問。誦經。二者財。供給四事。同羯磨者。同說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若隨順被舉比丘三諫不捨。波羅夷)。不犯者。不知有是語人。及病倒持縛命難等。
五分律雲。共語語語波逸提。共坐。坐坐波逸提。共宿。宿宿波逸提。共事。事事波逸提。雖捨惡見。僧未解羯磨。亦波逸提。若作惡見。僧未羯磨。突吉羅。若不知。及不如法羯磨。不犯。
十誦律雲。若教他法。若從受法。若與他財。若取他財。若共宿。一切波逸提。
根本律雲。若彼身病。看侍無犯。或共同居。令捨惡見。亦無犯。
○七十畜被擯沙彌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知沙彌作如是言。我從佛聞法。若行淫慾。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如是言。汝莫誹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沙彌。世尊無數方便。說淫慾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乃再三訶諫。令捨此事故。乃至三諫而捨者善。不捨者。彼比丘應語彼沙彌言。汝自今以去。不得言佛是我世尊。不得隨逐餘比丘。如諸沙彌。得與餘比丘二三宿。汝今無是事。汝出去。滅去。不應住此。若比丘。知如是眾中被擯沙彌。而誘將畜養共止宿者。波逸提。
緣 跋難陀有二沙彌。作是惡見。佛敕比丘為作訶諫白四羯磨。三諫不捨。乃令僧作滅擯白四羯磨。六群知僧滅擯。而誘將畜養共止宿。故制。
相 若自畜。若與人。若自誘。若教人。若共宿。盡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不知是被擯。乃至命難等。
根本律雲。若令彼捨惡見。雖權攝受。無犯。
附 律攝雲。凡不見罪等被捨置人。共為受用。皆得惡作。
僧祇律雲。若有人為二師所嫌。餘比丘不得誘引言。我與汝四事。汝當在我邊住。受經。誦經。若觀彼人。必當捨戒就俗者。得誘取已。當教言。汝當知二師恩甚重難報。汝應還彼自下住。
○七十一拒諫難問戒。大乘同制。
若比丘。餘比丘如法諫時。如是語。我今不學此戒。當難問餘智慧持律比丘者。波逸提。若為知為學故。應難問。
緣 起自闡陀比丘。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諫者癡。
○七十二輕訶說戒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
若比丘。說戒時作是語。大德。何用說是雜碎戒為。說是戒時。令人惱愧懷疑。輕訶戒故。波逸提。
緣 眾比丘誦正法毗尼。六群恐其通利。數舉我罪。往語之言。若欲誦者。當誦四事及十三事。餘不應誦(云云)餘比丘察知其意欲滅法。白佛結戒相。
毀呰阿毗曇及餘契經。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沙彌等毀所受戒等。亦突吉羅)。不犯者。語令病瘥乃誦。語令先求果證。不為滅法。
五分律雲。若欲令人遠離毗尼。不讀不誦。而毀呰者。波逸提。若欲令波羅提木叉不得久住。而毀呰者。偷蘭遮。毀呰經亦如是毀呰餘四眾及在家二眾戒。突吉羅。比丘尼毀呰二部戒。波逸提。毀餘五眾戒。突吉羅。若恐新受戒人生疑廢退心。教未可誦戒。不犯。
證 薩婆多論雲。何以訶戒經罪重。餘經罪輕。以戒是佛法之平地。萬善由之生。又一切佛弟子。皆依而住。若無戒則無所依。又入佛法之初門。若無戒者。無由入泥洹城。又是佛法之瓔珞。莊嚴佛法。是故訶毀罪重。
善見律雲。若學毗尼者有五德。一身自護戒。二能斷他疑。三入眾無畏。四能伏怨。家。五令正法久住。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滅。邊地有五人受戒。滿十人。往中天竺。得與人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如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又持律有六德。一者守領波羅提木叉。二者知布薩。三者知自恣。四者知授人具足戒。五者受人依止。六者得畜沙彌。若不解律。但知修多羅阿毗曇。不得度沙彌。受人依止。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歲。
○七十三無知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說戒時。作如是語。我今始知此法。戒經所載。半月半月說。戒經來。餘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說戒中坐。何況多。彼比丘無知無解。若犯罪。應如法治更重增無知罪。語言。長老。汝無利。不善得。汝說戒時。不用心念。不一心攝耳聽法。彼無知故。波逸提。
緣 六群中一人自知罪障。恐清淨比丘舉發。先往語言。我今始知(云云)諸比丘察知其故。白佛結戒。
相 若不與彼罪者。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沙彌等不知自所受戒。突吉羅)。不犯者。未曾聞說戒。今始聞。若未曾聞廣說。今始聞。乃至錯說等。
僧祇律雲。受具足已。應誦二部毗尼。若不能者。當誦一部。乃至若復不能。當誦初篇戒及偈。布薩時。應廣說五篇。乃至若復不能。當說初篇及偈。餘者僧常聞。不誦者。越毗尼罪。僧中應使誦利者說。餘人專心聽。不得坐禪及作餘業。若於四事乃至七滅諍法。中間隨不聽。隨得越毗尼罪。一切不聽。波逸提。此罪不得趣向人悔。當眾中持戒有威德人。所敬難者。於前悔。前人應訶言。長老。汝失善利。半月說波羅提木叉時。汝不尊重。不一心念。不攝耳聽法。訶已。波逸提悔過。
○七十四違反羯磨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共同羯磨已。後如是言。諸比丘隨親厚以眾僧物與者。波逸提。
緣 沓婆摩羅子知僧事。設會佈施不得住。衣服破壞。眾僧白二羯磨。以衣與之。六群亦在眾中。後乃更作是語。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沙彌等不得同羯磨。若私譏議。亦突吉羅)。不犯者。其事實爾。
薩婆多論雲。凡僧中執勞苦人。若大德。其貧匱者。僧和合與。盡得與之。但言不應與。盡犯。
○七十五不與欲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眾僧斷事未竟。不與欲而起去。波逸提。
緣 眾比丘集一處論法毗尼。六群疑為我等作羯磨。從座起去。眾僧止而不住。故制。
釋 事者。十八破僧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
相 出戶外。波逸提。一足在戶外等。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有僧事塔事瞻病事。與欲而去。若口噤不能與欲。及非法羯磨等。
僧祇律雲。若大小便。須臾還。不廢僧事。無罪。若說法。說毗尼。聽多比丘誦經。聽他受經。聽他誦經。盡應白去。不白去者越毗尼罪。若誦經者。止誦作餘語。去者無罪。
五分律雲。若屋下羯磨。隨幾過出。一一出。波逸提。若露地羯磨。出去僧面一尋。波逸提。若神通人。離地四指。波逸提。若僧不羯磨斷事。出去。突吉羅。若私房斷事。來而去。突吉羅。若僧不羯磨斷事。及私房斷事。沙彌得在其中。起去。突吉羅。式叉摩那沙彌尼亦如是。
○七十六與欲後悔戒。大乘比丘同學。
若比丘。與欲已。後悔者。波逸提。
緣 六群中有犯事者。恐僧彈舉。於一切時。六人相隨不離。僧不得與作羯磨。後於作衣時喚之。報言。作衣不得往。僧言。若不得來。可令一二比丘持欲來。即令一比丘來。僧即與此比丘作羯磨。此比丘還。六群悔言。彼作羯磨者。非為羯磨。羯磨不成。我以彼事故與欲。不以此事。諸比丘嫌責。白佛結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實非羯磨。
五分律雲。僧不作羯磨斷事。後訶。突吉羅。
○七十七屏聽諍後語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
若比丘。比丘共鬥諍已。聽此語向彼說。波逸提。
緣 起自六群比丘。故制。
釋 聽者屏聽。
相 往而聞。波逸提。不聞。突吉羅。欲往不往。及一切處二人共語。不以彈指謦咳驚之。盡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為破非法羯磨及無利益事。
五分律雲。默聽餘四眾語。突吉羅。
十誦律雲。為和合故往聽。不犯。
善見律雲。往去。步步突吉羅。至聞處。波逸提。為欲自改。往聽。不犯。
僧祇律雲。二比丘在堂裡私語。若比丘欲入。應彈指動腳作聲。若前人默然者。應還出。若故語不止者。入無罪。一比丘先在堂內坐。二比丘私語從外來。先坐者應作聲。若彼默然者。堂內比丘應出。前後行亦爾。若比丘。共餘比丘斗諍。結恨。作是罵詈。我要當殺此惡人。比丘聞已。得語彼。好自警備。我聞有惡聲。若有客比丘作是言。我等當盜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人衣缽。知事人聞已。默然應還。僧中唱言。諸大德。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人衣缽。當警備。我聞惡聲。使前人知。若比丘多有弟子。日暮竊按行諸房。知如法不。若聞說世俗語。不得便入訶責。待自來然後誨責。若聞論經說義問答。不得便入讚歎。待自來然後讚美。
○七十八瞋打比丘戒。大乘同制。若為相報。犯輕。若無端起恚。及忿恨增上。不受彼懺者。犯重。
若比丘。瞋恚故不喜。打比丘者。波逸提。
緣 六群中有一人。瞋打十七群比丘。被打人高聲喚言莫爾。比房聞之。白佛結戒。
相 手石杖等打。皆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病須椎打。噎須椎脊。觸令聞語。及誤觸等。
薩婆多論雲。打得戒沙彌(即與學沙彌也)。盲瞎聾啞。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悉波逸提(失雙目名盲。失一目為瞎。先有盲瞎聾啞病者。不得受比丘戒。已受具戒而得此病。仍是比丘故也)。
摩得勒伽雲。打三種人。突吉羅。謂賊住(不得戒)。本不和合(受五法者)。本犯戒(犯四重禁失比丘性)。若以把沙把豆等物擲眾比丘。隨所著。隨得爾所波逸提。不著。突吉羅。
五分律雲。打餘四眾乃至畜生。突吉羅。
僧祇律雲。若惡象馬牛羊豬狗等來。不得打。得捉杖木瓦石等打地作恐怖相。若畜生來入塔寺。觸突形像。壞華果樹。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恐怖令去。
○七十九瞋搏比丘戒。大乘輕重同上說。
若比丘。瞋恚不喜。以手搏比丘者。波逸提。
緣 亦起自前人。故制。
相 比丘尼等同上。不犯者。他欲打。舉手遮。遮一切難。舉手招喚誤觸等。
十誦律雲。以手腳掌向他波逸提。舉餘身份向他。突吉羅。
五分律雲。手擬及。波逸提。不及。突吉羅。
○八十無根僧殘瞋謗戒。大乘同制。向同法者說犯輕。若向外人說。犯重。
若比丘。瞋恚故。以無根僧伽婆尸沙謗者。波逸提。
緣 亦起自前人。故制。
釋 三根如僧殘法中說。
相 了了不了了同前。比丘尼等同前。不犯者。說實令改等。
○八十一輒入宮閾戒。大乘同制。末世尤所當慎。設令喚請。亦不應輒入。若具大神力。威德。不犯。
若比丘。剎利水澆頭王種。王未出。未藏寶而入。若過宮門閾者。波逸提(西國紹王位時。取四海水以灌其頂。故名水澆頭王種。即灌頂王也)。
緣 末利夫人。勸波斯匿王既得信樂。聽諸比丘入出宮合。無有障礙。迦留陀夷入宮。王與夫人晝日共眠。遙見尊者。即起披衣。以所披衣拂座令坐。夫人失衣露形。慚愧而蹲。尊者還僧伽藍語諸比丘。比丘嫌責。白佛結戒。
釋 王未出者。王未出。采女未還本處。
薩婆多論雲。王者。聚落主已上也。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王已出。已藏寶。有所奏白。若被請喚。及被執等。
律攝雲。入王宮有十過失。一宮人有娠。便疑苾芻行不淨行。二宮中失物。三密言出外。四王子有損。五王身有損。六舉大臣。七黜國相。八國人苦害。九往征餘國。十輒聚軍師。如是等事。咸疑苾芻。
○八十二捉寶物戒。此是遮罪。大乘為眾生故。不問處所。但酌機緣。
若比丘。若寶。及寶莊飾。自捉。若教人捉。除僧伽藍中。及寄宿處。波逸提。若比丘。在僧伽藍中。若寄宿處。捉寶。若以寶莊飾。自捉。教人捉。當作是意。若有主識者當取。作如是因緣。非餘。
緣 有外道居士。路行忘千兩金囊。眾比丘見而持去。以待識者。居士趨還。即出與之。反以為少。訟於波斯匿王。王鞠知其詐。罰其家財盡沒入官。故制。除僧伽藍者。毘舍佉母。脫身瓔珞置樹下。往見世尊。心存於法。忘取還家。比丘白佛。故聽取舉。寄宿處者。比丘行無住處村。寄宿巧師捨。巧師以金銀置捨內而去。比丘為守護故。竟夜不眠。還以白佛故聽收舉。
釋 根本律雲。寶。謂七寶。寶類者。謂諸兵器弓刀之屬。及音樂具。鼓笛之流。
相 如上寶物。自捉。教人捉。當識囊器相。識裹相。識系相。應解囊器。看知幾連綴幾未連綴。幾方幾圓。幾故幾新。若有求索者。應問汝物何似。若相應。應還。若不相應。語言。我不見如是物。若有二人俱來索。亦如是問答。若二人語俱相應。應持物著前語言。是汝等物。各取。若不爾。盡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若供養塔寺莊嚴具。為堅牢故收舉。
十誦律雲。捉偽珠。突吉羅。
人間金銀寶地床器比丘不應行坐用。天上金銀寶地床器。比丘應行坐用。
根本雜事雲。不應於寶器中食。或往天上。或至龍宮。無餘雜器者。設金寶器。亦應取食。
證 律攝雲。佛在鷲峰。詣城乞食。遇大雨。水蕩崖崩有伏藏現。告阿難陀。汝應觀此是大害毒。阿難言。世尊。實是可畏毒。有一采根果人。聞而往觀見是伏藏。念言。願此害蛇。恆螫於我父母妻子眷屬。亦不辭痛。遂盡持歸。隨意受用。未生怨王見其富盛遣使往問。汝於何處得王伏藏。報言不得。捉以送王。王自問之。亦云不得。王即准法系其眷屬將付屠人。彼人悲泣。隨屠者去。高聲大喚。阿難陀。此是害毒。此是害毒。將刑有言。法須返奏。王便喚返問之。彼人具答昔緣。王時初信佛法。不覺流淚。告曰。汝緣世尊。獲斯珍寶。罪雖合死。我今釋汝。並及眷屬。應將此物供養佛僧。既蒙釋免。遂辦上供。奉請佛僧。佛為說法。便獲初果。緣斯不聽比丘捉寶。
附 僧祇律雲。比丘見寶物。若無人識者。應停至三月已。塔園中得者。即作塔用。僧園中得者。當作四方僧用。
若故壞僧房塔院欲更修治。堀地得寶藏者。淨人不可信。應白王。王若須。應與。若施。應用。設己用。王知索者。應乞塔物僧物還。有淨人可信。得取停至三年已。用作塔事僧事如上。若寶藏上有鐵券姓名。亦應如實答。作新僧房等得物亦爾。
○八十三非時入聚落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非時入聚落不囑比丘者。波逸提。
緣 跋難陀非時入村。與居士樗蒱。居士不勝。以慳嫉故。便言。比丘晨朝入村。為乞食故。非時入村。為何事耶。故制。或有僧事塔事瞻病事等。聽囑餘比丘而去。若獨處一房。當囑授比房。
釋 非時者。從中後至明相未出。
相 入村門。波逸提。一腳入村。及共期不去等。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道由村過。有所啟白。若為喚。若受請。乃至命難等。
十誦律雲。餘比丘者。謂眼所見。若白已入聚落。還所住處。即以先白復至聚落。波逸提。若不白入聚落。隨所經過大小巷。隨得爾所突吉羅。隨入白衣家。一一波逸提。若八難中一一難起。不犯。
僧祇律雲。二比丘在阿練若住。欲俱行。展轉相白。若一人說己行。後人復欲行。應白餘比丘。若無餘比丘。應作是念。若道中。若門。若聚落邊。見比丘當白。白已然後入。
摩得勒伽雲。若無比丘。應白餘四眾。
○八十四作高床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繩床木床。足應高如來八指。除入陛孔上截竟。若過者。波逸提。
緣 迦留陀夷敷高好床座。世尊訶責結戒。
釋 律攝雲。佛八指者。中人一肘。
薩婆多論雲。八指者。一指二寸也。
相 自作。教他作。成。盡波逸提。不成。盡突吉羅。為他作。成不成。盡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他施。己成者。截而用之。
第三分雲。除寶床。餘在白衣捨應坐。
十誦律雲。應截己悔過。若未截。僧應敕令截。不敕不聽。盡突吉羅。
五分律雲。得高床施。應作是念。此床不如法。我當更截。不作是念受。波逸提。
僧祇律雲。若自作。終日坐上。一波逸提。起已還坐。一一坐波逸提。他床而坐上。越毗尼罪。若客比丘來。次第付得過量床。應語知事言。借我鋸來。問作何等。答言。此床過量。欲截令如法。若言。莫截。檀越見或不喜。若不久住。鑿地埋腳齊量止。若久住。應齊埋處。木筒盛腳。勿使壞。若檀越家坐床腳高。不得懸腳坐。應索承機。或索磚木承足。若福德捨中床高。坐者無犯(福德捨。即施一食處)。
○八十五兜羅綿貯褥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兜羅綿貯繩床木床大小褥。成者。波逸提。
緣 六群作此。居士嫌其無愧無慈。故制。
釋 兜羅綿者。白楊樹華。楊柳華。蒱台華(並易生蟲)。大褥。為坐臥故。小褥。為坐故。
相 犯輕重同上。比丘尼等同上。不犯者。若鳩羅耶草。文若草。娑婆草。若以毳劫貝碎弊物。
五分律雲。若坐。坐坐波逸提。若臥。臥臥波逸提。若他與受。波逸提。要先棄然後悔過。若不爾。罪益深。
十誦律雲。擿破卻之。然後悔過。若未破。僧應敕令破。
僧祇律雲。若貯枕。枕頭支足。越毗尼罪。若病。無罪。
○八十六作骨牙角針筒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骨牙角針筒。刳刮成者。波逸提。
緣 羅閱城有信樂工師。為比丘作骨牙角針筒。廢家事業。無復衣食。世人言其求福得殃。故制。
相 犯輕重如上。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鐵。銅。鉛。錫。白臘。竹。木。[竺-二+韋]。捨羅草。用作針筒。
十誦律雲。應破已悔過。若未破。僧應敕令破。
○八十七過量作坐具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尼師壇。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二磔手。廣一磔手半。更增廣長各半磔手。若過。截竟。波逸提。
緣 佛見僧臥具不淨所污。聽諸比丘為障身障衣障臥具故。作尼師壇。六群便作廣大尼師壇。故制。迦留陀夷體大不能坐。向佛所從來道邊。手挽尼師壇。欲令廣大。佛乃聽更增廣長各半磔手。
釋 僧祇律雲。如來磔手。二尺四寸(此約小尺。若約大尺。可二尺許)。
相 犯輕重如上。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若得已成者。裁割如量。或疊作兩重。
十誦律雲。應截斷已悔過。若未截。僧應敕令截。
○八十八過量作覆瘡衣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覆瘡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四磔手。廣二磔手。裁竟過者。波逸提。
緣 比丘患癰瘡疥。膿血污身衣臥具。佛聽作細耎衣覆瘡上。著涅槃僧。若至白衣家請坐。應語言。我有患。若言但坐。當褰上涅槃僧。以此衣覆瘡而坐。時六群便多作廣長覆瘡衣。故制。
相 犯不犯同上。餘四眾突吉羅。
十誦律雲。乃至瘡差後十日。若過是畜。波逸提(應同。長衣犯捨墮也)。應截己悔過。若未截。僧應敕令截。
○八十九過量作雨浴衣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作雨浴衣。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六磔手。廣二磔手半。過者裁竟。波逸提。
緣 亦起自六群。故制。
相 比丘尼浴衣過量。波逸提。
十誦律雲。應截斷已悔過。若未割截。僧應敕令割截。
○九十等佛衣量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與如來等量作衣。或過量作者。波逸提。是中如來衣量者。長佛十磔手。廣六磔手。是謂如來衣量。
緣 尊者難陀短佛四指。諸比丘遙見。皆謂是佛。即起奉迎。至乃知是難陀。諸比丘皆懷慚愧。難陀亦懷慚愧。佛制難陀著黑衣。時六群比丘。與如來等量作衣。或過量作。故制。
相 犯不犯同前。餘四眾突吉羅。
僧祇律雲。當隨自身量。僧伽梨有三種。上者長五肘。廣三肘。中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三肘一不舒手。下者長四肘半。廣三肘一不舒手。郁多羅僧亦爾。安陀會上中二種亦爾。下者長四肘半。廣二肘二不舒手。
律攝雲。若減此量。不得本罪。若過五肘已上。皆得惡作。
十誦律雲。應截己悔過。若未截。僧應敕令截。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已說九十波逸提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附 回僧物與餘人戒。大乘同學。
五分律雲。若比丘。知檀越欲與僧物。回與餘人。波逸提。難陀跋難陀。以佛制戒不得回僧物入己。即更互回以相與。故制(僧祇律中。亦有此戒。斷宜依此判罪也)。
五。九十波逸提法竟。
○六。四悔過法三。初總標。二別列。三結問。
○初總標。
諸大德。是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 律攝雲。謂於住處現在苾芻。皆須一一別對陳說。不同餘罪故受別名。又犯罪已。即須陳說。不得停息。亦異餘罪。
○二別列四。初受非親尼食戒(至)。四恐處受食戒。
○初受非親尼食戒。大乘但觀可受不可受。不問親裡非親裡。然在末世。特宜與尼疏絕為是。
若比丘。入村中。從非親裡比丘尼。若無病。自手取食食者。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舍衛城時世谷貴。乞求難得。蓮華色比丘尼乞食所得。輒持與比丘。後一長者乘車覲王。尼因避道墮深泥中。掩地而臥。長者慈愍。敕人扶出。問知其故。嫌責比丘不知義讓。故制。
釋 僧祇律雲。病者。不謂小小病。謂疥癩黃爛瘡痍癰痤。人所惡賤。
相 不病而自手受食食。咽咽波羅提提舍尼。沙彌突吉羅。不犯者。若親裡。若有病。若置地與。若使人與。若在僧伽藍中與。若在村外與。若在尼寺與。
五分律雲。若比丘在村外。尼在村內。若比丘在村內。尼在村外。若比丘在空。尼在地。若比丘在地。尼在空。如是受食。皆突吉羅。
○二不止尼代索食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至白衣家內食。是中有比丘尼。指示與某甲羹。與某甲飯。比丘應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若無一比丘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者。是比丘應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諸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六群比丘。與眾比丘在白衣家食。六群尼為六群索羹飯。乃越次與。令中間比丘不得食。故制。
相 沙彌突吉羅。不犯者。尼自為檀越。檀越令尼處分。不故作偏與。
五分律雲。餘二女眾教益食。不語言小卻者。突吉羅。比丘教益食。不平等。突吉羅。
○三學家受食戒。大乘比丘同學。
若先作學家羯磨。若比丘。於如是學家。先不請。無病。自手受食食。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羅閱城有居士家。夫婦俱得信樂。於諸比丘。無所愛惜。常與飯食及諸供養。遂至貧窮。衣食乏盡。比居譏之。佛令僧作學家羯磨。而結此戒。
釋 律攝雲。學家者。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
相 比丘尼突吉羅。後彼學家財物還多。從僧乞解學家羯磨。佛聽僧與彼解。不犯者。先受請。有病。置地與。使人與。已作解羯磨。
五分律雲。若婦是聖。夫是凡。或夫是聖。婦是凡。皆不應與作學家羯磨。若夫婦俱是聖。無慳貪心。財物竭盡。乃與作學家羯磨。若僧有園田。應與令知。使畢常限。餘以自供。若無園田。僧坊異供養時。令其家作。使得遺餘。若復無此。乞食得已。就其家食。與以所餘。若不能爾。應將至僧坊。給其房舍臥具。次第與食。非時漿飲。皆悉與之。有可分衣。亦應與分。彼學家婦女。諸尼亦應如是料理。
十誦律雲。若居士財損減不增長。若乞不乞。不應捨學家羯磨。若財物增長。乞不乞。皆應與捨。若不增不減。乞應捨。不乞不應捨。
○四恐處受食戒。大乘同學。
若比丘。在阿蘭若迥遠有疑恐怖處。若比丘。在如是阿蘭若處住。先不語檀越。若僧伽藍外不受食。在僧伽藍內。無病。自手受食食者。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緣 諸婦女持飲食詣僧伽藍中供養。盜賊聞之。於道路嬈觸。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應語諸婦女莫出。道路有賊恐怖。若已出城。應語言。莫至僧伽藍中。道路有賊恐怖。乃結此戒。
相 沙彌突吉羅。不犯者。若先語檀越。若有病。若置地與。若教人與。
五分律雲。若軍行經過與食。若賊自持食與。不犯。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六。四悔過法竟。
○七。眾學法三。初總標。二別列。三結問。
○初總標。藏中一一皆云式叉迦羅尼也。
諸大德。是眾學戒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律攝雲。此眾學法。總為八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事。三坐起事。四食啖事。五護缽事。六說法事。七便利事。八觀望事(佛塔諸條。諸部每缺。故不在例也)。
○二別列。此眾學法。諸部開合廣略不同。或百十以外。或五十以內。蓋是行護威儀。不與上四篇同。故無定數。唯四分律。準有百事。今但於每戒之下。注其數目。不復列科。但於初事之中。出其因緣。餘悉從略。乃至釋義罪相等。更不復標。皆可思得。然此百事。大乘悉皆同學。護眾生故。倍應嚴淨。除是住首楞嚴三昧。示現逆行。在所不論。其或未然。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幸深思之。
當齊整著涅槃僧。應當學(一)。
緣 起自六群比丘。居士譏嫌似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似節會戲笑俳說人。故制(已下緣起。大約多同)。
釋 不齊整者。繫帶臍下。高褰齊膝。垂前一角如像鼻。垂前二角如多羅樹葉。繞腰褶皺。
相 若故作。犯應懺突吉羅(隨機羯磨雲。應請一懺主)。若不故作。突吉羅(隨機羯磨雲。但自責心)。餘四眾突吉羅(以下多同。若不同者。隨事更明)不犯者。臍中生瘡故下著。腳𨄔有瘡故高著。若僧伽藍內。村外。作時。道行時。
五分律雲。若不解不問而作此著。突吉羅。若解不慎而作此著。突吉羅。若解。輕戒輕人而作此著。波逸提。比丘尼亦爾。
辯 問。著衣不齊整等戒。皆云僧伽藍內及村外不犯。然人之嚴慎。全在平時。既僧坊中。肆態已成。至入村時。寧無陋相。今悉開許。其義云何。答。寺內村外。非謂可作肆態。但或有因緣。不得齊整。情猶可恕。入村必宜護惜譏嫌。令生信樂。故結罪也。
附 根本雜事雲。苾芻熱時。於自房內。但著下裙及僧腳崎。隨情讀誦說法作衣等。四威儀悉皆無犯。
當齊整著三衣。應當學(二)。
不齊整者。下垂過肘露脅。高著過腳𨄔上。下垂一角。垂前兩角後褰高。細褶已安緣。不犯者。肩臂有瘡故下著。餘同前。
舍利弗問經云。修供養時應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云何修供養。如見佛時。問訊師僧時。應拂床。掃地。卷衣裳。乃至移種種供養。云何作福田時。應請。乞食。坐禪。誦經。經行樹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捨。應當學(三)。
或左右反抄衣著肩上也。不犯者。脅肋邊有瘡。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四)。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捨。應當學(五)。
總捉衣兩角著左右肩上也。不犯者。肩臂有瘡。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六)。
不得覆頭入白衣捨。應當學(七)。
若以樹葉。若以碎段物。若衣覆頭。不犯者。或患寒。或頭上生瘡。或命難梵行難。
不得覆頭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八)。
不得跳行入白衣捨。應當學(九)。
雙腳跳也。不犯者。若為人所打。若有惡獸。若有棘刺。或渡渠。或渡坑塹。或渡泥。
不得跳行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十)。
不得白衣捨內蹲坐。應當學(十一)。
蹲坐者。若在地。若在床上。尻不至地。不犯者。或尻邊生瘡。若有所與。若禮。若懺悔。若受教誡。
僧祇律雲。不得抱膝坐。交腳坐。
不得叉腰行入白衣捨。應當學(十二)。
不犯者。脅下生瘡。若僧伽藍內等。
不得手叉腰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十三)。
手叉腰匡肘妨比座。
十誦律雲。不得掌扶頰坐。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捨。應當學(十四)。
搖身者。左右戾身趨行。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或有如是病。或為人所打。回戾身避杖。或惡象師子等所觸。或逢擔棘刺人。如是事戾身避。或渡坑渠泥水處。於中搖身過。或時著衣。回身看衣齊整。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十五)。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捨。應當學(十六)。
垂臂前卻也。不犯者。伴行不及。以手招喚。餘同上。僧祇律雲。若欲呼人。不得雙舉手。當以一手招。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捨坐。應當學(十七)。
僧祗律雲。不得動手足坐家內。
好覆身入白衣捨。應當學(十八)。
不好覆者。處處露現。不犯者。被縛。或風吹衣離體。僧祇律雲。安陀會當用致物作。若疏者。當二重三重作。若安陀會疏者。郁多羅僧當用致物作。若郁多羅僧疏者。僧伽梨當用致物。若僧伽梨疏者。郁多羅僧當用致物。
問。今相傳雲。佛制三衣。俱用粗麻布。何耶。答。比丘三衣。所以御寒障暑。據律備開。共有十種。所謂劫貝衣。芻摩衣等。安有但用粗疏麻布之說。止因世尊初出家時。既脫珍御。樹神獻一麻衣。而此麻衣。乃百年前辟支佛之所留。極為精細。亦非粗疏。後代展轉訛傳。失於考訂。故有此語耳。今雖此方別有隨常衣服。不必兩重三重亦可。然謂止許麻布。不許用棉布者。實非律文。
好覆身白衣捨坐。應當學(十九)。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白衣捨。應當學(二十)。
不犯者。仰瞻日時。或命難梵行難。左右處處求方便道欲逃走。
僧祇律雲。諦視行時。不得如馬低頭行。當平視行。防惡象牛馬。當如擔輦人行。不得東西視瞻。若欲看時。回身向所看處。
律攝雲。不高視者。舉目視前一逾伽地。逾伽量者。長四肘也。
不得左右顧視白衣捨坐。應當學(二十一)。
根本律雲。未請坐。不應輒坐。不應不善觀察而坐。
靜默入白衣捨。應當學(二十二)。
不靜默者。高聲大喚。不犯者。彼聾不聞聲。
靜默白衣捨坐。應當學(二十三)。
不得戲笑行入白衣捨。應當學(二十四)。
露齒笑也。不犯者。或唇痛不覆齒。或念法歡喜而笑。
僧祇律雲。若有可笑事。不得出齗現齒大笑。應忍之。起無常苦空無我想死想。復不止者。當以衣角掩口。
摩得勒伽雲。欠時不遮口。突吉羅。
不得戲笑白衣捨坐。應當學(二十五)。
用意受食。應當學(二十六)。
不用意者。捐棄羹飯。不犯者。缽小故飯墮案上。
五分律雲。一心受食者。左手一心持缽。右手扶緣。
當平缽受食。應當學(二十七)。
不平缽者。溢滿也。不犯者。或時缽小故還墮案上。
平缽受羹。應當學(二十八)。
六群受飯過多。不容受羹。故制。
羹飯等食。應當學(二十九)。
不等者。羹未至。飯已盡。飯未至羹已盡。不犯者。或時正須羹不須飯。或時正須飯不須羹。或日時欲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
以次食。應當學(三十)。
不次者。缽中處處取食食。不犯者。或飯熱。挑取冷處。或日時欲過等。
十誦律雲。不得缽中擇好食。
不得挑缽中而食。廣當學(三十一)。
置四邊。挑中央至缽底。不犯者。患食熱。開令冷。或日時欲過。
五分律雲。不曲指收缽食。不嗅食食。
若比丘不病。不得自為己索羹飯。應當學(三十二)。
如飢餓時故。不犯者。若病自索。若為他。他為己索。
不得以飯覆羹更望得。應當學(三十三)。
不得視比座缽中。應當學(三十四)。
視者。視誰多誰少。不犯者。比座眼闇。為看得食不得食。淨不淨等。
當系缽想食。應當學(三十五)。
不系缽想者。左右顧視也。不犯者。或為眼闇比座瞻看。或看日時等。
不得大摶飯食。應當學(三十六)。
口不容受也。不犯者。日時欲過。命難等疾疾食。
僧祇律雲。不得大。不得小。如淫女兩粒三粒而食。當可口食。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應當學(三十七)。
不犯同上。
不得捨飯語。應當學(三十八)。
不犯者。噎而索水。命難等作聲食。
僧祇律雲。二師上座喚。若咽未盡。能使聲不異者。得應。若不能者。咽已乃應。若前人嫌者。答言。我口中有食。故不即應。
五分律雲。益食時。聽言須不須。不嫌訶食。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應當學(三十九)。
不犯者。被繫縛。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四十)。
半入口。半在手也。不犯者。啖薄餅燋飯瓜甘蔗等。
不得頰食食。應當學(四十一)。
故作大滿口。令兩頰鼓起也。不犯者。日時欲過等。
不得嚼飯作聲食。應當學(四十二)。
不犯者。嚼幹餅及燋飯瓜果等。
十誦律雲。啜粥不得作聲。啖根莖等勿令大作聲。
僧祇律雲。不得全吞食。使嗗嗗作聲。若咽喉病。無罪。
不得大噏飯食。應當學(四十三)。
張口遙呼噏也。不犯者。若口痛。若食羹酪漿等。
不得舌舐食。應當學(四十四)。
不犯者。或被縛。或手有垢。
僧祇律雲。不得舐手食。若酥油等著手。當就缽緣上摡聚一處。然後取食。不得[口*數]指食。若蜜及鹽等著指頭。得[口*數]無罪。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四十五)。
不犯者。或食中有草有蟲。或手有不淨。欲振去之。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四十六)。
散飯者。散棄飯也。不犯如上說。
十誦律雲。食墮所受草葉上者。應食。若有土者。吹土卻而食。或有多土著者。水洗得食。
不得污手捉飲器。應當學(四十七)。
有膩飯著手也。不犯者。草上受。葉上受洗手受。
不得洗缽水棄白衣捨內。應當學(四十八)。
不犯者。澡槃承取水持棄外。
十誦律雲。問主人棄。不犯。
根本律雲。不得以殘食置缽水中。
僧祇律雲。食時當稱腹而取。不得多受。若淨人卒多與者。未啖時應減與比座。若比座不取。應與沙彌及園民。洗缽時不得一粒瀉棄地。若有者。應聚著板上葉上。若細粒。若麨。不可聚者。無罪。
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九
音義
阿梨吒
不見翻譯。
阿毗曇
或云阿毗達磨。此翻無比法。或翻對法。即論藏也。
契經
即修多羅藏也。契經契機。故言契。聖口所宣。故言經。
搏
音博。手擊也。
軍師
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師者。眾也。
尼師壇
此翻坐具。或云隨坐衣。
涅槃僧
或云泥縛些那。或云泥伐散那。此翻裙。
痍
音夷。傷也。
痤
才何切。癤也。
俳
步皆切。雜戲也。
褰
音牽。
褶皺
上音折。衣褶也。下音縐。蹙也。
𨄔
與腨同。音軟。腓腸也。
僧腳崎
舊云僧祇支。此翻掩腋衣。用掩右腋。覆左肩上。
尻
考平聲。脊樑盡處。
齗
音銀。齒根肉也。
欠時
欠伸。即顰伸也。
摶
音團。以手捏聚之也。
噎
音謁。食窒氣不通也。
啜
昌悅切。同歠。
嗗
音挖。飲聲也。
噏
與吸同。
舐
神紙切。以舌取物也。
摡
音戲。又音蓋。拭取也。
[口*數]
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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