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裡面記載。隋朝,有一家姓皇甫的,這家兄弟有四人。老二有點不務正業,交遊惡友,不從事正業,但是也成家了,也有子女了。
有一天,他的母親取了六十錢,準備到市場上買東西,就把錢放在床上,離開了一下。這個老二正好回家,一看到床上放了錢,就偷走了,私用了。所以這個母親回來找錢找不到,還以為是家裡的奴僕偷了,打了很多人,最後都沒有找到。
但過了兩年,這位老二去世了,就托胎在母豬的腹中,成了一頭豬。這也是來還債哦,偷錢還債。這頭豬長了兩年,慢慢也長大了。
那個地方八月份有一個社節,所以家裡需要錢,於是就把豬賣給遠村的社家得了五百文。你看他偷了六十錢,連本帶利,人家社官就牽走了。
當天夜晚,這頭豬給他的妻子託夢,說我是你丈夫,你們趕快來救我,天亮時我就要被宰殺了。他的母親也得到同樣的夢,他的兒子和女兒也做了同樣的夢。
天麻麻亮,大家聚在一起一對,哎呀,那估計是真的,趕緊就帶了一千二百文,加倍的錢,讓他的兒子趕緊去把豬贖回來。
這贖回也是幾經波折啊,還找了人情關係,加了一倍的錢才贖回來。贖回來後,這個兒子就跟豬說,如果你真的是我的父親的話,你就自己在前面走,走回家吧。
這個豬一聽到兒子的話就快步走,還真的很精確地找到了自己的家,所以證明是他的父親。
後來這個事情被左鄰右舍知道了。有些跟他們有意見不對的,就趁這個機會侮辱他們,說你們家有什麼好啊,都變成豬了,你們都是豬崽子了。他的家人覺得很受恥辱,很羞愧。
這對兒女就只能悄悄地跟這個豬打商量,說爺呀你作業不善,得到這麼一個豬的身體,讓我們都出不了頭啊。你生平之時有一個好朋友叫徐賢,你跟他很好,是不是你到他家去,我們給你送飼料?
這個豬聽到自己的兒女說這個話,也沒有辦法,掉著眼淚到了他生前的老朋友家,就在那裡住著。三年之後,這頭豬在他的朋友家裡死去了。這就屬於「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