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經不能修補,燒掉沒有罪過。如果是還可以看,可以修補的,那就不應該燒。有不知道變通的人,一向不敢燒。破經畢竟不能夠再看,又不能像好經一樣的收藏,反而成為輕慢褻瀆。再加上以褻瀆的罪過,來留給後人。怎可不知道權巧變通呢?
佛像,可以供奉或保存,就供奉或者保存起來。其中不能供奉,不能保存的,就焚化。毀像焚經,罪過極為深重,這是約著可以供奉、可以保存的來說。如果是不可以供奉,不可以保存的佛像,也執著這個義理,就成為褻瀆。
譬如兒子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必須想方設法令父母安全。在父母死亡之後,必須設法為父母埋藏。如果是不明事理的愚人,看見他人埋藏父母,是行孝道,就想將活著的父母埋藏,來盡孝心。或者看見他人供養父母,是行孝心,於是對已經死亡的父母,仍就依著平時供養的儀式來供養。這二者都不是真正的孝敬。
經像,不能閱讀,不能供奉的,固然應當焚化。然而不可以當作平常的字紙焚化,必須另外設定焚化器具,嚴實密封,不令紙灰飛到其它地方。將焚化的灰燼取出,裝在極密緻的布袋中,又加上清淨的沙子,或者清淨的石塊,使紙灰袋入水即沉,不致於漂到兩岸。有經過大海的人,到了大海深處,投到海中,或者大江深處也可以,小溝小河,斷然不可以投擲。這樣做,就是如法。如果不加上沙石,灰袋決定漂到岸邊,仍就成為褻瀆,這個罪過不小。而污穢的石頭磚塊,千萬不可使用。
如誠法師白話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