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地藏菩薩說不可做的事,我們堅決不做。菩薩在《地藏菩薩本願經》的《觀眾生業緣品》中說,造五種惡業者,墮無間地獄,此五種罪我們絕對不能造,這五種罪業是:
一、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
二、若有眾生,出佛身血,譭謗三寶,不敬尊經;
三、若有眾生,侵損常住,點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淫慾,或殺或害,如是等輩;
四、若有眾生,偽作沙門,心非沙門,破用常住,欺誑白衣,違背戒律,種種造惡,如是等輩;
五、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谷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
以上五類,若犯者其罪極重,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永無出期。無間地獄有五種無間:
一、時無間:歷劫受苦,無間歇時;
二、形無間:獄廣八萬由旬,一人亦滿,多人亦滿,無有間隙;
三、受苦無間:備受眾苦,無有間歇;
四、趣果無間:不問男女老幼貴賤及天龍八部,罪業所感,悉同受之;
五、命無間:若墮此獄,從初人時至百千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一念間暫住不得。
地獄無量,以無間地獄為最苦,受苦情況說不能盡,可見眾生業緣之深重,地藏菩薩發願度盡地獄眾生,亦可見地藏菩薩悲願之宏深。
上面已經講過,地藏菩薩於因地曾發大願。我們學菩薩之行,願成佛道,亦應發如是大願。菩薩的本願即《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說到的,他在師子奮迅俱足萬行如來前所發:「我今盡未來際,不可計劫,為是罪苦六道眾生,廣設方便,盡令解脫,而我自身方成佛道。」
又於覺華定自在王如來塔像之前,立弘誓願曰:「願我盡未來劫,應有罪苦眾生,廣設方便,使令解脫。」
菩薩因地為婆羅門女時,因其母信邪,罪重墮苦:菩薩即廣設方便,勸親生信;為母賣宅,供佛興福;見佛戀母,教末世眾生瞻像如在;地獄實有,孝女假佛威神以親游,於此非但可明白因果之不虛,亦可知菩薩觀境之深;發弘誓願,端坐念佛,可得加被,七七日中,可度新亡。
地藏菩薩發本願後,於累劫中矢志實行,屢發重誓以度眾生。見於《地藏經》中尚有:
「地藏菩薩過去久遠劫中,為一小國王,為欲救護眾生,而發願云:「若不先度罪苦,令是安樂,得至菩提,我終未願成佛。」
又過去劫中為光目女,為拔救其母於地獄苦難,發大誓願:「願我自今日後,對清淨蓮華目如來像前,卻後百千萬億劫中,應有世界,所有地獄及三惡道,諸罪苦眾生,誓願拔救令離地獄惡趣畜生餓鬼等,如是罪報等人盡成佛竟,我然後方成正覺。」
以上說明菩薩在「過去久遠劫中,如是慈憫,發恆河沙願,廣度眾生」。所有地藏菩薩因地之願,在度盡眾生;菩薩因地之所行,為存亡造福。眾生無盡,地藏菩薩之願行亦無盡。我們當皈依菩薩,發此無盡之願,廣度無量無邊眾生。
菩薩的修行法門是修六度,大乘菩薩的六度是互相融攝的,一度可以包括其它五度,修一度就可以通修六度。六度的第一是佈施度,佈施度有財施、法施和無畏施三種差別,所以佈施的功德也有輕重的不同,《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校量佈施功德緣品》就是比較佈施功德差別的。
佈施既有無量功德,而功德又有差別,我們應該怎樣理解和對待這個問題呢?在此品中佛明確地作了回答:「復次地藏,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佛法中,所種善根,或佈施供養,或修補塔寺,或裝理經典,乃至一毛一塵,一沙一滴。如是善事,但能迴向法界,是人功德,百千生中,受上妙樂。如但迴向自家眷屬,或自身利益,如是之果,即三生受樂。捨一得萬報。」
這一品最重要的就是佈施必須「迴向法界」。佈施是捨,絕不能存在「這是我的及我所施」之心,如果有了這個我執,有能、所之別,就會把這本來大有功德之事,局限起來。佈施應做到「三輪體空」,即無施作的我,無所施的物,也無受施之人。因為六度本心都是破我的,要破俱生我執,就不能我字當頭,校量佈施的功德,必須有迴向法界之心,這樣一來才不會受業緣之所縛,才是清淨佈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