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弟子文庫

仁王經疏

西明寺圓測法師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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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卷中(本)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教化品第三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初解品名。後正釋文。菩薩化生。以善示眾名教。令彼改惡為化。品義如上。或可教眾離惡。化令住善。故名教化。依本記雲。此品宗明分別菩薩得空之階位。應言五忍品。而言教化品者。自有二義。一五忍菩薩。攝化眾生。二者如來以五忍法教。教化諸王。故名教化品。

經。白佛言(至)眾生可化。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上來廣釋二護。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護佛果。是自利行。次教化品。釋十地菩薩利他行。後二諦品。辨二護所依理。上來已辨護佛果訖。自下第二。釋十地行。於此品中。大分為二。初王發三問。後世尊正答。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白佛言護十地行菩薩者。牒前品中護十地行。菩薩即能護人也。次云何可行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三意。一行可行者。問菩薩自利可行法。二云何行化眾生者。問利他行。謂依何地行。能化眾生。三以何相眾生可化者。問所化生實不實相。又解初問自利依何行相。故以五忍行答之。次問利他依何位行。故以十地行答之。後問何相眾生可化。故以幻化身。見幻化眾生。而教化之。至文當釋。問豈不此品說利他行。如何初問自利行耶。答護菩薩行。通利自他。就勝說故。但言教化。

佛告大王。五忍是菩薩法。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初答前二問。後佛告大王汝先言下。答第三問。前中有三。初正答二問。次爾時百萬下。王以偈讚。後佛告諸得道下。如來述可。就答二問。於中有二。初正答前問。兼一答利他。後白佛言下。正答後問。兼答自利。前中有三。初標宗略答。次善男子下。次第廣釋。後眾生本業下。釋已總結。前略答中。文復有三。初標數略答。次依數列名。後結示自性。此即初也。准下結文。諸佛菩薩。本所修行。今隨問答。但言菩薩。

伏忍上中下(至)寂滅忍上下。

釋曰。第二依數列名。謂地前三賢。未得無漏。不能內證但能伏除。而不永斷。名之為伏。忍謂忍解。體即是慧。以伏標忍。名為伏忍。初二三地。得無漏信。故名信忍。四五六地。趣無生忍。名之為順。七八九地。安住慧心無生理中。名無生忍。灌頂菩薩。及如來地。觀第一義寂滅真如。名寂滅忍。然此五忍諸教不同。若依本業瓔珞經。略開六性。一習種性。二性種性。三道種性。四聖種性。五等覺性。六妙覺性。解雲。彼經意者。如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金剛心。及如來地。廣開即有四十二賢聖。所謂十解。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依善戒經。瑜伽四十七。菩薩地。開為十三住。一者種性。二者解行。十地為十。佛地為一。即名十三。如此等文。不可具述。然此所說三伏忍位。略有三釋。一本記雲。十信為習種性。十解為性種性。十行為道種性。十迴向已上。即屬見道。經說信等為其性故。又下經云。十信十止十堅心。故知十信。為習種性。一雲。此經十信為習。十解十行為性。十迴向為道種性。如何得知十信為習。解雲。如梁攝論。論曰。於幾時中修行。十地正行得圓滿。論曰有五人。於三僧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或三十三阿僧祇。言五人者。一願樂行人。滿初僧祇。次有三人。謂清淨意樂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於前六地及第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從此已後。第五無功用行人。滿第三僧祇。彼釋論雲。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如須陀洹前有四方便。廣說如彼。解雲。十信初心。入僧祇數。理應攝在習種性位。由斯義故。十解十行。性種性攝。十迴向心。道種性攝。如理應知。一雲。此經三品伏忍。如瓔珞經三種伏忍。雖有三說。後說為正。所以者何。若如初說。如何經說伏忍聖胎三十人也。應說聖胎人有四十。又違本業經說。賢聖四十二種。應說賢聖有五十二。若如次說。二失同前。又彼所引。願樂位中。四種人者。真諦自桉。非論正文。由斯大唐世親論本。及大業本。皆無此文。故三釋中。後說為正。順諸聖教。不違道理。

經。名為諸佛菩薩脩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三總結。五忍是可行法。心以慧為性。如經可知。

經。善男子(至)脩行伏忍。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五忍。即分為五。就伏忍中。三賢不同。複分為三。此即第一釋習種性。於中有五。一明方便。二菩薩入位。三顯化力。四釋超過。五彰勝因。此即第一明方便也。言初發相信者。未入十住十信人也。謂初發心。而未見理。名為想信。長耳三藏雲。習種性前。有三想發心。謂假想發。輕想發。信想發。假想發者。藉三種力。一善友力。謂善知識。二行力。謂受律儀。三法力。謂通別兩力。通謂如來藏。別謂信等五根。緣此三力。於佛菩提。假起菩提想。求以自安安他。如聲聞假觀非青青想而能治惑。此中乖爾。名假想發。此後想想不已。義當難識。譬如輕毛無所倚著。名輕想發。此後心路轉明。信珠顯現。名信想發。即入十信位。故名初發想信也。恆河沙眾生者。顯發心者多入。位者小。是故經云。譬之魚子。菴羅樹華。結果甚小。修習伏忍者。即修十信。為伏忍方便。故瓔珞經說。一賢名門。謂初發心。未上住前。有十恆名字菩薩。常修十心。謂信進念定。及至願心。又曰十信以前。想心中行者。是退分善根。若一劫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

經。於三寶中(至)迴向心。

釋曰。第二正辨入位。於三寶田。生十種心。就十心中。前五自利。後五利他。前五心者。信等五根。後五心者。一施。二戒。三護三寶。四求勝果。名為願心。五迴求菩提。名迴向心。問瓔珞經。及華嚴等。所說十住。與此經異。有何意耶。後十住者。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解雲。舊來相傳。十住二種。一者別相十住。如瓔珞經發心住等。二者通相十住。謂信心等。以為十住體。諸位皆行十信心故。是故本業經中。初地菩薩。百法明門。所謂十信各有十心。即百法也。今此經中依通相說。故不相違。

經。是為菩薩(至)化眾生。

釋曰。第三顯其化力。謂十住菩薩。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南西二方。故言小分化生也。

經。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

釋曰。第四釋超二乘地。

經。一切諸佛(至)為聖胎也。

釋曰。第五彰成勝因。謂諸菩薩長養行者。十心。令成聖胎故。

經。復次善男子(至)有十心(或有本雲。次第起於慧地。性種性有十心。且依前本)。

釋曰。自下第二明性種性。文別有四。一明入位。二顯位體。三辨攝化。四釋離過。此明入位。於三忍中居第二位。故言復次。三中第二。名中伏忍。與前聞慧。隣接而生。即是思數。不依定水。故名乾慧。即思慧也。今言幹者。此字謬也。故瓔珞經。說有六性。亦名六慧。言六性者。如前所引。習種性。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言六慧者。聞慧。思慧。修慧。照寂名性慧。寂照慧。故知幹慧。即思慧也。習已成性。名性種性。有十心者。總標其數。問善戒經等。習後性前。何故此經。習前性後。答瑜伽等說。立第八識。分別現行種子差別。種子為性。現行為習。故彼經說。先性後習。今此仁王本業經等。不說第八。唯現非種。初起名習。習以成性。故彼此說。互不相違。

經。所謂四意止(至)無我也。

釋曰。第二顯位體性。文別有三。初明四意止。即四念處。次明三意止。即三善根。後明三意止。謂三世因果忍。言四意止者。用慧為體。而言意止者。意謂心王。由慧力故。令心止住四種境中。故名意止。身受心法者。辨所觀境也。言不淨苦無常無我也。正明四觀除四顛倒。所謂觀身不淨。能除淨倒。觀受是苦。能除樂倒。觀心無常。能除常倒。觀法無我。能除我倒。

經。三意止。三善根。慈施慧也。

釋曰。第二三善根斷嗔貪癡。此明三種善根。令心止住三種境。故名三意止。慈是無嗔。施無貪。慧是無癡。如其次第。除嗔貪癡。薩婆多宗。義如上說。今依大乘。自有兩釋。一雲同薩婆多。無癡善根。以慧為體。一雲離慧以外。別有無癡。如成唯識等。今此經文。同薩婆多。用慧為體。

經。三意止。未來果忍也。

釋曰。第三緣三世因果忍。謂緣過去。唯因非果。若緣現在。亦因亦果。望前後故。緣未來世。唯果非因。在後時故。此亦是慧。忍受前境。故名為忍。

經。是菩薩亦能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三攝化應知。

經。已能過(至)所不能壞。

釋曰。第四離過。謂過我人等者。遠離我見。然彼我見。有眾多名。謂我人知者見者眾生。如瑜伽有八種。名依大般若。有十三名。言外道倒想者。六十二見等。

經。復次善男子。修行上伏忍。進入平等道。名為道種性地(或有本雲。復有十道十種性地。旦依前本)。

釋曰。第三釋道種性地。文別有四。一標位總名。二出位體性。三攝化分齊。四辨勝用。此即初也。謂入初地。離能所取平等聖道。此與聖道為因性故。名道種性。

經。所謂觀色(至)解脫忍。

釋曰。第二別出體性。文別有三。初明五忍。次顯三忍。後辨二忍。合成十忍。總釋意雲。有情流轉。五蘊為體。流三界處。尋其根本。不離二諦。故成十忍。忍謂忍解。然即是慧。前文五忍。從果立名。由觀五蘊。得五分法身故。後之五忍。從境立名。尋即可知。此即第一明觀五蘊。得前五忍。謂觀色蘊。便得戒忍。表無表戒。皆色蘊故。准此經文。表無表戒。皆是色也。觀識蘊得知見忍。以了別識與知見慧。義相順故。觀想蘊得定忍。以彼假想。能入定故。如四無色由想故得。觀受蘊得慧忍。以依受故。立於四禪。由依禪故。能發者慧。是故觀受。而得慧忍。解脫忍者。是解脫身。解脫有二種。一者有為解脫。即是勝解。二者無為解脫。此明由斷行蘊所攝煩惱。偏得行蘊所攝勝解。名解脫忍。於境自在。名解脫故。是故婆沙。及佛地論。皆說勝解為解脫身。故言觀行蘊得解脫忍。若廣分別。義如別章。

經。觀三界因果(至)無相忍。

釋曰。第二釋三忍。謂觀三界苦得空忍。於苦果上立空義故。於三界因。得無願忍。以煩惱業為諦因故。通觀因果。得無相忍。證因果空。證無相故。又解。觀欲界因果得無願。極可厭故。觀色因果以得空。離麁法故。依欲色得無相。諸十相法多分盡故。如是等釋。不可具述。

經。觀二諦虛實(至)得無生忍。

釋曰。第三明二諦忍。謂觀俗得無常忍。觀真得無生忍。此約有為無為。以釋二諦。

經。是菩薩(至)四天下。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謂道種性。作金輪王。化四天下。又解。是菩薩十堅心者。結上十忍。

經。生一切眾生善根。

釋曰。第四辨其勝用。義顯可知。

經。又信忍菩薩所謂善達明行者。

釋曰。第二明信忍。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明除障。三明攝化分齊。四明發行種子。此即第一標名配位。言信忍者。標名。以無漏信。信三寶苦。故名信忍。言善達明中行者。配位如下經說。善謂善覺。初地菩薩。現證二空。故名善覺。達即離達。所謂二地。離犯戒垢。達真俗境。故名離達。明即明慧。謂第三地。以三慧光。明諸法故。名明慧。此上三地。五蘊假人。名為行者。

經。斷三界色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除障也。然此除障。諸教不同。就實正理。如成唯識第十卷說。謂一切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斷盡。八地已上。六識俱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彼故。第七俱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而彼麁重。熏漸斷滅。由斯故說。二障麁重。一一皆有三住斷義。雖諸住中皆斷麁重。而三位顯。是故偏說。然此經文。且依此品。地前伏忍。而伏非斷。信忍三地。說斷三界色煩惱縛。順忍三地。能斷三界心等煩惱。無生忍地。亦釋三界心色等習。至寂滅忍。佛菩薩斷三界心習。即此下文受持品說。初地斷貪。二地斷嗔。三地斷癡。四地斷見。五地斷疑。六地斷三界集因集果。七地斷三界習因業果。八地觀心心寂滅。九地滅心心相。十地證一切法解脫。住金剛台者。為顯諸地勝劣差別。就障麁重。說貪嗔等。非就實義。所以者何。就實正理。如前所說。煩惱障中。見所斷種。見位永斷。修所斷種。要至金剛一剎那中。方能頓斷。若所知障。地地別斷。故知煩惱障中。位位斷者。就麁重說。然此所說色心煩惱。自有兩釋。一雲從境得名。若緣色者。名色煩惱。若緣心者。名心煩惱。或可從喻得名。色心相望。色麁心細。是故麁惑。名色煩惱。其細惑者。名心煩惱。色心習者。就習氣中。若麁習氣。但言色心煩惱。若微細者。名色心習。問習氣以何為體。解雲。舊相傳說。二障種子若麁易斷。名為正使。細而難斷。名為習氣。慈恩三藏。依瑜伽等說。習氣無堪任性。亦名麁重。謂由二障種子力故。所引有漏五蘊上有無堪任性。與所依蘊。非一非異。無別體性。故言非異。斷不斷別。故言非一。然此麁重。無體性故。不能別得擇滅法無為。而斷位者。且加煩惱障中。見所斷種。唯有一品。所引習氣。有無量品。若依二乘。從七方便。漸斷習氣。乃至羅漢。入無餘依隨所依捨。若迴心者。至菩薩見道無間道時。斷見所斷種。所引習氣。解脫道時。方能斷盡修所斷種。乃至菩薩金剛心時。方能斷盡所引習氣。至妙覺位。解脫道中。方能斷盡。若廣分別。如成唯識記。問若爾如何此經等雲。於諸地中。斷貪嗔等。又菩薩地。說二障種。有三位斷。如何會釋。解雲。如上所引。成唯識論第十卷說。由此道理。本業瓔珞上卷所說。三賢菩薩。伏三界煩惱麁業道。麁相續果。亦不起麁。是見道。喜忍伏三道業道。離忍伏人中業道。明忍伏六天業道。焰忍伏諸見業道。勝忍伏疑見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無生忍伏果業道。不動忍伏色因業道。光忍伏心因業道。寂滅忍伏心色二習業道。無垢忍伏習果道。習前已斷。而果不敗亡。是故佛子三賢。名為伏斷。喜忍已上。亦伏亦斷一切煩惱。覺忍現時。法界中一切無明。頓斷無餘。亦顯諸位勝劣異故。擬宜而說。非實正理。設有餘教異此說。亦應准此。若廣分別。具如別章。

經。能化(至)無量功德。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謂初地百佛國。二地千佛國。三地萬佛國。所現化身。三地差別。准上應知。又現神通。無量功德差別。謂初地神通。動百佛國。二地千佛國。三地萬佛國土也。

經。常以十五心為首。

釋曰。第四明發行種子。文別有三。初總標。以十五心為首。次列十五心。後總結。此即總標。十五心為發行本種。

經。四攝法(至)三解脫門。

釋曰。第二列十五心。謂四攝等四門功德。便成十五心功德也。言弘願。如瓔珞經說。願一切眾生。度苦斷集。證滅修道。名四弘願。具說如彼。

經。是菩薩從善地(或有本雲。從善覺地至)根本種子。

釋曰。第三總結。應知。

經。又順忍菩薩(至)現法。

釋曰。第三順忍。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顯攝化分齊。此即初也。順無生忍觀。名為順忍。言見勝現法者配位。見謂炎慧。即第四地。得道品見。故名為見。勝即難勝。是第五地。難有二義。一勸難化眾生。心無垢難。二所化不從。心無垢難。能退二難。於難得勝。名難勝地。言現法者。即是第六現前地十二緣觀。恆現在前。名現前地。

經。能斷(至)煩惱縛。

釋曰。第二明其除障。謂此位中。斷緣心煩惱繫縛。名心煩惱縛。或望前位色煩惱麁顯。此位中心煩惱細。故喻於心。所言等者。等心所也。

經。故現一身(至)化眾生。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謂現一實身。於十方佛國中。現無量通化眾生。或可於十方國。各現一化身化眾生。故言一身。問何故信忍現百身等。此順忍中。但言一身。解雲。信忍明其化身。故說多身。此說實身。故說一也。問菩薩身。一時到十方不。答有兩說。一雲能到。不思議故。一云不到。實身不可在多處故。雖有兩釋。且依後說。

經。又無生忍(至)觀慧。

釋曰。第四明無生忍。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明除障。後明攝化分齊。言無生忍者。諸說不同。有說名遍計所執。名為無生。無自體故。或說遍計所執。及圓成實。皆名無生。如解深密瑜伽論。或說三性皆名無生。謂本性無生。自然無生。惑苦無生。如成唯識等言。所謂遠不動慧者。配位。七地名遠行。至功用心最後邊故。八地名不動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地名觀慧。四無礙解。化有情故。

經。亦斷三界心色等習煩惱。

釋曰。第二明除障也。謂於前位。已斷色心煩惱。今此位中所斷微細。名心色等習。

經。現不可說(至)神通。

釋曰。第三攝化分齊。如經可知。

經。復次寂滅忍。

釋曰。第五辨寂滅忍。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辨其除障。三約諦辨異。四無緣下。所化分齊。前中有三。初標名。次讚用。後配位。此即標名。若依本記。寂是定。滅是慧。依定發慧。滅諸漏故。名寂滅忍。一雲。離諸法相。究竟真如。名為寂滅。緣彼境智。名寂滅忍。

經。佛與菩薩(至)入金剛三昧。

釋曰。第二讚用。言金剛者。自有二義。一能斷智。名為金剛。能斷一切諸煩惱故。今此經。依此而說。二所斷惑。名為金剛。性強難斷。似金剛故。故新翻般若。名為能斷金剛。惑可金剛。亦屬能斷。由此義故。佛與菩薩。同用此忍。

經。下忍行中行(至)薩般若。

釋曰。第三配位。薩婆若。此雲一切智。

經。共觀第一義諦。

釋曰。第二辨其除障。文別有三。初明觀境。次辨除障。後顯二道差別之相。此即初也。謂佛菩薩。同觀真如第一義諦。問此位同觀。有勝劣不。若有勝劣。本業經中。何名等覺。若無勝劣。如何瑜伽。八復次釋勝劣差別。答雲。諸說不同。一雲。緣真即無勝劣。若緣俗境。勝劣不同。故經與論。互不相違。一雲。據實勝劣不同。故涅槃雲。十地菩薩。聞見佛性。於如來地。眼見佛性。具說如。彼又瑜伽論十四五曰。所見月光喻二位。故知二位定有勝劣。而言等者。等斷一障。故說為等。慈恩三藏。意從後釋。

經。斷三界心習。

釋曰。第二正辨除障。於前位中。已斷色心二種麁習。今此位中。亦斷色心二種細習。為顯所斷最微細故。但名心習。

經。無明盡相(至)為薩婆若。

釋曰。第三正辨二道差別相。然釋此文。諸說不同。一雲。無明盡相為金剛盡相者。顯無間道相。據實一切煩惱皆盡。就根本說。是故但言無明盡相。即用此相。為金剛盡相。解脫道中。已過無明盡相。故言無相為薩婆若。若依本記。無明盡相為金剛者。顯無間道相。謂於此位。有涉相盡。就根本說。故言無明盡相為金剛盡相。無相為薩婆若者。顯解脫道。言盡相等者。無間道時。惑相雖盡。猶有境智異相。故不言無相。於此位中。盡無明相。亦無境智異相。故盡相無相為薩婆若。雖有兩釋。且依後釋。

經。超度世諦(至)等法性。

釋曰。第三約諦辨異。三賢多住世諦。十地多住真諦。度三賢故。超世諦。度十地故。超第一義諦。超世諦故非有。超第一義諦故非無。故為第十一地。薩雲若覺。自有兩說。一雲。薩婆若名一切智。薩雲若名一切種智。若依本記。皆翻一切智。言湛然清淨。常住不變。同真際。等法性者。重釋薩雲若。常住之相。諸說不同。一雲。即准此文。如來常住無生無滅。一雲。為相續常。故說常住。具如三身章。

經。無緣大悲來化三界。

釋曰。第四攝化分齊。文別有二。初標宗略釋。後依宗廣釋。此即初也。謂一切有情。能化所化。皆不離三界。大悲是能化之具。眾生是所化之境。薩婆若是能化之體。大悲有三。一眾生緣。二法緣。三無緣。初通外道。次通二乘。後唯佛及菩薩。若廣分別。如智度論二十三。及佛地論第五等。今佛世尊。以大悲力。化一切眾生。乘一切智。來化三界。

經。善男子(至)亦不出三界。

釋曰。自下第二依宗廣釋。文別有三。初申正理。次三界外下。破異師說。後大王我言下。引古證今。此即初也。若依本記。此有四義。一煩惱用。由惑發業。生三界報故。二生死果。謂所感果。體屬三界。二十二根中。三無漏根雖非三界。依三界身。故言不出。三智慧體。謂佛三身所有智慧。名智慧體化三界處。故言不出四智慧用。反顯界內有所化生。意明佛智化三界用。雖名相中有此四義。皆是虛妄。若出三界繫縛。即見第一義。如理不復見有能化所化也。今解此文。有其三義。初煩惱及果。體屬三界。在三界處。故言不出。次辨二十二根。謂三無漏根。在三界處。眼等五根。及五受根。男女意命。體屬三界。信等五根。有屬有在。後佛三身。雖非三界。亦在三界。故言不出。或可三無漏根。亦後三界九根中起。故說在界。

經。三界外(至)非七佛之所說。

釋曰。第二破異師說。文有兩節。初牒彼外計。後指同外道。謂外疑雲。豈不二乘聖者出三界外。若言三界外無眾生。佛二乘教。何所化耶。由斯計雲。三界外所化眾生。是故世尊破雲。三界外有一眾生界者。吠世史迦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言大有者。彼說六句義。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句義。彼說大有。名大有經。問豈不三界外有變易生死。云何此經說三界外無眾生耶。答真諦三藏自有兩釋。一恆解者。據實界外變易生。而此經中。未明此義。亦無有過。依佛教中。如聲聞藏四阿笈摩。但說佛身是無常法。未明佛性常住身義。說佛無常。亦無過失。此亦如是。依佛教故。二依理釋。隨分別心。計有三界。及三界外有變易生。皆不稱理。由此斷所計。界外生死。據實還是不出三界。故大品雲。從三界中出。至薩婆若。以不動故。唯此等經。無別有情出三界外。即依此意。釋經可知。慈恩三藏。作如是釋。變易生死。無別業果。即依三界所有業果。由邊際定。轉勝轉妙。故名變易。三界門中。隨本業果。即彼界攝。故此經云。出三界外。無別有情。而諸聖教。互不相違。若廣分別。義如別章。

經。大王我常語(至)覺薩雲若性。

釋曰。第三引古證今。若依本記。斷三界者。謂除六識。名為業諦。斷煩惱者。阿陀那即第七識。說煩惱淨果報盡者。除阿賴耶。是第八識。說為果淨。如是三淨。名之為佛。自性清淨。名薩雲若性。此意說雲。一切眾生。三種淨者。即名為佛。由此應知。設得佛果。不出三界。

經。眾生本業。是諸佛菩薩本所修行。

釋曰。第三釋已總結。文別有二。初總結五忍。後辨位長短。此即總結。如經可知。

經。五忍中十四忍具足。

釋曰。第二對十四忍。辨位長短。謂五忍對十四忍。展轉相攝。尋即可知。

經。白佛言(至)化眾生。

釋曰。自下第二正答利他。兼釋自利。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經。佛言從一地(至)一切知見故。

釋曰。此即第二如來正答。於中有二。先略。後廣。此即略答。文有三節。初明業所依地。謂從極喜。乃至法雲。問此文何故但說十地。答地前三賢。賢而非聖。妙覺一地。已超菩薩。故因位中。隨勝而答。次簡別二行。一自所行處。謂十地自所行境。二佛所行境處謂妙覺地所行境界。前之十地。但了自行所行處。後金剛一念。通行二處。故下經云。得理盡三昧。同佛行處。如佛境界。乃至廣說。又如瓔珞經云。佛子。菩薩爾時住大寂門。乃至過十地解。與佛同坐。具如彼說。後言一切知見故者。釋成清淨。謂十地行。本業清淨。皆由知見力所生故。一雲。從初地乃至後佛地。餘如前說。

經。本業者。

釋曰。第二廣答本業。文別有三。初牒。次釋。後是故下結。此即牒也。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十地。即分為十。此即第一釋善覺地。文分為五。一居土寬狹。二配屬王位。三顯習法門。四釋地別行。五辨地通業。住百佛國者。居土寬狹。本記雲。國土有三。一說法土。百億日月。化小乘。二神通土。億億日月。化中乘。三智慧土。無量世界。化菩薩。今言百佛國土者。說法土也。言作閻浮四天王者。配屬王位。問此經意。但取天王。非閻浮提。如何此雲作閻浮四天王耶。答此有兩釋。一雲。於四天王中。但作領閻浮提增長天王。由南勝故。不作餘王。一雲。通作四種天王。就勝方便故。但言閻浮提王。然此十王。諸教不同。依十地經。初地菩薩。作閻浮王。二地菩薩。作轉輪聖王。六欲天中。除四天王。四靜慮中。除第三禪。餘八處中。如其次第。作八王位。今依此經。六欲天中。及四靜慮。如其次第。受十王位。除閻浮王。及轉輪王。言百法門者。第三顯習法門。即自利行。如上所說。於十信中。一一具行十信。故言百法門也。言二諦平等心者。第四釋地別行。謂於初地。創證真如。如實了知真俗一味。非即非離。非即故化義得成。非離故證法皆空。言化一切眾生。第五顯地通行。地地皆用化生為業。下有九地。多作五段。准此應釋。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二釋離達地。文復有五。一千佛國土中。居土寬狹。二作忉利天王者。配業王位。忉利天者。此是梵言訛略也。具足應言帝戾那(此雲三)橙稜貫(此雲三十)題婆(此雲天)寶思惟三藏雲。當此三十三天。三修千法門者。顯習法門。謂十信心。一一增修一百心故。名千法門。後漸增修。准此應知。廣如瓔珞經第二卷說。四十善道者。釋地別行。修十善業。行戒地故。五化一切眾生者。顯地通行。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三釋發光地。文復有五。言炎天者。此雲時分。餘文准上。

經。若菩薩(至)一切眾生。

釋曰。第四釋炎慧地。文復有五。兜率天者。此雲喜足。道品即是三十七道品。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五釋難勝地。文有五句。言二諦者。即世俗諦。第一義諦。言四諦者。即苦集滅道諦。言八諦者。諸說不同。一雲。有作無作二種四諦。合說為八。若依本記。苦苦。壞苦。行苦。分段。變易。善。不善。正行。名為八諦。顯揚第八。行苦諦。壞苦。苦苦。流轉。流息(瑜伽雲還滅)。雜染。清淨。正方便諦(瑜伽雲正加行)。名為八諦。解雲。如次三苦。流轉生死。流息涅槃十。三種雜染。斷彼所得清淨無為即彼能斷。方便聖道。名八諦也。若依瑜伽第四十六。亦同顯揚。然彼二論。增數門中。增一至十。廣說如彼。今依十地。十四諦中。後八種諦。以釋此文。前之六諦即此經中。二諦四諦。言八諦者。十地經云。覺法自相同相故。善知相諦。覺法差別故。善知差別諦。覺分別陰界入故。善知說成諦。覺身心苦惱故。善知事諦。覺諸道生相續所。善知生諦。畢竟滅一切熱惱故。善知盡無生智諦。起不二行故。善知令入道智諦。正覺一切法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及善知集如來智諦。以信解力故知。非得一切究竟智故。問經說九諦。如何言八。答經意欲顯妙覺勝故。開為二諦。論意欲明同大乘故。合為一數。前之七諦。通大小故。故今此經依八諦說。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

釋曰。第六釋現前地。亦有五句。准上應知。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七釋遠行地。亦有五句。言方便智願智者。不捨眾生。起法無我。名方便智。由方便力。能作七門攝眾生事。願力取生。恆為上首。名為願智。即此願智。當方便智第一門攝。非十度中方便及願。言七門者。一願力取生。教化餘眾生故。二說對治。為滅煩惱染及隨煩惱。使寂滅故。三為滅諸障故。四於大法眾會集故。五見聞親近。供養修行。生福德故。六轉法輪故。七所問善釋故。具如十地論第九卷說。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八釋等觀地。亦有五句。言雙照方便神通智者。雙照真俗互不相違。為方便。於入觀中。能發神通。故名神通智。

經。若菩薩(至)化一切眾生。

釋曰。第九釋善慧地。亦有五句。如文可知。

經。若菩薩(至)如佛境界。

釋曰。第十釋法雲地。亦有五句。一居土寬狹。如文可知。二配屬王位。言大靜天王者。色究竟天摩醯首羅天王。言三界主者。簡三界王故。言三界主。三脩不可說不可說法門者。顯習法門。四德理盡下。釋地別行。覺行已滿。名曰理盡。與佛如來。共斷細障。名同佛行。無明即是三界本原。此地能盡。名為盡原。若依本記。阿賴耶識。以此為本原。五教化一切眾生如佛境界者。顯地通行。

經。是故(至)行淨。

釋曰。第三總結。文別有二。初結菩薩業。後結如來業。此即初也。

經。若十方(至)無量眾生。

釋曰。第二結如來業。

經。爾時(至)波羅蜜。

釋曰。自下第二月光偈讚。於中有三。初大眾供養。次月光正讚。後時諸下。辨眾得益。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香華供養後合掌聽聞。依十地論。供養有三種。一者利養供養。謂衣服臥具等。二者恭敬供養。謂香華幡蓋等。三者行供養。謂修行信戒行等。此當第二敬供養也。

經。今於佛前。以偈嘆曰。

釋曰。第二月光正讚。於中有二。初發起頌文。後以偈正讚。此即初也。所言偈者。自有二說。一雲。偈者竭也。攝義竭盡。故名為偈。一雲。依正梵音。名為伽他。此雲頌而言偈者。是訛略也。然所說偈。必具四句。梵音缽陀。此翻為跡。外譬真如諸象四跡成身。偈亦如是。

經。世尊導師金剛體。心行寂滅轉法輪。

釋曰。自下第二以偈正讚。此中總有二十九行偈半。大分為三。初一偈半。略嘆佛德。次五忍下。二十五偈。廣嘆五忍德。後如來下。有三偈。嘆佛化業。就嘆佛德。文別有三。初有半偈。嘆佛自體。即嘆佛寶。次有半偈。嘆佛說法。即嘆法寶。後有半偈。嘆佛攝眾。即嘆僧寶。此即初也。然此頌文。諸說不同。若依本記。頌初二句。明佛三業。具足五義。一世尊者。威德具足。二導師者。智慧具足。三金剛體者。法身具足。四心行寂滅者。解脫具足。五轉法輪者。化他具足。解雲五中金剛體者。嘆法身德。餘之三句。嘆受用身。轉法輪者。讚其化身。三身別相。具如別章。一雲。初二句。讚佛三密。初之一句。讚佛身密。具一切德。眾所尊重。名為世尊。相好圓滿。引導眾生。名為導師。其身不壞。猶如金剛。故名金剛體。於後句中。讚二種密。初之四字。讚其意密。內證真如。離能所相。故名心行寂滅。後之三字。讚其語密。遠近同聞。無所壅隔。名轉法輪。若廣分別。如三密經。

經。八辨洪音為眾說。時眾得道百萬億。

釋曰。第二讚佛說法。文有兩節。初讚妙辨。後讚德益。言詞巧妙為辨。遠近皆遍曰洪。言八音者。如梵魔喻經云。佛說法聲。有其八種。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濡軟聲。四調和聲。五慧聲。六不誣聲。七深妙聲。八不女聲。又瓔珞經。有八種聲。謂內外因果。及四無礙聲。即為八也。又賢愚經。十住斷結經等。亦說八種。與此不同。恐繁不述。言時眾得道百萬億者。第二讚眾得益。如經可知。

經。時六天人皆出家道。成比丘眾菩薩行。

釋曰。第三嘆佛攝眾。謂說法時。六欲諸天。及人民眾。成出家道。及菩薩行等。問如何六天有出家眾益。依本記雲。出家二種。一心出家。二形出家。今六欲天。依於佛法。皆出生死家。故不相違。

經。五忍功德(至)能盡原。

釋曰。上來略嘆佛德訖。自下第二二十五偈。廣嘆五忍。於中有二。初有一頌。總嘆五忍。後佛眾下二十四頌。別讚五忍。此即初也。文有三節。初之一句。讚所了法。次有一句。辨能了人。後有二句。顯其勝劣。此明除佛以外。障未除故不能窮盡。故不名智但名為忍。唯佛一人。能盡忍源。障已盡故。

經。佛眾法海三寶藏。無量功德攝在中。

釋曰。自下第二有二十四頌。別讚五忍。文別有四。一有五偈。嘆伏忍。二善覺下五偈。嘆信忍。三炎慧下有四偈。嘆順忍。四遠達下有十偈。合釋無生寂滅二忍。就伏忍中。文別有三。初有一偈半。頌方便。次有一偈。顯正位。後二偈半。顯勢力。前中有三初之二句。信所依境。次有二句。明發信心。後有二句。配屬王位。此即初也。釋三寶義。具如別章。

經。十善菩薩(至)苦輪海。

釋曰。第二明其發心。依本記雲。十信菩薩。由發大心。求出三界。雖未即能永出三界。以能遠離三惡道苦。是故總言長別三界。

經。中下品(至)鐵輪王(或有本雲寶者謬也)。

釋曰。第三配屬王位。謂十善業道中下品者。得粟散王。若上品者。得鐵輪王。小王眾多。猶如散粟。從喻立號。名粟散王。依本業經。十善有三。上品鐵輪。中品粟散。下品人王。

經。習種(至)四天下。

釋曰。第二一偈。頌其正位。謂十住菩薩習種性。作銅輪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薩性種性。銀輪王。王三天下。十迴向菩薩道種性。金輪王。王四天下。言七寶者。輪寶。主兵臣寶。主藏臣寶。象寶。馬寶。女寶。如意珠寶。問如是七寶。四種輪王。皆具有不。答皆悉具有。而勝劣異。故大婆沙三十卷雲。諸轉輪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羅延力(那羅延者。此名人種。人與天女和合王而生。根本是人種類。故名人種)。王三洲者。有代根伽力。王二洲者。有缽羅塞建提力(是大力鬼神是鬼趣攝也)。王一洲者。有摩訶路健那力(此名露形是人中神)。此四輪寶。亦有差別。王四洲者。有金輪寶。其量正等四俱盧舍。王三洲者。有銀輪寶。其量正等三俱盧舍。王二洲者。有銅輪寶。其量正等二俱廬舍。王一洲者。有鐵輪寶。其量正等一俱盧舍。如四輪寶有此差別。應知餘寶亦有勝劣。謂王四洲者。餘寶最勝。乃至一洲者。餘寶最劣。

經。伏忍聖胎(至)十賢心。

釋曰。第三顯其勢力。文別有二。初之一偈。對佛辨力。後一偈半。就菩薩辨。前中有二。初之二句。標三伏忍。後有二句。正讚勢力。此即初也。若依本記。初句總標三十忍。次句別配三位。言十信者。即十信位。十止者。即十解位。十堅心者。即十行位。今解不爾。十信即十解。亦名十住。十行名十止。十迴向名十堅心。如上已說。

經。三世諸佛(至)伏忍生。

釋曰。第二正讚勢力。如文可知。

經。一切菩薩(至)信心難。

釋曰。第二對菩薩辨。於中有二。初標發心。後釋二利。此即初也。言發心者。顯揚第二。有二發心。一世俗發心。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者鄔波柁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無上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所修六波羅蜜。皆為證得無上菩提。故我今與諸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第二第三亦復如是。二證法性發心。謂如有一已過第一劫阿僧祇耶。已證菩薩初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乘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退轉。是證發心。莊嚴第七。發心有四。一信行發心。謂信地。二淨依發心。謂前七地。三報得發心。謂後三地。四無障發心。謂如來地。若依瑜伽七十二。說十種發心。恐繁不述。今此經文。二發心中。世俗發心。四種發心。當信行發心。若依本業。在十信位。謂十信心。信心有十。修百法門。故言行本。或十住中。初發心住。

經。若得信心(至)初地道。

釋曰。第二釋自利行。文別有三。初之二句。明自利行。次有一句。顯利他行。後一句。雙結二利。此即初也。言信心者依莊嚴論。此當上品。故彼第七雲。行盡阿僧祇。長信令增長。眾善隨信集。亦具如海滿。釋雲。若諸菩薩行行。盡一阿僧祇劫。爾時長養於信。方至上品。若准彼文。當十迴向。今此經文。重讚十住第七不退也。問此種性菩薩。為如此經。必不退耶。或有退耶。設爾何失。若言退者。此經所說如何會釋。若言不退。本業經等。如何會釋。解雲。此義兩釋不同。一龍勐菩薩宗。種性菩薩。決定不退。故金剛仙論第一卷中。作如此說。然此習種性人。亦有二種。一者性決定。二者不定。不定者。未能決定入於性地。乃至初地。容有進退。故言不定。若遇善知識即不退。若不遇者。退入外凡及二乘地。或性種性。猶退墮地獄。馬鳴菩薩起信論中。亦同此說。又樂莊嚴經中說。性地菩薩。決定不退。是故寶鬘論中。有人問龍樹菩薩雲。地持經中。道性地菩薩。退墮阿毘地獄。此義云何。龍樹菩薩答言。地持經中。雖云性地菩薩墮地獄。我不明作如是說。何以故。不增不減經中。明性地菩薩。畢竟不墮地獄。又樂莊嚴經中說。性地菩薩。若一時殺閻浮提眾生。雖有此罪。猶不墮地獄。若殺四天下。乃至大千世界眾生。亦不墮地獄。何以故。此人曠劫修行。多供諸佛。功德智慧。善根純熟。雖造重罪。以福德力故。罪即消滅。不墮地獄。如熱鐵鏊。以一渧水。投之於上。即自消滅。以此驗知。性地菩薩。不墮地獄。問若爾者。二經相違。云何會通。解雲。地持經中。道言入者。摧怖地前。令其生懼。速證初地。非謂實入阿鼻地獄。如十地經中七勸。勸八地菩薩言。汝莫樂住寂滅。然八地菩薩。既位出功用。永絕識務。念念無生。運運自進。豈有樂住寂滅。假勸方進也。欲速入九地十地乃至佛地。是故加勸。非謂實樂住寂滅。此亦實如是。實不墮地獄。言其墮者。欲令速證初地。非謂實墮也。故知性種以上。一向不退。二慈氏菩薩宗。種性菩薩。亦有退入惡趣。墮入外凡。如前所引。本業經第一卷雲。信想心中行者。是分善根諸善男子。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入十住。是人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住中。若修第六般若波羅蜜。上觀現在前。後值諸佛菩薩知識所護故。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七住以前。名為退分。佛子。若不退者。入第六般若。修行於空無我主者。畢竟無生。必入定位。佛子。若不值善知識者。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如我初會眾中。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法才王。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值惡因緣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不名習種性人。退入外道。若一劫。若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見及五逆。無惡不造。是為退相。准此等文。亦有退者。而樂莊嚴等。說不退者。如本業經。修第六度。遇善知識。故知種性。有退不退。問十信位。有不退不。此有兩釋。一雲。亦有不退。故本業經第一卷說。十信第六。名不退心。而與十住。有差別者。十住第七住。位不退。十信第六。唯信不退。一雲。無不退義。是故此經第六名施。本業第二自說戒心。由斯十住第六已前。一向是退。第七住後方名不退。而言十信第六不退者。譯家謬也。

經。教化眾生覺中行。

釋曰。第二顯利他行。如文可知。

經。是名菩薩初發心。

釋曰。第三總結二利。上來明信不退者。說伏忍位。又解。一切菩薩已下一偈半。說信忍方便。以莊嚴論說僧祇末上品信故。於理無違。

經。善覺菩薩四天王。

釋曰。自下第二有五偈。別釋信忍。文別有四。一有兩偈釋善覺地。二有一偈明離達地。三有一偈。釋明慧地。四有一偈。斷障分齊。此即第一也。文有七節。一標名配位。二顯地別行。三化土寬狹。四辨登一乘。五釋地別名。六顯德具足。七入理不動。此即第一標名配位。謂初覺生法二空。無相見道。及三心等。故名善覺。配位如上。

經。雙照二諦平等道。

釋曰。第二顯地別行。依真諦釋。雙觀二義。一入觀見真。二出觀見俗。出入合說。故云雙觀。慈恩三藏。一時雙緣。故名雙觀。然此雙觀。略有四種。一方便雙觀。謂十迴向中。四善根位。於一剎那。緣名義等。假有實無。假有是俗。實無即真。於中初習。容有前後。若純熟位。即得雙觀。二證位雙觀。如即此經。三功用雙觀。謂難勝地。四任運雙觀。八地以上。今於此中。證位雙觀。

經。權化眾生游百國。

釋曰。第三化土寬狹。

經。始登一乘無相道。

釋曰。第四辨登一乘。然釋此文。諸說不同。一雲。就理說一乘。一雲。依行說一乘。具如別章。

經。入理般若名為住。住生德行名為地。

釋曰。第五釋地別名。義謂極喜地。亦名為住。智住理故。即彼般若。亦名為地。生諸德故。

經。初住一心足德行。

釋曰。第六顯德具足。謂初地一念。具足八萬四千波羅蜜。

經。於第一義而不動。

釋曰。第七入理不動。謂入理時。非分別所動。故名不動。或不退故。名而不動。

經。離達開士忉利王(至)無無無生無二照。

釋曰。第二此一頌文。釋離達地。文有三節。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言離達開士忉利王者。標名配位。離犯戒垢。達照一味真如。故名離達。即當三十三天王。言現形六道千國土者。辨土寬狹。言無緣等。者第三顯土別行。釋此經文。諸說不同。一本記雲。上句明境淨。下句明智淨。言無緣者。依他假緣空無相。分別假相空。第三諦者。真實性空。解雲。除遣三性。存三無性也。言無無者。是無分別性。以體無故。言無生者。依他性空。言無二照者。圓成實性空。然此照言。該通上二。慈恩三藏雲。上句境淨。下句智淨。准同前釋。言無緣者。生無自性。性體即依他。無自在天等為緣生故。言無相者。相無自性。性即所執相。以無自體。為其性故。言第三諦者。勝義無自性性。真如為體。而無所執。真空相故。釋能淨智。准前應知。

經。明慧空照(至)變化生。

釋曰。第三有一偈文。釋明慧地。文有三節。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如經可知。後顯地別行。言忍心者。即是能觀之智。言無二者。謂離有無二相。即用無二。為第三諦。言出有者。出三界有。言入無者。離分段有。入變化生。變化生者。即是變易生死也。如何得知第三地中。出有入無。變化生即是變易生死。解雲。如顯揚論。變易生死。亦名變化。又第三地。即施戒修中。修定地。由邊際定力。受變易生。故知第三地。受變易生。

經。善覺(至)無遺照。

釋曰。第四有一偈。明斷惑分齊。謂上善覺離達明慧三位菩薩。能斷三界色煩惱縛。所以者何。執三界色為實有故。下有半頌。釋斷所由。以彼菩薩。還觀三界身口色上法性。第一真如。無遺照故。方能斷也(或有本雲。無唯照者謬也)。

經。炎慧妙光(至)空有了。

釋曰。自下第二有四偈。釋順忍。於中有二。初有三偈。正明行位。後有一偈。明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有一偈。明炎慧地。次有一偈。明勝慧地。後有一偈。明法現地。此明炎慧地。即十地中。第四炎慧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後顯地別行。炎慧妙光者。第一標地別名。道品慧光。斷所知障。如炎燒薪。法喻雙舉。名為炎慧妙光。於十度中。行精進度。名大精進。配王攝土。如經可知。顯別行中。言實智緣寂方便道者。略開二智。謂一實根本智。唯緣寂靜真如。二後所得方便智。通緣真俗。故今且舉方便道。不辨所緣。下句重釋二智。達無生者。釋上實智。照空有了者。釋後得智。通照真俗。

經。勝慧(至)入無間。

釋曰。第二偈。明勝慧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後顯地別行。言勝慧者。即難勝地。真俗二智。難合能合。故名難勝。今此經意。了知真俗。及第一義。能了知故。名為勝慧。自達明瞭。不由他力。故名勝慧。配位分齊。如經可知。言空空諦觀。至入無間者。第三顯地別行。本記釋雲。就真諦門空有二義。一者人空。二者法空。故曰空空諦觀。或可有無皆空曰空空。雖有無相。名無二相。俗諦門中。變化六道。無細不入。故言入無間。

經。法現開士自在王。

釋曰。第三有一偈。釋第六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顯地別行。後化土分齊。言法現者。是第六地。緣生空觀法。現在前故。名為法現。即六天中。他化自在天王也。言無二無照至大智光者。顯地別行。真即是俗。俗即是真。故言無二。或可離有無相。故言無二。無能所證。故言無照。內證生法兩空。故言達理空。具足能證真俗二諦。及第一義。故言三諦現前大智光。化土寬狹。如文可知。

經。炎勝(至)迷心惑。

釋曰。自下第二有一偈。明斷惑分齊。文別有二。初上半正明斷惑。後下半釋斷所由。此即初也。炎謂炎慧。勝即勝慧。法現即是法現。如是三人。起無漏定。皆離有無二相。及無能取所取相。名無相定。此上三智。能洗力三界迷心麁惑。理實通斷迷色心惑。欲顯勝劣。且說迷心。

經。定慧寂然(至)無量報。

釋曰。第二釋所由。緣空為境。故言空慧。行相寂靜。無能緣所緣相。故名無緣觀。前雲無相定者。顯所依定。此句即顯能依觀智。前迷心惑。緣心為境。故能斷智。還觀心空。無量報者。現所觀境。無量三界心報。

經。遠達無生初禪王。

釋曰。自下第四有十偈。釋後二忍。於中有三。初兩偈半。別釋下品無生忍。次等觀下五偈。合釋二忍。後圓智下兩偈半。釋上品寂滅忍。前中有二。初廣釋行相。後斷惑分齊。釋行相中。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後顯地別相。此即初也。言遠達無生初禪王者。標名配位也。此七地至功用位。最後邊際。純作真如無生觀。故名遠達地。如解深密。謂此地中。無缺無間。證入無相。不同六地暫時現前。又復隣近第八淨地。具斯二義。名遠行地。

經。常萬億土教眾生。

釋曰。第二化土寬狹。若准前文。言百萬億。略舉大數。故言萬億。

經。未度報身(至)空寂行。

釋曰。第二顯地別相。文有五節。一住報時分。謂此地中。受分段生。唯一身在。故智度論雲。七地菩薩。未捨蟲身肉身。或可二十一生中。末後一生。故言一生。二進入勝位。謂所入地。雙觀二諦。故言等觀。聖道恆行。故言法流。三始入行相。此有兩釋。一雲。始入第八。任運而起。故曰無緣。功用不動。猶若金剛。一雲。第七初證無生。離分別相。名曰無緣。其智堅利。名金剛忍。四不受分段。亦有兩釋。一雲。八地已上永不受。二雲。七地當永不受。五依境辨觀。初句觀真。後句緣俗。亦有兩釋。一雲。第八觀第三諦。離有無相。名無二照。卻觀分段二十一生。作空寂行。一雲。第七作二諦觀。大同前釋。

經。三界愛習(至)獨諦了。

釋曰。第二斷惑分齊。然釋此文。諸說不同。一本記雲。三界愛習一句。謂三界愛。皆須如理。不復別見。故言順道定。遠達一句。別前未證見如如。故言獨了。一一類。諸師依十地經。共作此釋。有愛佛習。不違道定。故名順道定。如是愛習。遠達正士。獨能解了。而此段文。不辨斷惑。今解不爾。此文正明斷惑分齊。所以知然。如諸位中。理應合釋斷惑分齊。故知此文正明斷惑。今依二經。釋此文意。一十地經云。此遠行地。不名有煩惱者。一切煩惱不行故。貪求如來智慧未滿足故。不名無煩惱者。此經亦爾。愛佛智慧。習未斷故。名順道定。遠達正士。獨諦了者。諦謂諦實。前之六地。但斷煩惱。未斷習氣。故今第七。名獨諦了。二依解深密經。與前少異。謂從初地乃至十地。由故意力。起煩惱故。無染污相。於自身中。不生苦故。無有過失。於有情界。能斷苦因。有無量功德。以此三義故。此經言順道定。而言三界愛習者。彼雲麁重。此雲愛習。其義一也。

經。等觀菩薩二禪王。

釋曰。第二五偈。合釋二忍。文別有二。初有四偈。別釋三品。後有一偈。斷惑分齊。前中有三。初一偈平。釋等觀地。次一偈文。釋慧光地。後一偈半。釋灌頂位。就等觀中。文別有四。一標名配位。二顯其勝用。三化土寬狹。四顯地別行。此即第一標名配位。

經。變生法身無量光。

釋曰。第二顯其勝用。謂於此地。受變易生。名為法身。證法性如所生身故。名為法身。惑諸功德所依止故。稱為法身。放無量光。照諸國土。

經。入百恆土化眾生。

釋曰。第三化土寬狹。

經。圓照三世恆劫事。

釋曰。第四有三句。顯地別行。有其三義。初句照俗。次句重釋。後句照真。此即初也。依本記雲。道前為過去。道中為現在。道後為未來。

經。返照樂虛無盡源。

釋曰。第二句。重釋圓照三世。依本記雲。言返照者。返照過去地前之事。言樂虛者。緣現在樂。虛而不實樂。言無盡源者。照知未來道後。不可盡其源。

經。於第三諦常寂然。

釋曰。第三明其照真。謂第八地。觀智寂然。照智真如。第三諦也。

經。慧光開士(至)一念了。

釋曰。第二一偈。釋慧光地。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如文可知。後顯地別行。謂此地中。得四辨故。雖在真如無為空行。而恆沙佛。三藏聖教。一念能了。

經。灌頂菩薩四禪王。

釋曰。第三一偈半。釋灌頂位。文別有三。初標名配位。次化土寬狹。後顯地別行。此即初也。言灌頂者。華嚴經第二十七雲。譬如輪王太子。成就王相。取四大海水。灌子頂上。即名為灌頂大王。菩薩亦如是。受職時。諸佛以智水。灌是菩薩頂。名灌頂法王。是名菩薩入大智慧職地。

經。於億恆土化群生。

釋曰。第二化土寬狹。如文可知。

經。始入金剛(至)常湛然。

釋曰。第三顯地別行。文有四節。一明勝用。謂金剛一念。斷障已了。或可照境已了。二辨度生。謂三十生中。一生未盡。三顯品數。位在下忍。四辨入位。謂解脫道。即成妙覺。

經。等慧(至)一切盡。

釋曰。第二一偈。斷惑分齊。於上等觀慧光灌頂三品。除前緣心。無明習盡。謂無間道現在前時。無明習相故煩惱等。一切皆盡。

經。圓智無相(至)無極悲。

釋曰。第三有兩偈半。明妙覺位。文別有二。初正讚三德。後第一義下。重讚其德。前中有四。一標名配位。謂圓滿智。緣無相故。名為無相。或可智用離能所緣故。名為無相。二盡生分位。謂三十生盡。於一切境。齊等而覺。名等大覺。此上二句。讚智德也。三證大無為。謂有餘無餘二種圓寂。不可破壞。如金剛藏。此之一句。讚斷德也。四具大慈悲。謂盡生死。具無極悲。此顯恩德。窮未來際。故言無極。

經。第一義諦(至)妙智存。

釋曰。第二有一偈半。重讚其德。文有三節。初之二句。就境讚智。次有二句。就位讚德。後有二句。約時讚德。此即初也。謂內證真諦。非分別所動。故言常安隱。窮生死俗源。盡涅槃真性。成妙覺智。故妙智存。

經。三賢十聖(至)居淨土。

釋曰。第二就位讚德。謂始從三賢。至灌頂位。有漏未盡。言住果報。唯佛一人。生死報盡。無有漏法。故居淨土。

經。一切眾生(至)居淨土。

釋曰。第三約時讚德。謂一切眾生。雖無有始。而有盡時。名暫住報。唯佛一人。有始無終。名居淨土。

經。如來三業(至)禮三寶。

釋曰。自下第三讚佛三業。文別有五。一初二句。總讚三業。二有一偈。別讚三業。三有半偈。讚說無畏。四有半偈。讚能動地。五有半偈。讚佛快說。就總讚中。初之一句。總讚三業。後有一句。顯已歸禮。言三業德無極者。如前所說。身業堅固。意業寂靜。口業能說。皆無窮盡。故言無極。由斯我今敬禮三寶。

經。法王無上(至)無緣照。

釋曰。自下第二有一偈。別讚三業。於中有三。初有二句。別讚身業。譬如大樹覆蓋人眾。如來身力覆蓋亦然。次有一句。別讚口業。稱理說法。非無義利。後有一句。別讚意業。其心寂靜。無緣大悲普照有情。

經。人中師子(至)散金華。

釋曰。第三讚說無畏。文有兩即。初之一句。讚說無畏。後有一句。歡喜供養。

經。百億萬土(至)受妙報。

釋曰。第四有半偈。讚能動地。文有兩節。初讚佛動地。後眾受妙報。

經。天尊快說(至)略難佛。

釋曰。第五有半偈。嘆佛快說。文有兩節。初句讚佛快說。諸王后句。申已讚說之意。

經。時諸大眾(至)無量功德藏。

釋曰。自下第三。辨眾得益。若依本記。有七種益。即分為七。此即第一得開慧益。

經。得大法利。

釋曰。第二得思慧益。以已思慧。勝於聞慧。名大法利。

經。即於座中(至)無生忍。

釋曰。第三得修慧益。言三趣者。是三惡趣。問如何惡趣能得修慧益。薩婆多宗。不許惡趣能得修慧。今大乘宗。亦得修慧。故大雲經。諸畜生等。得定律儀。

經。八部(至)天上受道。

釋曰。第四現在安樂住。言八部阿修羅者。四天王住下。有四阿修羅王。一羅睺阿修羅。二毘摩質多羅。三波利。四毘樓闍。須彌山下。又有四大阿修羅。一陀[少/兔]。二富樓魔。三波羅訶。四兜牟樓。

經。三生(至)得入正位。

釋曰。第五正位。

經。證聖人性。

釋曰。第六淨眼位。證聖人性。四字是二乘所得。

經。得一切無量報。

釋曰。第七未來樂住。既聞聖教。得生報後報無量果也。又云。就得益中。文別有二。初明總益。謂眾聞法。後即於下。顯其別益。謂諸天鬼神。乃至人畜地獄。得初地無生法忍。餘文大同前說。雖有兩說。且依前說。地獄能得初地無生。不應理故。

經。佛告諸行得道(至)大師子吼。

釋曰。自下第三如來述成領解。文別有二。初讚王能說。後善男子下。讚所說法。前中有二。初讚王能說。後世尊述讚。二能說中。文有二節。初標所告眾。後對眾正讚。此即初也。謂聽眾中。天眾最勝。或得聖果。是實非化。故名得道果。實天眾言。善男子等者。第二對眾正讚。敘今勝古。成師子吼。謂於過去龍光佛邊。為第四炎慧開士。我為第八等觀開士。我今成佛。汝來第九地。作師子吼。

經。如是如是乃至知斯事。

釋曰。第二如來述成。文有兩節。初讚教稱理。後顯所詮理。此即初也。王所說教。稱所詮理。教理相應。是故重言如是如是。言不思議等者。非三賢境。名不思議。龍樹釋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世親等雲。心言路絕。其義一也。非十地境。名不可度量。此即校量難勝功德。是故唯佛與佛。乃知斯事。

經。善男子(至)不可思議。

釋曰。第二讚所說法。文別有三。初正讚所說。次善男子。是十四法門下。讚用勸修。後時諸眾中下。大眾供養。就正讚中。文別有三。初釋不可思議。次善男子下。釋不可度量。後我今下。釋唯佛乃知。就不思議中。文復有三。初標宗略說。次外人徵詰。後世尊廣釋。前中有四。一總標其數。謂十四般若。二別敘屬當。謂地前三忍。地地三品。成三十忍。三二藏分別。謂一切行藏者。前十三忍。一切佛藏者。上寂滅忍。由此二種攝諸功德。名之為藏。四結不思議。如是二藏。名不可思議。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外人徵詰。依何義故。行藏佛藏。皆不思議。

經。一切諸佛(至)是中化。

釋曰。自下第三。依宗廣釋。文別有二。初唯就佛藏。明不思議。次一切眾生下。合釋二藏。明不思議。此即初也。然此文。自有兩說。一雲。是中生。是中滅。是中化者。法身無像。為物故形。以王宮現生。雙林託滅。隨感應故。所以化也。無生無滅無化者。其用彌寂。故體無生滅化也。無自他者。彼己兩亡第一無二者。境智俱絕。非化非不化者。談其大寂非化。據其大用非不化。非無無相者。有無相對。若有有可有無。若有無可有有。今明有無俱無。故言非無無相。無來去者。明去來相絕。故中論雲。已來亦無來。未來亦無來。離已來未來。來相不可得。已去亦無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相不可得。今釋此文。於中有二。初就化身。即相無相。明不思議。後逐難重釋。前中復二。初立三相。後遣三相。此即初也。是中生者。明智德。是中滅者。辨斷德。是中化者。顯恩德。此約化身。作如是釋。或可通依受用法身。釋上生等。如理應思。

經。而無生無滅無化。

釋曰。第二遣生等三相。約相無自性。故說無生等三相。

經。無自他(至)無去來。

釋曰。第二逐難重釋。雖云無化。其相難知。故重釋之。於中有二。先法後喻。法有五義。展轉相釋。一無自他者。釋上無化。既無自他。如何有化。二第一無二者。釋無自他。第一義中。無自他二故。三非化非不化者。釋上無二。謂化是能化。不化是所化。能所俱非。故第一義。無有二也。四非無者。遣無。前已遣有。便撥為無。同惡取空。故言非無。五無相無來去者。雙遣有無。所言相者。是有無相。來者有相。去者無相。今此般若。雙遣有無。故言無相。無來去也。

經。如虛空故。

釋曰。第二舉法同喻。

經。一切眾生(至)行空故。

釋曰。自下第二合釋二藏。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先釋。後結。釋中有二。初人法相對。辨不思議。後境智相對。辨不思議。前中有二。初明人空。後明法空。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以三義。辨我相空。後煩惱下。就我眾名。以辨人空。此即三義以辨空相。言三義者。一無生無滅。二無縛無解。三非因非果。非不因果。言無生無滅者。諸說不同。一雲。無生無滅。即是總句。謂一切眾生。皆有生死。名為生滅。雙遣死生。故言無生無滅。一雲。無生者遣常見。彼計我生而不滅故。無滅者遣斷見。彼計我滅而不續故。言無縛無解者。自下別釋。既無眾生。說誰名為有縛有解。故智論五十一縛脫品雲。五眾無縛無脫。若畢竟空。無有作者。誰縛解。凡夫人法。虛誑不可得故非縛。聖人法。畢竟空不可得故非解。乃至雲菩薩住是道中。諸煩惱不牽墮凡夫中。故言不縛。不以諸無漏法破煩惱。故言不解。具說如彼。真諦解雲。人空真如。非煩惱所縛。亦非智慧所了。空無所得故。言非因非果者。雙遣。衛世師外道。計我為作者。說名為因。僧佉外道。計我為受者。名為果。故言非因非果。言非不因果者。依俗理。非無因果。言煩惱下。就我眾名。以辨人空。於中有二。初煩惱者。出能執法。所謂我見煩惱。我人等惱亂行者。故名煩惱。後我人等者。辨所執我。有眾多名。於中有二。初辨我五名。一我。二人。三知者。四見者。五受者。後我所等者。辨我所空。謂前五種我。皆有我所。謂第一我所。乃至第五受者所。總標五種。故言我所空。所遣法體。通攝三受。所謂苦受名苦苦。樂受名壞苦。捨受名行苦。是故三受。通名苦受。即此三受。皆有為行。同是我所遣法。故言一切苦受行苦故也。

經。一切法集(至)寂然空故。

釋曰。第二明法空也。有其五句。一一切法集者。標名辨假。謂一切法集故名假。二幻化五陰者。舉喻出體。如幻五陰非人故。名為法假。三無合無散者。顯法別相。諸說不同。一雲。五陰成身。名為合。後離散時。名為散。雙遣二相。故言無合無散。由無分別智。不住於生死。故名無合。常起大悲。故不入於涅槃。故言不散。五法同法性者。攝妄歸真門。一切諸法。皆用如為性。

經。法境界空(至)如虛空故。

釋曰。第二境智相對。辨不思議。於中有二。初辨境空。後釋智空。前中有二。先法。後喻。法中有二。初法境界空者。明總空相。謂一切境。無不空者。後空無相不轉等者。釋其別空。文有三節。初明法空。次無三寶者。通於人法二空。後無聖人六道者。明人空也。初言空者。空三昧境。言無相者。無相三昧境。無十相故。言不轉者。是無願三昧境。以苦集染。不可轉為無漏淨故。如上三境。皆非顛倒。非如幻化。是虛妄故。次言無三寶者。雙顯人法二空。後言無聖人者。明能化空。言六道者。辨所化空。言如虛空故者。第二舉喻。喻法空相。

經。般若無知(至)照相故行道。

釋曰。第二智空。於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法中有二。初遣知等六相。比度名智。推求言見。歷境稱行。籌慮名緣。招果名因。領納名受。如是六相。悉皆是空。後釋遣所由。故言不得一切照相。故行道相。

經。斯行道相如虛空故。

釋曰。第二舉法同喻。

經。法相如是(至)無心得。

釋曰。第三總合。法相如是者。合上六種空相。言何可有心得。無心得者。有心是分別。無心是無分別心。如何有心得。無心得。或可何可有心得者。遮有心得。其境皆空。如何有心得無境也。無心得者。許無心得。謂以境空故。無分別心。能得空也。

經。是以般若(至)行而行。

釋曰。第二結上四義。文有四節。一人中行不可得。以生空故。二法中行不可得。以法空故。三境中行不可得。所緣空故。四解中行不可得。能緣空故。

經。是故般若(至)不可思議。

釋曰。第三雙結二藏不可思議。文別有二。初依智總結。後就人別結。此即初也。

經。而一切諸菩薩(或有本雲諸佛菩薩至)亦不可思議。

釋曰。第二約人明不思議。文別有二。初明菩薩無境而行。亦不思議。後明諸佛如幻境中。行化眾生。亦不思議。或先結後文佛菩薩藏。後結前文佛藏不思議。

經。善男子(至)如海一滴。

釋曰。自下第二挍量嘆勝。釋上不可度量。謂王所說般若功德。如大海水。灌頂菩薩。說其功德。如海一滴。故知般若功德。不可思議。問灌頂菩薩。其位勝王。如何說德不及月光。解雲。就位而論。王即不及菩薩。今佛加護。王勝菩薩。

經。我今略述(至)一切眾生。

釋曰。自下第三。釋上唯佛能知。文有三節。初明今佛說法般若分義功德。次亦為下。明諸佛同說。後三賢下。明十三開士共說功德。言分義者。說王功德不可盡故。名為分義。或可三賢十聖。顯所讚也。謂即述可月光王。嘆三賢十聖無量功德。

經。善男子(至)亦復如是。

釋曰。第二嘆用勸修。於中有三。初正嘆勸修。次何以故者。大王反徵。後一切佛下。廣釋。前中二。初正嘆勸修。後若一切下。顯無異路。此即初也。謂善男子。如是十四法門。一切眾生。三乘諸佛。乃至未來諸佛之所修習。

經。若一切諸佛(至)無有是處。

釋曰。第二顯無異路。如文可知。

經。何以故。

釋曰。第二大王反徵。

經。一切佛(至)無異路故。

釋曰。第三廣釋。文別有三。初標正路。次是故下。示其正路。後是人超過下。舉果嘆勝。此即初也。唯有此門。更無異路。

經。是故一切(至)圓覺忍者。

釋曰。第二示其正路。謂無異路故。應依上十四忍門。應當修學。

經。此人超過(至)現身得報。

釋曰。第三舉果嘆勝。有二利益。一超諸苦難。二現身得報。謂得聖果等。

經。時諸眾中(至)十四正行。

釋曰。自下第三大眾供養。文別有三。初菩薩香華供養大眾。說十四正行。次十八梵天下。諸天供養。受持讀誦。後無量鬼神下。明鬼神修行般若。文顯可知。

經。佛告大王(至)眾生相可化。

釋曰。自下第二。答第三問。無倒化生。文別有三。初牒前問。次佛正答。後時諸無量下。時眾得益。此即初也。謂佛牒前第三問。假實門中。何相眾生可化。

經。若以(至)真行化眾生。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二。初略答。後廣釋。此即初也。謂以如幻之身者。是能化菩薩。見幻化者。是所化如幻。此如幻者。自有兩釋。一雲。能化所化。皆是依他。而非實故。說之如幻。如阿毘達磨經。八喻顯依化。一雲。無故如幻。因緣所生法。皆是空故。說之如幻。如諸般若下。答文中。皆准此釋。

經。眾生後(至)異木石。

釋曰。自下第二廣中有二。初明所化如幻。後大王若菩薩下。明能化如幻。就所化中。文別有二。先釋。後一切幻化下。總結如幻。就正釋中。釋七種假。即分為七。言七假者。一法假。二受假。三名假。四相續假。五相待假。六緣成假。七因生假。此即第一明法假。文別有二。初正明法假。後大王凡夫下。凡聖取境。勝劣差別。前中有二。初明本識能生色心。後後眾生根本下。色心成陰界等。前中有三。一明受生識。二生得善下。明善惡種子識。三初一念下。約時明成眾生色心。此即初也。言眾生識者。總標諸識。自有兩釋。一真諦三藏。總立九識。一阿摩羅識。真如本覺為性。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法身。阿摩羅識。此雲無垢識。如九識章。餘之八識。大同諸師。二慈恩三藏。但立八識。無第九識。而言阿摩羅者。第八識中淨分第八。然諸教立識不定。有處但說六識。不說七八。如諸般若。或說八識。如金光明等。而諸般若。所說六識。自有三品。謂上中下。上品細者。名為賴邪。中末那。下名六識。如是三品。從意根生。故名意識。言初一念識。異木石者。隨生何處。受生剎那。初一念識。名正受生識。唯是異熟。自性分別。異於木石。無強分別。

經。若生得善識本。

釋曰。第二明善惡種子識。就種子識。若具分別。具三熏習。一名言熏習。二有支熏習。三我見熏習。初一通三性。以為因緣。能生果法。次有支熏習。唯善惡性生。善惡趣後。我見唯是染污。此後二種。於所生果。作增上緣。然第八識。自有三相。一者因相。是種子識。二者果相。謂受生識。三者自相。合說二種。以為自相。據實種子具有三性。就勝說故。不說無記。如是善惡。皆有二種。一者生得。二者方便。初受生時。但得生得。而非方便。或可此中且說生得。不說方便。若依本記。生得善惡者。由有如來藏故。有避苦求樂之心。此心從本性而有。不由外緣。故言生得。背理成妄。妄故興惡。惡亦生得。不由化也。

經。初一念(至)眾生色心。

釋曰。第三約時辨成眾生色心。謂由種子。從初一念。至於金剛。於中生不可說異熟識為本。成眾生色心。問成眾生具三聚。謂色心及不相應。如何不說不相應法。解雲。依色心上。假立諸不相應。是假非實。就實說故但說心。又解。大乘諸教不同。如梁朝攝大乘雲。諸有為法。不出色心(勘密嚴經。百法論。引經說不相應)。問諸眾生有本際不。若言有者。如何經說眾生本際不可知。若言無者。此經所說。復如何通(勘不增不減經等)解雲。即依此義。總約諸宗。所說不同。有其四句。一有始無終。謂彌沙塞部中。立有時頭眾生。隨緣而有。如真諦部執記中說。而彼宗中。雖無成文。義說無般涅槃性。及佛果不滅者。得成初句。二無始有終。謂如薩婆多宗。及經部。及大乘中定性二乘。三有始有終。如彌沙塞部宗中。二乘聖者。入無餘位。四無始無終者。無涅槃性。不定種性。及菩薩種性。如瑜伽等。餘師所說。不可具陳。若依本記。有二義。一依理論。不可說煩惱在前在後。二依教化門。且約受生等。說之為初。

經。眾生根本(至)身名積聚。

釋曰。第二色心成陰界等。文別有二。初明成陰。後大王下。成十二處等。此即初也。文別有二。初別釋五陰。後釋蓋名義。謂眾生根本色。名色蓋。亦名色陰。如後當釋。心名識蓋等。此即開心。以為四陰。謂受想等。所言蓋者。釋陰名義。舊翻為蓋。陰覆為義。慈恩三藏。翻之為蘊。蘊是積聚義。於一一蘊。多法集成。故名為蘊。言身名積聚者。釋身名義。謂五蘊法。皆名為身是蘊義。

經。大王(至)生無量色。

釋曰。自下第二明色心成十二處等。文別有三。初總明一色生無量色。次眼所得下。別明所生諸色。後如是一色下。總結能生色心。此即初也。謂一色法。能生五塵等色。若具應言此一心法。生一心法。或無量心。今總略故。但說生識。

經。眼所得為色(至)身得為觸。

釋曰。第二釋所生多色。文別有二。初明生五境。後明生五根。境中有二。初明所造五境。後釋能造四大。此釋五境。若具應言法處所攝色。或可此經不明法處所攝色。是故不說。

經。堅持名地(至)輕動名風。

釋曰。第二能造四大。如文可知。

經。生五識處名根。

釋曰。第二明生五根。謂四大所造眼等五根。能生五識。故名五根。

經。如是一色一心(至)色心。

釋曰。第三總結。一色生十種色。謂五根五境。略而不說法處色也。一心於十二處。能生意根。於十八界。能生六識及與意界。而釋中不說者。為存略故。

經。大王凡夫(至)無量假色法。

釋曰。自下第二凡聖取境。勝劣差別。文別有二。初明凡境。得假非實。後明聖境。得實非假。此即初也。

經。聖人六識(至)一切實法。

釋曰。第二聖境得實非假。然此文義意難了。諸說不同。若依本記。凡夫六識。總相取法。故言得假。聖人分明取四微等。故言得實。又解。凡夫俗。虛妄六識。故得世諦假名之法。今解色等五境。皆有二相。一者自相。即是實有。二者共相。即是假有。異生五識。同時意識。皆得自相。是現量故。後念意識。但得共相。是比量故。聖人取境。亦復如是。今此經意。約麁細門。凡夫所得。麁乃現量故。但得假境。聖人現量。以極細故。但言得實。此即假說。

經。眾生者世諦之名也。

釋曰。自下第二明受假。四門分別。即分為四。一二諦分別門。二有無門。三六趣門。四四姓門。此即第一二諦門也。如上所說。能成五蘊。名為法假。所成之人。名為受假。如是受假。二諦門中。是假法。世諦之名也。

經。若有若無(至)幻化故有。

釋曰。第二有無分別門。謂於俗諦門中。有假者故。名之為有。非實性故。亦說為無。如是受假。世諦假。誑幻故有。而非實有。

經。乃至六道幻化眾生見幻化。

釋曰。第三六趣門。謂受假三界四生。乃至六道。所成受假。皆幻化眾生。見幻化。非實眾生。

經。幻化見幻化(至)名為幻諦。

釋曰。第四四姓分別門。然釋此文。自有兩釋。一雲。幻化見幻化者。總標能化所化。皆是幻化。婆羅門乃至名為幻諦者。雙顯能化所化。皆具四姓。神我有情。具足色心。皆名幻諦。一雲。言幻化者。標能化人。見幻化等。乃至名為幻諦。皆是所化。

經。幻諦法(至)無義名。

釋曰。第三釋名假。文別有二。初明佛前無名。後大王下。明如來立名。前中有三。初明世諦無名義名。次明幻法無名無體。後明三界六道皆無名字。此即初也。謂幻諦法者。即世諦也。言無佛出世前等者。佛未出時。無能說名字。亦無所說義名字。

經。幻法幻化(至)無體相。

釋曰。第二明幻法無名無體。謂幻法有幻化用。如是體用。皆無名字。亦無體相。如空化等。

經。無三界(至)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釋三界六道。皆無名字。如文可知。

經。大王是故(至)六道名字。

釋曰。第三如來立名。文別有三。初世尊立名。次結名非一。後指事重釋。此即初也。謂佛未出。無諸名字。是故世尊。為諸眾生。說諸名字。

經。是名無量名字。

釋曰。第二結名非一。如文可知。

經。如空法(至)色法。

釋曰。第三指事重釋。謂無量名字者。如說成眾生身。有其七名。一者空法。是空界色。二明四大。即分為四。三明心法。謂六識心。及心所有法。四色法。謂五根五境。法處所攝色。如是名字。其類非一。

經。相續假法非一非異。

釋曰。自下第四明相續假法。文別有三。一標宗。二反釋。三順結。此即初也。如本記雲。一是常見。前後是一。無滅義故。異是斷見。前後各異。無續義故。故說其相非一非異。

經。一亦不續。異亦不續。

釋曰。第二反釋一異之失。一亦不續。無續義故。異亦不續。條然別體。無續義故。

經。非一非異。故名續諦。

釋曰。第三順結可知。

經。相待假。名一切名相待。亦名不定相待。

釋曰。第五釋相待假。文別有二。初標二種。一者相避相待。或名決定相待。如一切法。展轉相待。二相奪相待。亦名不定相待。如一尺物。或長或短。所望別故。言長奪短。言短奪長。故本記雲。一切相待。即是相避相待。一法待一切故。不定相待。即相奪相待。如丈尺等。有云。正相待者。如說有無等。或色對眼。聲對耳等。不定相待者。傍相待。如五境展轉相待等。

經。如五色等法。有無一切等法。

釋曰。第二指事辨正相待也。

經。一切法皆緣成假成眾生。

釋曰。第六釋緣成假。謂五陰為緣成假眾生。或可五陰為緣。成假眾生。故名緣成假問若爾。受假有何別耶。解雲。緣成攝受假。受假不能攝緣成假。

經。俱時因果(至)三世善惡。

釋曰。第七因生假。謂同時因果。如說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現行等。即是俱時因果。種子自類相生等。即是前後因果門。

經。一切幻化。是幻諦眾生。

釋曰。就所化中。文別有二。先釋。後結。上來已釋所化如幻訖。此即第二結成所化如幻也。

經。大王(至)為若此。

釋曰。此即第二結成能化皆幻化。

經。時有無量(至)不可說德行。

釋曰。第三明時眾得益。文別有三。初明得伏忍。謂即三賢。次得空無生忍者。得二種忍。所謂空及無生忍。一一皆通在於十地。後乃至等者得地門。謂聞教力。能得初地乃至十地所有德行應知。

仁王經疏中卷(本)

仁王經疏卷中(末)

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二諦品第四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品名者。諦有二種。一者世諦。謂有為法。從緣而生。假而非實。故名世諦。二者真諦。實相真如。本生清淨。實而非假。故名真諦。或言世俗。及勝義諦。世謂隱覆。俗謂麁顯。謂色心等。麁顯現法。隱覆勝義。世即是俗。故名世俗。是持業釋。勝謂勝智。義即境義。謂真如理。是勝智之境義。故名勝義。是依主釋。皆名諦者。如瑜伽說。諦有二義。一如所說相。不捨離義。二由觀此故。到究竟處。故名為諦。如是總名二諦品者。此帶數釋。於此品中。辨二諦義。故名二諦品。

經。爾時(至)有世諦不。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就內護中。文別有三。初觀空品。明自利行。次教化品。明利他行。後二諦品。明二護所依。上來已釋前二行訖。即此第三二護所依。若依本記。於一品內。大分為三。一問答分別。二諦不二。二白佛言下。問答分別說法不二。三白佛言下。問答法門不二。今解即分為五。初三同前。第四大王七佛下。讚經功德。第五大王此經下。讚名勸持。就初門中。先問後答。問中有三。初兩徵。次雙難。後總結。此即初也。謂王兩徵。謂第一義諦中為有世諦耶。為無世諦耶(不者無也)將欲設難。故作兩徵。

經。若言無者(至)智不應一。

釋曰。第二雙難有無。先無後有。然此二難諸說不同。依本記雲。若言無者。凡夫智不應二謂真及俗。若言有者。聖人智即不應一。謂第一義諦智。據理論之。不一不二。若定唯一。凡夫見俗。亦見真故。即應成聖。若依本業經佛母品。有其二問。一問一二。二問有無。答有四重。彼雲。二諦法性。為一為二。為有為無。下佛答雲。佛子二諦者。世諦有故不空。無諦空故不有。二常爾故不一。聖照空故不二。有佛無佛。法界不變。法常清淨故不二。諸佛還為凡夫故不空。無無故不有。空實故不一。本際不生故不二。不壞假名諸法相故不空。諸法即非諸法故不有。法非法故不二。非非法故不一。具說如彼。

經。一二之義其事云何。

釋曰。第三總結可知。

經。佛告大王(至)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世尊正答。文別有二。初世尊略答。後七佛下。廣釋前難。略中有三。初讚問有因。次略示義端。後勸發三慧。此即初也。謂王曾問過去七佛。故今能問一二之義。言過去七佛者。一毘婆尸佛前更說一佛。如次第二毘婆尸。第三式佛。第四尸棄。第五毘舍。第六拘那含。第七迦葉(勘)。又解。毘婆尸第一。釋迦文第七。從多為論。故云過去七佛。據實釋迦一佛。即是現在。

經。汝今無(至)一義二義。

釋曰。第二略示義端。謂汝今無聽。我今無說。謂本記雲。有聽有說。即是不一。無聽無說。即云不一。即是二諦。一真二俗。不二即是第一義諦。非真非俗。故名第一義諦。一云不一。即是二諦差別義。不二即是二諦無差別義。非謂二諦之外。更立第三諦。雖有兩說。後說為正。不爾應言三諦品也。有作是難。有說有聽。即為二義。便違上說。二諦為二。聽說皆是俗諦義故。今解不爾。欲遮定執真俗一異。故今分別。隨凡情取二諦定異。隨聖智辨非有差別。非謂聽說別配二諦。

經。王今諦聽(至)如法修行。

釋曰。第三勸發三慧。准上應知。

經。七佛偈如是。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前難。文別有二。初引七佛偈。以釋一異。後長行中。申今佛說。以通前難。前中有二。初長行發起。後正引頌文。此即初也。

經。無相第一義(至)無自無他作。

釋曰。正引偈文。有八偈半。大分為三。初有三偈。正申二諦。次有三偈。釋一異義。正釋王難。後二偈半。辨世諦虛。結成上義。前中有三。且依本記。初有一偈。明其二諦體俱本有。次一偈文。以三假義。辨二諦有無。後一偈文。遣有無相。以辨二諦。釋初偈中。上半明真本有。謂無相真如。本來自有。無自者。顯人空。無他者。顯法空。又釋無自者無我。無他者無我所。一雲。無自者。不從自生。無他者。不從他生。若具應言不共不無因。為存略故。說初二句。雖有三釋。意存初說。下半明俗有。謂因緣法。有佛無佛。本來有之。無自者。有為法上人空理。無他者。有為法上法空理。更有二釋。准上應知。

經。法性本無相(至)三假集假有。

釋曰。第二有一行偈。以三假義。立二諦有無。由三假故。無名相中。作名相說。於中三。初之二句。明真無義。次有一句。明有義。後有一句。雙結二諦。皆是假有。言法性本無相者。諸法實性。本來無相。是真無義。第一義空如者。異名重釋。亦名第一義空。亦名真如。諸有本有法者。此明俗諦有義。謂諸有為蘊等諸法。因緣故有。三假集假有者。雙結二諦皆是假立。言三假者。本記雲。名相依他。二種假故。立俗諦有。無相無生。一種假故。立真無義。有說一頌。上半明真。下半明俗。言三假者。法受名假。義如上說。

經。無無諦實無(至)有無義如是。

釋曰。第三有一偈。明亡即不二。存即不一。文別有三。初之二句。明真無義。次有一句。顯俗有義。後有一句。雙結有無。言無無諦者。遣名相之有。即是無義。得無名相之有。亦是無義。雙牒兩無。故名無無諦。即此二無。實是無也。故言實無。寂滅第一空者。遣前二無。謂前二無。對有之無。即安立諦。非究竟理。第二句明非安立諦。斷惑證滅。故言寂滅。體即一味真如。故言第一義空。諸法因緣有者。釋俗有義。第四一句。雙結可知。然此三偈。諸說不同。有云。上來三行。初一人空。次一法空。第三雙牒二無。故言無無。有說。初偈出二諦體。次偈釋二諦義。後偈雙結二諦有無義。一雲。顯其二諦有其三門。一無相因緣二諦門。次偈實假二諦門。後一偈有無二諦門。

經。有無本是二(至)二諦常不即。

釋曰。自下第二有三偈。明一二義。正通王難。文別有三。初之一偈。理智相對。顯非一二。次有一偈。智理相對。遣一異執。後有一偈。智理相對。讚入真義。此即初也。於中上半。舉喻顯法。謂真俗境。本自恆有。如牛兩角。下半明非一二。聖達諸法不離真故。隨相立理。有無並故。

經。解心見不二(至)非二何可得。

釋曰。第二智理相對。遣二一執。謂無分別智。唯證真故。不可執為二。所立道理。有無別故。不可執為一。

經。於解常自一(至)真入第一義。

釋曰。第三智理相對。讚入真義。此無二者。一牒上於解常一義。謂無分別智。證一如來。外無別俗諦。故言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經。世諦幻化起(至)因緣故誑有。

釋曰。自下第三有兩偈半。辨世諦虛。結成上義。於中有三。初之一偈。總顯世虛。次有一偈。顯能所化虛。後有半偈。結觀歸人。就初偈中。初之一句。顯世諦法。虛如幻起。後有三句。舉喻顯法。喻有三種。一者空華。二者樹影。三者第三手(或有本雲三首者謬之也)然釋此喻。諸說不同。有說。空華有相無體。喻分別性。樹影託質而起。喻依他性。第三手。相性並無。譬真實性。是安立故。遂是世諦。由因緣故。妄執為有。一雲。三喻喻一切法空。故大品等。顯十喻。以說諸法無不皆空。一雲。三喻顯所執空。故解深密雲。由所執性。立三無性。會般若云。一切諸法無自性者。依相無自性性說。故知不遣依他亦是空。具如別章。

經。幻化見幻化(至)諦實則皆無。

釋曰。第二顯能所化虛。謂幻化見幻化者。皆非實有。故維摩雲。其說法者。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諸說不同。准上應知。

經。名為諸佛觀。菩薩觀亦然。

釋曰。第三結觀歸人。如上所說。一二之義。是佛菩薩之所觀也。

經。大王菩薩(至)化眾生。

釋曰。自下第二申今佛說一二之義。文別有二。初明二義。後佛及下。釋其一義。此即二義。謂佛告大王。菩薩摩訶薩。於第一義中。為化眾生。常照二諦。由般若故。常照真諦。不著生死。異於凡夫。由大悲故。常照俗諦。不著涅槃。異於二乘。此即二義。

經。佛及眾生(至)一而無二。

釋曰。自下第二釋其一義。文別有三。一能所化以明一義。二一切法下。境智相對以明一義。後菩薩下。染淨相對以明一義。就能所中。複分為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標宗。謂略答中。無聽無說。為一義也。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徵。能所既殊。如何言一。

經。以眾生空故(至)得置眾生空。

釋曰。第三釋成一義。隨能所化。俗相雖殊。而空理一。由斯所化。能化亦空。能所俱空。是其一義。

經。以一切法空故空空。

釋曰。第二境智相對。以明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標宗。且依一門。辨一切法。不出境智皆空。故言空空。

經。何以故。

釋曰。徵。境智既殊。空應非一。

經。般若無相。二諦虛空。

釋曰。第三成一義。文別有二。初正釋一義。後般若下。逐難重釋。此即初也。謂般若對境。無能取所取相故空。二諦於第一義。無差別故空。是故般若二諦。一而無二。

經。般若空(至)無他相故。

釋曰。第二逐難重釋。所以者何。一切法空相。顯可知。般若空相。有何差別。是故偏說般若空相。文別有二。初依諸位。顯體空相。後依佛果。顯用空相。此即初也。謂般若空。從於生死十二緣生位。乃至涅槃一切智位。無人相故無自相。無法相故無他相。即以人法二空。而為體相。

經。五眼成就時見無所見。

釋曰。第二謂依佛果。顯用空相。文別有二。初明無見用。後明無受用。此即初也。五眼成就時者。總舉五眼。意取後三。肉天二眼。非般若故。三眼見時。無能見相。即是空義。

經。行亦不受(至)一切法亦不受。

釋曰。第二明無受用。言不受者。不執著義。不受有四。一行。謂著行。二不行。謂不著行。三非行非不行。即是無記行。四不受一切法。此明三眼。於四境中。皆不執著。無執著用。故說為空。此皆空故。亦是一義。

經。菩薩未成佛時(至)以煩惱為菩提。

釋曰。第三染淨相對。以釋一義。文別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初也。染謂煩惱。是生死根本。淨謂菩提。為涅槃本。如斯二種。用空為性。以未悟時。迷菩提性。故為煩惱。至已悟時。覺煩惱性即是菩提。

經。何以故。

釋曰。次徵。謂染淨乖違。如何成一。

經。於第一義(至)一切法如故。

釋曰。第三釋成一義。有其二因。一遮。二表。謂第一義中。無染淨相。故言無二。一切諸法。皆悉如故。是一空義。依本記。有九種義。以釋不二。恐繁不述。

經。白佛言(至)而行諸法相。

釋曰。自下第二問答分別說法不二。於中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此問意雲。若一切法如如中無文字。云何諸佛。依於文字。行諸法相。

經。大王(至)論議如。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二。初明說空。即是利他。後明修空。是自利空。前中有三。初別明十二部空。次是名味下。總辨教空。後若取者。顯不行空。言法輪者。法輪有二。一教。二行。此中說教。以為法輪。言法本如等者。列十二部經。然十二名。諸教不同。自有經文。唯梵非翻。如深密解脫經第三卷。所謂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陀.憂陀那.尼陀那.阿婆陀那.伊帝憂多伽.闍多伽.毘佛略.阿浮陀檀摩.憂波提舍。自有經文。唯翻非梵。如解深密經第三卷。所謂契經.應誦.記別.諷誦.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自有經文。梵翻雜用。如法華第一卷。所謂修多羅.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緣.譬喻.並祇夜.優波提舍等。所以如是諸本異者。諸代翻譯。意樂別故。深密解脫。與解深密。同本譯別。如是等義。具如別章。今雲法本如等者。一梵音修多羅。此雲法本。釋有二義。一教為理本。二總為別本。二祇夜。此雲重誦。誦前長行。三和伽羅那。此雲受記。受佛記別。四伽陀。此云不誦偈。亦名諷誦。不誦長行。五憂陀那。此雲無問自說。六尼陀那。此雲因緣。亦名調伏。由彼廣明制戒緣起。故名戒經。七阿婆陀那。此雲譬喻。八伊帝憂多伽。此雲法界。亦名本生。界是生義。九闍多伽。此雲本事。十毘佛略。此雲方廣(勘)。十一阿浮陀檀摩。此雲未曾有。十二憂波提舍。此雲論議。如是十二。皆云如者。如是空義。

經。是名味句(至)一切如。

釋曰。第二總辨教空。若依本記。有其四義。故本記雲。二結成有四。一名味句。是應說。二音聲。是正說。三果報。是能說。四一切如。即是依說。依此真如理。而說法。實無法可說也。今解不爾。此即第二總辨教體空。然出教體。諸說不同。有處說名等為體。有處說聲。有處合說。具如別章。今依此經。名句文身及聲為體。故前觀空品雲。佛說句文聲。而今所說名味句音聲果者。名等是假。聲體是實。依實聲上。假立名等。故言聲果。如是文字記句。皆是如也。

經。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釋曰。第三不行空。謂若依文字。不悟如者。如諸部等。不行空也。

經。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

釋曰。第二修空。若依本記。第二修學空有五。第一能修。第二所修。第三本性。第四如理修。第五結成。一能修之智。修如如佛母。能生佛故名智母。二所修正是佛母。即薩婆若。即一切智。有三義。一眾生性。譬如意珠。所須皆能成就。二眾生根。譬如清水。影和潤清。如慈悲心。三眾生智。譬如虛空。於如如不轉不異。性是不改義。所求竟得。是不改。也根是能生義。能生慈悲。利益一切眾生。第三明本性以為母。未得佛時。以當佛為智母。若得佛時。即薩婆若。是一切智。諸佛未成佛時。名自性。即是隱為如來藏。後修得佛。解脫道時。性顯為法身。即薩婆若。覺顯本性。名修者為化。為化能顯本佛。故名智母。未得為性者。未得時但有本性。故名性佛性。若道中引出佛性。果即涅槃。即至果佛性也。未來得通二性。已得唯是涅槃性。三乘有三種三乘。一乘三乘者。樹王佛是小中大乘。緣覺中。聲聞小中小。同觀四諦故。次大乘三乘。一迴向聲聞緣覺。觀如得人無我空為二。地前菩薩同觀如。得入見無我空故大若相望者。迴向聲聞緣覺為內。大乘內。外小中寂靜聲聞緣覺為外。大乘外也。第三就初地後為三者。初地名見。二地至七地為修。八地至佛地為究竟地。若取大望小乘。同觀四諦。皆名為小。若小望大。同緣如如。皆名為大。據修習雖有三乘。論其本性。皆不生滅。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者。通結本性義。分為三也。第四如理修者。文言若菩薩無受下。有五波羅蜜。一無受無分別故波羅蜜。無受有二。一凡夫不能通達。亦名無受。不受著故。今菩薩通達。而不受著也。能不受故。二無文字。無語言波羅蜜。文字假說。理論無也三離文字無二波羅蜜。四非非文字。無果波羅蜜。菩薩修解。能離文字。得解脫。此解是果。是非文字解。此解亦空。故言非非文字。五為修文字者。明一味波羅蜜故。證真性為最勝。翻波羅蜜。為究竟最勝也。第五結護佛果。護十地。護因。護化眾生利他。今解不爾。問答分別說法不二。文別有初問答分別說法不二。後大王下。依上說法。修諸智母。上來已釋空訖。自下第二。修諸智母。文別有三。初廣辨修習。次三乘下。逐難重釋。後大王下。結修所成。就廣辨修。文別有二。初明因位智母。後即為薩波若體者。果之智母。就因位中。文別有二。初明修性智母。後一切下。明理性智母。如是二性。能生佛智。故言智母。此即第一明修性智母。謂從地前。至金剛位。依教空修習。生受用身一切智果。即是生因。若望法身。即謂了因。或可如者指示。亦顯十二文字非一。是故重言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者。謂諸位中。所修諸行。能生諸佛智。故言諸佛智母。

經。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

釋曰。自下第二明理性智母。謂諸因位。真如佛性。能顯法身本覺智果。故言性根本智母。即是正因。若望受用。即是依因。

經。即為薩波若體。

顯果智母。謂薩波若。諸佛智根本。亦名智母。

經。諸佛未成佛(至)已得為薩波若。

釋曰。此即第二依時屬當。謂諸佛未成佛。以當佛為智母。用法身報身為智母。未得為性者。在因位中。行性理性。以為佛性。已得為薩波若者。至果位中。法身本覺。報身妙覺。為一切智也。

經。三乘(至)以此為覺性故。

釋曰。自下第二逐難重釋。謂前文雲。修諸佛智母。或云性根本智母。其相難解。故今重釋。文別有二。初釋理性。後菩薩下。重釋。文別有二。初釋理性。後菩薩下。重釋行性。此即初也。謂前所說性根本智母者。即三乘身中。理性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是故一切眾生。以此為佛性。即以此文。一切眾生。皆有真如佛性。或可三乘菩薩。皆名為覺。用此實相般若。為三乘覺性。

經。若菩薩(至)波羅蜜。

釋曰。第二重釋行性。謂前所說。如如文字。修諸智母。而未能顯修相差別。故今重釋。文有兩節。即初釋如如文字。後修無脩下。釋修諸智母。謂若菩薩無受乃至非非文者。名為如如文字。然此四句。諸說不同。一雲。無受者總句。菩薩不執文字。故言不受。無文字者。下有三句。別釋不受。一不受無文字。以不執著無文字故。離文字者。非文字義。若文字應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離文字。若非非文字。應非非文字。故作此言。不受非非文字。一雲。不受無文字。不受所執文字。不受離文字者。不受依他。不受非非文字者。不受圓成實性文字。修無修文字等者。釋上修諸佛智母。謂菩薩修行。不作是念。我是能修文字。為所修者。乃得真性般若波羅蜜。

經。大王(至)為若此。

釋曰。第三結修所成。謂若菩薩。如上修習。能成三答。所謂護佛。護化。護十地行。

經。白佛言(至)為無量耶。

釋曰。第三問答分別。法門不二。若依本記。文別有三。一正明法門不二。二讚經德。三立經名。就初門中。先問。後答。此即王問。有其三問。一問根。根有二。一佛性為根。二道中為根。二問行。即八萬四千陰入等門。三問法門。有二。一方便法門。無量隨眾生品修學。二正法門。常修不一不二。第一問理。第二問行。第三問教也。今解不爾。即此品內五段中第三問答分別。法門數量。文別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謂王問定有邪正定等無量品。眾生有利鈍等。根有無量。或貪慢等。或迷陰等。無量心行。為彼所說。諸法觀門。為一為二。為無量耶。

經。大王(至)乃有無量。

釋曰。第二如來正答。文別有三。初隨問略答。次若菩薩下。廣釋。後眾生品品下結。文中有二。初明觀門。後明所觀法。此即初也。謂所說觀門。非但一二。乃至無量。

經。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

釋曰。第二明所觀法。非唯一二。故說亦言。然釋此文。諸說不同。有說。亦非有相者。單破有相。非非無相者。復破有相。依本記雲。相不可得。故言非有相。非非是非無相。彼相者。相與法一。與相異。般若相與法一。法未成就。誰與相一。若已成就。即不所相。有云。應作四句。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為存略故。且說初後。今解。准上有三句。一非有相。若爾應是無相。故言非無相。若爾非應是非無相。故言非非無相。今舉初後。准顯中句。故但二句。

經。若菩薩(至)第一義諦也。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文別有三。初依二諦。顯諸法相。次依三諦。顯諸法相。後就三假。辨諸法空。此即初也。謂若菩薩。觀眾生一二是俗諦。不見一二是真諦。今明俗即真故。言一二者。是第一義諦也。

經。大王若有若無者。即世諦也。

據實有無。即是俗諦。非有非無。即是真諦。今正顯俗。故言有無者即世諦也。或可有者色諦心諦。無者空諦。

經。以三諦攝一切法。

釋曰。自下第二就三諦以明諸法。文別有三。初明三諦攝一切法次列三諦名。後引說證成。此即初也。

經。空諦色諦心諦。

釋曰。第二列三諦名。言三諦者。一空諦。謂第一義諦。二色諦。謂五根等。三心諦。謂眼等六識。二諦門中。初一是真。後二是俗。若廣分別如本記。

經。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

釋曰。第三引說證成。

經。我人(至)一切法空。

釋曰。第三依三假以明空相。我人知見。名假故空。五受陰。受假故空。一切法法。假故空也。

經。眾生品品(至)非二法門。

釋曰。第三結答。本記雲。理論非一非二。俗乃無量者不然。本問有三。為一。為二。為無量。皆依俗義。

經。大王(至)無二二無別。

釋曰。自下第四讚經德。文別有三。初明七佛同說。勸眾受持。次是經下。明多佛同說。讚經勸持。後況復下。依今佛說。勸眾受持。此即初也。文有二節。初明同說。後汝等下。勸眾受持。

經。是經功德(至)不可窮盡。

釋曰。第二多佛同說。勸眾受持。文顯可知。故不繁述。

經。況復(至)得佛不久。

釋曰。第三依今佛說。勸眾受持。文別有二。初勸眾受持。後時眾得益。此即初也。

經。時大眾(至)十地性。

釋曰。第二時眾得益。若依本記。三空者。三假空也。地前觀。大空者。登地也。或可三空者。空無相無願。

經。大王(至)般若波羅蜜。

釋曰。第五讚名勸持。文別有三。初標名勸持。次重讚異名。後舉喻勸持。此即初也。

經。是經復有(至)一切眾生身。

釋曰。第二重讚異名。名有四種。一護國。二法藥。三護捨。四護身。

經。即此般若(至)亦復如是。

釋曰。第三舉喻勸持。文別有三。初法說。次舉喻。後汝等下。舉法同喻。

仁王經疏中卷(末)

元久二年朱明四月十日書寫了。

   同月十一日交點已了。

           傳領[((嘹-口)-小)-日+酉]海

           傳領覺聽

     唐招提寺五室住侶宗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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