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有的人和情人分手,會帶著刀子去談判,想要殺人:「既然我不能得到你,也不讓別人得到你。」愛情怎麼會變成這樣恐怖?為什麼談戀愛變成這麼高風險?原來很美的事,都不美了。
聖嚴法師答:有一個中國男孩,愛著一個美國女孩。但是女方父母反對他們交往,希望兩人分開。男孩知道以後很痛苦,也很氣憤,跟我說要報復女孩的父母。
後來女孩也找我。我就告訴女孩,讓事情緩一緩,不要急著分開,先安慰男生說,如果父母的態度轉變了,還有可能在一起。最後男孩傷心地離開了,幸好沒有發生報復的悲劇。
面對情人要分手,萬一對方不捨得,怎麼辦?首先,要忍耐一段時間,暫時還是在一起,不要再交其他男、女朋友;兩個人都維持正常工作、參與社交圈,讓時間把感情淡化。當對方覺得愛情不夠味了,自然想走開,但如果一開始直說:「我不喜歡你,要分手。」反而有危險。
有人認為對於情人分手,應該「勸合不勸離」,但這不一定,要看危險程度。如果「合」有危險,就要分;如果「分」也有危險,就暫時不要分。保護自己的安全,永遠是第一要考慮的事。單純的戀愛,本身沒有風險,是存心不正確或是盲目的戀愛,才有風險。
愛情要有理性,兩個人相戀,要為自己和對方著想,包括兩人彼此未來的幸福、相互的成長,也要考慮彼此的關係人,包括親屬家人、社會關係等。談戀愛如果都不考慮這些,就是盲目的戀愛,是很危險的陷阱。君子之交,其淡如水;男女為了結婚、彼此照顧而談戀愛,上床夫妻、下床益友,兩人互相照顧,是安全的戀愛。男女如果只是為了佔有彼此的愛而談戀愛,會有問題的。
有位先生經常請朋友到家裡聚會,因此太太常要煮飯請客人吃。但客人中有一個未婚女孩,人長得很漂亮,太太每次看到女孩來,一面做菜一面恨在心裡:「為什麼老請她來?」後來太太弄清楚,女孩只是先生研究學問的朋友,並沒有談論感情的問題,她還為自己的生氣感到後悔。
愛情不能要求擁有彼此的全部,要尊重彼此的理想,也要包容各自擁有同性、異性的朋友,並且維持正常社交。
愛情不能要求擁有彼此的全部,要尊重彼此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