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暴力不是現在才有,在中國歷史上,古小說中,都有描述類似的問題。
發生婚姻暴力的原因,有的是因為夫妻其中一方發生外遇,有的是夫婦兩人性格、觀念不同,有的是兩人生理需求不同,有的為了財產,有的為了兒女……因素很多,通常由其中一個問題又衍生出其他問題,後來就越演越烈。會有上述種種不協調的問題發生,和年齡不一定有關,倒是跟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可能有一點關係。
從因果來講,每一個人從過去很多世以來,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也有怨的,沒有恩、沒有怨的話,不容易在一起成為夫妻。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妻並不多。
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有煩惱就會折磨自己、折磨對方和家人。他們並沒有想到要折磨人,只是因為自己心理上有矛盾,或身體上有困擾,遇到適應上的問題,就會對身邊的人發泄,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們。在過去無量世以來就有這種情況,到這世才會又做夫妻,做了夫妻,一邊互相報恩、還債,一方面又在互相傷害、舉債。所謂「欠」,就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
認清楚這道理之後,我們就應該朝「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方向努力,不能夠老是以「不是冤家不聚頭」來搪塞,繼續互相折磨。那麼,冤家一直做下去,來生還要做冤家,彼此好痛苦,總是還不清。
如果夫妻間彼此覺得不合適,不能夠互相體諒、互相忍讓、互相尊敬,那就要反省。不要像山上的水,總是往河谷裡、海洋裡流,越流越遠、越來越加深夫妻間的不和,應該及時警惕、回頭是岸。
既然做了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見微知著,要從小的地方開始反省,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老是彼此計較、爭吵,否則會越演越烈,最後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
一男一女結婚,可能是父母作主,可能是朋友介紹,可能是自由戀愛;一旦結婚之後,就要作「共同生活一輩子」的打算。如果後來發現實在沒辦法再生活在一起,那麼與其老是在打架、吵架、做冤家,也許分開會比較好一點。但是,切不可把婚姻當兒戲,切不可輕易地考慮離婚。
縱然分開了,之後還是要做相互尊重的朋友,不必永遠做冤家。有的人在分手之後,還會愛恨交加,彼此傷害。例如,丈夫跟太太已經離婚了,當太太有了另外的男朋友時,先生就無法忍受,找機會以暴力加諸那個男的或前妻。也有的太太無法原諒已經分居的丈夫行為不檢,當先生和其他女性有親密一點的交往,太太就打翻醋罈子,興師問罪什麼都來。這都是很可憐也很可惜的事。
我們作為一個人,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後行,不要盲闖,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罵人是不應該的行為,打人、殺人更加不應該,那要負刑事責任的,要負因果責任的,是不得了的事。有的人想「我殺了他,可以出一口氣,就是拼一個同歸於盡也沒關係。」可是,這樣值得嗎?一次至少死掉你和他兩個人,而且整個家庭都被你的衝動毀掉,也為社會上相關的人帶來災難,這是多麼不划算的事。
從佛教的因果觀來看,如果這一生我用暴力對付你,或者你用暴力對付我,下一世還是會碰到一起,相互殘害、冤冤相報,永遠罵來罵去、打來打去、殺來殺去,真是不得了。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三世因果的循環,唯有及時剎車,把心結打開,才能徹底防止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