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個生活中最尖銳的問題,最難以放下的東西:我們的情感。
對世間人來說,這個東西簡直就是不可以放下的東西。有一個女演員曾經告訴我,她一生中最珍貴的東西是她保存的一箱子情書。那是她年輕時的愛情。 她曾讓給她畫一幅畫,我給她畫的是一個大妞蹲著瞅一棵牡丹,花敗了一地。她問我是什麼意思。我也沒講清楚,我的意思是,人不要執著過往的情感,那些東西都如花一樣,再好看,也是無常,會敗掉。
換現在,要是再給她畫,一定畫一坨屎。真的,不開玩笑,愛情嗎,就是屎,人吃飽了、穿暖了,在一生中不同的階段會與異性產生情感。每隔一個階段就來一次,每一次都會覺得這是一輩子唯一的一次,最寶貴的一次。 我的那個保存了大箱情書的朋友如今早已離異,早就不過了,一拍兩散夥了。
愛情這個東西,我覺得,究其根本,就是緣分而已,人們後來給它安立了一個叫愛情的名詞,因為貪慾緣故,難以擺脫它,難以駕馭它,於是就謳歌它,誇張它,幻想它。
年輕人不知深淺,往往一出道就被這個東西傷了,跟出門就踩了一腳屎差不多。等到了中年,有了些感悟了,也晚了,其實,很多人,老了也沒什麼感悟,沒覺醒,我就見過一個老人家都六十多了,還求這個東西,活的很麻煩。看著實在讓人揪心。
不管是羅密歐與朱麗葉還是趙富貴和李翠花,最後都難逃一死,緣分一盡,什麼都留不下。想不開,就粘在上面,傻了,一點智慧都沒有,而且,很多人一沾這個,別說智慧了,連起碼的理智都沒了;能想開的,就能意識到,愛情這個東西,一過去,就跟拉進抽水馬桶的屎一樣,隨著嘩啦一聲,啥都沒了。
努力去回味、痛苦、找尋、為之不能自拔的人,就好比明明已經沖掉了,但還是不甘心要回頭下手再掏回點什麼。 很多人恐怕覺得這些不太好接受,其實,還有更讓我難以接受的,佛法告訴我們人生輪迴的真相,和你相愛的那個人前世極有可能是你各種各樣輩分的親人。
出家前,按規定要先離婚,離婚後有個佛門的專門名詞稱前妻叫「故二」。 我跟故二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好多人都以為還不得哭歪歪地辦這個事,還有人誤以為會有什麼波折,其實都沒有,高高興興地離了。
倒是有個小插曲,早上出了門,要進電梯時,故二忽然問,你會不會假借出家跟我離婚,然後再還俗娶一個年輕的女人。 我一聽,馬上就知道這絕對不是她的智慧,肯定是別人跟她講的。你看,世間人的內心有多煩惱,這種事情都想的出來。 我說,不會的。 故二說,那好吧。 我說,剛才那話是誰教你的? 故二說,是誰誰誰教的。 我說,以後你不要亂聽別人的話,這個世界太複雜,煩惱太多,見解太多,聽就一定要聽佛陀的真理,聽佛法的指引。
然後去辦理了離婚手續。在民政局,還有一個小插曲,正在等待蓋章等手續時,忽然走廊裡傳來歇斯底里的痛苦的叫罵聲,有人勸,有人對罵,涉及到兩個家庭,一聽,主人翁是個女的,她來辦理離婚手續,痛心地向周圍的人哭訴,旁邊有人問她,你不是四天前剛在這裡辦的結婚手續嗎?
她說,日子過不下去了。。。。。。
寫上面的這些話,不是為了鼓勵大家去離婚,而是覺得大家應該能夠好好地過下去,一旦遇到情感危機,盡量能做到好聚好散,不要粘著,得放下且放下,沒完沒了地不放手百害而無一利。 就當成肚子裡的一泡屎,拉掉了就不再去找。而且絕不可在婚外去找心理刺激,給枯燥的生活增加樂趣,那樣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危害和痛苦太大,搞的不好,就是一屁股的屎擦不掉,身敗名裂的大有人在。
能做到這一點,很了不起,我覺得還是要靠修行,否則,靠人那點自覺性,太難,況且,這個時代的人已不好再談自覺性了。 散夥了的,就散夥了吧,也別再苦苦地去找尋下一段情感了。找來了又能如何,到頭來還是一樣,苦不堪言外加莫名其妙。 有條件的,還是要修行,才能從生命的真相中尋找到解脫之路,否則,人生已經如此痛苦了,再去輪迴,我都想像不出如何承受惡道的痛苦。
這裡並非否定世間的快樂和幸福,我自己也非常感激在世間時,所有給予過我快樂和幸福的人和事,感激我的所有的親人,感謝那些我們相互攙扶著走過的那一幕幕如夢如幻的人生之路。感謝我們當年相互的愛護、爭執、別離乃至抱怨。 乃至給予對方的傷害。
現在,我可以確定情感這個東西靠不住,它可以滿足我們一時的內心需求,使我們暫時不孤獨,但是,我們為之付出的代價太大了,現世可以看到的都是我們無法承受的,何況我們肉眼看不到的更長遠的未來。
而且,每一段情感之後都讓我們飽受折磨。 還是放下的好,我個人覺得,目標不是把情感泯滅掉,把人搞成木頭,而是把情感轉化成一種更高級的愛,沒有後遺症的愛,沒有過患的愛。
這個愛肯定不再是情愛的那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