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於明星分手的傳聞不少,其實說起來,明星離婚,是屢見不鮮的新聞。但值得慶幸的是,分手雙方的態度都很平和,並沒有因為分手而互相詆毀對方。有點像《非誠勿擾2》裡的那句經典台詞「散買賣不散交情」一樣,這也不失為一種美好的結束。
但遺憾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分手都能這麼平和,這麼美好。
現實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明明已經情緣已盡,一方拼了命地想分手,另一方卻就是不放手,非要把他(她)困住,還說「憑什麼讓他(她)好過?我不好他(她)也休想好。」硬要把兩個人變成你死我活的敵人。
男人想的是,我當年追她付出了多少,不能這樣白白放手。難道在兩人相處過程中的點點滴滴,沒有給你帶來歡樂,留下美好的記憶嗎?
女人想,我生孩子,做家務,為這家一天天犧牲了多少,美麗的容顏,青春一去不復返。殊不知,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你僅僅只是犧牲嗎?你沒有收穫親情?沒有體會到成長的快樂?
其實,感情婚姻中,究竟誰付出的多,誰付出的少,這永遠是一個難以計算清楚的。並不見得提出分手的人就一定比堅持不分手的人更加無情。
相愛時是真實的,是兩個人情不自禁的共鳴。但相處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現許多不和諧的地方,諸如文化背景、家庭環境、性格修養、業餘愛好、生活習慣等等。當雙方都感到在一起並不是那麼快樂的時候,分手也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想要分手的一方,最好能給不愛一個理由,給對方明確的解釋。不願分手的一方,也請尊重一個人的選擇,每個人都有愛和不愛的權力,不管什麼原因,報復別人,殘害自己,都只會讓人惋惜、同情、憐憫,甚至鄙視、反感、憎恨、厭惡。
也許,分手了你還會愛他、念他、關注他、祝福他,感謝他(她)曾經給了你一段美好的記憶。這,就已經足夠了!
而且,分手不僅意味著結束,還意味著你有機會再體驗另一種經歷,又開始一段新的人生。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應該感激他、恭喜自己。感激他及早的發現了兩個人的不適,恭喜自己又有了一個機會找到愛你的人。
心律開示:畢竟,是愛過的,哪怕這愛,已經成為過去;即便是緣盡情逝,那也是幾百年修行的結果。何必在分手的時候,非要把這份情破壞的一乾二淨呢?與其糾纏,不如成全。成全彼此在對方心目中曾經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