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
在家菩薩戒的第五條重戒是不說四眾過罪。四眾,指出家比丘、比丘尼二眾和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合稱為四眾。比丘,指依佛法出家受過具足戒的男子;比丘尼,指依佛法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
據《大智度論》卷三載:比丘具有五種意義:
一、乞士。
二、破煩惱。
三、出家人。
四、淨持戒。
五、怖魔。
其中以乞士、破惡(煩惱)、怖魔,通稱為比丘三義。比丘能上乞佛法以資慧命,下乞衣食以資色身,故稱為乞士。比丘由持淨戒能破煩惱惡業,故名破惡。比丘依戒定慧修行而得解脫能令魔怖,故名怖魔。比丘尼的意思與比丘同。只是男女稱謂的區別。無心誤犯稱為「過」,有心故犯是為「罪」。
為什麼製定不得宣說四眾過罪這條戒?其理由略有三意:
一、壞他人信心故。我們知道佛法之所以能夠久住世間,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住持佛法;另一是護持佛法。而這兩方面的任務,主要是靠四眾弟子互相配合共同來擔負的。比丘、比丘尼可以說是住持佛法的主導者;而在家學佛的優婆塞、優婆夷,卻主動地擔負著護持佛法的責任。佛法有比丘、比丘尼的不斷傳承和宏化,佛法才得於在世間長久存在;佛法有優婆塞、優婆夷的熱心護持,佛法才得於在世間順利發展。所以,這四眾弟子可以說都是佛法住世的棟樑支柱。
菩薩為弘護三寶故,對於他們的功德,理宜多加於褒揚讚歎,讓世人咸知,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而對於他們個人的過罪,在世人面前,應盡量設法給予隱蔽澄清。若把他們個人的過罪隨便向未信佛的人宣揚並加於貶損,必使未信的人更加不信,已信的人退失信心。這就等於在破壞三寶,斷眾生的善根,本身就已經犯了極大的罪過了。
二、自負重愆故。為佛弟子,理應護持正法,光揚顯發,令法久住,報佛深恩。如《梵網經》上說:「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佛戒時,如三百矛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百劫,而不用一聞惡言破佛戒之聲。」 是以若聞有外道惡人說佛法內眾過罪,即應心生大悲,教化其惡人輩,令生善信。而今反更以恶心自說佛法中罪過,損己正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罪愆極重,故須深制。
三、背恩德故。想我等初聞佛法時,或從僧尼聞,或從同參道友聞;於今能得如來戒法防心護體,亦從三寶眾僧得。雖然如是,煩惱未斷,道業未成,尚須時常親近僧尼師友,以求請益,庶可成就菩提道果。如是深恩,雖粉身碎骨亦難報答。而今反以惡言說其過罪,背恩負義,莫此為甚。是故須制。
經文:「優婆塞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 這幾句經文是說受過優婆塞戒之後,即使為著要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對人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的所有罪過。
看了這幾句經文,聯想到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活著無聊的人,特別歡喜講是非論短長,今天批評這個人怎麼樣怎麼樣,明天又指謫那個人怎麼樣怎麼樣,好像天下唯獨自己是聖人,沒有一點點過失;又好像不這樣談論別人的罪過,自己連一天都無法活下去似的。世間沒學佛的人,他們言論自由,有時閑著無事,說說這些閑話打發時間本不足怪,而有些學佛的人也是整天拿著別人的是非當話料,真不知他們是什麼樣的心肝?
古賢有一首勸改過詩說:「過失多端累此身,急須改悔莫因循。自家錯處知多少,那有工夫說別人。」 若有閑工夫說別人,何不就在說別人的同時,反過來想想自己到底是怎麼樣?若是自己也並不怎麼樣,那又有什麼資格去批評別人呢?想想自己本身的煩惱過失斷都斷不盡,還要把別人的過失一件一件往自己身上堆,那豈不是把自己的身心當做別人的垃圾桶。
六祖大師說:「若真修道人,不說他人過。」 因為真正修道的人,自己要修行,要辦道,哪有時間去說是非閑話。而且在修道人的眼中,根本就看不到別人的過失。因為他們的心清淨,自然所見到的人事物無不清淨。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你今天所看到外面的境界是好是壞是善是惡,無非是自己的心識所變現出來的。這就像佛印禪師與蘇東坡對坐,因為佛印禪師心中唯有佛,所以看蘇東坡也儼然是一尊佛,這也就是佛經上所說的「心淨佛土淨」的意思。而才華橫溢的蘇東坡因為心中不淨,所以才會把佛印禪師看成像一堆牛糞。
蕅益大師說:「口宣人過,如吐蛆蟲。」 這是指那些歡喜宣說別人過罪的人,如口吐蛆蟲。大家都知道蛆蟲是生在臭糞堆裡的,今從口中吐出,這就可知他肚子裡的污濁臭穢到何等不堪的程度,因此蛆蟲才會從口中吐出,一個身心清淨健康的人哪會這樣呢。
俄國作家托爾斯泰在《生活之路》中說:「一個人越聰明、越善良,他看到別人身上的美德越多;而人越愚蠢、越惡毒,他看到別人身上的缺點也越多。」 所以奉勸那些歡喜宣說別人過罪的人,還是及早想法醫治醫治自己才好啊。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戒。」
破這條戒的條件有六:
一、是正境。即向人宣說的對像是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二、是正境想。明知道他們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三、作說過意。是有意想揭露他們的過罪以損害他們的名譽。
四、對外人。對未信佛的人宣說。
五、所說過。所說的是四眾的過罪(輕罪或重罪)。
六、前人領解。即聽的人聽得明白。
這條戒和上面第三條虛說同是口業造的罪。所不同的是第三條因為自言證果,目的是想抬高自己,結果犯了重戒;這一條是因為宣說別人的過罪,目的是想貶低他人,結果還是一樣犯了重戒。學佛的人要是學得這麼愚蠢,那真是可悲。好在各位現在都已受了菩薩優婆塞戒,懂得這個道理,總不至於再這麼笨了吧。
普賢菩薩十大願王中有一願叫做「隨喜功德」,看到別人做好事,或者修行修得好,你只要起一念隨喜的心,出一句讚歎的話,別人有功德,你也一樣有功德,這是多麼便宜的事。為什麼我們不去隨喜別人的功德,反要去隨喜別人的過罪呢?
《梵網經戒本疏》上說:「菩薩常應讚歎一切眾生所有功德,況於菩薩及內諸僧尼。是故常應歡喜讚歎三寶功德已,見眾生少善,即便讚說。」 《諸法無行經》上說:若見破戒人,不說其過惡。應當念彼人,不久亦得道。又《涅槃經》上說:為彼眾生全無善可讚,當念佛性之善而讚歎之;勿說其過,以自污心。
佛是這樣慈悲循循善誘地教導我們,我們即使不能口出蓮花以讚歎他人,但至少也該為自己多留些口德吧。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是名五重。」 這是宣說四眾過罪所得的後果。
平心而論,我們同是學佛的人,比丘、比丘尼是我們的師長;優婆塞、優婆夷也都是我們的同參道友。我們都知道成佛的道路是漫長的,決不是一蹬可就。在漫長的學佛旅程中,總難免會犯這樣那樣或輕或重的過罪。古人常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當我們看到同參道友中有人犯了過錯,我們若是於心不忍,原可以當面用柔和婉轉的話去勸勉他,他能接受,能知錯必改,這本也是一件好事。他若不能接受,過錯是他的,果報也是他的。我們心生憐憫而已,大可不必把他們的過罪拿去向外人宣揚。
而且你今天說別人的過罪,有朝一日自己不小心也犯了過罪,別人也一樣要說你。這樣你說來我說去,結果讓外人聽了,以為學佛的人都是這麼糟糕,就不免心生鄙視。若是讓那些位居政界的人聽了,就可能給佛教帶來種種障難;若是讓外道惡人聽了,就會更加增彼邪見,誹謗三寶;若是讓信心俗人聽了,原先想學佛的人,一想到這些學佛的人的品德,一個個都是那麼令人不佩服,他那一點點信心也就淡了。所以這個罪過可就大了。
別人犯了過罪或者破了戒,你只這麼一說,結果還不是同樣犯了過罪,破了戒。學佛本可以得到許多殊勝的功德利益,一下子全都泡湯了;還給自己背上破戒、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這樣的惡名。毀了他人,也毀了自己,這真是何苦來哉。而且將來的果報尤其可怕。
據《發覺淨心經》載:佛在祗洹說法,有初發心菩薩來到佛所,五體投地,悲淚如雨,向佛問宿世業緣。佛言:「汝於拘留孫佛時,出家學道,道心減滅。其時有信心檀越,供養二法師,極其欽敬。汝於是時,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說法師過,令彼漸生輕慢,斷其善根。以是因緣,墮於四種地獄中若千萬歲。後得為人,五百世中生盲無目,愚癡無智,常為人之所鄙賤。汝等將來命終後,於五百歲正法滅時,尚當生於惡國惡人之處,為下賤之人,被他誹謗,迷失本心。過是五百歲,然後滅盡一切業障,得生於阿彌陀佛國極樂世界,時彼如來,方授汝菩提之記。」(注①)各位想想,這位初發心菩薩在過去世中,只因為在居士面前說法師的過失,結果墮落在四種地獄中不知經過了多少萬年之後才得為人。雖生而為人,但仍還是那麼倒霉。幸虧他的善根未泯,還能生在佛世,見佛聞法,重新發心學佛,行菩薩道,過後業障滅盡,得於往生極樂世界。要不,那可就慘不可言了。
又如《不思議光菩薩所說經》中說:饒財菩薩因為曾經說賢天菩薩的過失,九十一劫常墮淫女腹中生,生已棄之,為狐狼所食。(注②)這位菩薩只為一時失言,說別人的過罪,結果受如是苦惱,我們還不引以為鑒嗎?
古德說:「當世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辯宏大而危其身者,好髮人之惡也。」 先哲也勸人說:「聞人有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而聞,口不可得而言。」 學佛的人,應當保持六根清淨,不但口不得言人過罪,最好是連耳也不得聞人過罪,以免染污你的清淨心。
傳說上古時代有一位逃名遁世的隱士叫許由,被帝堯訪著。帝堯要請他出山任九州長,掌理天下。許由趕快逃到穎水河邊,俯身用清水去洗耳朵。這時忽然來了一位老翁,牽著一隻黃牛正要在下游喝水。看見許由在洗耳,就問他為什麼要洗耳?許由一看,卻是老友巢父。原來巢父也是一位避世的高人,許由就把帝堯要請他出山任九州長的事對巢父說了。並說因為自己聽了這些濁話,污了兩個耳朵,所以要在這裡洗一洗。巢父聽了很生氣,就對許由說:「你的兩耳已經污濁了,洗過的水也是污濁的。我這只潔淨的小牛,不來喝被你污染的水。」 說著,就牽著小牛到上游地方去喝水了。
你們想想,世間的隱士高人聽到有違他們清名的話都怕耳朵被污染了,我們學佛的人聽到別人的過罪,難道還不怕耳根被污染;把別人的過罪記在心裡,不怕自己的心被污染?若是說與別人聽,不但污了自己的口,還要污染別人。所以菩薩是寧失身命,也不肯宣說四眾的過罪。
註解:
【具足戒】:意譯近圓,有親近涅槃之義,別解脫戒中之至極也。又作近圓戒、近具戒、大戒。指比丘、比丘尼所應受持之戒律;因與沙彌、沙彌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依戒法規定,受持具足戒即正式取得比丘、比丘尼之資格。
【住持佛法】:安住於世而保持佛法。
注①:
《發覺淨心經》中原文為:
「爾時彼六十菩薩,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向佛合掌,而作是言:‘善哉,世尊!我等業障願分別說,令我等輩自清淨心勿復更造。’
時彼菩薩作是語已,佛告彼菩薩言:‘諸善男子!汝等過去,於拘留孫如來教中出家學道,既出家已,住於禁戒於戒放逸,住於多聞於多聞放逸,於頭陀功德皆悉損減。於時有二法師比丘,汝於彼所誹謗淫慾;為多利養、名聞因緣,於彼親友施主之家嫉妒慳貪;於二法師所親友檀越,汝復破壞離散,兩舌毀辱令生疑惑,不生信心,信不具足,說非善事。時二法師所有眾生,心生敬信隨順之者,令彼等輩斷諸善根作諸障礙。
汝等以此業障緣故,遂於六十二百千歲,墮於阿鼻大地獄中;復於四萬歲,墮於活地獄中;復於二萬歲中,墮黑繩地獄;復於八百千歲,墮熱地獄;復於彼處捨命已後還得人身,於五百世中生盲無目。以業障故,所生之處一切闇鈍,忘失本心,善根閉塞,少於威力,眾皆棄捨,恆被欺陵。為人憎惡,毀呰誹謗。常生邊地貧賤之處下種姓家,少利養、少名聞,不為他人恭敬供養,亦不尊重,人所不喜,眾所厭惡。汝等從此捨身命已,於後五百歲中正法滅時,還生於惡國惡人之處下種姓家,貧窮下賤,被他誹謗,忘失本心,不欲善根,常有障礙,雖暫遇明,還被翳闇。汝等於彼五百歲後,一切業障爾乃滅盡,於後得生阿彌陀國極樂世界,時彼如來方授汝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注②:
《不思議光菩薩所說經》中原文為:
「爾時波斯匿王白世尊言:‘是不思議光菩薩嬰兒,成就如是勝妙大法;有何業障而生於是淫女腹中,捐棄空處?’
佛告大王:‘乃往過去九十一劫,爾時有佛,號毗婆尸,出現於世,如來、應供、正遍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大王當知,爾時毗婆尸如來法中有二菩薩:一名賢天,二名饒財。賢天菩薩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得陀羅尼及無礙辯,獲無生忍,有福德威勢,少欲少事,常樂獨處,逮得神通。
彼時饒財菩薩習學頭陀,為賢天菩薩而作給使。彼人恆往聚落城邑,多諸事務。是賢天菩薩呵嘖教誨:‘何故多造是諸事務而不斷除?’ 數數教呵,彼便生瞋,忿心不喜。以忿恚故毀敗身心,敗身心已瞋恚罵言:‘輕賤淫女兒,私通所生,從他人得,不識其父又不識母,況汝當有戒聞定慧?’ 彼瞋罵已,復不悔過又不捨離,結使所纏恆有忿心,瞋賢天菩薩。時賢天菩薩即便捨棄。既捨棄已,倍生瞋恚罵詈揚惡,以此不善業行因緣,身壞命終生淫女胎——為彼賢天菩薩所護,不生地獄——淫女生已恆常棄之,為狐狼狗之所啖食。
大王!以是緣故,九十一劫常如是死,生生常棄,為多人眾之所罵言:‘是淫女子。’ 被棄空處,狐狼狗食。
大王莫疑。何以故?彼時饒財瞋罵菩薩,即是今此不思議光菩薩是也。惡業行盡,以善業力,淨於結心,悅可佛意。是人惡道悉皆永盡。大王!此不思議光菩薩,已曾值遇六十四億佛,恭敬供養尊重讚歎,是諸佛所常修梵行勤進求法。此本善力,得如是事及神通力。
大王!如是黑白之業終不敗亡,是故智者善護身口及以意業,寧捨身命不造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