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因果,就會有對一種生命的際遇那種逆來順受。以前不知道有宿世的善惡因導致今生這樣的善惡果,所以碰到逆境失意的時候,他就不免要怨天尤人。自己一檢查得了癌症,啊!怎麼我得了癌症了?為什麼他不得癌症呢?為什麼我下崗?為什麼是我啊?他就是這樣的,怨天尤人。
那現在覺悟了,我們生命的際遇無論是榮耀的時候,還是失去的時候,他的榮枯得失都是我們宿世的業力所招感的,是自己行為導致的,所以現在雖然我下崗了,生存成問題了,還生病了,種種冤家對頭碰到,這些非常不如意的事情集中加到自己頭上,你都能安然忍受啊。
你欠了債嘛,你得要還債嘛,這是一個因果的法則嘛。
這時候原來你認為是橫加的,現在認為是正常的。學佛的人是常常是別人欠了錢沒有還自己,他就說哎,這肯定是我上輩子欠了他的,算了吧,別人罵了自己一句,哎,肯定原來我也罵過他,拉倒吧。他就會馬上有這個觀念。如果他沒有這樣的一個觀念,你為什麼罵我?我還要罵你呢!他就冤冤相報。
所以有這個前生來世的觀念,他就能夠消解這個憤怒的情緒為心平氣和,做還債想。這就是這個十七世之說,致使我們有這樣一種對待逆境的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