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已經懷了一個孩子,有百分之五十可能是殘障的,沒手或沒腳,是否還應該將他生下來?將他生下來是否會使他遭受更多的卑視與苦難?
大安法師答:這個問題最好不要輕率行事。只要它是一個胚胎,他就是生命。是生命,他就有生存的權利,你不能去剝奪他。你剝奪他,人為地剝奪他,你就犯了殺生戒了。那麼他來到這個世間,是他的福報。他可能是從這個不好的道裡面來的,他已經有得到這麼一個人道的機會,對他來說,他可能了解儒家與了解佛法,甚至可能就念佛到西方極樂世界去。
現在你就是一個狹隘的一種東西,把著這種的因緣給他截斷了,他真的記恨你,要生生世世要追逐於你了,你結了一個大冤家了。可千萬不要做這個事,把他生下來。無論是殘障,還是不殘障。只要它是生命,我們要珍惜它。他遭受的苦難和卑視,現在你還不知道呢。也許他光宗耀祖了,即便他不光宗耀祖,它是一個生命,人身可以修道,他這種苦難,這種卑視,更是他超越這種苦難的一個跳板,今生就能夠到西方極樂世界去。所以你千萬不要採取那種魯莽的行為,人為地中斷他的這種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