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三學增上
壹:何謂「三學增上」
三學是指戒、定、慧,是佛教的實踐綱領,是學佛者所必修的課目。《翻譯名義集》說:「防非止惡為戒,息慮靜緣為定,破惡證真為慧。」此三學又稱「三無漏學」,「漏」就是煩惱和非究竟的意思。因為戒定慧三學可以斷除一切煩惱而獲得究竟的妙智,所以又稱為「三無漏學」。
此外,諸經論中每提及此三學,多冠以「增上」二字,稱為增上戒、增上心(即定學)、增上慧,此「增上」有殊勝的意味,因為學此三法可達無上涅槃,功德殊勝,所以又稱「三增上學」,或「三勝學」。
貳:三學的內容
一、戒學
(一)「戒」的意義
戒,梵語尸羅,或波羅提木叉,意指行為、習慣、道德、虔敬。《大智度論》卷十三說:「尸羅,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羅。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羅。」《四分律》卷三十五說:「波羅提木叉者,戒也。自攝持威儀、住處、行根、面首、集眾善法,三昧成就。」這是說戒是善法的初基,善法的依住處,一切定慧等功德,都由持戒而成就。
依廣義而言,戒通善惡,凡是善惡習慣都可以稱為戒,例如好習慣稱為善戒(又作善律儀),壞習慣稱為惡戒(又作惡律儀),然一般是指淨戒、善戒,特別是指佛教徒的戒規,有防非止惡的功用。
據《菩提資糧論》卷一載,尸羅有習近、本性、清涼、安穩、安靜、寂滅、端嚴、淨潔、頭首、讚歎等十義。其中,自「清涼」以下是淨戒的再轉釋。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依處,也是實踐佛道的基礎;止惡行善,是戒的總相,守戒是實踐修道的表現。
唐代道宣律師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中,以戒法、戒體、戒行及戒相四點,說明「戒」的要義:
1.戒法:是佛陀製定的法規,作為行者的規範,此禁戒的法規,如不殺、盜、淫、妄等。
2.戒體:是受戒法時,在行者身心上所發得而領納在心中的法體,有防非止惡的功能。
3.戒行:發得戒體後,護持身、口、意三業不犯過失的如法行為。
4.戒相:戒行表現在外,其美德光顯威儀,可為人軌範,讓人生起敬信之心的相狀。
其中,戒體最為重要,它是受戒者在三寶前發誓持戒時,心裡所產生的一種轉變,能在將來策勵止惡修善的力量,甚至在夢中也能發揮功用,不毀禁戒。所以在領受戒法時,必須秉持一顆至誠懇切的心,將「戒體」納入自身,才能達到受戒的效果。
經典中常以各種譬喻來說明「戒」的重要性,略舉數則如下:
1.戒如良師:學校的老師教導學生世間的知識,戒律的老師則引導我們如何使三業清淨,延續我們的法身慧命。因此,佛陀在《遺教經》中說:「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
2.戒如軌道:走路時,如果依街道指標,就不會走入岔路;汽車行駛,如果人人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發生車禍。戒律有防非止惡的功能,遵守戒律的軌則去做,就不會起惑造業,承受苦果。
3.戒如城池:古代國家設有城牆和護城河,以防止敵國的侵略;現代各國之間,也講究國防的建設,以保衛人民的安全。戒就像圍牆城池、國防建設一樣,能鞏固我們的慧命道業,不被五欲六塵的盜賊所侵犯。佛陀在臨入滅時,一再告誡弟子們:「當持淨戒,勿令毀缺。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戒為第一安穩功德之住處。」唯有受持淨戒,才能使慧命長固久安。
4.戒如水囊:在外旅遊的人,備有水囊才能解除乾渴。人生旅途也會有許多煩憂熱惱,唯有依靠戒的清涼甘露,才能夠消除熱惱,洗滌塵垢,所以「戒」含有清涼的意義。
5.戒如明燈:在黑夜大海中飄泊的船隻,靠著燈塔的照射,得以安全靠岸;夜歸的人,藉著路燈的照明,得以平安回家。學佛修道也必須藉著戒的明燈,照破無明煩惱,使迅速找回清淨的自性,到達解脫的彼岸。
6.戒如瓔珞:世俗的人以項煉首飾來裝扮自己,學佛修行的人,以守持淨戒來莊嚴自己的德行。戒行清淨的人,好比戴上了道德的瓔珞寶冠,人身自然莊嚴。
(二)「戒」的類別
從戒的各種分類,可以略知持戒的內容與方法:
1.通戒與別戒:通戒指「七佛通戒偈」,即「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佛出世之初,因為佛弟子清淨,所以不須別制禁戒,因此以一偈涵攝諸戒。後來由於僧團龐大,龍蛇混雜,不得不在枝末上別別安立戒條,稱為別戒,也就是為僧團七眾所各別製定的戒律。
2.止持戒和作持戒:護持所受的戒體,停止惡業的造作,稱為止持戒;策勵修習善業的行為,就是作持戒。七佛通戒偈中的「諸惡莫作」屬於止持戒,是消極的作為,「眾善奉行」則屬作持戒,是積極的行持。
3.性戒和遮戒:佛陀針對本質上是罪惡的行為所立的戒,稱為性戒;如果本質並非是罪惡的,然而容易產生譏嫌,或誘發其他本質上是罪惡的行為,則稱為遮戒。例如: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行為,無論佛教是否制戒,國家是否訂法,本質上為天理所不容,是社會所公認的罪行,佛陀為之制戒,屬於性戒;飲酒本身不是罪惡,但是,飲酒容易令人失去理智,轉而犯下殺、盜、淫、妄等惡行,佛陀為之制戒,屬於遮戒。從性、遮這兩種戒,可以看出佛陀制戒所考慮的層面是十分圓滿的。
4.聲聞戒和菩薩戒:聲聞戒指聲聞乘所受持的戒律,如四分律、十誦律等。菩薩戒指大乘佛教所受持的戒律。菩薩戒的內容是三聚淨戒,如《瓔珞本業經》所說的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攝律儀戒斷一切惡,攝善法戒積集一切善,饒益有情戒攝受一切眾生。聲聞戒與菩薩戒的差別在那裡呢?《分別經論》卷二說:聲聞戒,重視形式,動則越儀,有如膝上花,動則解散;菩薩戒,重視心行,不拘外軌,有如頭插花,行止不動。
5.在家戒和出家戒:佛門裡的七眾弟子──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所受的戒律不同,略述如下:
(1)在家戒:如優婆塞(upsaka近事男)、優婆夷(upsik近事女)等信持的五戒、八戒,稱為在家戒。親近承事三寶的在家男女,於皈依三寶後,首應受持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受持五戒後的在家男女,可隨分隨力,進一步受持八關齋戒。八關齋戒是在一晝夜間守持出家的八條淨戒,因為只受持一日,所以與出家戒盡形壽受持不同。八戒是在五戒以外,加上:不著香花蔓(不香油塗身)、不觀聽歌舞、不坐臥高廣大床三戒,及不非時食一齋,並將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改為不淫戒。
(2)出家戒:依品類不同,又可分為下列三種:
a.沙彌戒與沙彌尼戒:出家要先受沙彌與沙彌尼戒,進一步才受具足大戒。沙彌、沙彌尼受持十戒,即八關齋戒加上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
b.式叉摩那戒:沙彌尼在受比丘尼戒前,必須先修學六法,二年期間內戒行清淨,無有毀犯,才能受持比丘尼具足大戒。這一段期間就稱為式叉摩那,所修的六法為不殺畜生、不偷三錢、不摩觸、不小妄語、不飲酒和不非時食等六種戒法。
c.具足戒:凡沙彌受持十戒清淨,或沙彌尼增受六法無犯,年齡已達二十歲以上,可進受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由於與其他在家出家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
具足戒的條文很多,若依其原因及罪性,大致可分成七項:
A、波羅夷:梵語prjika,意譯斷頭、極惡、無餘、不共住等義。在僧團裡,如果有人犯下嗔心殺人、不予而取、貪婪姦淫和妄言證果等四重禁戒其中的一條,就是犯了波羅夷罪,必須逐出僧團,不能共住。
B、僧殘:梵語samghvsesa,意思是犯了很嚴重的戒,猶如風燭殘年,瀕臨死亡的人,必須向僧眾懺悔,以全殘命。在律典中,共有十三條僧殘法,如蓄意譭謗、破和合僧等,都屬於僧殘罪。
C、不定:指犯戒有無輕重尚不明確,須視當時情況來作判斷,也就是所謂的嫌疑罪。有二條戒規屬於不定法。
D、波逸提:梵語pyattika,意譯墮、令墮、能燒熱、應對治、應懺悔。波逸提有捨墮與單墮兩種,意思是說,凡是犯了此罪而不懺悔,將墮入惡趣,因此稱為「墮」。
a捨墮:必須盡捨所犯的財物於僧前,藉以捨去相續的貪心及洗清罪惡。捨墮下共有三十條戒,大都與日常衣物用具有關,例如把多餘的衣物收藏起來,不肯轉送給他人,超過十天以上不用,就是犯了捨墮法。
b單墮:是指只要向他人懺悔,就可以得到清淨的墮罪。單墮共有九十條戒法,例如使用離間語屬兩舌語戒,言行不符屬小妄語戒。
E、波羅提提舍尼:梵語pratideanya,意譯為向彼悔、顯示、說罪,是向對方懺悔就可以除滅的罪。共有四項戒屬於提舍尼,例如佛世時,不自己入城托缽的比丘就是犯了提舍尼戒。
F、突吉羅:梵語duta,意譯惡作、小過、輕垢、失意、應當學。有關威儀方面的一百條戒法都屬於突吉羅戒,是輕微的戒法,在戒本中將它納入眾學法內,是應當在大眾中再努力學習的意思。故意違犯此戒者,須向上座比丘懺悔;非故意違犯此戒者,自行懺悔即可。例如衣裝不整,行止有失威儀等都屬於突吉羅。
G、滅諍:七條有關息滅諍論的戒律。例如當面對質、憶念陳述都屬於滅諍的法則。
從具足戒種類的完備,可以看出佛教僧團極具有現代民主法治的精神。
《雜阿含經》卷三十七中,佛陀對於「戒」有一番積極的解釋:「我當為說自通之法,諦聽!善思!何等自通之法?謂聖弟子作如是學,我作是念: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作是覺已,受不殺生,不樂殺生,如上說。我若不喜人盜於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於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他淫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我尚不喜他人離我親友,他亦如是,我今云何離他親友?是故不行兩舌。我尚不喜人加粗言,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起罵辱?是故於他不行惡口,如上說。我尚不喜人作綺語,他亦如是,云何於他而作綺語?是故於他不行綺飾,如上說。如是七種,名為聖戒。」
《四分律》卷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一、《五分律》卷一、《十誦律》卷一中,曾舉出佛陀制戒的十種意義:
1.使僧團大眾能和合相處。
2.藉和合清淨的僧團風範來攝受僧眾。
3.以戒法來調伏個性頑劣的眾生。
4.使有罪者懺悔後,內心得到清淨快樂。
5.使修行梵行者能安住在佛法上,進德修業。
6.使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7.使已生起信心的弟子更加堅定學佛的信心。
8.使僧眾言行有所規範而斷除現在的煩惱。
9.使僧眾斷除煩惱後,進而產生定力,斷除未來煩惱。
10.使正法得以長存,佛法得以久住世間。
可見持戒是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為他人著想,而自願受持的「自通之法」,也是使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研讀佛教的律典,可以發現無論是簡單的在家五戒,或出家數百條戒律,都是慈悲心與菩薩道的具體表現。因此,我們在守持戒律時,應把握戒的基本精神,才不會拘泥於戒條的形式,而能與時俱進,發揮安頓身心、淨化社會的功能。
二、定學
(一)「定」的意義
定,梵語samdhi,音譯三昧、三摩地。能令心專注,遠離散亂浮沉,而達到平等安詳的精神狀態就是定,也稱為禪定。
禪定能產生一種力量,使我們不易為外境所轉,而顯發真如自性,長養法身慧命,所以又有「定根」、「定力」之稱。
因為禪定有如此大的功效,自古以來成為各大宗派共行的修持法門。佛陀時代,修習禪定早已普及當時印度的宗教界。佛教傳到中國以後,中國的禪宗祖師們,將印度注重瞑思的風格,融入生活中,達到動靜一如的定境,開展出中國獨特的務實禪風,對於中國文化產生很大的影響,後來傳到了日本,也蔚為風尚,歷久不衰。現代科技文明極端發達的歐美各國,紛紛回過頭來,學習東方的禪定工夫,找尋心靈上的禪悅法喜。可見「禪定」是任何時空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
唐時圭峰宗密禪師曾將禪分為五類:
1.凡夫禪:無哲學或宗教內容,純粹為治病或增進個人身心健康,或磨煉定力。因不再作深一層修持,不明生死之理,仍不免三界六道輪迴。
2.外道禪:對佛教界來講,凡非佛法的法門,都稱外道。是指其心外求法而言。這種禪已具有哲學或宗教的內容。因其修持之目的,或為求生天,或為求神通,甚而為求特殊技藝。修這種禪,即使上生天界,也是在三界六道輪迴之內,所以稱為外道禪。
3.小乘禪:乘是車輛的意思,小乘即是小車輛。能自己乘騎,而不能運載他人。這種禪已具佛法內容,高過凡夫、外道。其所證為「無心定」境界,妄念不生,煩惱已歇。因其只為個人解脫輪迴,不發心度眾,故名小乘禪。
4.大乘禪:深具佛法的內涵,已見性悟道,了解世間之妄見,並證入絕對無分別的實相,是內在佛性的體現。有奉獻身心,濟度眾生的願力。
5.最上乘禪:乃禪定中之極致,十方三世諸佛之所證,絕對生命的表現,且溶於最純淨的生活方式中。
(二)修定的方法
修習禪定可以從打坐開始著手。打坐經驗久了,不管林下水邊,岩洞塚間,乃至鬧市街衢,都能夠安然入定。但是初學的人,最好選擇在室內,遠離嘈雜的地方,比較能夠收到效果。在室內,燈光不可太亮,以免刺眼;也不可太暗,以防昏睡。最好能擺設佛像,燃香供佛,以攝心提念。坐禪的位置,應避免在直接通風、日烈、高顯處,以免引起感冒傷風,或其他病症。
除了環境以外,也要注重飲食、衣著等問題。飯後一個小時之內不要打坐,因為此時血液集中在腸胃,既不合乎生理衛生,也容易造成昏沉。肚子飢餓也不宜打坐,最好是七、八分飽。衣著方面以寬鬆、舒適、柔軟為要,以免妨礙血液循環。睡眠要充足,以免昏沉入睡,浪費寶貴時間。
上述的預備事項齊全以後,就可以開始打坐了。禪坐的方法,不外調身、調息、調心三項,略為說明如下:
1.調身──毗盧遮那佛七支坐法(1)盤腿:有雙盤和單盤兩種。單盤就是把左腿放在右腿上,或把右腿放在左腿上,佛教稱為半跏趺坐。雙盤就是將兩腿都盤起來,佛教稱為全跏趺坐,即先將左腳放在右腿上,再將右腳放在左腿上,名吉祥坐;或先將右腳放在左腿上,再將左腳放在右腿上,名降魔坐,亦名金剛坐。如果無法雙盤或單盤,兩腿交叉架住,散盤也可以。只是盤起腿來,能夠集中思想,統一心意,比較能進入禪定的境界。
(2)結印:腿盤好了,雙手要結印。先將右手仰放在肚臍下,左手置於右手上,(或相反),兩個拇指輕輕相拄,兩手臂自然緊貼腋下,這種結印方式稱為「法界定印」,可以使氣血通暢。
(3)直脊:盤坐時,背脊自然挺直,如算盤珠子的疊豎。若身體衰弱或有病者,最初不能挺直,且聽其自然,練習日久,自能漸漸豎直。但要注意,雖不是過俯,也不可過仰,是自然之直。
(4)平胸:兩肩稍微張開,使其平整適度,無歪斜現象。
(5)收頸:頭須正直,頸項靠緊衣領,前顎略向下壓住兩條大動脈,保持從側面看去,耳朵和肩膀成一直線,鼻柱與肚臍也在一條線上的姿勢,可使五臟六腑功能運作良好。
(6)抵腭:收斂下巴,嘴巴輕閉,舌尖輕輕抵住門牙上齦的唾腺,以促進消化。
(7)斂目:將眼光收起來,初學者眼睛最好微睜,注視座前兩、三尺的地方,以免昏睡。
此外尚須注意事項有:
(1)安座:上座之前,先將座處調整安穩,使坐久之後,無不適之感。
(2)松帶:手錶、眼鏡、腰帶等一切束縛身體的物件,一律鬆開,使身體鬆弛,且不妨礙血液循環。
(3)墊臀:無論初習或老修,腎部都須墊物,以鬆軟為佳,厚薄隨人而異,以能坐得四平八穩,不阻塞氣脈即可。若是雙盤,墊物可薄;若是單盤,墊物須厚。雙盤而墊過厚,則上身不穩;單盤而墊過薄,則雙腿容易酸麻。
(4)裹膝:氣候冷時,要包裹膝蓋,使其暖和,不可使風寒侵入,若風寒侵入,必得風濕症。即使氣候熱時,亦須注意。
(5)吐氣:口吐濁氣,先自鼻子深吸一口氣,然後開口放出,不可粗急,緩緩安靜而吐,且作觀想,想身中濁氣隨之而出。這樣口吐鼻納,重複再三。若身息調和,一次亦可。
(6)搖身:將身左右搖動幾次,然後端直,無傾斜之患。或者身體前傾,使尻部突出,再緩緩將上身樹直。
(7)微笑:使面部神經鬆弛,慈容可掬,心情即自然放鬆,若面部表情生硬枯槁,變成冷峻,內心亦隨之僵硬。
(8)勿有所靠:上身或背部不可倚靠他物,若背部靠物,使氣脈不能上行,反向心臟前進,嚴重者,易致吐血。
2.調息:也就是調節呼吸,使呼吸由粗重急喘到細微均勻,才能使心意集中。息即呼吸,有四種相:
(1)風相:鼻中呼吸有聲。守風則散。
(2)喘相:呼吸雖然無聲,但出入結滯不通。守喘則結。
(3)氣相:息雖無聲,亦不結滯,但出入不細。守氣則勞。
(4)息相:不聲不結不粗,出入綿綿,若存若亡,精神安穩,心情愉悅。守息則定風。
喘氣三種相,都是息未調和,而特意用心去調和,反而成為過患,不能達到坐禪靜定之效。
舉要言之,呼吸任其自然,不加控制。但平心泯念,而安住於寂然之境,久而久之,自能氣沈丹田,脈解心開。
3.調心:我們的心念有如野馬奔馳,猿猴跳躍,不易控制,如果不能調御心念,即使坐破蒲團也沒有意義。數出入息、觀想諸佛相好或法界光明、念佛、持咒、參話頭等,都是制心一處的方法。《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以「九種心住」說明從最初攝心到成就正定的九個階段,即:
(1)內住:最初繫縛其心,使心住於內,不外散亂。
(2)等住:最初所繫縛的心,其性粗動,未能令其等住遍住,所以次即於此所緣境界,以相續方便、澄淨方便,挫令微細,遍攝令住。
(3)安住:若此心雖復如是內住、等住,但是仍然還會有失念,於外散亂的時候,因此一旦心一外散,立即覺察,攝心還住於所緣中。
(4)近住:此時已能做到不起妄念,心念不向外散失。因為妄念將起,就能預先覺知,先為制伏,不令此心遠住於外,所以稱為近住。
(5)調順:深知定的功德,了知色、聲、香、味、觸相及貪、嗔、癡、男、女等十相是使心散亂的過患,因此於彼諸相,調伏其心,不令流散。
(6)寂靜:了知種種欲恚害等諸惡尋思及貪慾蓋等諸隨煩惱,能令心擾動,所以於諸惡尋思及隨煩惱止息其心,不令流散。
(7)最極寂靜:由於失念的緣故,如前所說的各種不正尋思及隨煩惱暫現行時,隨所生起,能不忍受,立即除遣斷滅。
(8)專注一趣: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於三摩地相續而住。
(9)等持:由於數修數習,數多修習,功夫純熟,不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三上以系緣止,即以繫心五處為緣,令心不散。所謂「系緣止」是繫縛住攀緣的妄心於一處,使此妄心止息,而進入靜止之境。
(1)繫心頂上:因心昏沉多睡,所以將心息向上系。但若系之過久,則令人氣浮,乍如風病,或似得通欲飛,不可常用。
(2)繫心髮際:此處發黑肉白,容易繫住。或可產生白骨觀。但若系之過久,則眼睛喜歡向上瞻,或見到黃赤等色,如花如雲,種種相貌,令人情想顛倒,也不可常用。
(3)繫心鼻柱:鼻是風門,覺知出息入息,念念不住,易悟無常之理,且易心靜,能發禪定。
(4)繫心臍間:臍是氣海,亦名中宮。繫心在臍,可使血液下降,能除眾病,或時內見三十六物,發特勝等禪定。女眾則不宜多系此處,易得血崩之患。
(5)繫心地輪:此在最下(座處地下),血氣隨心之緣系而下降,則四大調和,亦能發不淨觀。
這五法中以鼻柱、臍間(丹田)、地輪為最穩當,但應認識機宜,若身覺得上浮,則應系緣於下,若覺得沉重時,則應系緣於上。總之,修習者於修習過程中,須細加體會,如有過患,應知對治之法。
上座坐禪之時,是由粗至細,由動入靜;下座之時,是由細至粗,由動出靜,上座下座都不可粗獷、卒暴,尤其下座,應該輕輕動身,安詳而起,徐徐而行。若不如此,由於坐禪當中,心息寂靜而住,氣脈微細而行,如今下座過於頓促,令細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頭痛,四肢僵硬,如得風勞一般,於下一坐中,會感到煩躁不安。
所以下座時,須注意一些事項:
1.放心異緣:坐禪已畢,欲下座時,應先舒放其心,轉換所緣,即全心專注於下座的動作。
2.開口放氣:繼而開口吐出濁氣,觀想氣從百脈隨意而散。
3.搖動上身:然後微微起動身體,再輕輕搖動肩、膊及手、頭、頸。
4.次動二足:上身動過後,再動二足,使其完全柔軟不僵硬。
5.摩諸毛孔:以雙手搓熱,分別遍摩全身各部分的毛孔。
6.手掩兩眼:摩手令暖,輕拭兩眼,覺得舒適後,將手放下,然後張開眼睛。
7.熱歇方出:坐禪時往往氣血流通,全身溫暖,熱度增高,有時出汗,須待身熱稍退,出汗稍斂,方可隨意行動。
打坐並不是為了求神通、靈異,它只是修定的一種方便法門,最重要的還是要將禪定的工夫落實在生活上,而非走旁門左道。六祖惠能大師曾說:「何名坐禪?外於一切善境,心念不起,名為坐;內見自性不動,名為禪。」又說:「外離相為禪,內不亂為定。」所以,中國禪宗以搬柴運水、出坡作務來修習禪定,藉事練心,找回自己本來的面目。因為「明心見性」才是禪定的最終目標。
三、慧學
(一)「慧」的意義
慧,梵語praj,音譯般若,指洞悉真理的智慧,以其境界甚深如海,非世俗螢火小智所能比擬,所以通常直譯為「般若」。一般宗教多重視信仰或慈悲的層面,唯有佛教重視理性,追求智慧。佛教認為擁有般若智慧,才能分辨邪正真偽,斷除煩惱;擁有般若智慧,才能自度度人,究竟解脫。大乘菩薩以般若智慧作為六度的上首,所以能悲智雙運,濟世利人。三世諸佛都是因為證得無漏智慧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所以經云:「般若為諸佛之母。」
(二)修三慧的方法
般若智慧是如此的重要,我們應該如何修習呢?佛教將修慧分成三個階段:
1.聞所成慧:由親近善知識,聽經聞法;或閱讀佛典,從文義中生起信解所得的智慧。
2.思所成慧:以聞慧為基礎,對法義深入思惟、觀察,深刻體會佛法妙諦。要成就思所成慧,應按照佛陀所說的「四依止」──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來簡擇、審度,才能正確體會佛陀說法的究竟意義。
3.修所成慧:依據聞、思二慧理解佛法後,依照法義,精勤修持與定心相應的觀慧,叫修所成慧。再由此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得到能所不二的般若實相慧,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
參:三學的重要性有關三學的次第,《瑜伽師地論》卷廿八說:「何緣三學如是次第?先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正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能如實見;如實知見,故能起厭,厭故離染;由離染故,便得解脫;得解脫故,證無所作究竟涅槃。如是最初修習淨戒,漸次進趣,後證無作究竟涅槃。」
由此可知,三學次第相倚,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趣入解脫,是吾人學佛不可缺少的資糧,所以,在諸經論中多處提及三學,歷代祖師大德也大力提倡此法門。例如:
《雜阿含經》:「三學具足者,是比丘正行。增上戒心慧,三法勤精進,勇猛堅固城,常守護諸根。」
《大方等大集經》:「所謂戒定慧,無上陀羅尼,能令三業淨,一切人所愛。」
《海慧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諸佛正法護持者,身語心業皆清淨,戒定慧淨亦復然,得解脫智善清淨。」
道安法師:「世尊立教法有三焉,一者戒律,二者禪定,三者智慧。斯之三者,至道之由戶,泥洹之關要。戒乃斷三惡之幹將也,禪乃絕分散之利器也,慧乃濟藥病之妙醫也。」
鳩摩羅什法師:「持戒能折伏煩惱,令其勢微;禪定能遮煩惱,如石山斷流;智慧能滅煩惱,畢竟無餘。」
將三學的重要性歸納如下,引發大家的信心:
1.適合人類特性:經中說人有追求梵行、忍耐勇猛、累積智慧等三項特性,是其餘六道所不及,戒、定、慧三學與這三種特性相通,是我們進趣佛道的最佳門徑。
2.息滅貪瞋癡:貪瞋癡是眾生的三種根本煩惱,眾生因為它們的存在而妄想顛倒,造業輪迴,所以又稱為「三毒」。勤修三學,守持戒律,可以養成勤儉、喜捨、慈悲、佈施的習慣,就能對治慳貪的毛病。「嗔」念起時,要用「定」來對治,修習禪定能使我們心慮澄淨,遇到逆境,就不會生起嗔心。善於運用般若智慧觀照,就可以轉煩惱為菩提。所以勤修戒定慧是熄滅貪瞋癡的良方。
3.經律論所詮:約三藏而言,經藏詮釋定學,律藏詮釋戒學,論藏詮釋慧學,所以,修習戒定慧三學,在思想和生活上能實踐佛陀的教法。
4.涵攝八正道:八正道是四聖諦的主要內容,其中正語、正業、正命屬於戒學,正見、正思屬於慧學,正念、正定屬於定學,正精進通於戒、定、慧三學。所以,依三學而行,是趣向解脫的正道。
5.符合六度行:大乘菩薩道以六波羅蜜為正行,其中的佈施、持戒、忍辱、精進正是戒學的主要綱目,禪定歸於定學,般若屬於慧學。因此,三學是自他兼利,同登彼岸的舟船。
總之,三學的次第合乎現代教育方法,是福慧雙修、行解並重的根本功夫,我們應該勤加修行,以悟入佛之知見,獲得圓滿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