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戒疏》云「就僧物中則有四別」。
一、常住常住物:如堂宇田園人畜米面。屬處以定,不可分割。必欲惠給餘寺,羯磨和與,若直送者是名盜損。」
「堂宇」,佛寺裡面的殿堂,稱為堂宇。當然佛殿不算在內,因為佛殿是屬於佛物。
佛寺裡面的一切堂宇,就是所有的殿堂,包括寮房、齋房等,一切的建築物;「田園」,傳統的佛寺可能都會有自己的田,有的佛寺是僧眾自己種,比較如法的佛寺找淨人來種;「人」,這個「人」指的不是僧眾,指的是為佛寺幹活的人,因為古代有奴婢,有的人可能把奴婢送給寺院,供寺院的僧人來使用,幫僧人做點事情,這個稱為「人」。
「畜」是屬於僧團的牛、馬這些幫忙勞役的畜牲。
「米面」,庫房裡的米面等東西。這些都是屬於常住的常住物。誰可以用呢?「常住」,這個佛寺裡面的人可以用,所以叫「常住常住物」。
第二段:「屬處已定,不可分割」,已經有明確歸屬,不可以分割。
「惠給餘寺」, 要把它送給其他的佛寺,比如我們佛寺庫房裡面的面太多了,要送給其他佛寺,那必須要「羯磨和與」,要在僧眾當中公告一下,就是大眾集合的時候公告一下,說我們這個庫房裡的米、面太多了,要送給某某寺,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有意見的提出來,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送給某某寺了。在大眾公告的這種羯磨,是用於比較簡單的東西。
如果是錢,或者其他比較複雜的東西,那要另外作羯磨法,這個是屬於出家眾的事情。
所以僧物雖然在三寶物當中最複雜,但是好在跟在家眾的關係都不是很大,所以說各位只知道大概就好了,不需要知道太細。
只要知道常住物,也就是佛寺的任何東西,包括桌子、椅子、米、面等,不要隨便送給人家。
比如說在佛寺大寮做義工,庫房裡面的米面等所有的食物,如果太多了,要送給其他寺院,必須由出家眾作羯磨法,才能送出。義工直接送給其他寺院,就犯盜戒了,而且盜僧物的罪還特別重。
雖說做義工是發了好心,也不是將這些東西佔為己有,但是有可能犯重罪,所以這個要很注意。如果各位有機會到佛寺做大寮工作的話,最好問一下裡面的僧眾,不要隨便送給其他居士或信徒,否則就犯盜戒。
即使是負責典座、庫頭的僧人,也不能隨便把庫房的東西送給居士。
因此如果有出家眾從佛寺的庫房拿東西給你,你能推就推,不能推的話,拿的時候心中要想:我是跟佛寺買的,然後要補貼佛寺,不然的話你們兩個人就都犯偷盜,而且還是盜僧物,罪很重。
過去有個居士看到佛寺的碗筷太舊了,都沒有跟常住講,就把它們丟掉,然後再買新的補貼進來,最好別這樣做。要丟掉或處理,都必須要告訴佛寺的執事僧,不能夠自己隨便亂處理,因為有的東西處理,僧眾要作羯磨法,如果是學戒的佛寺,他們自己會去做。
所以「直送者」,直接送出去,不管送給其他寺院、送給慈善機構、送給護法居士,還是自己帶回家,都是叫做盜損常住物,這個要很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