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大慧大士又問佛說:「為什麼學大乘菩薩道的人不吃酒肉和蔥韭蒜等等?希望佛再告訴我們這些問題,及其中的罪福作用。」
佛回答說:「有很多因緣,不應該吃肉,我現在但簡略地為你說些:
⑴、因為一切眾生,從本以來,自性同體,而且都會輾轉互為因緣,彼此做過六親眷屬。所以基於親親同體的觀念,就不應該吃肉。
⑵、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互相雜賣,所以不應吃肉。
⑶、肉類都從吞食不潔淨的氣味而生長的,所以不應吃肉。
⑷、其餘眾生,聞到肉食者的氣味,都生恐怖心,例如屠戶與獵者,狗見到了,都生出憎惡恐怖心,群起而吠之,所以不應吃肉。
⑸、又肉食使修行的人,不能生起慈悲心,所以不應吃肉。
⑹、凡夫愚癡所嗜,以臭穢不淨,當做甘香,此中無善可言,所以不應吃肉。
⑺、使你學一切咒術,不能成功,所以不應吃肉。
⑻、因此而喜歡殺生,看見了動物形狀,便生起貪瞋意識,貪慾不捨,所以不應吃肉。
⑼、食肉的人,是被諸天人所捨棄的,所以不應吃肉。
⑽、食肉的人,口氣很臭,所以不應吃肉。
⑾、食肉的人,會多做惡夢,所以不應食肉。
⑿、食肉的人,如果在山林之中,虎狼都會聞到他的肉香,所以不應吃肉。
⒀、肉食會使你對於飲食沒有節制,所以不應吃肉。
⒁、使修行的人,沒有厭離之心,所以不應吃肉。
⒂、我曾說過,我們對於所有飲食,都作為是自食子女的肉著想,但是為了療饑,所以便作為服藥著想,所以不應吃肉。總之,聽信可以食肉的話,是絕無是處的。
大慧啊!過去有一位國王,名叫師子奴,因為貪吃種種肉類,漸漸地至於吃食人肉,弄得眾叛親離,臣民謀反,最後至於國亡祿絕。吃肉的人,有這許多過患,所以不應吃肉。再者,凡一切殺生的人,其目的還是為了錢財,所以才去做殺生屠販的事。那些愚癡的食肉者,自己雖然不親自去殺生,卻用錢來做網,使為了錢財的人,肯去捕捉一切動物。那些殺生的人們,便用財物,乃至用種種手段,如以鉤網等東西,來捕取空中水陸等處種種眾生,用不同的殺害方法,來達到屠販求利的目的。但你要知道,世界上絕沒有不教以食肉,不貪求食肉,不希望食肉,生而便有食魚食肉的人。
由於這些道理,所以不應食肉。我有時候,為了地理環境,與其他原因,制立遮戒(佛所遮止之事也),允許比丘們可以食五淨肉(五淨肉:1、我眼不見其殺者。2、不聞為我殺者。3、無為我而殺之疑者。4、諸鳥獸命盡自死者。5、鳥殘,鷹鷲等食他鳥獸所餘之肉也。),或說除了象、馬、龍、蛇、人、鬼、獼猴、豬、狗、牛等十種以外,其餘的肉是可以吃的。但那是為了時間地區等等原因的不得已的說法。
現在於此經中,卻絕對地斷除食肉,不論何種肉類,任何時間,都不可以吃它,除了療病等不得已的原因以外,方便開遮,其餘的便一切應斷。佛法修行的究竟處,甚至可斷一切飲食,何況食魚食肉呢!所以佛絕不叫人食肉。
因為佛是以大悲心為前提的,應該視一切眾生,猶如獨子,所以不令人們自食子肉。」這時,佛就歸納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語說:
曾悉為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蔥。及諸韭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床。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慾。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慾。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慾。生死不解脫。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
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威呵責。
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
多生旅陀羅(以屠殺為業者)。獵師譚婆種(食狗肉者)。
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羅剎貓狸等。遍於是個生。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伽經。我悉制斷肉。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呵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
如彼貪慾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蔥韭蒜。悉為聖道障。
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恆可同遊止。
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