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的最後落腳點在什麼地方?
我想,落腳點就在實際的做人做事當中。我們學佛就是希望做一個好人,希望人生過得更圓滿、更有意義。
好人的標準就是向善、向上。向善就是不做壞事,只做好事;向上就是做好人,做聖賢,做偉人,成佛作祖。
無論是從佛教的角度來說,還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說,作好一個普通人,至少要達到六條標準。這六條標準把信仰、倫理、人性、實踐、能力等各個層面都包括進去了。其具體內容就是:
第一要知因果。不懂得世出世間的因果,一切事情都無從說起。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因果是一切社會道德、倫理、人性的基礎。沒有因果,這一切東西都無從建立,或者都將土崩瓦解。知因果雖屬於信仰層面的事情,但它卻是人生的第一要義。就個人而言,沒有因果信仰,人生就無法圓滿,斷惡修善、斷惑證真、轉凡成聖就失去了動力。就社會而言,沒有因果信仰,整個社會的道德秩序等就失去了維繫。一個社會,只有具足健康的宗教精神,社會穩定和安定團結才有保障。這是一條為古今中外一切國家、社會和民族所證明瞭的真理。任何一個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如果忽視了這一條,他的思想就無法圓滿。當然,因果的道理很複雜。一般人也承認因果,但只限於一世因果,不承認有三世因果。而三世因果恰恰是因果信仰的核心。要讓社會上的大眾接受三世因果是很不容易的,需要做很多的宣傳工作。
第二要講良心。良心是什麼?良心就是「知恩報恩」。要報四重恩:國家恩、眾生恩、父母恩、三寶恩。我們每個人都在接受這四個方面的恩賜。我們每時每刻都生活在四恩當中。即使我們死了,把骨頭燒掉了,我們還是沒有離開四恩。為什麼呢?你還要佔一塊地方裝骨灰盒!就算你把骨灰灑進了大江大河裡,那也是國家的呀!所以說,我們沒有一分一秒離開過國家的恩德。其它的恩德亦復如是。因此,我們要以良心來對待這四恩,要以良心來對待一切關懷過、養育過我們的人,他們都對我有恩。推而廣之,一切眾生都對我們有恩,我也要以良心來對待一切眾生。為什麼說一切眾生都對我有恩呢?佛經上講:「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一切非人類的眾生,無始以來都曾經與我互為父母兄弟姊妹。所以對一切眾生,不管是恩人還是仇人,我們都要存有報恩的心,一律要以良心來對待。我曾經講過多次,良心說到極處、究竟處,要以宗教來做保證。否則,這個良心是空洞的。良心可以說是人生的根本,人性的內涵,沒有良心,人性就不圓滿。
第三要守道德。從社會角度來說,遵紀守法是道德;從佛教的角度來說,遵守清規戒律也是道德。我們既受四恩而活,因此,我們反過來應該對家庭、社會和國家承擔起各種責任和義務。這是理所當然的。承擔責任和義務是守道德的最主要的表現。
第四要立志向。立志向在佛教裡叫做「發願」。作為一個社會的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用畢生的精力朝著這個方向奮鬥,這是我們立世和做人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好目標,有了這個人生的目標,我們的人生才不會出偏差。你所做的一切才會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現在有很多年輕人由於生活目標不清楚或不正確,走上了與社會相對立的道路,他們的行為不但毀掉了自己的前程,也給家庭、社會和國家帶來了重大的損失。因此做一個好人首先意味著要有一個正確的生活目標和人生理想,要有一個宏大的願力。人生的動力和價值就是由此而產生的。
第五要養識見,要培養自己的識見。識見不僅僅是知識, 它比知識更實在。識見從何而來?從學習中來,從實踐中來,從發願中來,從學佛中來。有些人很有能力,但是識見不夠:他們的心胸不夠寬闊,做事不大度,待人沒有氣量,小家子氣。識見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養成的,它需要我們不斷地對自己進行反省。跟自己的我執習氣作鬥爭,識見是後天修持的結果。只要努力,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培養出一種好的識見。
第六要「充才幹」,充實自己的才幹。這是一個很實際的東西,屬於能力方面。它需要我們在實際事務中去磨練自己。一個人沒有才幹,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會成功。有才幹,又有識見,又肯奉獻,這樣的人才是圓滿的人,才是堪當大任的人,才是一個能夠造福社會、造福人類的人。
以上我提出的這六條,不一定很全面,可以作為我們做人的一個參考,萬一你是一個沒有信仰的人,第一條你做不到,按照下面的五條去做,也同樣可以稱做一個好人. 但是,它不穩定,因為它沒有基礎。真正要做一個向善、向上的人。就一定按照這六條準則來完成我們人生的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