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 不起貪計身見願
設我得佛,國中天人,若起想念貪計身者,不取正覺。
這是第十不起貪計身見願。這一願意謂:設使我成佛時,國中天人以般若的空性,破除對身見的貪戀執著;如果此願不成就,便不成佛。
阿彌陀佛因地為何要發起這一願呢?法藏菩薩考察他方世界的眾生輪迴六道的根本,在於對自我的執著。我執有兩種,一種是深隱的俱生我執,即第七末那識執著阿賴耶的見分為自我。俱生我執是與生俱來的,不待分別就存在的。另一種是分別我執,即第七末那識執取前六識為我所用。
貪計身體即是基於我執對自身虛妄計度執取,由此產生愛憎、違順之情執。有這個堅固的自我就會產生我所之佔有欲,追求高知名度為我作榮耀,攝取財富為我作感官享樂,嬌妻美妾滿足我貪慾的快意,等等。
由於這種我執的貪戀,便導致不擇手段地佔有,寵辱皆驚,可知貪計身體是一切煩惱罪惡的根源。而修行即是從我執下手,如果我執不破,縱然有禪定、神通、多聞,終不能解脫輪迴的束縛。
是故釋尊一代時教,二十二年演講般若空性,即是對凡夫眾生厚重的身見煩惑而施設的法藥,開示四大(地水火風)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身心都是眾緣和合的假相,是吾人堅固妄想的產物,如幻如化,覓我了不可得。
然四大五蘊的體性本如來藏,清淨本然,遍周沙界。然而身心的假相卻是很難破除的,也正是由於我執的堅固,起惑造業,遂令我等輪轉三界六道,無有休止。破了見思惑,即是阿羅漢;進一步破塵沙惑,得人法二空,即是菩薩;人空法空究竟破盡,就圓成佛果。如是修因證果,在此土萬難萬難,是故法藏菩薩發願:在我成佛所住持的淨土,諸往生者自然顯發智慧光明,照見五蘊皆空,知一切法,皆悉寂滅,見思煩惑,伏斷無餘。諸往生者,常宣正法,隨順智慧,無違無失,於其國土,所有萬物,無我所心,無染著心,去來進止,情無所繫,無彼無我,無競無訟,隨意自在。
在此土難以破除的我執,一經往生彼土,便以般若慧劍予以摧破,並進而自然破法執。人法二空,本具的神通智慧朗現。誠如善導大師所云:「三明自然乘佛願,須臾合掌得神通。」圓頓快捷,直以彌陀果德為己用,不斷煩惱得涅槃分。帶業往生的凡夫,在彼土得疾速成就佛果,在此願中亦可獲得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