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楞嚴經疏序
中散大夫守禦史中丞充理檢使權判吏部流內銓上護軍琅琊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九百戶實食封二百戶賜紫金魚袋王隨撰
大佛頂密因了義首楞嚴經者。乃竺乾之洪範。法苑之寶典也。昔能仁。以出震五天。獨尊三界。假金輪而啟物。現玉毫而應世。觀四生之受苦也。惠濟庶物。愍群機之未悟也。力垂善誘。於是。俯仰至理。述宣微言。闢大慈之門。廓真如之海。以為。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起。一切眾生。不出因緣而有。乃知生死輪轉貪慾為本。修證常樂禪慧為宗。則斯經也。可以辯識諸魔破滅七趣。謂止及觀。修圓教妙明之心。發真歸源。證上乘至極之說。懿其般剌譯其義。房相筆其文。今 江吳釋璿師。學識兼高。辯才無礙。以是經典。為時教於一代。分妙理於十門。功濟大千。道傳不二。瞪目合手以明妄。毀相泯心以會宗。信受則為世津梁。開悟則入佛知見。乃顯經以住疏。因疏以明理。故可以開前疑而決後滯。披迷雲而覩惠日。然後知色空無異同歸實際。生佛靡殊不離方寸。隨志抂外護。慚無內學。因獲覽閱。輒述序引。歸依法寶。幸精究於真詮。讚揚佛乘。願普霑於勝果者已。
大宋天聖八年青龍庚午孟冬二十一日辛丑道齋東軒序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惟淨。謹上書於中丞閣下。近蒙以 新製首楞嚴經疏序。特賜 寵示者。鴻儒大士嘉讚寶乘。淺學緇流叨窺法句。身心適悅。種智增明。頂奉依歸不任慶幸。竊以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者。菩薩行門。諸佛心印。開有為即塵沙妙用。歸無相即法界真源。不有不空。絕名相於言罤之外。現因示果。分階位於神化之中。境不礙心。惑不礙智。七大之性大無所待。八還之法還無所從。所以了真如心。息虛妄本。起方便慧。宣秘密言。萬法以之圓融。諸佛以之自在。入不二之二諦。悟不空之三空。偉矣真宗不可思議。聿有高士。著述疏章。煥決秘詮。簡談佛旨。恭惟 中丞入佛知見。解法因緣。學佛修行。袪拂有空之病。宣法性相。融明起滅之端。為護法城。作不請友。高製序引。恢闡教乘。永代作程。長冥示炬。惟淨。夙承道顧。忝翫奇文。佩戴恩私不任抃躍。不宣惟淨頓首。
首楞嚴義疏註經卷第一(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稽首我大師 十方調御尊
佛頂首楞嚴 大覺如來藏
圓明諸聖眾 上首龍尊王
常闢大慈門 救攝眾生者
願垂加護我 顯說妙難思
普共諸含靈 速證真如海
將釋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教義分齊。四所被機宜。五能詮體性。六所詮宗趣。七教跡前後。八傳譯時年。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
初中二。一總。二別。總者。謂詶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此矣。若原佛本意。唯為一大事因緣。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雖三車通許唯賜白牛。但為一乘無三及二也。別者。有十。故說此經。一為克示真三昧故。謂阿難遭難。蓋無真定。故請諸佛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及佛告許。雲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至於再請責己將謂惠我偈讚希有等。乃至如來諷嘆名金剛王如幻三昧。勅說圓通文殊揀顯指三世佛同此一門。道場加行。成就聖位。立此經名。破滅七趣。辨識諸魔。皆為此也。二為廣破諸妄執故。謂阿難執妄迷真。匿王執常為斷。七處徵詰。三疑拒諍。佛再語云。若汝執悋分別覺觀為汝心等。故約心見二門隨執廣破。此之執相不離人法也。三為開顯妙明心故。謂阿難初請三昧。佛先審問發心。既陳愛見之源。全迷真實之體。遂雲。眾生無始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此真妙明。即是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故阿難自責不知寂常。如來許可發妙明性。先就心見二門乍徵乍顯。後約三科七大分明顯會。令於法法咸見性常俱遍俱融含攝無礙。眾皆領悟。自知心遍十方。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體。元明心遍含裹十虛。身土虛空了無所得。唯一本妙常住不滅。洎滿慈疑於有相慶喜再責因緣。佛隨開示令得知見矣。四為決斷眾疑網故。謂佛顯示真見。阿難隨見疑生。或縮斷。離身。因緣。自爾。和合。非合。執相疑性。諸大遍圓。滅妄生妄成真不真。修無常因獲常住果。疑網既眾。佛隨斷之矣。五為辨析修行門故。謂佛廣示藏體。慶喜深解現前舉喻。天王賜與華屋雖知所賜將入無門。已悉多聞不逮修習。故請問雲。從何攝伏疇昔攀緣入佛知見。佛舉二義決定。以為發覺初心。謂止及觀。斯為要也。初令以湛旋妄成不生滅。次令審詳煩惱知根降伏。一根既反餘根自旋。諸妄銷亡不真何待。六為分別邪正行故。謂阿難已悟修行。後代罔知邪正。雖期正道多陷邪宗。水灌漏巵若為取滿。慶喜請雲。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至多。欲令心入佛乘遠魔無退。佛舉四種明誨諸聖同途。戒根不虧。定慧可據。如其不切清禁。禪慧洪深。鬼屬魔民斯難逭免。祈進卻步。誠可悲夫。七為顯咒功能勝故。謂慶喜難在登伽。如來遣咒往救。承力雖至密言闕聞。況能潛護根門防閑宿習。齋戒不稟而自備。果證不遠而可得。消難獲利。自行化他。因人果人。靡不由此而辨其事也。八為證入有階降故。謂理絕修證。事存階漸。偏一則病空有。圓通則融真俗。故不損寂滅而建立諸位。阿難知機為請。如來就行開示。始從漸次終乎極果。於無生忍中立五十七位。不斷而斷惑障必亡。非證而證神用斯備。豈同魔外都無位次耶。文雲。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毘婆舍那。清淨修證。漸次深入耳。九為廣示諸魔境故。謂修禪觀人靡不有初。而鮮克有終者。蓋不諳其魔境妄生取著。不了唯心遂派諸道。佛慈無緣不問自說。觀中破陰每陰十種。五十境界分析邪源。末代修禪免為所惑。十為究盡妄想源故。謂五陰諸經皆說。未聞五妄想成。今明破一陰時出一妄想。破則從麁至細。起則自細現麁。其之根源唯一識陰。識陰無體。但是圓常。文雲。湛入合湛歸識邊際。既知五陰咸是妄想。五陰攝法何所不該。論雲。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也。由斯十意而說此經。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若此攝彼則兼該二三。持戒證果有小乘故。徵難辨析最明顯故諸乘之中一乘所攝。若此攝彼亦該諸乘。十二分中契經方廣二分所攝。攝彼如前。
三教義分齊者。依賢首大師。二義分別。一約教詮法通局顯分齊。謂以義分教。教類有五。一小乘教。但說我空。縱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但說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始但說一切法相。有不成佛。故名為分。三大乘終教。亦名實教。說如來藏隨緣成阿梨耶識。緣起無性。一切皆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名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四大乘頓教。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呵教勸離。毀相泯心。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故說為頓。五一乘圓教。所說唯是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帝網重重主伴無盡也。若於五中顯此經分齊。正唯終教。兼於頓圓。若將此經與五教互相攝者。五唯後三攝此。此總攝彼諸教。二約法生起本末顯分齊。依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心真如門。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梨耶識。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動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二相續相(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三執取相(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四計名字相(我執分別。上四皆惑)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系苦相(報也)若以諸宗。就此五重顯分齊者。謂人天唯齊業報。小乘齊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經標此心為宗本故。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故。二根本中。說為無始菩提涅槃元明體故(第一重)約見約心。或破或會。至於備歷三科七大。咸言妙真如性等。即心真如門。經喻瞪目合手眚見燈光。性明圓故因明發性。識精元明性一切心等。即生滅門(第二重)滿慈致疑。佛舉。本覺明妙。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等。即本覺不覺也。瞭然自知。發真歸元。覺迷迷滅等。即始覺也(第三重)三相四輪。晦昧為空。空晦暗中結暗為色等。即三細(第四重)引起塵勞煩惱。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業果眾生二種相續等。即後五麁(第五重)由是。此經具詮本末。學者備覽。足見幽深。
四所被機宜者。依圓覺疏。略有二種。初料揀。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系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後普收。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俱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種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若約五性正被菩薩性。及不定性。兼為餘性作遠因緣。三聚之中。為正定聚令增妙行。為不定聚令修信心。為邪定人作遠因緣也。
五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一隨相門。復二。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二相資故。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所變故。然有本質影像之異。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真如故。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六所詮宗趣者。即有通別。初謂統論佛教因緣為宗。以佛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若佛滅後。賢聖弟子。相承傳習。通大小乘。宗途有五。如起信疏。別明此經者又有總別。總以心境空(遍計如蛇鬼。經云如虛空華本無所有。又經云妄為色空及與聞見)寂(依他如影像等。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等)藏性圓滿(由空寂故圓滿成實。經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等)凡聖平等為宗(下云迷悟死生了不可得。又聖凡無二路。又生死涅槃皆即狂勞等)。令修行者。忘情(由悟宗故。下云。即汝心中狂性自歇。旋流無妄)等佛(由情忘故。經云歇即菩提。即同如來等)觀行速成(文雲方便易成就)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三緣斷故三因不生)永絕輪迴(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有無二無無二亦滅)起大神用(不須天眼自然觀見等)安樂(身心快然獲大安隱)自在(一為無量小中現大等)為趣。別有五對。一教義。二事理。三境行四行。寂五寂。用皆初宗後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也。若以要言之。不出解行修證。初解如來藏為宗。行首楞嚴為趣。謂佛許示真修。卻約心見徵解故。次修此真定為宗。證彼藏體為趣。故下請雲雖獲大宅要因門入等。
七教跡前後者。佛說此經。非謂一時頓說。說必前後。集者約類總為一部。謂佛初說。匿王在座敘外致疑。破彼斷見。後至阿難疑問七趣。舉瑠璃王誅釋種姓。善星比丘妄說法空。二俱生身陷入地獄。瑠璃豈非匿王之子。王死為嗣。方誅瞿曇。族姓豈有事之未形而預致問耶。故知此經非一時說。若以文義往定。即法華後。涅槃前也。經文明指耶輸受記持地證經。以義往推。序嘆聲聞。非約小行。應身無量度脫眾生。法華已前無此嘆故。聲聞入實。法華已前亦無顯露。今經有故各說圓通。諸小乘者皆敘本時。或述今遇盡證圓妙。法華前無。應知在後。然又不唱入滅之期。定涅槃前。二經同部。此經居中。俱醍醐味無所疑也。
八傳譯時年。下云。大唐神龍元年乙巳歲五月二十三日。中天竺沙門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先是。三藏將梵本。汎海達廣州制止寺。遇宰相房融知南銓。聞有此經。遂請對譯。房融筆受。烏長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翻經才竟。三藏被本國來取。奉王嚴制先不許出。三藏潛來邊境被責。為解此難。遂即去迴。房融入奏。又遇中宗初嗣。未暇宣佈。目錄闕書。時禪學者。因內道場得本傳寫。好而秘之。遂流此地。大通在內。親遇奏經。又寫隨身。歸荊州度門寺。有魏北舘陶沙門惠振。搜訪靈跡。常慕此經。於度門寺遂遇此本。初得科判。又據開元中沙門智昇撰釋教目錄二十卷。其第九雲。大佛頂首楞嚴經十卷。大唐沙門懷迪於廣州譯。迪循州人。住羅浮山南樓寺。久習經論。備諳五梵。因游廣府。遂遇梵僧未詳其名。對文共譯。勒成十卷。經之題目。紙數文句。與今融本竝不差異。迪筆受經旨。緝綴文理等。今詳二經。譯人雖別。譯本是同。或恐迪因證義各據流行故今目錄書寫有異。不爾豈無一處差別譯主名字何得未詳耶。二本既同今解融本。
九通釋名題者。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經有五名。題目三號者。謂該教行人理因果顯密悉具足故。先略配者。上之三字是總。即一經法體。總含教理行果。教行明指。理果義含。明指者。文雲有三摩提名大佛頂。此指行也。又云雖蒙如來佛頂神咒。又云亦說此咒名如來頂。此指教也。教有顯密。顯了宣示令悟修無妄。即前後諸文。秘密受持令障盡功著。即是咒辭。義含者。寂照含空故名為大。性覺妙明等故名為佛。此顯理也。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週遍法界等故名大。明極即如來等故名佛。此顯果也。頂者。至極無上之義也。若以此三字全約理說。藏體週遍無不含容曰大。即體大。靈照不昧離諸妄想曰佛。佛有二義。一自性顯照義。即相大。二隨緣現益義。即用大。此大及佛。是至尊至極無上無過諸佛所師之法。故名為頂。三大之義不離一心。故名一心為大佛頂。如來下。別顯勝能。初八字。約果人自行修證說教利他以別顯。即十方如來依此法門修因證果顯了宣說究竟利他也。諸菩薩下八字。約因人修習具足自他諸行以別顯。菩薩行門自利利他廣多無量。此之真定咸具足故。文殊嘆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等。次廣釋者。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棟小名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藏體性無邊涯絕諸份量。強名為大。常遍者。常則竪窮三世。遍則橫該十方。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涅槃雲。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今經常遍。廣有其文。仍具三義。如下可見。佛頂者。究竟覺也。覺有二義。一本。二始。本謂藏體。靈鑒無昧。絕諸妄想。具足無量性功德故。起信雲。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而有始覺。始覺是用。本覺是體。用合體時始本不二名究竟覺。究竟覺者。即前藏性顯現時也。無上最極。名之為頂。此約果位以顯法體名佛頂也。若約現事。即今佛頂放光化佛所說教行。是故教行俱號佛頂也。如來者。如謂本覺。來謂始覺。始本合故名為如來。此指一佛即該諸佛。下說教行俱約諸佛以顯同故。密因者。有二。一教。二行。教者。下說心咒。是佛密語。唯佛與佛乃能知之。不通他解。但信而受之。思而持之。滅障成德也。行者。以此真定具空假中。即是一心。非縱橫竝別。不可思議。具足萬行。三世諸佛同此法門。此行成時名三秘藏。是故稱密。修謂行因。證謂克果。地前地上緣真二種俱名為修。初地妙覺分滿二果同名為證。所修所證俱大佛頂。此自行也。如觀音圓通。了義者。說教化他。詮表義理。無有覆相。窮理盡性。稱實談故。下文雲。宣勝義中真勝義性。令汝會中定性聲聞皆獲一乘寂滅場地。非有餘說。故名了義。諸菩薩萬行者。三世因人。各修其行。自利利他。有無量義。今舉大數故名萬也。此之三昧具斯多義。故下文雲。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等。首楞嚴者。梵語也。涅槃雲。首楞者名一切事竟。嚴者名堅。即一切事究竟堅固也。得此三昧。觀法如幻。於法自在。能破最後微細無明。能獲二種殊勝之力。現身說法。無礙自在。故下經中。名為如幻金剛王佛母妙蓮華等。此三昧。以無分別智寂用為體。以一切法皆同智性。窮盡法界。更無遺餘。名一切事究竟。一切事言。無離染淨。此智現時。染淨都盡。一法不立。又染法究竟盡。淨用究竟顯。如下文雲。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一為無量等。又云。塵垢應念消成圓明淨妙等。既觀如幻。不為物壞。能破無明。故名堅固。經者。訓法訓常是貫是攝。謂依此言說。詮顯性相。令物生解。故稱為法。一切諸佛皆同此說。故名為常。能令義理無有散失。名之為貫。以此化生令不顛墜。稱之為攝。若約所詮如來藏體說名經者。亦具四義。謂此心性諸佛所師可軌可則故名為法。不生不滅無有變異。故名為常。上聖下凡情與非情無不同此。故說為貫。具諸功德。遍含染淨。故稱為攝。心性既爾。一切法亦然。故下文雲。五陰六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故一切法任運有四義。悉名為經。
一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 此別目也。印度月名。具雲印特伽。此雲月邦。以此大國形諸小國如星中月。彼有五印。此當中也。即一境之都名。此境之中有多國別。最尊大者號摩竭提。此雲大體。以總攝故。或云不害。皆義翻也。那爛陀。此雲施無厭。即龍名也。西域記雲。菴沒羅國有池。池中有龍名施無厭。寺近彼池。故以標號。大道場者。沙門體心修道之地也。佛滅度後。六帝緝興。遐疎紺宇。園林普合。都建一門。主客萬僧。住持增峻。印度名寺莫先於此。故名曰大。灌頂部者。彼有五部。此當其一。毘盧為主。既標部處。尋檢可憑無謂近翻疑非正說。
大唐神龍元年龍集乙巳五月巳卯朔二十三日辛丑 長安三年。則天罷政。中宗嗣位。是歲改為神龍元年。龍集者。龍星。亦曰歲星。歲行一次也。集居也。乙巳即所捨之次。朔蘇也。月死復甦。甦生也。
中天竺沙門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 天竺亦云乾竺乾豆身毒印度等。沙門雲勤息。取生善滅惡之稱。般剌蜜帝。此雲到彼岸。譯者。其有才智。通四方語。名曰象胥之學。四方各有其名。今取北方掌語者也。
菩薩戒弟子。前正諫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授 雖為宰官而受大乘戒者。經云。欲受國王位時。乃至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也。資於師長。以父兄之道事之。故云弟子。正諫者。今之諫議也。舉賢達能。大扶進人。故曰大夫。中書門下。二省之名。平和章明國政之事。曰平章事。筆授或云筆受。謂以此方文體筆其所授梵本。緝綴潤色。令順物情。不失正理也。
烏長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國名未詳。彌伽釋迦。此雲能降伏。翻梵為華故云譯語。其中證義。應有別錄。餘如翻譯時年中說。
此下。第十別解文義。准常三分。謂序正流通。序中二。證信發起。證信之立。由阿難問。佛令置之。意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此雖具六種成就。今均廣略。總分為二。初說經時處。二引眾同聞。今初也。
如是 若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雲。謂結集時眾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度論雲。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肇公亦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故萬行中以信為首。故云如是。又契理契機曰如。永離過非曰是。如理而說。如理而信。故言如是。若約今經。如來藏心。體性不動曰如。真實義故曰是。又一切諸法本無生滅皆如來藏。故名為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稱為是。更有餘義。繁而不論。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阿難自指五蘊假者。然一切法。佛說無我。今稱我者。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立賓主。四法身真我。經指後二。非邪慢心而有所說。故無過矣。聞謂耳根發識聽受。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無相宗說。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生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也。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者揀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有無量時。不能別舉。一言略周但言一時。涅槃經云。一時在恆河岸等。又諸方時分延促不定。故但言一時。若約法義釋者。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佛 主成就也。具雲佛陀。此雲覺者。謂覺了真妄性相之者。即究竟覺也。論雲。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未覺心源故非究竟覺。然具三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三覺滿。二覺理圓稱之為滿。佛地論中。具有十義。謂具一切智一切種智。出煩惱障及所知障。覺了一切諸法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稱為佛。
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處成就也。處有二種。一所化處。即伐城。二所住處。即祇園。具雲室羅伐悉底。此雲豐德。或云聞物。或云好道。此乃城名。非是國號。以其城中。多財物。好欲境。饒多聞。豐解脫。道德名稱五天共聞故。或云聞者城。昔有老仙於此修道。後有少仙。從其受學。厥號聞者。老仙歿後。少仙於此建城而住。故以名焉。國都號為憍薩羅。但以就勝易彰。故舉城號。祇桓者。具雲祇陀。或云逝多。制多此雲戰勝。即太子名。林主是彼。故云勝林。桓即林也。精舍者。即沙門精行所捨處也。謂須達買園置捨。太子捨樹造門。二人共搆。以延僧佛 二引眾同聞者。同聞之眾。匪唯三乘。亦該諸趣。下具天龍八部。王臣菩薩發起序中。今文但有二類。蓋譯之巧略也。文二。一聲聞二緣覺。初文三。一標類舉數。
與大比丘眾 標類也。與者。併兼共及也。佛與阿難及大比丘等。證非虛謬。梵雲摩訶。此具三義。謂大多勝也。器量尊重為天王大人之所恭敬。故云大。遍知內外經書。故言多。勝出九十五種外道。故言勝。比丘名含三義。乞士。怖魔。破惡。謂出家者。上於諸佛求法。以內資令慧命增長。下於檀越離邪正命乞食。以外資令色身無損。故云乞士。又出家者。最初發出家心。或菩提心。或至成道。皆令魔怖失人眾。故名為怖魔。又能破斷身口七支九十八使業煩惱。故稱為破惡。四人已上乃至無量。能作說恣羯磨法。故名為眾矣。
千二百五十人俱 舉數也。佛初成道。先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此眾先竝事外。勤苦累劫。一無所證。才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常隨佛化。為常隨眾也 二總嘆行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總指也。漏有三種。皆斷盡故。阿羅漢名含三義故。翻為應。應已永害煩惱賊故。應不受分段生故。應受人天妙供養故。此皆無疑。故名為大。已下別嘆。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堪紹佛種。故云佛子。安住覺性三德秘藏。任持萬善功德不失。故云住持。諸有者。二十五有。皆得二十五種三昧。不為界系。故云善超。此嘆自利。已下嘆利他。
能於國土成就威儀 無剎不現。故云能於國土。有威可畏。有儀可則。行住坐臥皆成軌範。可為標準。故云成就等。淨名所謂不起滅定現諸威儀也。此儀止可觀也。
從佛轉輪。妙堪遺囑 智堪遺付也。常隨從佛。轉大法輪。法有摧輾業煩惱義。喻之若輪。自既摧破惑障。亦能轉教令他破惑。於一法中作無量說。一一逗機。一一稱性。以善巧方便。令其得入如來知見。妙好堪任。護付法藏。令燈燈相然明明不絕。囑法令傳。囑生令度。總名遺囑也。
嚴淨毘尼。弘范三界 戒可遵依也。毘尼雲律。律法也。斷割重輕開遮持犯。非法不定。弘大也。范法也。既嚴持清禁。身心弗違。大能軌則世間。真是法中綱紀也。
應身無量。度脫眾生 定能現化也。住首楞嚴。化復作化。普現色身。隨十界機宜何身相現而說法。令彼度苦解脫業惑得自在故。法華所謂內秘外現。從法身地隨緣俯應。如一月不降百水不升。慈善根力法爾如是。若非發跡之後。無如是嘆。醍醐味教於斯現矣。
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結悲化無盡也。拔令脫苦。濟使得樂。佛滅度後。故曰未來。煩惱與業染污繫縛。喻之塵累。皆令清淨自在無礙。故稱越也 三列眾上首。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 具雲奢利弗怛囉。此雲鶖子。其人母眼。黑白分明。轉動流利。從彼所生。連母為號。亦云身子。是佛右面弟子。慧解過人。故云大智。增一雲。我佛法中。智慧無雙決了諸疑者舍利弗第一。
摩訶目犍連 具雲摩訶沒特伽羅。此雲大采菽氏。又云胡豆。即尊者母姓。上古仙人所嗜。因以命族。左面弟子。神通無過。下經云。我游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
摩訶拘絺羅 此雲大膝。舍利弗舅。當論勝姊。姊懷身子。論則不勝。知孕智人寄辨母口。何況出胎。遂往南天。學十八經。人笑之曰。累世難通一生非冀。聞而立誓。學不休止。無暇剪爪。號長爪梵志。學畢還家。知甥為佛弟子。起大憍慢。往佛所奪。佛令立論。因即義墮。負愧低頭。得法眼淨。成阿羅漢。獲四辨才。觸難能答。南方天王常隨侍彼也。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 富樓那父名。此雲滿。父是滿江禱天求得。正值江滿。又願獲滿。夢滿器寶入於母懷。從此有孕。由此多義。得有此稱。彌多羅尼母名。此翻為慈。亦云知識。其母慈行。仍誦事陀知識品故。尼女聲也。是彼所生。連父母召。雲滿慈子。此於如來說法人中最為第一。下經云。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河沙如來秘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等。
須菩提 此雲空生。或云善吉善現等。生時家中庫藏器皿皆空故。相者謂言。兒必善吉。此善吉相現於器故。從是得名。於大眾中解空第一。入無諍定。喜說空法。所修行業以空為本。如下經云。我曠劫來心得無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
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此雲近少。義翻塵性。觀塵性空而得道故。微塵即是色近少分。隣近虛空是色邊際。故名塵性為近少也。如下經云。我悟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更有餘人。經不具載。故云等也。即三迦葉輩。此皆頭角。為眾知識。綱領佛法。各有弟子。故云上首也 二緣覺眾。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並其初心。同來佛所 具雲辟支迦羅。此雲緣覺。以觀十二因緣而覺悟故。此是部行。非同麟喻。然不預嘆德列名者。以厭喧樂靜。不為眾所知識故。主伴咸集。故云並其初心。遇佛迴向必證大果。故下經云。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等。皆獲本心。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通序竟。二別序者。諸經不同。發起各別。或放光微笑乞食入禪。自唱位號。勸人令問等。今經。由夏滿眾集。主臣請齋。慶喜外歸。無供循乞。因遭淫室邪術所加。自無定慧。不能降伏。由是。外假秘密攝護令歸。意顯生死輪迴莫過淫愛。超證聖位豈逾定慧。定慧內具。秘密外資。塵颺順風有何艱險。文有四。一夏制圓成。眾求密義。
屬諸比丘休夏自恣 屬值遇會也。聖禁三月。滿在此日。故云休夏也。自迷所犯。恣任僧舉。當悔清淨。故云自恣。制限恣法。如律所明。
十方菩薩。諮決心疑。欽奉慈嚴。將求密義 具雲菩提薩埵。此雲覺有情。此有三釋。一菩提所求果。薩埵所度生。二菩提所求果。薩埵能求人。三菩提覺悟智。薩埵情慮識。總約悲智能所真妄。以立名也。此等安居非止一處。故云十方。限內修行莫盡通達。從師指授。夏滿方遂。故云諮決心疑。恭敬遵承。故曰欽奉。恩念威重。故曰慈嚴。將求密義者。意請宣說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之法門也 二師資感應教演真乘。
即時如來敷座宴安 非禪不慧。故先入定為後軌也。即敷尼師壇靜然安坐。如金剛法華。皆先入定。後方始說。常法爾也。
為諸會中宣示深奧 前求密義。今宣深奧。隨其所問皆與說示。如法華先說無量義經以為一乘之本。今此會中。亦復如是。必有經目。隱而不言也。
法筵清眾得求曾有 教主既非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能聽之眾亦無一法可為領受。稱實說聽無有垢染。故云清眾。斯為究竟無上法會。故未曾有。
迦陵仙音。遍十方界 佛聲和雅。眾所愛樂。聽之無厭。如迦陵頻伽在於[穀-禾+卵]鳴勝餘鳥。故堪喻佛聲。此鳥非常。故云仙也。遍十方界者。顯其圓義。如來梵音。於諸相中最為勝故。如別處說。
恆沙菩薩來聚道場。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正雲曼殊室利。此雲妙吉祥。或妙德。下文將神咒。揀圓通。與奪眾心。無私不伏。智德之尊。故標上首。前文十方菩薩諮決心疑。今此復雲恆沙來聚者。或因結上首重指前文。或因前說法聲遍十方。後始來集。二義無在 三王臣請供主伴分臨。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諱日營齋。請佛宮掖。自迎如來。廣設珍羞無上妙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具雲缽羅斯那恃多。此雲勝君。先王崩日忌諱之晨。故云諱日。即自恣後之一日也。諱忌也。以忌舉吉事。諱避其名。宮掖內庭也。后妃居所。在天子左右。如肘腋耳。王之宮禁策掖者所居故。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同時飯僧。佇佛來應。佛勅文殊。分領菩薩及阿羅漢。應諸齋主 十德具足。三品居財。故云長者居士。又守道自怡。寡慾蘊德。故曰居士。佛為化主。王請須臨。臣為輔佐。餘聖可赴 四慶喜無齋入城循乞二。一歸園無請。
唯有阿難。先受別請。遠遊未還。不遑僧次 阿難此雲歡喜。佛初出家。淨飯憂惱。聞子成道。王大忻然。復有斛飯。奏雲生兒。舉國大喜。因立斯號。又彼端正。或語或默行住坐臥進止動轉。見者咸喜。故云歡喜。先受別請者。涅槃經說不受別請。乃不隨佛受別請耳。或因他事而非齋也。遑假也。
既無上座及阿闍梨。途中獨歸。其日無供 同輩上下。曰上座。阿闍梨此雲軌範。謂與眾中作軌範故 二入國循求三。一平等行乞二。一正行平等以循乞。
即時阿難。執持應器。於所游城次第循乞 當日初分乞食易得。故云即時。缽多羅。此雲應量器。色與體量皆應法度也。無問淨穢。故云次第。順於軌則。故云循乞。乞食十利如寶雨經說。
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無問淨穢剎利尊姓及旃陀羅。方行等慈。不擇微賤。發意圓成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檀越此雲施者。阿難乞食。意祈末後來請僧者。我當赴彼。故曰齋主。淨穢即剎利旃陀也。剎帝利。此雲田主。即王種也。故云尊姓。旃陀羅。此雲殺者。即魁膾淫酒家也。方法也。軌則如來。行平等慈。不取貴擇賤。俾施者見者得福無量 二仰效無遮以除謗。
阿難已知如來世尊訶須菩提及大迦葉。為阿羅漢。心不均平。欽仰如來開闡無遮。度諸疑謗 迦葉波。此雲飲光氏。上古元祖是仙。身有光明。吞蔽燈光。人皆異之。曰飲光仙。因立族姓。尊者頭陀上行第一。故云大也。不均平者。善現捨貧從富。迦葉捨富從貧。皆為淨名所訶。今言如來者。就其印可。功歸佛也。然佛常乞食無遮間者。由五義故。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淫女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故得仰效行平等耳。度疑謗者。即息凡夫猜嫌也。
經彼城隍。徐步郭門。嚴整威儀。肅恭齋法 城之濠塹曰隍。齋莊齊整。不失威儀。安靜恭謹。足成令則。以斯行乞。物無不從。仰効尊儀。故云齋法也 二示遇惡緣。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淫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毘迦羅先梵天咒。攝入淫席。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爾時此時也。摩登伽義翻本姓。下經云性比丘尼是也。婆毘迦羅。亦云劫毘羅。此言金頭。或云黃髮。食米齊外道也。師事梵天而得此咒。咒是梵天先說。外道施行。世人諷習以為幻術。將毀戒體者。別解脫戒。白四所發。形願業體。體即無作。從作戒生。是第三聚非色非心為戒所依。持之則肥。犯之則羸。故云戒體。阿難無心。遭逼入舍。欲犯未犯。故云將毀。若據下云。八萬行中只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應知阿難不毀吉羅。緣起如別 三佛垂哀救三。一齋畢歸園。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齋畢旋歸。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 如來知者。知即是見也。謂以生死智明不二天眼見也。如來常儀。受請齋了皆為說法。今日速歸。知佛必有所為。故隨而來願聞法要。然大眾根熟。妙悟是時。不有因緣無由發起。故託慶喜淫逼摩登愛纏。俾知生死輪迴貪慾為本。修證常樂禪慧是基。故下文中。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恆河沙。聞是法已。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成阿羅漢。無量眾生髮無上道心等。是知。機應相扣。啐啄同時。形對像現。故無差濫 二放光說咒。
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光中出生千葉寶蓮。有佛化身。結跏趺坐。宣說神咒 歸園既畢。主伴咸臻。於此之際。故曰於時。佛頂體也。寂無相故。光明相也。具性德故。蓮華用也。成萬行故。化佛果也。理智行三所成就故。宣神咒者。自果既圓說利他故。又釋迦。顯果海無說。頂光蓮現。表大定智悲三法冥熏而起大用。故現化佛。說神咒也 三遣咒往救。
勅文殊師利。將咒往護。惡咒銷滅。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提攜獎勸也。文殊顯傳佛旨。密護阿難。先令登伽見佛離欲聞法增道。意顯咒力不可思議也。如下文雲。彼尚淫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證無學。何況汝等在會聲聞。求最上乘。決定成佛等。序分竟。次下正宗分。由阿難正請如來正說。解行圓滿。不偏不邪。當機得益也。文三。一阿難悲恨請修三昧。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 多聞習定。止觀雙修。若但偏攻豈全道力。故涅槃雲。先以定動。後以慧拔。定如縛賊。慧如殺賊。定慧雙運。目足更資。到清涼池。保無留難。佛與阿難。空王佛時同發大心。為樂多聞。匪勤修習。佛今成道。我始入流。仍值惡緣不能免脫。良由偏失。誠可悲夫。故下文雲。汝聞微塵佛一切秘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
慇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 如來極證人也。菩提極證法也。人法雙舉者。簡所請行非眇劣耳。奢摩他雲止。三摩提雲觀。禪那雲靜慮。釋其相者如圓覺經。此三種義。只在一心。非三而三。不一而一。舉一即具。故稱為妙。即天台一心三觀也。此觀若成。即證涅槃三德。名秘密藏。故舉十方如來得成菩提等。最初方便者然方便多種。今問成佛妙行復雲最初者。意請成妙行之方便也。淺深雖異俱方便爾。如圓覺經。方便隨順圓攝所歸即有三種。此指妙行即方便也。如下經文。佛問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即指入妙行之方便也。今文請即通問。下文答則別說。如下文雲。有大佛頂首楞嚴等。即許說成道妙行也。復先徵詰發心。推逐妄執。破群疑。顯藏性。令信解不謬。阿難因此了悟。發菩提心等。此即信解真正。成本起因。若無此因。縱歷多劫修諸行門。皆成邪僻。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終不能得。故圓覺中。示三觀。顯諸輪。一一皆云悟淨圓覺。此經亦爾。從初至第四卷半已來。則總明信解真正為最初方便也。信解雖正明識藏心。多聞無功不逮修習如得大宅罔知入門。故請修行從何攝伏。佛即具辨止觀。為正修法。止觀成處名真三昧。入此行時須有方便。方便之法不離根門。入一無妄。餘皆清淨。故問二十五聖。復勅文殊令揀。此即以根門順機為最初方便。如下文雲。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聖誰當其根。何方便門得易成就。此則的取從聞思修為初方便。最初之義先解後行。無出於斯。或可最初是無上第一之義。即指真定為方便耳。如別有說。吾弗知也 二同時大眾俱欲欽聞。
於時。復有恆沙菩薩。及諸十方大阿羅漢辟支佛等。俱願樂聞 如渴思冷水。如飢思飲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大眾欲聞。假其請主。三乘賢聖八部王臣。潔已虛心。收視返聽。而寂默也。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斯受聖旨。豈令不然此下。如來乘機廣為開演。古人科判。各是一途。春蘭秋菊互檀其美。振公八段資中顯稱。今詳經文復有理在。文中前後兩度說經。初從此去至標經名。是酬問正說分。次從說是語已下至不戀三界。為請益再陳分。初有四段。一開妙解。二示妙行。三顯妙位。四立妙名。此四即八段中前五科。開合之異也。次再陳中有二。一辨趣生差別。二示禪境差別。即八中後三段也。然開判之設。各隨其人。吾今從古。依振公判。略沒第八。但取七名。今初顯如來藏心二。一破阿難認妄迷真顯如來藏二。一正約心見以破顯五。一審其初心二。一問發心之始。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 慶喜是佛堂弟。祖父相傳亦名同氣。或可但是兄弟同一氣類也。兄弟之序。上下相次。恩愛相屬。蓋自然而然。非使之然也。故曰均天倫。倫理均等也。
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恩愛 父母妻子是恩愛之深者。世人以捨麁重恩愛為其至道。而不知修行見愛尚是妄心。故審問之。後方推破 二答捨愛之緣。
阿難白佛。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瑠璃 如來大相有三十二。謂足下安平至頂成肉髻。小相有八十種。謂無見頂至手足有德相。從大相海。流出小相。故名為好。釋梵輪王亦有大相。然無其好。暗昧不明。不名勝妙殊絕。形狀體質清淨無垢。喻瑠璃也。
常自思惟。此相非是欲愛所生 從戒定慧所成就故。故非欲愛。
何以故。欲氣麁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 欲愛之生。純是不淨。大集經中具說受生。皆由父母與己識情互生愛慾。由是。託彼赤白二滴為識所依。一處和合名歌羅邏。而漸增長。至於出胎。五穀長養。雖成人相。如革囊盛糞。故云膿血雜亂。
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金光聚 閻浮檀金展轉比至迦葉身。金猶如聚墨。若比佛身。迦葉如墨。欲愛所招。終非如此。
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勝相妙絕。知非愛生。思渴瞻仰。故求捨愛。願從佛化。俾易妙身。斯不知以愛捨愛轉增妄矣 二彰其妄夫二。一總彰淪溺。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 久成積苦也 二別釋因由二。一迷真。
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 迷自本真也。無始晦殊。故曰不知。不生不滅。名為常住。離諸偽妄靈鑒不昧。故曰真心。三德具足為一切法之所依止。故云性淨明體。眾生悉爾故曰皆由 二認妄。
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認他虛想也。下文雲。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從無始來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舉世修行多同此計。故託阿難總彰其失 三勸其直語三。一正勸。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詶我所問 下文識精元明。即是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此體非妄。無有變異。故云真性。研究窮也。淨名雲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今推本意。豈得異想發言。欲正修行。當須確實。故今勸也 二引證。
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 諸佛同道。脫苦得樂。皆由直心者。此有二種。一發言無虛假。如此文所勸淨名道場。二向理之心。無別岐路。即如起信三心之直心也故論雲。一者直心。正向真如法故。此為二行根本也。今此經意須具二焉。始令發言無妄。終成向理心絕。方為十方同道 三結益。
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因苗辨地。言直心直。苟或反此。罪非輕小。如下經云。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若諸比丘。心如直絃。一切真實。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也。發心曰始。究竟名終。彈指能超。故無委曲 四問其見愛二。一問。
阿難。我今問汝。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誰為愛樂 心見兩門。由茲所問。下既認心不迭。指見謬稱。故成二障為纏三空罔契。故下徵詰。俾識妄源 二答。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是愛樂。用我心目 單牒雙指巧略故也。
由目觀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虛妄猶如空華。若執有體能見能樂。豈唯迷於法空。亦起人我見愛。故下文雲。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虛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徵。令知虛妄。
◎
◎五辨其真妄二。一推妄所在七。一破在內二。一立四。一牒前以語。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於心目。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勞 心目是本。塵勞為末。若迷本之依處。群末難除。染污故名塵。擾惱故名勞。即通指二障也 二舉事以況。
譬如國王 真性也。
為賊所侵 煩惱迷真也。
發兵討除 用智也。
是兵要當知賊所在 兵人所執器也 三示過以問。
使汝流轉心目為咎 示過也。
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總問所依也 四引例以答二。一引他為例。
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華眼。亦在佛面 下文有十二類。今舉大數。凡夫造業不同感果差別。名為異生。一切世間者。舉依顯正也。前舉凡心在內。後指佛眼在面。欲取例己亦復然也 二指已結答。
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秖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以眼根色是不可見。故指浮根。聖凡既爾。在己必然。面與身中心眼定處也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舉事定其所見三。一問境內外。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如來講堂。觀祇陀林。今何所在。世尊。此大重閣清淨講堂在給孤園。今祇陀林實在堂外 堂在園中。林居堂外。內外既分。計宗危矣 二定見先後。
阿難。汝今堂中先何所見。世尊。我在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 定先後者。欲破阿難在內之心不能如此次第見故 三審見因由。
阿難。汝矚林園。因何有見。世尊。此大講堂戶牖開豁。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講堂身也。阿難心也。如來大眾五藏也。戶牖根也 二示益安其所懷。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舒金色臂。摩阿難頂 以慈攝也。如父囑子拊背而告。此有三意。一安慰其心令無恐懼。二囑其諦受令無忘失。三示今許說無有虛妄。故舒其手現慈相也。
告示阿難及諸大眾。有三摩提。名大佛頂首楞嚴王。具足萬行。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下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直道無異。通至寶所。故云一門清淨果海。眾德具足。故曰莊嚴。真三摩地。因行所履故名為路。
汝今諦聽。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破妄意。欲顯真故。略標宗嘆德。令其忻慕。豈謂徒然譴責罔知所歸。於是阿難伏而諦受 三引例明其所失三。一引例正問。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身在講堂戶牖開豁遠矚林園。亦有眾生在此堂中不見如來見堂外者 反常理以致問。引慶喜以直答 二依理以答。
阿難答言。世尊。在堂不見如來能見林泉無有是處 只知據理直申不覺計宗危矣 三合喻奪破三。一正奪。
阿難。汝亦如是 心在身內。如人在堂。
汝之心靈。一切明瞭。若汝現前所明瞭心實在身內。爾時先合了知內身。頗有眾生先見身中後觀外物 心能靈鑒。內外俱緣。故云一切明瞭。向外既了萬緣。在內合知藏腑。頗猶可也。亦語辭也。汝觀眾生。可有此者 二縱破。
縱不能見心肝脾胃。爪生髮長筋轉脈搖。誠合明瞭。如何不知 腑藏內密。設使不知。筋脈膚淺。寧容難了 三反責。
必不內知。云何知外 五藏同居。最為親眤。萬象離異。誠謂疎遙。若使不了身中。豈合能觀外物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境風外動。妄想內熏。識浪潛生為自心相。空華幻化。起滅無從。不了本如遂成久執。及推所在妄謂身中。反覆窮研理無所據。故佛結指令悟其非 二破在外二。一立二。一正立。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 身中無救。身外必然。不遇尊言莫悟斯旨。故稽首於佛。謝非立是也。以頭至地稽留少時。故名稽首 二釋成二。一引喻領悟前非。
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內。從其室門。後及庭際 引喻例法。伏受前非也 二躡喻成立今義。
一切眾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 室外之燭不及內明。身外之心何能反照。此計心有離身之過。故下破之。
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身外之理。法喻正齊。以此觀之。合無疑暗。佛說了義可得同乎 二破二。一正破二。一引例立理二。一一多同飽問。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 前雲赴請。此雲乞食者。乞食乃是常儀。泛舉為喻。又前雖赴請。未必僧盡。餘人乞食。故舉此也。宿預也 二自他殊體答。
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前問一食眾飽。今答軀命不同。反前問也。意顯心若離身即同他食。他食既非我飽。心知何關我身。身心相外。自他可例 二據理推破二。一以理定其相外。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 牒也。
身心相外自不相干 定其相外。外猶離也。心既離身。不相干涉。如前所答一人食時不令眾飽。
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釋成其相。心若在外。理合如是。文顯可見 二約見驗其相知。
我今示汝兜羅綿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具雲兜沙羅。此雲霜。佛手柔軟如兜羅綿。三十二相中一相也。眼屬身份。心若離者合不分別。若分別者。應不離身。以不離故名為相知。故此責雲若相知者云何在外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可知。
◎
首楞嚴義疏註經卷第一之一
首楞嚴義疏註經卷第一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三破潛根二。一立三。一述前所破汎立一處。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見內故不居身內。身心相知不相離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處 雙敘別立。文顯易知 二問今所立答在諸根。
佛言。處今何在。阿難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內。而能見外。如我思忖。潛伏根裡 知外而不知內。非根而何。此即妄計識心潛五根裡 三舉喻所成復伸潛理二。一舉喻合法。
猶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兩眼。雖有物合而不留礙。彼根隨見。隨即分別 瑠璃喻根。眼喻於識。眼根色淨不能礙心。同瑠璃椀不礙於眼。隨照一境。心隨根知。若此成立。乍觀可爾。洎乎推破。同喻不成 二據理成立。
然我覺了能知之心不見內者。為在根故。分明矚外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但知妄計。不覺隨語過生。下文即破 二破二。一正破三。一躡喻定其俱見。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潛根內者。猶如瑠璃 略牒語簡可以意知。
彼人當以瑠璃籠眼。當見山河。見瑠璃不。如是世尊。是人當以瑠璃籠眼。實見瑠璃 遠觀物像。近見琉璃。問答極成。故云如是 二據法責其獨觀。
佛告阿難。汝心若同瑠璃合者。當見山河。何不見眼 喻則近遠俱見。法則唯見山河。既失近觀。何成同喻。法喻不等。潛根理虧。下更縱破令無所據 三縱見不見咸失。
若見眼者。眼即同境不得成隨 設使見眼。即成敵對。云何前言隨即分別。此有自語相違過也。
若不能見。云何說言此了知以潛在根內如琉璃合 結成法喻不齊過也。二過既彰。潛根理喪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潛伏根裡如瑠璃合。無有是處 四破見內二。一約見暗以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闇。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此中立意。復宗歸內。最先所計心在身中。佛即推徵不合在內。以不能見身中物故。由此轉計身外潛根。及至窮研。二俱不當。再思理道。在內義長。遂立藏暗竅明。責無不見內過。七竅明露五藏黯然。開竅緣明。合眼對暗。明暗若見。內外俱緣。由是在內決無所惑 二約對眼以推破二。一難破二。一破前計二。一雙徵。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對眼 徵訖 二雙破二。一破對二。一對眼不屬內。
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 對眼在前前豈成內 二外室成焦腑。
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 若謂不論前後但是見暗便即內者。汝處幽室。無三光時。比室黯然。應是汝內。以同暗故。焦腑即內也。應立量雲。汝處幽室。應汝焦腑。以是暗故。同汝見暗 二破不對。
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未曾見有 境不對眼而稱見物 二破轉計二。一牒計奪破。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 牒轉計也。此計。由前以暗室暗例眼前暗。不合成內。恐彼計雲。我所見暗與暗室暗二體不同。何也。彼暗室暗是身外暗。名為外見。以是開眼之所緣故。我所見暗是身內境。名為內對。以是合眼之所緣故。今取合眼所對之暗名為見內。非同所見室中暗爾。如何不得見暗名內。故此牒也。然諸師敘計殊不分明。蓋譯人巧略。但牒而已有智請詳。無執麻矣。
合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奪破也。設許合眼對暗名見身中。亦應開眼對明而見自面。內屬於暗。尚許返見。面屬於明。豈無返見。一成則俱成。一破則俱破。故云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二展轉縱破四。一在空非內同他破。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若在虛空。自非汝體 設汝執言能見面者。汝心及眼應處虛空。以根境相對方成見故。若許處空。顯是在外。如何復執心居身內。又若在空即同他人。自然不是汝之心體。此之二過。應立量雲。汝之心靈。定不在內。見汝面故。猶如他人。破次過者。但改宗雲定非汝體。因喻如前 二他見還同己體破。
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 汝或執言。雖見我面。定是我體。即復破雲。佛亦見汝。應是汝身。應立量雲。如來之身定是汝體。見汝面故。如汝心眼。設或不許佛身是汝。汝之心眼亦非是汝。便同前文。自非汝體也 三根身互闕能知破。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 又若汝心能見面者。本分身處應無知覺。以在眼根處虛空故。身若有覺。眼必無知。在一不在一。經文巧。略故不言也 四二覺應成兩佛破。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必 汝現今眼根自知身處自覺非互闕者。須有二心。知即心也。凡是有心。皆當作佛。豈汝一身成兩佛耶。此之四段。展轉破逐。皆由前文內對所成見面之執妄情紛擾執計多端。故盡破之令無所救 二結破。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五破隨合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四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引教也。第八本識變生三境。故云心生法生。境界風動能起識浪。故云法生心生。今雖通舉。要取後句法生心生以為據也。
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現今思惟。誠有緣慮。及推所止。三處元非。應知。隨境而生。心與境合。境既不一。心亦隨多。頗合佛言。必無虛論 二牒計推破二。一正破二。一破無體。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 牒前計也。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 既言因法有心。應知心本無體。無體言合。理必不然。一法云何合。斯之謂矣。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若汝堅執無體能合。十九界第七塵。體畢竟無。亦應有合。世間學者誰信有之。故云不然 二破有體二。一內外出入不成破二。一正奪破。
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挃(陟栗切)猶觸也。以手觸身。必先知覺。既言有體。不無所止。內外二處必從一緣。故今雙詰。難同前破 二破轉救二。初救。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轉救也。若如前難。令見面等。理恐不然。以心能鑒覺。但名為知。眼有照明。方稱曰見。若將心知。為眼見者。必無此理。故云非義 二破。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 引喻難也。如世間人稱見外者。必待出門方名人見。若人居室。門豈自見。門眼也。人心也。汝稱眼見。理恐不然。
則諸已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舉事破也。若眼名見。死者眼存。心識離體。豈說有見。有見非死。死必無見。稱見在眼。不其謬哉 二一多遍局非理破二。一總徵。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 一多心體也。遍局身體也。餘文可知 二別破二。一一體多體義失。
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四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 破一也。心體若一。四處咸同。一支受觸。四應俱覺。設許俱覺。失本觸處。故云無在。若覺元所觸處。一體之義豈存。
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 破多也。汝心惟一。豈合言多。若許多心。汝亦多體。多體之內誰為阿難。故云何體為汝 二遍與不遍理非。
若遍體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時四支應覺。故云同前。
若不遍者。當汝觸頭。亦觸其足。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 破不遍也。若汝執心不遍身者。頭足之觸同時而下。一合有覺。一當不知。今汝咸知。孰成不遍。故云今汝不然 二結破。
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六破中間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等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引教文也)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 合教理。也不相知者。合雲外又相知。恐文誤耳。
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正立中也 二據理推破二。一推破二。一就身處以隨破二。一定其中位。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 若心在中。中應無惑。必有所在。何者為中。故舉身處以定中位 二隨計斥破二。一在身無中破。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若汝於身立中位者。身有中邊。若居身中。與內何別。應合見內。若就身邊。邊則非中。便有自語相違過也 二在處不定破。
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溷。心應雜亂 若身外處立中位者。必須約表。何處是中。若不可表。即畢竟無。猶如兔角。若可表示。即成不定。東西南北皆可道故。能表既亂。心應溷雜。理應不然 二托根境以立中二。一立。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 身處二種。非我立意。眼色為緣生眼識者。豈非尊言。今約根境兩楹之間。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云分別 二破二。一總徵。
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 以此為中。為復兼帶根塵二法。為不爾耶 二別破二。一破兼二。一若兼成雜破。
若兼二者。物體雜亂 因心所兼。根塵相雜。塵亦分別。根亦無知。物即塵也。體即根也 二不雜非中破。
物非體知。成敵兩立。云何為中 今若不雜。物自無知。體自照境。宛成相敵。但有二相。中云何存 二破不兼。
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 不兼根故。名為非知。不兼境故。名非不知。二義既非。將何以表心之體性。體性不有。中位自無 二結破。
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七破無著二。一引經成立。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昔見佛與大目連須菩提富樓那舍利弗四大弟子共轉法輪。常言。覺知分別心性。既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一切無著。名之為心。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既非內外中間。即知心無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無體令識本真。如雲。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謬指其文。妄立無著。便謂合教。舉世修行多作此計。但一切時都無所著即我真心。而不知執此無著亦是妄想。楞伽雲。無心為心量。我說為心量。故下破之 二據理推破二。一破二。一牒計雙徵。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分別心性俱無在者。世間虛空水陸飛行諸所物像。名為一切。汝不著者。為在為無 汝言一切無著。一切不出水陸空行。即汝無著之心。決定於彼一切法上。為在不在。在即著也。若在不在。二俱有過。如下破之 二展轉推破三。一不在同無破。
無則同於龜毛兔角。云何不著 無者不在也。若此決定不著諸法。何處是心名為不著。便同世間龜毛兔角畢竟無體。體既全無。而欲名誰為不著耶 二有體成著破。
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若此不著之心是有體者。則不可言不在一切。無猶不在也 三雙指二過結責前非。
無相則無 指初過也。無即不在也。相即一切也。不在諸相。則是無體。如兔角等。
非無即相 指次過也。非無有體也。體若必有。即在一切。故云即相。
相有則在。云何無著 結前非也。相若有心。則名為著。云何妄立不著義耶 二結。
是故應知。一切無著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計雖復萬差。因依之處不過此七。欲推妄體。先破所依。其猶城陷則賊亡巢傾則卵覆。徵雖有七。處則唯五。第四第七無別處故。隨合無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詳之可見 次破妄顯真二。一破妄心顯真心三。一阿難伸請二。一責躬遭難。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此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也。梵漢兩儀。聽眾咸坐。欲有請問。從座而作。如禮請益則起。更端則起。將有承聽。必須復坐。經有退坐一面。儒有居與汝言。皆令攝儀受法無謬也。言座起者。從法空體起悲濟用也。
偏袒右肩 袒肉袒也。致敬之極。西方俗儀。見王者。必肉袒示非敢有犯。佛教亦隨此用。然此以表將荷大法之重擔耳。
右膝著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證入故。皆言右者。順而無逆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業。
恭敬 意業也。謹肅曰恭。仰重曰敬。
而白佛言 此上皆是經家綴緝敘敬儀也。下即口業。
我是如來最小之弟 解飯之子。得道夜生。於諸弟中。是最小故。
蒙佛慈愛。雖今出家。猶恃憍憐。所以多聞未得無漏 見惑雖除。俱生全在。至下方得第二果故。
不能折伏娑毘羅咒。為彼所轉。溺於淫捨。當由不知真際所詣 真實邊際。即至極義。此即大教所指示處。悔過責躳。遭難未證。蓋由不知此所詣處。即如來藏體也。二請示修行唯願世尊。大慈哀愍。開示我等奢摩他路。令諸闡提墮彌戾車 涅槃經云。一闡雲信。提云不俱。信不具足名曰闡提。或云焚燒善根。此即斷善根眾生也。彌戾車。此雲樂垢穢人。此等全不識佛法。即邊邪不正之見。由不正見。即謗正法。死墮邊地。永不識佛。墮毀也。阿難請意。自得正修。識知真際。即離邪見。庶幾成佛。亦冀。展轉令無信根斷善眾生。毀滅邪見。識佛正法。自利利他始為正請。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及諸大眾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請罷展禮。深樂聞也。傾心渴仰。翹誠佇望。敬聞開示誨令得入 二如來現瑞。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放種種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 將陳法利。宜先表報警動令信也。前放頂光。表體無說。此從口放。欲顯言詮。聲色用中無非智體。種種百千。具足眾德破無明暗如日之照。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三種世間不離本覺。名佛世界。四大分湛。諸根妄生。故云六種。無明堅厚。土石成形。震動既屬佛光。妄本必為智拔。六震動相。如華嚴說。
如是十方微塵國土。一時開現 六情妄隔。國土殊形。妄執既融。十方開現。
佛之威神。令諸世界合成一界 妄執未融六情殊隔。真智一發法界洞然。誰為自他。故成一界。即欲說如來藏心之先瑞也。
其世界中所有一切諸大菩薩。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因果不二。不二之體本週法界。名大菩薩。無明即明無所移動。名住本國。冥合此理隨順不逆。名合掌承聽。大眾將悟斯理。故今預此表示。法華說一乘竟。十方世界通為一佛國土。亦表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第三末經。大眾領悟。是此所表也 三正為開示三。一雙示真妄二源二。一總斥不了。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 凡夫外道常等四倒。聲聞緣覺無常等四。故云種種。無始無明熏習成種。種必有果。子子相生。熏習不斷。如線貫珠次第相連。名惡叉聚。惡叉梵語。此雲線貫珠。經云。諸法於識藏。藏於法亦然。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應法師云。惡叉樹名。其子形如沒食子。彼國多聚以賣之。如此間杏仁。故以為喻。喻惑業苦也。
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失正墮邪也。不敘五道。故云乃至。二乘心行理外亦同邪見。不入正理名外。但修邪因名道。梵雲魔羅。此雲殺者。
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明失所以也。迷真習妄。種苦求甘。沙飯異因。寧論劫數。心期正覺。果入迷倫。自謂真修。焉知妄習。不循至教。但縱臆談。一失通途。莫返幽徑。悲夫 二別示二源二。一示妄源。
云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標指也。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正顯也。眾生受身。輪迴五道。莫窮初際。故云無始聚緣內搖。趣外奔逸。故曰攀緣。造善惡因。受苦樂報。死此生彼。皆因此心。故云根本。不了是妄。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故云為自性者。吁哉世人。莫不用此攀緣妄心以為真性。執妄心為佛心。恃此修行。轉增我慢。涅槃經云。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計為常者悉是顛倒 二示真源二。一正示。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標指也。菩提智果。涅槃斷果。二果本具。故云無始。所依之性。本來不與妄染相應。故云元清淨體。何者是耶下云。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正顯也。第八梨耶。於諸識中。最極微細。名為識精。此微細識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覺義即是此文元明。元明者本覺也。不覺即是無明生滅。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合非一非異。名為識精。從此變起根身種子器世間等。名生諸緣。識相既現。元性即隱。名緣所遺者。遺失也。故下文雲。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已為物失於本心。對法經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斯之謂矣 二斥迷。
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抂入諸趣 本明周偏含裹無餘。妙覺湛然斯須匪離。步步是道。故云雖終日行。日用罔知。故云迷不自覺。真所謂持珠乞匃。懷寶迷邦。抂受淪躓。誠可憐愍 二正推真妄二體四。一推徵妄體四。一屈指推徵四。一舉拳以問。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願出生死 奢摩他即出生死到涅槃之道路也。
今復問汝。即時如來舉金色臂屈五輪指語阿難言。汝今見不 地水火風空輪各對一指。又一一指端有千輪相。故云輪指。屈指問見。意欲推心 二約見以詶。
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 佛手金光。耀我心目。此即心目俱見 三再審誰緣。
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舉拳初問便言耀我心目。再審誰見。又卻獨不言心。意引推徵明露妄想。師資善巧。共破執情。善哉大權。懸知今日 四別推心見。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 當猶對也。汝目顯然。故云可見。又汝眼實可見我拳相。意欲推心。且許其眼。眼即可見。何者是心。研覈至窮。妄想須顯 二正陳妄體。
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能推之心。攀緣妄想。生死輪轉是此為根。固執既深。河沙叵算。故今呈露必待破除 三頓呵令問。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世尊現相以呵叱。過之深也。阿難驚起以避座。執之重也。情之主宰皆謂我心。今被頓呵。孰不驚愕咄呵聲。矍(居縛反)逸起貌 四克示非真。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前塵之相本自虛妄。從識變生。猶如影像。而復引起念想。緣慮名之為心。心之與境二俱虛妄。此心及境即真如海中一浮漚耳。故下文雲。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情妙心中所現物。浮塵既現。實體即隱。能覆能暗。故云惑汝真性。
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此之妄想。能損法身。能傷慧命。功德法財由之喪失。名之為賊。迷而不識。認為真常。將謂嫡生。欲期嗣世。反遭破喪。歷劫貧窮。故失元常。受輪轉也。故下文雲。睧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棄之大海。唯認浮漚。迷中倍人。真可憐愍 二顯示真心者。真心之體本週法界。非妄非真。絕言離相。能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然具三大。通二門。若約真如門顯此心者。則亡因果。絕染淨。口談辭喪。心緣慮亡。無法可破。無法可會。此則唯顯體大義也。若就生滅門顯此心者。則彰染淨。明體用。顯真妄。論因果。有修有證。或破或會。如斯顯示。皆為隨順入於真如。真如之體即一心也。一心真如及生滅相無二無別。即三明一。即一論三。故得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已界佛界眾生亦然。今之所顯真心相者。依生滅門破妄顯也。然破會之相。諸經論中具有此二。蓋隨執心輕重。根有利鈍。乘有頓漸。教分權實。若執重根鈍。理須破斥。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根性調柔妄情輕薄。指相即性。一切皆如。猶良馬見鞭影動即正。今經先破。後會。俾輕重二執皆盡。利鈍兩根俱入。如此段經。即明心能生法自性元常。不同前塵分別影事。但隨境轉體是無常。下經又明。見與見緣。本無所有。元是菩提妙淨明體。又云。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此則先令明識真妄。後令了妄即真。洎乎開悟無妄可了。即雲皆即菩提妙明元心。維摩法華皆有此意。如調馬善醫適時御物。在座根性既殊。說者理須兼二。如來善巧。妙達時機。文二。一阿難伸疑二。一別敘疑三。一發心修行疑。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獨供養如來。乃至遍歷恆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勐。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 起意修行。親近善友。即是發菩提心。如來常教令發此心。今復何故說為非心。故敘為難。淮涅槃經。發菩提心不是佛性。師子吼雲。若一切眾生先有佛性。何故復有初發菩提心者。佛言。菩提之心。實非佛性。是無常故。乃至雖念念滅。相續不斷。名為修道。猶如燈焰。雖念念滅亦能破暗。菩提之心亦復如是。今經欲明如來藏心常住真性。即是涅槃正因佛性。發菩提心乃是緣了。體是無常。是故阿難同師子吼。以緣了性。難正因性。此則不辨三因常無常義。妄以為難也 二謗法退善疑。
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 依之修行。能成佛道。因之謗法。永作闡提。佛說非心。誠為難信 三無心土木疑。
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 土木不能了知。不能修謗。為無此心。此若非心。土木何異 二總結請。
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唯垂大悲開示未悟 不了正因體遍通情無情。但執修謗之心。便見土木無性。洎被呵責此非汝心。由不早辨。遂至驚怖。然阿難豈謂不知。直為末世多作此計。用妄心即是佛心。惑者既群。卒難領悟。故再三疑難。請為開示也 二如來正顯二。一約現法隨緣以顯心。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 摩頂安慰也。阿難疑問。將謂無心。今若開示。必知體遍。冥合此理。了法無生。印可決定。名無生忍。得此忍時。通達一切法門。成就一切佛法。此非小緣。故佛安慰。警動其意。是故摩頂也。
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 總標色心。故云諸法。無別生處。故曰唯心。此法生起。謂由真如不守自性為因。無始妄想熏習為緣。因緣和合。成梨耶識。從此變生根身種子器世間等。如水起波。如鏡現像。故云唯心所現。一切因果者。別舉正報。聖凡總該。故云一切世界微塵。別指依報。一切之言亦通此轉。既由真心隨緣所現。亦依真心以為自體。如像不離鏡波不離水。如下文雲。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故云因心成體 二約自性不變以顯心二。一舉況。
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 世間妄有。不出色空。色中小者。草葉縷結。草葉有根種。縷結因絲麻。太清為名。顯色是貌。妄相尚爾。況真心耶 二正顯。
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清淨揀異妄染。妙淨明心。即三德具足。靈鑒無昧也。雖能隨緣成一切法而一切法不能變動。若變動者即無諸法。以不變故為諸法性。如鏡現像不為像變。若為像變。則不能現一切諸像。以不變故為像所依。此亦如是。故云性一切也。豈得妄想不實真亦無體。故此責雲而自無體也 三重破執情二。一就執定其有性。
若汝執悋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 牒其所執也。堅守不捨。故云執悋。思惟尋伺藉緣托塵。如划水印空隨手即滅。汝必以此為真性者。下即語云。
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定其有性也。色香等即是事境。有牽心用。故名為業。既因境有。自性元無。若保為真。離塵應在 二就因顯其唯塵二。一正示唯塵二。一例對五塵顯。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因聲分別。全性元無。色香味觸例此可見 二單就法塵顯。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五境不對。明瞭不行。既絕外緣。故云內守幽閑也。當爾之時。不無分別。若便將此內分別心為全性者。此亦非理。而不知此全由第六法塵影像事境所發。亦非全性。乃是意識在獨散位。比量別緣。取獨影境。非是明瞭同五所取。故云縱滅見聞覺知也 二遣其自揣二。一塵亡體在容是真常。
我非勅汝執為非心 我今非是不徇理道強制勅汝執為非心。意顯如來言無抂逼也。
但汝於心微細揣摩 但猶獨也。此觀不由他人獨於自心諦審揣度研摩理道也。此即理長即就。何必求人矣。
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 若汝研窮此分別體。離六塵外實有性者。我即容許是汝真心。世人只知即心是佛。曾不子細度量。此心剎那變異。猶如猿猴害馬。紛然亂想無暫停時。故楞伽雲。當於靜處。觀此妄想流注生滅。凡夫不覺。妄謂不動。故下經云。如瀑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起信亦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故佛再令微細揣摩。揩定真偽 二境去心空足彰虛妄二。一正示。
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若離前塵。無此分別。足顯分別宛是妄想。自性本無。屬於前塵。故可名為分別影事。如下文雲。若真汝心。則無所去。云何離聲無分別性。斯則豈唯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二釋成。
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 心因塵有。塵屬無常。塵既無常。必歸變滅。皮之不存。毛將安附。
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若汝堅執無常之心是真性者。應合法身同於斷滅。以法身體即真性故。法身若斷。依何修行。證無生忍。若了如來藏心。本週法界本無生滅。含裹十方。寧有方所。凡夫身心。如影如像。執此影像。為佛性者。一何鄙哉 四彰其自失。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初聞佛斥此非汝心。則驚疑設難。將謂無心。洎乎顯示清淨妙明性一切心本來遍圓。而為世界因果微塵平等體性。佛雖開示。又恐久執尚堅。再約緣塵。重研妄想。離塵無體。豈是元真。苦堅執不融。法身應斷。修證法忍必無所依。阿難雖未悟真。且知執妄是失。故云默然自失 三結示執妄過失。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 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通名次第者。若入禪時。智慧深利。能從一禪入一禪。心心相續。更無異念可間雜故。然修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漏盡者。乃通指世間有漏心修欲界未至及四禪四空定耳。凡夫修禪。多生味著。隨禪感果。不出三界。故非無漏。非別指於滅盡等九。亦可別斥前之九定。雖通無漏。俱是不了。問既修此定。能得無漏。何故經云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答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纓絡經中。初歡喜地名鳩摩羅伽。秦言逆流。乃至七地名阿羅漢。秦言過三有。故知。今言不得漏盡。乃指不斷二障之漏不證大乘羅漢也。況究竟無學。佛地始稱。故佛三號有阿羅訶也。
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若了真妄。達法界性。見與見緣。以現前境。元我覺明。終不誤執生死根本以為真實。由是不辨認妄為真。久處輪迴。不成聖果。然阿難亦得初果。以未究竟。故云未得。若約大乘。故無所惑。二破妄見明真見者。由前佛問入道發心。遂答。因覩如來勝相。由眼觀見。心生愛樂。洎乎舉拳再問。復雲耀我心目。七處徵詰。三疑拒抗。但且論心。未言其見。蓋心為萬法之源。見為六根之首。心有真妄。見具正邪。故前破妄心顯如來藏。即一真法界離緣絕相是所觀境。境既已說。次明能觀之智。智即是慧。慧用差別說名為見。見有正邪故須料揀。故下文雲。唯願如來開我道眼得清淨眼等。此蓋先體後用。法如是也。然體用二法不相捨離。體是即用之體。用是即體之用。故前後經文。明心則約見而辨。顯見則就心而論。故知一法義分二也。文三。一承前開示責己求哀二。一責己無修二。一正敘。
阿難聞已。重複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 責己內重。涕淚外形。拜而復跪。冀聞正說。
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 初心入道。罔解克修。恃賴親因。將惠正受。豈知身戒雖從佛得。心定宜當自證。木不相代斯之謂歟。涅槃雲。汝諸比丘。身雖出家。而未曾染大乘法服。雖復乞食經歷多年。初未曾求大乘法食。衣嚴法體。食資慧命。不識本常衣食俱失 二喻顯。
譬如窮子捨父逃逝。今日乃知 窮子捨父喻也。絕無功德法財以養法身慧命。故云窮子。不識本真。背清淨覺。故云捨父。輪轉五道。往而不返。故云逃逝。因佛指示。方知過誤。故云今日乃知。
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說食不飽喻也。前法後喻。合之可知。夫修行者。必須內修理觀外助多聞。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若偏文字不習觀門。說食何異。故大論雲。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譬如大暗中有目無所覩。多聞無智慧。亦不知實相。譬如大明中有燈而無目。多聞利智慧。是所說應受。無聞無智慧。譬如人身牛 二述迷求解。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煩惱所知。名為二障。由煩惱障障心。心不解脫。造業受報。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脫。迷法空理。不知諸法性相。若了本性常寂諸法元空。自然擾惱不生。業性不結。誰曰生死。誰為涅槃。涅槃生死猶如昨夢。今為所縛。實為不知。二障名體。如常所辨也。
惟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無財之極曰窮。無上可覆曰露。既無功德法財。非窮如何。既無權實父母。非露如何。發妙明心。破煩惱障也。開我道眼。破所知障也。既開道眼。見性明心。二障若亡。二執隨遣。者成住地。遠至妙覺。善哉妙請。不亦至哉 二放光灌頂許為宣說二。一放光灌頂。
即時如來從胸萬字湧出寶光 前光從口。此光從胸者。前文從說顯心。此文從心發見。萬字者。表無漏性德。梵雲阿悉底迦。此雲有樂。即是吉祥勝德之相。有此相者。必受安樂。則天長壽二年。權制此字。安於天樞。其形如此。卍音為萬字。佛胸前有此之形。然八種相中。此當第一。謂吉祥萬德之所集也。
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塵普佛世界一時週遍。遍灌十方所有寶剎諸如來頂。旋至阿難及諸大眾 體既具德。用不離體。用亦具德。故云有百千色。一時週遍者。無漏淨眼。普見十方。智照無遺。微塵皆遍。遍灌佛頂智果必同。及諸大眾乘因不二 二許為開顯。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根本智性因茲顯發能建大義。名大法幢。三德秘藏不縱橫竝別。故云妙。十地見之如隔羅縠。故曰微。惟佛與佛乃能究盡。故曰密。心即體也。眼即用也 三約破執廣辨見性二。一且示見性惟心二。一舉前問答引出常情二。一舉前所答問其因由二。一問因。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 此問有三。正在誰見。餘即兼耳 二答由。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淨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先光。次見。後拳也。不從問次者。文便故也。閻浮檀金。正雲染部捺陀。此西域河名。其河近其樹。其金出彼河。此則河因樹名。金因河稱也。或云。閻浮果汁。點物成金。因流入河。染刀為金也。其色赤黃。兼帶紫焰故也。觀經疏說。閻浮檀金。超過紫磨金色百千萬倍。唯聖所知。佛身光明猶如聚目。紫磨必不如此。赩許力反。大赤色也。
二且約無拳。例其無見二。一約無拳以例問二。一舌語。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 無智之人。縱喻難明。故舉智者因喻開悟 二正例。
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以其情見必然故。順清而問。待其伸答。後乃奪之 二據常情以類答。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我見。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果然情見不出於斯。故答相類 二約盲緣境以奪破六。一奪。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 意明盲雖無眼心中有見。後自釋之 二驗。
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盲雖不見明。還能見暗。即此見暗亦名為見。故云見何虧損 三難。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覩黑暗。云何成見 常情見暗。不名為見。故以此難 四徵。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徵訖五通。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音。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無眼見黑與有眼見黑。二見無別。故知。見即是心。不唯在眼 六釋三。一牒向執情。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 無眼見黑。有眼見塵。汝必許此是眼所見 二引燈例破。
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 此正例。無燈見黑。有燈見塵亦應許此是燈所見。
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 此縱破。設或汝許名為燈見。燈若有見應名為人。不合名燈。又若燈見。彼暗中人得燈光時。不合名見。燈自見故。應知。因燈見色。燈不名見。因眼見色。眼不是見。燈之與眼但是見緣。體非是見也 三結歸心見。
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 舉前有眼。在暗室時。因燈顯照前塵境界眼方得見。此名眼見。
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此舉盲者得眼光時。因眼顯照前塵境界心方得見。以前例此。應知見性是心非眼也。窮其根本見性元心。遽遽相推。心為其主。餘是助因。以常情只知眼見。不識是心。今此且令知其根本。未辨真妄 二廣約諸相辨釋三。一對境動搖麁論真見二。一阿難佇佛慈音。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與諸大眾口已默然。心未開悟。猶冀如來慈音宣示。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雖知見性唯心。未識真妄。若言是妄。如來又許獲妙明心。得清淨眼。若謂是真。前文廣破非。真乃雲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進之又不可。退之又難明。羝羊觸蕃斯之謂矣。心既未了。口即默然。密冀如來慈音開示 二如來廣為開示三。一問悟客塵引其開解二。一如來問悟因由。
爾時世尊。舒兜羅綿網相光手。開五輪指。誨勅阿難及諸大眾。我初成道。於鹿園中 即波羅奈國鹿野苑中五仙所居修行處也。佛成道後先入此園。度五人耳。
為阿若多五比丘等及汝四眾。言一切眾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汝等當時因何開悟今成聖果 五比丘者。謂阿若憍陳如。摩訶男。頞鞞比丘。婆提。婆敷。此五。佛初出家雪山修道。父王憶戀。遂召彼往親近承事。彼疑非真。相次捨去。同在鹿園習外道法。佛成道後。思欲先度彼勞苦者。天眼觀見在仙人苑。故往開示。三轉法輪。說生滅四諦苦集滅道。今言客塵者。即別指集諦。分別煩惱麁動如客。俱生微細難辨如塵。此俱喻煩惱障也。若下圓通陳如述證。即通大乘。客如煩惱。塵如所知。二義無在 二陳如述已領解二。一標所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我今長老。於大眾中獨得解名。因悟客塵二字成果 德長臘高最初度故。名為長老。佛轉法輪。五人之中陳如先悟。佛問解否。答言已解。因得解名。悟此見修如客如塵。證得無為生空涅槃。湛然不動如主及空。因即獲果 二述所解二。一述客義。
世尊。譬如行客投寄旅亭。或宿或食。宿食事畢俶裝前途。不遑安住。若實主人自無攸往。如是思惟。不住名客。住名主人。以不住者名為客義 旅亭止客舍也。俶始前進。遑暇也。此明客義怱怱不暇停住。喻分別煩惱數數造業流轉五道未曾暫息。三界旅泊受果始畢又造新業。故云食宿事畢俶裝前途 二述塵義。
又如新霽清陽昇天。光入隙中。發明空中諸有塵相。塵質搖動。虛空寂然。如是思惟。澄寂名空。搖動名塵。以搖動者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此舉新晴太陽高照。光入牖隙。現空中塵。搖動不息。此喻俱生煩惱微細難見。自非觀智照現。終不覺知。與身俱生。與心同事。故此煩惱體全是生滅虛妄不息。主人及空。俱喻真性不動之義。始佛問悟客塵。此欲陳如明其行相。意引。阿難聞而開解。了真見常寂身境動搖。陳如剖析。甚合佛心。故此印可言如是也 二放光屈指辨其靜搖二。一約境開合以辨見三。一引手問答。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屈五輪指。屈已復開。開已又屈。謂阿難言。汝今何見。阿難言。我見如來百寶輪掌眾中開合。問答可知 二就見推窮。
佛告阿難。汝見我手眾中開合。為是我手有開有合。為復汝見有開有合。阿難言。世尊寶手眾中開合。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自開自合 此明境有開合。見無開合 三再審動靜。
佛言。誰動誰靜。阿難言。佛手不住。而我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佛言如是 阿難已聞客塵搖動虛空與主常自寂焉。今遇此問。例知見性無動無靜。若以動靜相形。則佛手是動。見性是靜。若只就見體所明。本不曾動。今亦無靜。此答稍符於真。故佛印言如是 二約身搖動以辨見。上來明境有開合見無動靜。此則約對外境以辨。義則易顯。向下。只於內身自分動靜。動中有不動。意明境之與身俱是生滅。而凡夫人執身執境。不了空無常。故於此造業流轉無窮。本真自性迷而不識。故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身相。下經亦云。諸可還者自然非汝。又云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此等皆明身境無常見性常住也。不見性常二乘所執。不知無常。凡夫迷倒。下自雙破。至文當知。然此所明。對境對身以辨見性。一往麁淺。若原佛意。非離此見別有性常。性常真體只就此顯。以見與見緣無體可得本同空華元是妙明無生滅故。下經觀河之見亦復如是。良以。諸疑未斷。執情深重。是故。且就淺近。寄明深旨。至下文殊為問。方顯其意。學者知之。文二。一放光左右以辨頭。
如來於是從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右。即時阿難迴首右盻。又放一光在阿難左。阿難又則迴首左盻。佛告阿難。汝頭今日何因搖動。阿難言。我見如來出妙寶光來我左右。故左右觀。頭自搖動 稍知見體無動。審問不移。故言頭自搖動 二約頭搖動以明見。
阿難。汝盻佛光左右動頭。為汝頭動。為復見動。世尊。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阿離認見不移。若無相形亦無動止。故佛印可 三雙結會通責其迷失二。一雙結會通。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若復眾生以搖動者名之為塵。以不住者名之為客 此結陳如悟客塵。客塵動搖。俱喻煩惱。
汝觀阿難頭自動搖。見無所動。又汝觀我手自開合。見無舒卷 此結阿難答身境。手有開合。頭自動搖。身境客塵同一生滅。更無二別。應知。客必有主。塵處有空。對佛手之見。形頭動之性。未甞動靜。豈成去來。前後會通。其揆一也 二總責迷失。
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總責也。總責凡夫二乘無常計常常計無常。凡夫不了身境無常。妄執實有。計我我所。起惑造業流轉三界。受於一切身心大苦。尚不知生滅。豈知本如來藏。故云以動為身念念生滅等。此即責無常計常也。二乘雖知一切無常。而不悟知本常妙性湛然不動。故云遺失真性。既不識真。亦不辨妄。故云顛倒行事。其猶棄海認浮漚者耳。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結失也。不了性一切心。即是失真此斥二乘不知常也。認物為己。此指凡夫以動為身等也。下文身之與心皆是真心中所現物。執為自己。顛倒斯甚。自體不識。妄取他緣。如懷至寶於外求匃。誰之過歟。故云自取流轉。
首楞嚴義疏註經卷第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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