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又作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結夏、九旬禁足、結制安居。
在印度,夏季的雨季長達三個月,佛陀乃訂定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安居之期,在此期間,出家人禁止外出,聚居一處精進修行,稱為安居。這是雨季期間草木、蟲蟻繁殖最多,恐外出時誤蹈,傷害生靈,而遭世人譏嫌,因此禁止外出。
安居一般在夏季舉行,也有於十月十六日至次年元月十五日舉行者,稱為結冬安居。安居的地點不一定,小屋、樹下、山窟、聚落等處皆可,不過,不可在危險、沒有救護的地方安居。
安居的首日,稱為結夏;圓滿結束之日稱為解夏、過夏。安居旨在嚴禁無故外出,以防離心散亂,因此是一種自修自度的觀照功夫,是養深積厚,是自我沈潛的修行。今之一般佛學院的生活便是夏安居、冬安居。
佛陀作有系統的說法,大都在夏安居的時候,因為在夏天約九十日期間的雨季,不便到外面去乞化度生,所以就集合各方弟子於一處,講述修行法門及宇宙人生的真理。後來大乘經典的結集,大都是佛陀夏安居時所說的言教。
安居制度的製定,始行於印度古代婆羅門教,後為佛教所採用。這是由於地處亞熱帶的印度,氣候燠熱多雨,夏天的雨季長達三個月,蟲蟻繁殖迅速,草木生長繁茂,出家人為避免出外托缽行化時踩傷蟲蟻與草木之新芽,招引世人譏嫌,於是規定在雨季裡避免外出,聚居一處,安心修道,稱為「結夏安居」。在《長阿含經》卷二《遊行經》、《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九等,記載佛陀與弟子安居修行的事蹟。《僧伽羅剎所集經》卷下等,則列舉佛陀於四十五年間坐夏的地方。
安居的起止可分兩種,通常視雨季來臨的早晚而定,第一種為前安居、後安居。前安居開始於五月十六日到八月十五日;後安居開始於六月十六日到九月十五日。另一種為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前安居開始於四月十六日,中安居開始於四月十七日到五月十五日,後安居開始於五月十六日。
安居時必須劃定區域以為結界,僧眾不必外出托缽,日常生活所需皆由信徒供養。若無重大事故,不可走出界外,應集中一處,精進禪坐修行。安居的地點並無一定,小屋、樹下、山窟、聚落等處皆可。據《五分律》規定,不可在無救護處、塚間、空樹、露地處等安居,恐毒蛇、虎豹之類的侵襲。
中國安居制度雖承襲於印度,但並非完全沿用,而有部分變通之處。古德按氣候及風俗民情的實際狀況而定,一般以每年的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為安居期,而此時期正值中國的夏季,故稱夏安居,又稱雨安居,或結夏、坐夏、坐臘、結制等。
中國行安居的制度是開始於姚秦時代,其時由於《十誦律》、《廣律》等的傳譯,都詳細解說安居的作法,中國僧人乃依之而行結夏。唐宋以降,安居制度逐漸成為禪宗叢林道場的清規之一。此外,叢林寺院參照「結夏」的制度,以每年十月十六日到翌年正月十五日間,也進行「冬安居」。近代有些寺院道場更進一步實行「結冬參禪」、「結夏講經」的「冬參夏講」制度。
結夏安居是僧眾修行制度之一,在安居之始,得舉行一定的法會儀式,以公告安居開始。元代以來,安居儀式都在安居開始前一天舉辦,由長老大德講解各項禮儀,以令僧眾於安居期內能專心精進修道。近代安居儀式大多訂在四月十五日當天舉行,先行「受籌法」,其程序為:一、灑掃敷座;二、晨齋預白;三、鳴鐘集僧;四、入堂恭攝;五、受籌羯磨;六、行籌白數。受籌法圓滿後,第二天為安居正式開始(四月十六日),也須舉行一定的儀式,如受籌法一樣,要灑掃敷座、鳴鐘集僧、行籌白數等,然後大眾依序入座。首先由二位上座到別屋,互為答問,敘說安居事宜,其餘人等再依序到二位上座處說安居之事;說畢返回大殿,等所有僧眾作法圓滿,共同禮佛回寮,如此安居正式開始。
安居期中,如遇下列情形,始可遷移,否則犯戒。即:一、起火燃燒;二、毒蛇騷擾;三、水淹;四、國土不准處;五、盜賊;六、眷屬騷擾處;七、有女難處等。
安居圓滿則稱為解夏、解制或安居竟。據《四分律》卷四十三〈迦絺那犍度〉載,安居結束時應作自恣。即安居九十日的最後一晚,大家仍齊聚一堂,檢討各人在三個月期間,言行有無違反戒律,也可互相指出對方的錯失。若有犯戒者,則要當眾懺悔,這一天就稱為僧自恣日或佛歡喜日。
佛世時,弟子略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常隨弟子,或因本身還無法獨立,必須時常跟隨佛陀學習;二是菩薩弟子,自己修學有成,能夠住持一方,弘揚佛法,但仍須不斷上求佛道,因此需要參加夏安居,隨佛陀共住三個月,聽聞佛陀說法,與同參道侶互相切磋,交換修行心得。在這段期間,嚴禁無故外出,以防離心散亂。因此,夏安居是一種自修自度的觀照工夫,也是養深積厚,自我沈潛的修行。
中國古代的叢林律寺,一向注重安居生活。尤其在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以前,禪僧大多居住在律院中,禪門三百六十五天每天坐禪,因此可以說天天都是安居。乃至今日,一般佛教學院的生活,每日閱藏讀經、禪修念佛,實質上也就是一種的安居修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