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借別教之法門以顯明通教之義理。乃天台宗判釋經論中名義相違之文時所用之方法。如經論之文中,載有「界內三乘行人斷證之階位,附於界外菩薩之階位」一說,於此文中,三界內之階位,雖藉三界外菩薩斷證之階位以顯示之,然修行人實際之斷證,仍屬於三界內之因果,故此說甚難判釋,往往使人執文而迷義。然若以「名別義通」之方法判釋之,則易釋然了會。
蓋天台宗將通教判為界內之理教,將別教判為界外之事教,故上述階位之說,即可借別教之始終五十位!以顯明通教三乘修行之斷證。此種借別教之名,以作為通教階位之名稱者,有三種形式,稱為三借,即(一)三乘共借一教,亦即借別教之始終五十位,以稱通教三乘之位。(二)三乘僅借五十位中之十地。(三)三乘中之菩薩,借別教之始終五十位。[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一] p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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