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前僧物與四方僧物。此依施者之意志而區別。(一)屬於一結界中,現在眾僧之諸物,為現前僧物,即現前僧個個供養之衣食等。(二)屬於四方僧之物件者,則為四方僧物,又稱十方僧物、僧祇物,如寺之房舍、米飯等。
(二)重物與輕物。此依物之性質而別。房舍、田園等為重物,缽、錫杖、三衣等十八資具為輕物。又此輕、重物之別,在明死者遺產相續之法。 p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