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座下者,法堂須彌座前直下也。」
《敕修清規·聖節》云:「待住持斂衣趺坐,侍者先末班引過座下,列一行問訊,燒香侍者引班歸位。次有首座、知事座前問訊。西堂、東堂出,座下問訊。」
忠曰:「兩序座前問訊,侍者座下問訊,蓋侍者左右乎住持,可謂親於兩序,所以座下問訊也。其西堂、東堂之於座下者,彼無有別問訊位,況其人與侍者位階懸隔,無混雜之嫌,故亦用座下也。」
舊說曰:「侍者位卑於兩序,故於座下。止此」予不與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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