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名 ?āriputrābhidharma-?āstra。凡三十卷。又稱舍利弗阿毗曇。姚秦曇摩耶舍、曇摩崛多等合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內容系解釋小乘諸法之名義,並加以分類組織。體裁同於六足論中之集異門足論。計分四分三十三品:第一問分十品,第二非問分十一品,第三攝相應分二品,第四緒分十品。
其中,第一問分,就十二入、十八界、五陰、四諦、二十二根、七覺、三不善根、三善根、四大、五戒等作問答解釋。第二非問分,先略解色界非色界等之一六○事、思業思已業等之二○五事、凡夫人非凡夫人之七十五事、正見正智等之二三四事;其次,再詳釋十二因緣、四正勤、四神足,又隨釋所引中阿含經卷二十四、雜阿含經卷三十等之文,復依增上法列舉解釋身念處乃至十一解脫入之三十八事,及恃生乃至六十二見等四二○事。第三攝相應分,初舉苦諦系法非苦諦系法四二三事,次分性門攝事門,又闡釋眼識界耳識界等七十二事,而說各法之相應關係。第四緒分,闡釋因緣無間緣等十緣、因因無間因等三十三因、因起等六十六名色、見結等十結、身口意等三行、一五八觸、聖心非聖心等一三七心、殺生等十不善業道、不殺生等十善業道、五支定五智定等二六三定。
本論之內容與其他小乘之諸大論書相比略有異同,例如與法蘊足論相比,缺少預流支、證淨、聖種等三品;與品類足論辯千問品相比,缺少四證淨、四聖種等二事;與巴利文毗崩伽(Vibhavga)相比,則缺少有關法心(巴 dhammahadaya)之論述。此外,關於本論之成立、弘傳,及其論旨與各部派之關係,有下列說法:(一)根據大智度論卷二、部執異論疏與三論玄義等之說,本論系佛陀十大弟子之舍利弗所講說,後由犢子部弘傳。(二)法華經玄讚卷一則認為本論系正量部之教義。(三)若由本論第二十七假心品之立論內容觀之,則顯然與大眾部所立之義相同,故可謂本論論旨亦通於大眾部之教說。[出三藏記集卷二、開元釋教錄卷四、大藏經南條目錄補正索引、宗教界第十之八法蘊足論?成立(椎尾辨匡)] p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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