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名:亡人物囊帶輕重、亡僧物囊帶輕重、亡五眾物囊帶輕重、囊帶輕重
子題:盛衣袋、連袋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盛衣袋者前至臍,後至腰,准五分,入輕;連袋、長袋、被袋等入重。」 資持記釋云:「初判輕。注約串於肩上,取兩頭以為齊限,即非大者。准五分者,上明數量,即出五分。下三入重,並謂大者。被袋,隨被判也。連袋,古雲,兩頭縫合,中間開口也。儀雲,以綺錯所成,同俗被袋,不入分限。」(事鈔記卷三二·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