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以指譬教以月比法。楞伽經四曰:「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如愚見指月,護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實心。」楞嚴經二曰:「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亡失月體,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圓覺經曰:「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智度論九曰:「如人以指指月,以示惑者。惑者視指而不視月,人語之言:我以指指月令汝知之,汝何看指而不看月?此亦如是,語為義指,語非義也。」往生論註下曰:「名為法指,如指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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