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之中,所要追求的東西太多了:沒有錢的時候求財,沒有名的時候求名,沒有地位的時候求地位,沒有孩子的人求子嗣;還沒有結婚的人,就希望求得美嬌娘或如意郎君。此外,世界上還有很多宗教、神明,專門標榜「有求必應」,當有人覺得內心不平安,就會抽籤問卜、祈願平安,這也是一種祈求。如此看來,一無所求的人其實很少。
在這些祈求之中,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有些人求人、求神,當然也有求佛菩薩的,但都不一定想求就可以求得到。如果是合理的追求當然不為過,例如健康、長壽、平安、學問、功名等,都是人人想要的,並沒有什麼不好,如果能夠如願以償,當然很歡喜。但是,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事事都如你所願,有些過分的奢求根本不可能實現,只會帶來痛苦。例如,有些年紀很大的人生了重病,或是已經患了不治之症,還祈求神明保佑自己不會死,這種虛妄的執著與期待,就是痛苦的根源。所以,很多人都飽受求而不得的痛苦,也就是佛法所說的「八苦」之一:求不得苦。
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人要什麼、有什麼,好像能夠呼風喚雨、操控自己的命運。其實,這是因為有時勢、環境的配合,才能剛好讓他得心應手、樣樣都如他的意。但一個人不可能永遠都這麼好運,好運氣不一定總是跟著他,一旦倒楣的時候,也會樣樣都落空,一樣非常痛苦。
所以,想要化解「求不得」所帶來的痛苦,首先還是要分清楚什麼是合理的需求。「求」有時是一種需要,有時則是一種慾望,而慾望並不等於需要。例如,有些人在台灣已經擁有一棟房子,卻仍希望在香港、美國、大陸再各擁有一棟,這就不是「需要」,而是「慾望」了。像這樣過分的慾望,就算短期之內能夠滿足,卻不可能長久維持。當所求落空時,不免帶來失望與痛苦。
可是,即使是合理的需要,有時也不一定能夠如願以償,因為,「求」還能分成「為己求」與「為人求」兩個層次。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為己求」,求到之後雖然很快樂,但難免擔心總有一天會失去,而老是處在缺乏安全感的痛苦中。如果是「為人求」,因為是抱持著「得到固然很好,得不到也無所謂」的心態,比較不容易感受到所求不得的痛苦。
就以我個人為例,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一生必須追求什麼目標,但是我有一個大方向,如果能夠順利走完全程當然最好,萬一達不到也沒有關係。因為那是因緣不成熟的關係,與我個人的得失無關,但如果是為個人追求而得不到,可能就會很痛苦。
所以,「為己求」是痛苦的,「為人求」雖然比「為己求」略勝一籌,但最好還是什麼都不求。如果能夠什麼都不求,只是不斷地努力耕耘、成長、奉獻,無論自己有多少力量都盡力爭取,得到了以後再奉獻給別人。在這個過程中所得到的快樂,是別人無法奪走的,這也才是真正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