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者首須了知如何是佛,如何是佛教之大概,心中方能生起皈依信崇之正信。故其第一步,須對佛與佛教有種認識。
在中國舊俗將敬神與信佛混一為談,其實佛與神迥不相同!在尋常所敬之神鬼或祖先,若天地山川瀆岳草木等神,其崇奉之者皆中國向來之習慣。或對於歷史上有功德之人,而為之紀念者;或謂神有操縱禍福之神權,敬之則可趨吉避凶,否則不利,故不得不敬者。
在此種通俗之敬神信佛觀念上,有以神為佛者,有以佛為神者,故信佛之人往往不知何者是佛。所以在家眾之學佛,須先將何者是佛認識清楚,而去除其媚神佞神之迷信。
佛之意義,在各經論中有極詳盡之說明,今再為略明:佛是梵音,佛陀之略,在中國為覺者之意。覺謂覺悟,反顯平常之人雖有點知識,而大部分不知不覺,如處黑暗。如我雖處身世界,而世界之事不知甚多,乃至本身之事亦多不知。比如本身生從何來、死從何去,即號稱有智慧之人亦不明瞭。故大致皆可說為不覺者。因不覺悟,故如盲子,便生出許多錯誤的行動及苦的結果,於是種種顛倒煩惱遂相因不絕。
然不覺者非永不能覺,而且已有能覺之者之佛。所謂佛者,在人中曾經有過,即二千餘年已前之印度的釋迦牟尼佛。是佛有完全普遍而徹底的大覺悟,近自一身、遠至萬物之真相無不覺悟了知,是為宇宙人生究竟完全之覺悟者。然(佛)並非是造出萬物掌管世界之神,而只是得到宇宙萬有之究竟覺悟者。
佛當時所現的是人身,得到大覺悟後亦與人無異,由此可證明人人皆有得到覺悟之可能。我們各人現雖暫時不覺,然非究竟不能覺。故佛證明一切人及眾生皆有成佛之可能性,應去求覺悟,而打破種種之疑惑顛倒,以至於達到究竟之覺悟。
現在各人既皆認識自己有成佛的可能性,然假使無已成佛者為其模範師導,愷切告示,則其可能性不易發揮而仍沒在不覺之中。今欲從不覺中依覺悟之可能性以轉變成覺悟,則當以佛為我之模範標準。從如此求覺悟上發心信佛,乃非感情上之迷信,而是覺悟上之正信。
故一切佛法都要以摩訶般若為母。般若之意義,即大智慧。依大慧得到大覺,將無始無明完全除去,乃能實現究竟安樂。因煩惱痛苦之源即無明,若欲解脫,須從根源上將不覺破除,成立正覺!正覺確立即佛。應如此認識佛而信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