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楷禪師錄》云:「示眾云:『夫出家者,為厭塵勞,求脫生死。乃至山僧行業無取,忝主山門,豈可坐費常住,頓忘先聖付囑?今者輒欲效古人住持體例,與諸人議定,更不下山,不赴齋,不發化主,唯是本院莊課一歲所得,均作三百六十分,日取一分用之,更不隨人添減,可以備飯即作飯,作飯不足即作粥,作粥不足即作米湯。新到相見,茶湯而已,更不煎點,唯置一茶堂,自去取用,務要省緣,一向辦道。」
忠曰:「與〈淫湯〉交看。」
《醉菩提》:「濟顛曰:『王婆與我吃粉湯。止此』亦是米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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