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人之神識或物之精。又作精神、精魂、魂神精識。或單稱為靈或精。據灌頂經卷六冢墓因緣四方神咒經、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載,凡是人之精魂、鬼魅及五穀之精等,皆稱為精靈。蓋將人之心識,稱為魂神或精魂,在我國古代(如道教)即有此類說法。而依大乘佛教之意,由善惡之業,招感苦樂果報之心識則稱阿賴耶識。
精靈有所謂死靈、怨靈、惡靈、妖靈、幽靈之稱。民間一般認為死者之靈,可帶來災禍,故大多恐懼之。又為尊敬死者,而稱其靈為尊靈、英靈、聖靈、覺靈、淑靈、貴靈。佛教並不認為有實體存在之靈魂,然受民俗信仰影響,如盂蘭盆會等之追薦亡靈等行事,亦可視為祭祀精靈之舉。[摩訶止觀卷五上、四分律羯磨疏卷四、四分律羯磨疏濟緣記卷四之四、釋氏要覽卷下、楞嚴經文句卷六](參閱「阿賴耶識」3676、「魂神精識」5950) p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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