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名字、名目與言句、言說。大乘密嚴經卷下(大一六·七三九中):「瓶、衣、車乘等,名言所分別,色相雖可說,體性無所有。世間眾色法,但相無有餘,唯依相立名,是名無實事。」由此可見,名言系假立而無實者。又大乘起信論所舉之由境界之緣,引生六種相之說中,第四相為計名字相,即指由妄執假立之名言所分別之相,此亦為名言系假立之一例。
關於名之種類,大毗婆沙論有二種、四種、六種之說,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舉出五種,釋摩訶衍論卷二舉出二種。
就言說而論,據中論卷四、大乘起信論等所舉,言說為俗諦,能詮顯真如第一義之義旨。關於言說之種類,大智度論卷一舉出邪見、慢、名字三種,其中,邪見與慢為不淨,名字則為淨。又釋摩訶衍論卷二,舉出相言說、夢言說、妄執言說、無始言說、如義言說等五種,其中,前四種為虛妄之說,最後一種為如實之說。又瑜伽師地論卷二,舉出有法語言、無法語言、餘語言三種。
綜上所述,可知名言為能詮者,能詮顯真如本體之真義,然以其無有實體,而係一種方便教化之權巧施設,故若執著拘泥於名言,則易落入舍義求文,舍本逐末之大患中,而難以悟知實相中道之理。[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入楞伽經卷四、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順正理論卷十四、成唯識論卷二、攝大乘論卷六] p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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